实习学生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习学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习学生管理制度1
一、凡接受实习生的科室,应指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带教老师,负责管理,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实施完成教学大纲。
二、临床实习生必须参加各级医师、护理查房,结合病员病例进行实践教学,并随时向实习生提问和作必要的解答。
三、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专题、专业讲座和教学查房,每周至少一至二次。
四、实习生必须按时完成住院病员的住院病历和各种观察记录,带教老师应认真检查修改病历并指导学生进行各项技术操作。
五、实习生应严格考勤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内由科批准,三天以上须有所在院校正式函电证明,实习学生本人的请假函电一律不准假。
六、各科室对实习生要严格要求,实习结束时,认真做好实习鉴定,并征求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
实习学生管理制度2
顶岗实习是学院充分利用企业的技术、设备及环境等资源,通过校企合作,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动手能力,缩短学生走上工作岗位的适应期,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顶岗实习是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手段,最能体现“工学结合”、“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各项管理工作,结合我系各专业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安排在学生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进行,原则上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在半年以上。
2、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系部负责顶岗实习工作宏观指导、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二、顶岗实习的安排
1、学生顶岗实习前,应完成专业课程学习,通过各类考试(含补考)、考核,完成规定所修学分。
2、顶岗实习单位采取系部统一安排和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的方式。
3、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必须签订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在顶岗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爱国、爱校、爱厂,不得无故离开顶岗实习单位。
4、学生必须参加由系部和顶岗实习单位组织的岗前教育、安全教育和就业指导后,才能进行顶岗实习。
5、专业教研室对所负责专业的每位同学指定校内指导老师,并填好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安排表。
6、指导老师每星期至少联系1次所负责学生,了解学习动态、解决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的`工作、思想和生活问题,督促学生填好顶岗实习手册,填好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档案。
7、顶岗实习结束后,收集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填写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
三、顶岗实习的岗位要求
1、学生要学习并遵守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要尊敬企业领导和师傅,服从企业领导和师傅的管理教育,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专业技能,积极完成企业交给的各种任务。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不参加顶岗实习或不能完成顶岗实习任务者,顶岗实习成绩鉴定为不及格。
2、学生应认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勤于动手,虚心好学,认真完成顶岗实习日志。在顶岗实习期间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的工作。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维护实习秩序和社会安定。
3、学生在实习期间要按时作息,不迟到,不误工。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学生在实习期间,病假需要医院证明,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须经实习单位领导审批,方能请假。
4、学生要遵守社会公德,言行有礼,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被企业退回的学生,系部将按有关制度处理。
5、学生要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随时与校内指导老师和辅导员保持联系,汇报在实习过程中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6、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确有正当理由不得不终止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应先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再向实习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实习单位批准并办好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顶岗实习单位。未经允许,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者,系部将按有关制度处理。
四、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
1、学生上岗前需和企业签订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
2、学生在实习期间要积极参加企业安排的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无故缺席者,顶岗实习成绩鉴定为不及格。
3、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重视安全工作,谨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不得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机器设备、材料、产品,确有需要,经请示得到许可后方可使用。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要注意安全用电,下班时要关闭各种电器开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5、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参与赌博。不得到江河、湖泊游泳,不得登高弄险等。学生上下班要切实注意交通安全,不能晚归或夜不归宿。
6、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本人违法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顶岗实习的考核
1、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系部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系部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2、顶岗实习结束后要提交纸质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顶岗实习手册、企业工作经历证书,顶岗实习期间工作电子照片3张(电子档,一张企业背景照片、两张工作现场照片)。
3、顶岗实习资料20xx年5月31提交给相应校内指导老师。
六、其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信息工程系。
实习学生管理制度3
一、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实习医生的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科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工作。各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生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
二、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每名实习生以分管5~8张病床为宜,按计划定期转换门诊和病房,安排值夜班和假期值班。有计划地安排专题讲座,组织病例讨论,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
三、实习医生每结束一科实习时,该科要负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出科考试,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医疗作风、理论知识、病历质量、技术操作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其成绩记入实习考核卡片。
实习学生管理制度4
一、凡来我院实习医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医德规范。刻苦学习,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遵守《实习生守则》。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二、实习生必须经过院前培训。加强纪律性,服从医院领导,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实习岗位,因病、因事需要请假一天者,经实习队长同意、科室批准;三天之内经科室同意后报科教科;超过三天者由科教科批准;超过一周以上者须经学校批准。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矿工两天以上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三、实习生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对病员必须抱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态度,经常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况,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解决,不得自行处理。实习生无处方权和下达医嘱权,按上级医嘱开写的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实习生应先签名,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并签名后方生效。
医技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特检科的.实习生不能擅自签发检查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复核、签名。
四、实习生应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举止言谈要谨慎,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病情,不得让病人及家属翻阅病历。
五、参加科内组织的业务活动,如死亡病例讨论、有关病例讨论、病情分析学术报告、尸体解剖及必要的会议等,对必要保密的资料,不得随意泄露。
六、实习期间如发生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或违法乱纪,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学校领导报告。损坏公物或医疗器械按规定赔偿。
七、实习结束后前一周要搞好个人总结,由带教老师和科主任写出实习鉴定,办理离院手续。
实习学生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范顶岗实习工作,使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由系教学办.学工办等负责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我系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我系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五条: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包括专业顶岗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践报告格式和分专业的毕业实践考核标准、实施计划等;选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经费保证的条件下积极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顶岗实习管理质量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工作,系可选派专业课教师为指导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为兼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计划并达到预定质量要求;负责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到顶岗实习单位或通过巡回检查、网络及电话联系等,指导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根据系制定的分专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标准,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总结。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主要由本系或学生联系。个人联系实习顶岗单位需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经所在系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
第九条: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生应完成本专业主要生产技术岗位的顶岗实习。应尽可能按照专业岗位群的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交叉换岗、轮流顶岗,以熟悉本专业不同的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一般应于每年顶岗实习前完成本系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和方案,经教学办、学工办审核后实施。还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善包含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及任务书的实践手册,经所在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定后于顶岗实习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使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各系应协助顶岗企业加强顶岗实习学生指导。实习期间由企业安排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与学院专业教师一起共同指导、管理顶岗实习学生。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同一单位实习人数较多时可安排专门教师进行指导;分散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巡回检查、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指导,巡回检查应不少于两次并应做好指导活动内容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认真作好工作记录,顶岗实习结束时应以企业为主对学生工作技能和实绩进行考核,并按《学生毕业顶岗实践成绩考核表》进行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未满,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需征得所在系及原实习单位同意。学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以零分记。
第四章学生成绩考核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学生顶岗实习技术工作总结内容、格式等要求由我系根据专业特点规定。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将顶岗实习技术总结与顶岗实习记录、考核表和有关佐证材料交指导教师。
第十六条:顶岗实习结束学生应交纳的有关材料:实习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定材料或聘用意见等;实习过程中独立或与人合作完成的技术改革和创新成果及其实习单位的鉴定证明;实习过程中参与组织实施并完成本岗位任务以外的工作(或项目)内容及其实习单位提供的证明;实习过程中获取的实习(或就业)单位奖励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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