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5-23 08:05:53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购销合同汇编10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购销合同汇编10篇

购销合同 篇1

  出售人(甲方)姓名:

  买受人(乙方)姓名: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xxxxxxx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珠海市吉大景山路骏景台(新地址为:吉大景山路xx号)15栋房产。

  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32.4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别墅。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7500000_元整(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围墙及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签订本合同,在甲方办理过户公证委托之前,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定金交由双方指定的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保管。若在20天内,甲方因其它任何原因无法将上述房产按约定与乙方办理过户的,则甲方须等额赔偿该定金;若甲方将过户所必要的`手续准备妥当,乙方反悔不予购买的,该定金可以不予返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经办人可向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领取该笔款项。

  2、第二期款项支付方式为:在取得过户委托公证书后,乙方将全部房款人民币7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在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具体条件以签定的银行三方共管协议书为准。乙方取得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发出的新房地产权证后由银行一次性划付。 上述款项全部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待定

  帐号: 待定

  收款人: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部价款的当天将本合同项下房屋按现状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三日内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所欠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应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支付;涉及到另行签署过户用买卖合同的甲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十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总交易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 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4、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补充协议:因甲方授权钱xx先生(身份证号: )全权办理出售该房屋的一切手续,如发生违约行为或纠纷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代理人索赔。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 %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经供方: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2、商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运输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____%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1、风险的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解决的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4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承建符合公路技术要求的碎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碎石规格:0-1cm、1-2cm、2-4cm。

  二、碎石数量:8000 m3

  三、碎石单价:/m3(或元/吨)。此单价已含资源费、江河管理费、加工费、便道便桥费、上下车费、运输费、管理利润、损耗、各项税金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四、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碎石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专职材料人员在收料场验收,通过收车方或过磅称确定数量,出具由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的“实物收料单”(三联单)。此收料单是双方结算数量和货款支付的唯一依据,涂改无效。对乙方供应的碎石检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购并责令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从方停止供货时止。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凭有效收料单进行当月结算。甲方根据工程计量支付情况,递次支付 80 %,通过转帐支付到乙方指定银行及帐户,余额部份待甲方终期计量支付完毕后 15 天内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或办理现金支付,必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和支付。

  七、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影响乙方供货、甲方收货、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导致支付延缓,均不属违约。

  八、乙方应对其所属碎石加工人员和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章): 乙方(章):

  公司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粗蛋白≥30%、水分≤12%、粗纤维≤4、赖氨酸≥3、无霉变、无结块、不掺假。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按月供货,每月不少于15吨,需方仓库。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货运到厂前的运费、保险由供方承担,到厂后的.费用一切由需方承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由需方计量部门认证的地磅过磅为准。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由需方企业抽样化验,如有异议由供需双方共同认定的质检部门抽样化验。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一月内付清全部货款,合同供应量内价格不变,货款支付到供方财务人员账户,供方即为收到货款,该账户如下:户名: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供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起生效 。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备注 产品名称 铁精粉 合计金额 (大写)

  二、交货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Fe≥66%,Sio≤6.5%,S≤0.4%,粒度 150 目≥65%,品位每增 加 1%,单价每吨加 10 元;每降低 1%,单价每吨扣 20 元。品位 63.9≤63%,没吨扣 40,品 位 62.9≤62%,没吨扣 60 元。品位 61.9≤61%,拒收。S≤0.3%,每超过 0.1%,扣 5 元∕T; SIO2≤0.6%,每超过 1%,扣 5 元∕T;水份≤( )计算,超出部分按扣吨处理。

  四、交货地点:需方指定料场。

  五、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承担:汽运、运费由( )承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以需方过磅为准,以磅单和化验单为结算依据。

  七、包装标准:散装。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需方质检部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化验结果出来后 5 天,可到有 资质的质检部门复校解决,如误差范围在 0.5%以内,以需方化验为准,如超出 0.5 以外, 则以有资质的质监部门检验为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开据增值税票(税率 17%)后,即通过银行结算,汇入供方 账户或现金结算。

  十、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一、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供方: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需方: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规格

  计量单位 ( )

  数量(吨)

  含税单价

  金额(元)

  备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监(公)证意见

  经办人监(公)

  证机关(章)

购销合同 篇7

  供方:徐家木业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树种:

  成品:

  三、结算价格:每套人民币1850元(含17%增值税发票)。

  四、规格(mm)、数量(套)、交货时间。

  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胶合板的用材:杨木芯;等级:优。

  胶合板的湿度不得超过12度。

  胶合板不允许脱胶开裂、空洞、结疤;

  五厘板的厚度在5.0~5.2MM之间,共7层中间3层芯板厚度各1.4MM。马六甲面皮厚度各30条,最外面2层椴木面皮厚度各30条,椴木面皮纹向是贴横纹,椴木皮宽度在100MM~250MM之间(250MM左右的椴木面皮集中贴一面,100MM~200MM的椴木面皮集中贴另外一面)。

  椴木面皮拼接不可有离缝,拼接面皮颜色要一致。

  胶合板的承受力要达到我司的要求。

  胶合板不可有弯曲、变形等现象。

  8、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φ10mm以下)。

  9、五厘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炸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10、胶水:用环保胶.

  11、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包装标准:

  交货地点:

  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在收货后6天内进行通知供方处理。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以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

  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两天),如超过宽限期的 ,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数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 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5、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四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6、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值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7、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盖章) 需 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法定代表:(签名)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工程桥架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见附表一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_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送到工程施工现场。

  第五条验收方法:现场验收。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本合同价款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30%的预付款即¥元;桥架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的`总价款。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建设方、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的现场协调。

  2。甲方负责乙方施工生产、生活配套用房、用电、用水等设施协调。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全部图纸及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因图纸及技术资料差错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桥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经现场验收合格。

  2。乙方保证电缆桥架的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合同变更

  1。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若甲方提出要求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期交货,交货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产品规格、型号、价格及数量:

  二、 总价款为:大写:XXXXXXXXXXX元整(XXXXX元整)

  三、 于20xx年12月15日货运到工地

  四、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款XXXX元整(¥XXXX),余款在发货前全部付清。

  五、 结算方式:供货方将货物运到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按实际数量检验合格后签字和盖章的.单据为结算依据。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违约,通过当地城区法院解决,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10

  2x05年4月,江西省吉水县国税局稽查局对吉水县某电梯有限公司2x02年~2x04年度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实施专案稽查。该公司成立于2x02年3月,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常某,主要经营电梯、扶梯等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业务。该公司开办至2x04年底,账面反映销售收入1344.2万元,销项税额22x.5万元,进项税额221.5万元,期末留抵税额1万元。

  近3年来,该公司的纳税申报一直为零负申报,即从未申报缴纳过增值税,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稽查人员在对其提供的总账、明细账及有关报表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核对之后,并没有发现问题。

  稽查人员决定另辟蹊径,从企业的购销合同入手,寻找证据。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销售、维修、保养等程序要求较为严格。为了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购销双方订有对产品规格、质量、供货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日期等都有具体明示的购销合同。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这也是确定该公司实现销售,产生纳税义务的有力证据。因此,核查购销合同就成为稽查工作的突破点。

  稽查人员通过内查外调,内审企业与客户签订的相关购销合同,外部到相关单位调查取证,终于弄清了企业经营的真相。原来该公司从开办至2x04年底,共为福建客户安装电梯68台,为南昌客户安装电梯2台,均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且大部分货款已收到,只不过公司故意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不申报销售,造成长期零负申报,累计少申报销售收入470万元。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是偷税,除责令该公司补缴增值税80万元之外,还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因本案达到了移送标准,案件于是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案心得

  税务稽查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大处着眼,就是要从宏观上分析可能出现的偷税问题,偷税的环节,利用相关经济指标来分析异常,要善于因素分析,从事物的因果关系中梳理出经营业务的反常行为,把精力集中起来抓关键问题的突破。如本案中企业近3年来的纳税申报均为零负申报就极不正常,我们分析出企业不是隐瞒了销售收入,就是扩大了进项抵扣。通过审核账簿及凭证,并没有发现扩大进项抵扣的问题,稽查工作的`关键突破点就转移到寻找企业隐瞒销售收入的证据上。

  小处着手,就是稽查人员要善于利用一切可用之线索,顺藤摸瓜,一查到底。本案中我们就是从企业的往来账及购销合同等小处入手,紧追不放,最终该企业利用长期挂往来账,无视税法中有关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故意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不计账,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而偷税的问题暴露了出来。

  2x05年4月,江西省吉水县国税局稽查局对吉水县某电梯有限公司2x02年~2x04年度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实施专案稽查。该公司成立于2x02年3月,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常某,主要经营电梯、扶梯等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业务。该公司开办至2x04年底,账面反映销售收入1344.2万元,销项税额22x.5万元,进项税额221.5万元,期末留抵税额1万元。

  近3年来,该公司的纳税申报一直为零负申报,即从未申报缴纳过增值税,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稽查人员在对其提供的总账、明细账及有关报表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核对之后,并没有发现问题。

  稽查人员决定另辟蹊径,从企业的购销合同入手,寻找证据。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销售、维修、保养等程序要求较为严格。为了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购销双方订有对产品规格、质量、供货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日期等都有具体明示的购销合同。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这也是确定该公司实现销售,产生纳税义务的有力证据。因此,核查购销合同就成为稽查工作的突破点。

  稽查人员通过内查外调,内审企业与客户签订的相关购销合同,外部到相关单位调查取证,终于弄清了企业经营的真相。原来该公司从开办至2x04年底,共为福建客户安装电梯68台,为南昌客户安装电梯2台,均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且大部分货款已收到,只不过公司故意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不申报销售,造成长期零负申报,累计少申报销售收入470万元。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是偷税,除责令该公司补缴增值税80万元之外,还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因本案达到了移送标准,案件于是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案心得

  税务稽查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大处着眼,就是要从宏观上分析可能出现的偷税问题,偷税的环节,利用相关经济指标来分析异常,要善于因素分析,从事物的因果关系中梳理出经营业务的反常行为,把精力集中起来抓关键问题的突破。如本案中企业近3年来的纳税申报均为零负申报就极不正常,我们分析出企业不是隐瞒了销售收入,就是扩大了进项抵扣。通过审核账簿及凭证,并没有发现扩大进项抵扣的问题,稽查工作的关键突破点就转移到寻找企业隐瞒销售收入的证据上。

  小处着手,就是稽查人员要善于利用一切可用之线索,顺藤摸瓜,一查到底。本案中我们就是从企业的往来账及购销合同等小处入手,紧追不放,最终该企业利用长期挂往来账,无视税法中有关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故意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不计账,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而偷税的问题暴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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