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工作职责
安全科工作职责1
一、安全科工作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经理和技术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安全简报》等工作的编写发放,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8、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实施。
9、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并逐级上报。
二、安全科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4、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5、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6、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7、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8、负责安全资料编制、收集和上报工作。
安全科工作职责2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计划安排、督促本公司建筑安全大检查及评比工作。
2、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4、加强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或各项目部、班组提出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5、认真开展“三查”、“三无”、“三不伤害”、“三个标准”及全国“六月安全月”、“百日安全生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
6、对发生的事故及时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抢救和分析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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