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时间:2024-12-12 09:04:28 秀容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通用21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警务工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通用21篇)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

  一、着装上岗制度,除因特殊情况不需着装外责任区民警下社区工作必须按规定规范着装。

  二、责任区民警每周到责任区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或30个小时制度。

  三、警务室开门、民警定时接待制度,每周一周四下午为警务室接待群众时间。

  四、警情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宣传栏”的阵地宣传作用,每周向居民群众通报辖区警情,适时张贴破案公告,提出预警防范措施和建议。

  五、六个必须上门制度,即居民入住迁移时,居民需要办理户口证时,居民家庭成员受法律处罚时,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居民遇有困难时,季节性和区域性案件多发时。

  六、季节报告工作制度,责任区民警每季度向辖区居民干部、内保人员、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坚持警务公开,通报治安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2

  一、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都必须到方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房屋的条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房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程序: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承租人与村(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

  四、出租人应督促居住的流动人口及时申领暂住证;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承租人;

  五、依法纳税。出租人或承租人须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缴纳出租房屋税等相关税款;

  六、有关处罚: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出租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明承租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的,处20xx以上300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3

  一、年满十六周岁、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到达暂住地三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按规定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程序:需带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或原籍派出所身份证明信,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公安派出所对流动人口按一人一证方式办理暂住证。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在期满前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三、有关处罚:暂住人口违反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100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申领暂住证,经通知拒不改正的;

  (二)冒领、转借、涂改暂住证的;

  (三)不按规定办理变更、延期、补办暂住证的。

  招用单位违反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对招用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4

  一、实行定期接待群众的工作制度,每周应定期接待群众,并设置警民联系箱,了解掌握各种情况。

  二、及时受理群众报警。社区民警在接到社区群众报警或派出所处警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接处警情况及时记载于警务室《接处警登记簿》上。

  三、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职责范围的求助事项,应及时处置解决;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求助事项,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帮助联系,确实无法帮助解决,应主动说明情况。

  四、开展其他工作。警务室同时作为治保干部、社区保安、社区巡防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点,开展治安纠纷调节、法制宣传教育、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

  五、内务管理规范。民警在社区警务室工作时,应着制式警服,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警务室内要保持整洁,业务工作台帐,薄册等内部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泄密。

  六、工作衔接制度。对受理的群众各种事项落实首问责任制并搞好交接。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5

  (1)社区发展是一种过程,即由人们以自己的努力与政 府当局配合,去改善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社区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在一定生产力水平基础上,以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为背景,努力增强社区功能并提高其实现程度的过程

  (2)社区发展离不开社区警务的建设和发展。社区警务是社会居民在警察带领、指导、支持下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方式,充分研究社区问题;开采社区资源;改造社区环境,强化自卫互助;以全面、系统、长效维持社区公共安全的思想,活动和方式方法体系的统称。社区警务实质就是要求警察立足于社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实行警民合作,不断增强社区民众参与社区各项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它的立足点在于社会是产生违法犯罪的根源,因而预防和减少乃至根治违法犯罪也必须依靠社会。它的工作范围是以社区为主导,以社区为基本单位

  (3)存在的问题:

  ①对社区警务认识不足。一些领导或民警认识不到位,不理解社区警务的内涵,片面地认为社区警务不过是将过去的民警责任区工作进行改名,无非是设立了警务室,多挂一个招牌,是“换汤不换药”。在这些错误认识的影响下,必然对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足,工作仍然是默守成规,没有开拓性。

  ②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不规范。由于不了解社区警务的概念,对社区警务没有形成共识,加之不少的基层公安机关没有实行派出所工作的重心转移,以致有的社区虽然挂有社区警务牌子,但并没有建立其规范的运行机制,甚至唱起了“空城计”;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开展了一些活动,但运行机制很不健全,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有的社区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使得社区民警工作缺乏动力、压力,坐在警务室里无所事事,致使警力资源严重浪费。

  ③社区民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社区民警缺乏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对做群众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遇到问题不懂处理,处理问题不能说服群众,联系工作团结不了群众;有的社区民警的工作浮在表面,上班时间到警务室坐一坐,下社区多是走马观花,工作上怕吃苦,喜欢讲待遇、讲攀比,不愿深入基层一线,警民关系得不到有效改善。

  ④警种间协调沟通不够。社区民警与其他警种民警沟通少、协调不够,一些社区信息没有及时通报给其他警种,其他警种掌握的信息也反馈不到社区,信息共享受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警务的深入开展,限制了其他警种工作的改观。

  ⑤社区警务社会化程度不够。有的社区民警不善于利用社区资源,没有把“治安蛋糕”分给社区群众,不会组织社区群众参与到预防犯罪和治安管理工作中去,仍在唱“独角戏”,致使警务工作陷入被动。

  (4)对策:

  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实行社区警务,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密切党群关系和警民关系的有益探索,是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必由之路。因此,社区民警必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打破常规,创新思路,摆脱传统警务的束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开拓社区警务工作。

  ②大力加强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要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进一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要明确如何将管理融入服务之中,如何进行有效的'控制,如何从发案中查找漏洞和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如何排查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何帮助挽救有前科的人员和失足的青少年,如何灵活把握公开与秘密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守值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要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探讨,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不搞形式主义的绩效考核机制。要建立健全定期或不定期下社区巡查制度和听取社区群众意见制度,检查社区民警工作是否到位,督促社区民警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③合理、科学配置警力。在警力调配中,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基础工作的延续性,注意新老、强弱、经验、能力搭配,实行优势互补。要将善于做群众工作、会做群众工作、会管理、会服务、肯吃苦的民警配置到社区警务工作中去,让他们能够深入到群众中去,与社区群众打成一片,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从群众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研究问题,处理问题,把社区群众要办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办,做到大事小事认真办,不推诿、不拖延,切实把社区警务室建成警民关系的“连心桥”。

  ④理顺关系,强化协作。要理顺各警种民警与社区警务的关系,从机制上增强社区民警与各警种之间主动协作的意识。社区民警要把日常工作中掌握到的信息、线索及时通报给其他警种民警,共同研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协助侦查破案。其他警种民警要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将抓获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信息、敌社情、刑事犯罪最新动态等通报给社区民警,为社区民警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⑤最大限度搞好社区资源挖掘。要吸纳新的管理思想,把行政职能的一部分由社会力量承担,由社区群众担当起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中坚力量,既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要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要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邻里守望”制度及“联防巡逻”制度,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切实实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6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防能力。

  二、建立健全巡防队、联防队、治保会、保安员、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门卫等群防治队伍,组织好、使用好这些队伍,开展昼夜巡逻防范。

  三、形成居民区的社区,实行物业管理,有围墙和大门,设专职保安或门卫,对出入的机动车进行审验和换牌登记,对出入的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进行盘问登记。

  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小房安铁门、单元门安楼宇对讲、窗户安内置式防盗网,因地制宜加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防盗工作。

  五、社区设立民警社区警务室,责任区民警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剔除不安全隐患。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7

  一、收集掌握情况信息:及时收集上报各类敌情社情动态,全面排摸社区内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广泛物建信息员,并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停访息诉工作。

  二、加强实有人员管理:全面熟悉实有人口情况,对重点年龄段的人口要做到“四知”,即:知基本情况、知经济情况、知现实表现、知经常交往人员,加强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管理。

  三、严密治安管理:熟悉掌握社区内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厂企单位的基本情况,查处黑恶势力活动和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建立健全行业治保组织,物件治安耳目,落实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租赁房屋管理,认真实行“三方联带治安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组织群防群治:积极推进安全管理,做好技防、物防推广工作,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治安情况,加强“四防”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指导、检查、督促值勤人员开展防范工作,保一方平安。

  五、热情为民服务:牢记服务宗旨,为群众排忧解难,全面实施警务公开,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勤政廉政,遵守各项纪委制度。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8

  为保障学校国有财产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内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加强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本制度。

  1、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精神和决议,在分管校长和德育办领导和指导下,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坚持24小时值勤制度,不得空岗。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要存档在遇到火警、盗警事件时,要机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警戒和必要的应急工作。

  3、工作报告制度。经常向学校通报治安情况,分析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安全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时刻注意观察经校门出入人员和车辆情况,遇到疑点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事宜,要认真、细致盘查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德育办及分管校长报告。

  5、建立校门出入证制度。各种车辆、人员携带大宗物品,如家电类、家具类、设备类、建材类等,对携带以上物品进校后还要带出的,由门卫办理带入物品登记,待出校时凭登记手续放行。对从校内携带上述物品出校的,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放行。

  6、出入证由德育办统一印制,由经批准的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安全管理员对收回的出入证按月装订,上交德育办存档备查。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9

  一、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治保会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社区群众的防范意识。

  二、建立警民联系箱,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及时出警、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调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三、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漏洞。

  四、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管理,受理暂停人口登记,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帮教工作,减少违法犯罪。

  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社区社会和治安动态及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六、受理治安户口管理有关登记,领证事项的申请和咨询,对有特殊困难的'人,提供便利服务。

  七、负责开展"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

  八、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帮助或联系解决群众求助的其它事宜。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0

  为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打造平安学校、和谐校园,制定本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对照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学校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向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

  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1

  1、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群从的法制观念。

  2、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登记、发证、巡查、函查等管理工作。搞好私房出租户日常管理,做到暂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措施落实。

  3、开展治安巡逻、守候伏击,搞好辖区内防范工作,遏制和减少刑事案件的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4、受理群众报警和求助,热情为民排忧解难,及时处置各类治安案件。

  5、受理和调解民事纠纷,把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6、对辖区内企业、行业、场所、要害部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7、收集各类治安信息,为侦察破案提供有效线索,努力为现实斗争服务。

  8、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

  9、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10、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教、控制、转化工作,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2

  为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贴近群众,就近服务,齐抓共管。天乐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

  一、工作站主要承担责任片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传递、服务告知、诉求反馈等工作。

  二、工作站的设立应本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发挥实效的原则,在大型用工单位、住宅小区、商业店铺较为集中的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较多的住宅小区、居民院落等地点进行集中管理。

  三、工作站应统一标识、编号,公布社区服务站电话。

  四、社区按片区划分网格,网格负责本责任片区内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的日常采集登记工作,异动情况及时掌握。发现问题立即反馈。

  五、网格员要按质按量登记流动人口信息,不得漏报、虚报。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

  一、社区治安巡逻队,在居委会的领导下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二、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巡逻,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四、居委会干部和社区民警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顾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五、巡逻工作每周一次讲评;半月一次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培训;年终评选优秀队员,不断提高队员整体综合素质。

  六、对巡逻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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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热爱本职工作,心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上办事咨询的.群众,做到主动热情接待。

  二、对立社区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的形象。

  三、思想统一,作风过硬,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社区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二次。

  五、按时上下班(上午8:30分,下午2:30分)工作时间保证通讯畅通,特护期值班必须到岗到位。

  六、服从安排,交办工作必须落实,且件件有回音。

  七、明确分工,工作中相互支持,不允许推诿、扯皮。

  八、上班时间不允许进茶楼打牌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九、积极主动完成好乡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干部下组了解民意每月不少于8天。

  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乡下发的财务制度办事。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4

  一、例会制度:

  1、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每年不少于一次,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

  2、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在会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将有关决定事宜整理存档。并负责决定事宜的督促落实。

  4、工作委员会成员,联络员应按时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并指派相关人员参加。

  二、请示报告制度:

  1、各社区矫正组织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应在报告同级工作委员会的同时,向镇社区矫正组织报告;遇到超越现行规定的事项,必须报请上级社区矫正组织批准后方可实施。

  2、各社区矫正组织对下一级社区矫正组织的请示报告事宜,应及时予以答复;超越职权范围的,应向上一级社区矫正组织请示。

  三、学习培训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业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各级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信息宣传制度

  1、信息宣传要严格遵守政法工作宣传的有关规定,以正面宣传为主,客观真实,注重社会效力。

  2、信息宣传应主要反映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有关社矫正工作的重要活动等内容。

  3、社区矫正组织对矫正对象的宣传报道应征得本人同意,依法维护其合同权益,宣传报道的有关内容未经批准,不得上网。

  4、宣传工作应注意保密。内部文件、资料不得擅自公开,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监督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矫正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

  2、检察机关予以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监督,发现矫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3、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矫正组织未按法律规定的刑罚内容执行刑罚的,矫正对象有权向当地检察机关检举反映,向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4、社区矫正组织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有关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5、社区矫正组织可从有关部门、知名人士、离退人员和矫正对象亲属等聘请执法监督员。

  6、社区矫正组织应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7、举报、投诉和处理结果应登记归档,并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统计制度

  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按照统计工作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统计纪律、明确专人负责。

  2、统计方法要科学规范,统计数字要真实准确,统计资料要按有关规定程序审签报告。注重定期统计数据进行动态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规定建立矫正对象档案和矫正工作档案。矫正对象档案要一人一档,单独立卷,指定专人保管。有条件时可对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

  2、矫正对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矫正对象的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假释证明书、执行通知书;

  (2)矫正对象情况登记表;

  (3)矫正对象阶段考核材料;

  (4)矫正对象奖惩情况登记表和相关材料;

  (5)矫正思想汇报;

  (6)矫正对象参加矫正活动的材料;

  (7)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

  (8)依法解除监督管理和社区矫正期满通知书;

  (9)其他应当存档的材料;

  3、矫正工作档案包括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及其他重要资料。

  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

  3、司法所应当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公益劳动协议,并在每个基地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考核。

  4、公益劳动可以由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公益劳动地点劳动。

  外出请销假制度

  1、矫正对象外出的,本人必须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

  2、经司法所和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司法所应发给外出证明。矫正对象返回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销假,同时将证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区域的,按矫正对象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制度

  1、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即开始纳入考核范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登记的,自规定期限届满第二日起司法所即开始对其考核。

  2、矫正对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日常主要考核:遵守基本制度(如迁居、外出请假销假等制度)、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及学习等内容。

  3、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小结。每月月底司法所依据当月的考核结果,结合矫正对象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按一定比例择优评出表扬和积极分子。

  4、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考核奖惩的批准权限为:表扬、授予积极分子称号、记功、物质奖励及警告由司法所、派出所考核、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审查,报县司法局、公安局批准。

  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审查,报县司法局、公安局审核。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相关人民法院或监狱、看守所、拘役所审核裁定。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批准。

  解除矫正制度

  1、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司法所要在矫正期满前15日,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办审议批准后,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对矫正对象解除矫正。

  2、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司法所应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需附省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县社区矫正办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原批准机关在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7日前,将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决定通知送达司法所。做出收监决定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3、矫正对象死亡的,由相关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司法所填写《矫正对象死亡情况登记表》,与医院死亡证明一同存档;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假释或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死亡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死亡后7日内,将矫正对象死亡情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5

  为夯实社区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线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社工在负责分管线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责任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

  一、区块

  以楼栋党支部地域范围为基础,结合适当的人口数量,兼顾居民的生活习惯传统,将各个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块。

  二、责任

  每个区块落实1至2名社工,对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全面负责,按照街道对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好各线布置的任务,及时全面收集掌握各方面信息,为居民提供各方面服务。

  三、走访

  在完成分管线工作的同时,每周走访住户达5户以上,全年访遍责任区块内全体住户。

  四、记录

  走访要有书面记录,详细记录每户走访对象的具体情况,并有走访对象的签署意见。走访记录要长期保管积累,形成社区民情档案。

  五、交流

  各个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走访碰头会,沟通交流,互换信息,共同研究解决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六、评议

  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对每位社工的走访情况和走访记录进行评议,签署建议意见。

  每周走访住户未达5户,或走访记录不完整、走访对象未签署意见的`,认定该周走访未完成。

  根据全年的走访记录和反馈意见等各方面情况,由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街道驻社区干部对每位社工年度走访工作作出评价,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全年3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1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七、督查

  社区办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落实。

  弄虚作假达3次,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社区内全年平均每人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副书记、副主任)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6

  一、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只是精神,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击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政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扎实开展基础创安活动,巩固与深化安全社区、路段、市场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

  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禁毒、打“黄”、打“非”等工作。

  六、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保安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七、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治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定建议权。

  八、深入开展综治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

  九、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7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规范履行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守则:

  一、负责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和转交的衔接工作。

  二、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三、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

  四、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教育活动。

  五、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

  六、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

  七、组织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

  八、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正工作,适时开展社会帮教活动。

  九、依照规定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

  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工作个案。

  十一、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的协调,最大限度地为社区矫正工作服务。

  十二、恪尽职守,遇有特殊情况、问题或重大事宜,及时反映和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和处理,不得推诿、懈怠。

  十三、秉公执法,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

  十四、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五、完成上级机关布置的相关工作。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8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 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敬,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绝不与病人争吵。

  二、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不推诿病人,保证做到首诊负责制。

  四、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亮号”上岗。

  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乱收费。

  六、提供建立家庭病床,联系住院转院,代请出诊、会诊。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

  程,主动深入社区开展工作。

  二、衣帽整洁,持证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周到,

  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热情负责,遵守医德。

  三、做病人知心朋友,为患者及家庭排忧解难,为他们保守

  隐私和秘密。

  四、杜绝伪劣药品,不开大处方、人情方、不开搭车药,不

  开假医疗证明。

  五、负责做好社区急危重病人的双向转诊及会诊工作。

  六、不得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吃请。

  七、遵纪守法,不假借出诊、巡诊之便干私活。

  八、保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外的清洁、卫生。

  九、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分工合作,精诚团结。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19

  一、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制度

  1、参与制定计划生育人口规划以及工作计划,并监督贯彻实施。

  2、参与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

  3、参与本级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方针。

  4、参与落实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的家庭相结合,与社会发展、社会保险、扶贫帮困等社会主义精神相建设结合等工作。

  5、监督政府以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对人口规划、人口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人口统计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7、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危害服务对象健康和安全的行为等进行监督。

  8、监督政府人员的工作作风,及时反映个别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使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二、理事议事制度

  1、协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研究工作,汇报交流。

  2、每季向会长汇报一次工作。

  3、发挥理事人才济济的优势,每年集中1—2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

  4、平时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和特长,为计划生育各尽所能。

  三、会员联系制度

  1、协会理事、会员按就近自愿的原则联系3—5户(名)已婚育龄妇女。

  2、每月与联系对象沟通一次。

  3、向联系的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帮助联系户解生产、生活、生育的实际困难,做到送温暖、传知识,搞好服务。

  4、定期向协会汇报联系户的思想及计划生育情况,平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组织做好工作。

  四、学习培训制度

  1、协会将理事、会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2、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积级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或讲座,经常受到协会知识的教育。

  3、每年对协会会长、秘书长、理事会理事等培训一次,重点学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计划生育协会性质、任务,协会工作业务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4、结合“人口学校”的教育,抓好对协会会员的培训,让广大会员掌握协会章程,懂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切实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带头作用。

  五、会员活动制度

  1、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正常、活跃、扎实,达到寓教于乐,把协会切实办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

  2、建立会员之家活动阵地(一室多用,有会员之家牌子)。

  3、理事、会员档案齐全,做到各项活动记录准确。

  4、定期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5、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计划生育困难户排忧解难。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20

  为加强社区“黄、赌、毒”人群的管理,提高重点人群的禁毒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禁毒工作的.作用,现制定社区禁毒工作相关制度:

  会议制度

  一、及时传达上级对重点人群管理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重点人群管理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综合管理工作的措施。

  二、重点人群管理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报告。

  宣传教育制度

  一、在每年的重点时期两会、党代会期间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有关重点吸毒、涉毒人群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刷写固定标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举办讲座、会议宣传、上门入户宣传等。

  三、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群专题禁毒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在每年的重点时期(两会、党代会、展览会)和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应开展一次专项重点人群隐患排查。

  二、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重点人群隐患排查工作。

  三、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有关台账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无法自行解决的人群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21

  按照统筹工作需要与个人生活需要、考勤与工资奖金及年度考核挂钩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具体上下班时间与街道一致。

  二、值班

  公休日实行值班制度,每天至少安排1-2人以上值班,值班时间视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三、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并经社区办批准,在公休日或法定节日加班的.,加班时间视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四、考勤

  1、考勤由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2、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含15分钟),每3次视作事假1天。

  3、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每1次视作事假半天。

  4、旷工按事假的两倍计算。

  5、公差视作出勤,以上级通知或书记、主任指派为准。

  五、请假

  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请假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病假、生育假需出具医院病假条。书记、主任请事假、病假1天以上报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其他人员请事假、病假3天以内,由社区书记、主任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社区办审批。年休假、生育假报社区办审批。

  六、结果运用

  日常考勤与奖金、年度考核挂钩。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全年事假累计达30天,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旷工累计达15天,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七、督查

  各社区每月初将社工上一月考勤情况上报社区办,社区办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发放考勤奖。社区办将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督查,如社区上报的情况经核查不符合实际,书记、主任当月的考勤奖按应发额减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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