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21 20:12:3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执法工作计划范文集锦8篇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执法工作计划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执法工作计划范文集锦8篇

执法工作计划 篇1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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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xx”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三)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四)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二、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二)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四)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三、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一)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三)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

  四、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法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实现法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规范性文件、会签把关、执法检查,资料上报、信息反馈以及复议应诉等几个方面进一步量化和细化指标,完善政策法规工作考核标准。并通过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予以落实。

  三是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开展“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活动。以市局的培训为龙头,带动法规队伍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整体行政能力。全年计划举办二期培训班。

  五、努力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工作计划 篇2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执法工作计划 篇3

  为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方针,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促进我辖区土地用地依法申请审批程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促进国土资源所依法组织,有效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责,结合李王镇实际制定7月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计划。

  一、要求各村等部门建立相关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村级协管员作用巡查工作信息员的作用。

  三、巡查区域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公路沿线省道两侧范围。

  2、级巡查区域为:乡道沿线的村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和乡道两侧的土地。

  3、级巡查区域:村庄规划范围内,周边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布的矿产资源。

  四、巡查职责:

  1、指导各村协管员的动态,巡查工作。

  2、划巡查区域,落实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责任。

  3、巡回检查各村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察检查。

  4、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和工作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5、坚持每周在所辖区内巡查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巡查不得少于四次。

  6、汇总各村的巡查情况,按时向县国土资源局上报李王镇动态,巡查月报表等资料。

  7、建立工作制度,做好巡查工作台账,每月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及时。

执法工作计划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依法治国、县委依法治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20xx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巴安监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全县20xx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促进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全县各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坚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执法重点,在监察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测、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

  (一)煤矿: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严肃查处瓦斯超标、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强化煤矿矿长带班值班责任、职业病预防和劳动用工管理,保证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杜绝非法违法承包(转包)、以探代采等违法生产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三)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境内的加油加气站、氧气、乙炔气、甲醇改装等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行政许可换(领)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职业健康、保险缴纳、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佩戴及使用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活动。

  (四)烟花爆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无证生产经营、三超两改和违禁使用“氯化钾”以及制定和执行结编机、装兑机、烘记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重点建设项目: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水利、道路、建筑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作业场所中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和治理,进一步推动建设单位履行业主责任,强化业主意识,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村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加大对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重点岗位、重点工艺的防暑降温、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应急救授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七)职业健康:督促企事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的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好管理责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检测及公示告知,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离岗的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佩戴及使用执法检查,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隧道作业、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进行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

  (八)加强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件查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核查处理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告知解决途径。对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举报核查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核查,核查完毕后,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确保核查率达100%。经核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举报查处的重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察频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整合监察执法力量,每月监察执法时间不少于15天,全年不少于200天,监察执法企业完成100家(次)以上;特别是对高危企业(煤矿、涉煤、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的监察执法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全县生产经营企业的监察执法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监察到位。

执法工作计划 篇5

  20xx年我分局严格按照师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按照一、二、三级巡查区域每月不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对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连队、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面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一、加强动态巡查,发现问题早及时。

  加强动态巡查制度,是切实贯彻“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机制,是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措施,根据师局20xx年关于土地动态巡查责任书中的要求,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巡查任务、巡查范围、巡查重点,加大巡查的力度与密度,做到天天有出动、周周有巡查、月月有汇总,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发现及时、制止有力、查处果断、不留后遗症。每月按时上报巡查记录,发现违法用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二、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年终前完成卫片核查工作。

  面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形势、新任务,分局将在20xx年度卫片核查工作的基础上,把20xx年度卫片核查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把违规违法用地的发现、制止和查处工作做到及时有效,在20xx年12月初完成卫片核查工作,明年4月前完成用地手续完善工作。

  三、强化“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强化“七五”普法工作,会同团宣传科、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宣传法律法规,让法律宣传进课堂、进连队、进党校;

  进一步完善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创新土地执法观念,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加强与基建科、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的合作联系。通过部门配合、力量集中、联合办案的方法,建立起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严厉惩处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威,对违法者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从而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继续抓好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和基层土地协管员的培训工作。坚持自学、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制度,着力提高执法监察人员和土地协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执法工作计划 篇6

各股室、执法中队、考评中心、环卫处: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单位实际,现就xxxx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

  机关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为保证,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不断创新方法,拓展渠道,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局务会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撰写反腐倡廉学习体会、上廉政党课及支部活动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成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格局,使学习教育活动既严肃认真,又寓教于日常城管监察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

  (二)开展“廉政准则从我做起”主题学习教育。组织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的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升我局领导班子推进城管执法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加强对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辅导。执行党政“一把手”上党课制度,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落实。通过讲党课、学习辅导、述职述廉等形式,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在领导干部中加强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五)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组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防范预警。切实抓好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尤其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员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责任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和宣教方案的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要统筹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促进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提高相结合;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机关作风、与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有机相结合起来,使各方面工作相互促进。

执法工作计划 篇7

  一、时间安排

  1、第一季度

  检查对象: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检查内容:检查各单位的行政许可是否在其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期限要求及行政许可案卷规范等情况。

  2、第二季度

  检查对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检查内容:

  (1)巡查“受委托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关于初级农产品安全监管的现场执法情况。重点检查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执法装备、执法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情况。

  (2)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落实情况。

  3、第三季度

  检查对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检查内容:农业行政执法和许可案卷,对案卷进行评审,选送优秀案卷送省农委。

  4、第四季度

  检查对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检查内容:主要依据《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求进行全面考核。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农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农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委法规处牵头组织,邀请纪检、监察等有关领导参加。

  三、实施方式

  检查主要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帐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当事人、测评考核等方式进行。被检查单位要以书面材料向检查组进行汇报,提供相关台帐资料。具体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组组成人员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将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并作为年度工作评比的重要依据。

执法工作计划 篇8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0、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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