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12 20:54:56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食品工作计划七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工作计划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食品工作计划七篇

食品工作计划 篇1

  “元旦春节”两个传统的重大节日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经济开发区分所将对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餐饮业、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劣质油脂及其他用伪劣手段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米面油、熟食制品、乳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卫生准入制,检查时间为:12月25日—20xx年元月底,其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工地食堂及餐饮业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的“卫监五号”压滤机滤布行动的要求,对各大中型餐饮及学校、工地食堂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加工场所卫生状况,餐用具洗刷消毒设施,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情况,对承办“年夜饭”及大型集中就餐的单位要实行“事先告知制”和“留样制”。严把各环节关,以确保节日市场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卫生。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对我区域内的熟食制品、糕点、油脂、酒类等检查。对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设施、工具用具的洗刷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及运输工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每批使用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要求做到批批有相关的索证索票证明,熟食、糕点经营店、柜台及流动销售摊点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销售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严禁抓、拿直接入口的食品,做到货币分开。

  三、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的检查

  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是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休闲食品,目前,这类食品存在有不安全因素,我们对其加工场所的检查重点放在产品生产时是否加入非食品用的工业糖精、片碱、滑石粉、非食用油脂及产品中含有“亚硫酸钠”“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使用的原料及包装材料、索证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

  四、散装食品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超市、集贸市场及散在的散装食品销售摊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存放食品的容器必须达到卫生要求,原包装必须有完善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注明,并附有同期产品的索证材料。

  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污染,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销售人员严格个人卫生,以防止二次污染过程,我们将通过此次检查,规范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

  五、对超市和食品批发部的检查

  我区域内有超市和食品批发部21户,我们将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放在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节日期间销售广泛的粮油、酒类、乳制品、糕点、蛋奶制品、腌卤制品、调味品等,对过期的,索证材料不完善的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严格把关。

  六、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检查

  对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农副产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乳制品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对于以上的专项检查,我们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坚决依法处罚和取缔,滤布加大宣传形式,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提高流通领域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通过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患,建立食品绿色市场,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

  经济开发区分所供稿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日

食品工作计划 篇2

  一、普通教育科

  围绕落实制度,主要从人员培训、宣传教育、检查反馈等方面着手,针对往年出现的问题,带领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加强整改,抓好xx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一)与区红会联合组织一期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责任心,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的一般常识,熟悉食堂操作流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熟练操作食堂内的相关器具。

  (二)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抓好校园食品安全课程的数量、质量落实情况,按要求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课程,每学期20学时,每周1课时。

  2、指导学校利用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和墙报、橱窗、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宣传阵地,在校园中广泛开展食品健康和安全知识宣传。

  3、要求学校组织师生代表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对周边小店进行摸排,对购买校外不洁食品、摊贩食品的学生进行劝导和管理。

  (三)建立检查反馈机制

  1、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带领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对全区中小学食堂和饮用水进行检查,特别是检查中问题较多的学校,将是下步抽查和整改的重点。

  2、在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现场会,选取硬件设施较为完善,安全管理规范的食堂作为现场会地点,召集食堂管理人员参加,明确标准,提升管理质量。

  3、建立饮用水器具、储水场地消毒制度。一是加强对饮水器具消毒、储水场地消毒过程的监管,饮水器具要定期消毒,由专业人员,在专门的场所进行,做到程序规范并有记录。二是及时索取每批桶装水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对到校时间进行登记,对开启超过5天和到校超过15天的桶装水要作倾倒处理。

  二、学前教育科

  针对学前教育办学性质复杂多样,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宣传培训、常规落实、督查指导等方面着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一)重宣传培训

  1、幼儿园层面:组织学习,提高幼儿园领导、保教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开展一次区层面的知识竞赛及相关技能比武活动;与区妇幼院联合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活动,提升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2、家长幼儿层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系活动,指导和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利用电子屏、校园网、班级博客、主题墙、宣传展板、家园联系栏、开家长会及印发食品安全宣教资料等,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科普知识和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

  (二)重常规落实

  1、严格落实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2、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健康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切实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继续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及日报、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因病缺勤记录、疑似传染病排查、疾病监测、消毒隔离和传染病学生追踪等工作。

  4、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定期做好饮水机卫生消毒。每学期开学前规范做好各种幼儿用品、玩具、室内外环境等的全面消毒工作,食具、毛巾做到每天消毒,并有记录。

  (三)重督查指导

  2月19—21日学前科、学前督导中心和民管办联合对21所部门街道办、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开学工作检查,对于食堂管理、饮食卫生方面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下步将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过程控制,并将检查及整改结果纳入民办幼儿园年度考核内容。

  (四)重齐抓共管

  xx年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日常合作与联系,定期安排保育员、卫生保健及后勤人员参加妇幼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食品、饮水安全联合检查;强化局内部各相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协调、衔接与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三、安全管理办公室

  (一)抓好学校食堂烟道的清理工作

  定期对烟道进行清理,一是保证烟道污垢不进入食品,引起食品污染,二是保证不出其他安全问题。

  (二)抓好熟食配送过程的防范工作

  课间餐、个别学校的中餐,都是由食品公司配送,配送途中的食品安全不容忽视,须要求食品公司使用全封闭的车辆送货,对车厢要定期消毒。

  (三)抓好校园周边小店的排查管理工作

  引导校园周边小店从正规场所进货,定期对小店的食品进行摸排,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围绕规范后勤保障体系,从设备改造、招标配送、监督管理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

  (一)启动校园食堂煤气管道改造

  完成全区校园管道煤气改造,促进校园食堂设备安全。

  (二)完善食堂大宗食品同意招标配送工作

  从源头上层层把关,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确保配送率达到100%,20xx年5月开始此项工作,按潜在投标人报名、对投标人经营能力考察、领取招标文件、召开招标会的顺序进行。

  (三)加大监管力度

  1、加强对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的管理,每双月召开一次供应商一把手参加的食品安全预警会,通报校园食堂配送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2、加强农药、重金属残留检测抽查工作,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纳入供货商的考核。

  3、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举办一期食堂管理人员培训。

  4、做好上级相关部门需要的数据的汇总上报。

  五、基财科

  1、参加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2、做好学校食堂投入的预算工作。

食品工作计划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学校环境,保证我校师生在食品饮食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学校教育卫生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营造健康卫生的校园环境奠定基础。

  以“学校教育卫生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严谨处理好食品卫生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传染预防工作,营造健康卫生的校园环境奠定基础。

  二、教育目的

  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为打造一个健康、科学、文明的民族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确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落实,有效预防、控制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应急预案及措施,利用周一班会课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把食品卫生安全的危害消灭萌芽状态。

  为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力度,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校园氛围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增强学生的卫生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突出食品卫生安全的工作重点,进一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今年,我校将坚持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既定的工作目标展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好食品卫生安全相关措施,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六、加强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工作开展

  1、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对学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重点督查。

  2、强化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职责,推动工作开展。

  3、由少先队大队部设立卫生监督小组,定期对班级进行督促检查。

  4、坚持每天对个人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或处理。

  5、时时刻刻强调食品安全问题,切实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XX中学

食品工作计划 篇4

  我市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牵头抓好食品安全整顿等重点工作,完善应急体系和信息体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推动形成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水平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编制出台《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二)继续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三年规划 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区政府实施《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年-年)》,充分调动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力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落实。

食品工作计划 篇5

  我们在认真总结基本工作经验,巩固近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及成功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车墩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解决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向食药所报告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利用网站发布举报的信息,对群众市民的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和资金来源另行安排;二是对区食监所转发过来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工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镇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加工窝点的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质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社区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区药监局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登记、并定期把过期药品送到分局药品科统一进行销毁。

  5、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成果,对影视路及影城路食品安全示范街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示范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社区会所对外开放承办酒宴的安全监管。

  2、加大对盒饭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抓住温度与时间及人员卫生和场所卫生等监管重点环节不放,关注盒(桶)饭、熟食、肉品等重点产品。同时推进制度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具有本镇特色的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培训、规范化操作为一体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力争对全镇30%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50%的学校食堂、10%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推广,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新车墩报、上街设摊、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食品工作计划 篇6

  20xx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着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大对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的聘用和培训,深入村屯、社区、学校、工地,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强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一、继续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新民市委、市政府仍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明确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继续全面落实《新民市食品安全基本标准》工作

  在我市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基本标准工作。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经过三年来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市各乡(镇)街已建立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了食品安全职责,健全了社区(村)食品安全工作网络,推进了监管重心下移,我市食安办将在今后工作中更加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对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助理检查员继续开展培训工作,并会同各监管单位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指导检查。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到全市的每一个角落。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涵盖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餐饮服务等多个环节,要进一步协调各监管部门及时落实职责,充分配合,从源头入手,切实做好全程监管,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抓好农产品、畜产品、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基地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管。

  2、监管我市生猪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规范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病害畜禽、病死畜禽和注水(注胶)畜禽等不法行为。

  3、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力度。

  4、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强化食品批发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监管,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食品经营行为。

  5、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以餐饮业餐具消毒、索证索票管理、滥用食品添加剂、健康证管理为重点,不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

  要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食品的综合治理及食品生产加工、重点场所等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维护食品市场良好秩序。

  五、进一步健全三大体系,全面提高预防预警、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健全风险监测网络,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协调检测资源共享,切实提高检验资源使用效率。

  2、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健全信息报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对食品安全问题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健全舆情监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推进新民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建设,实现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之间、各成员单位与社会之间的资讯互通。

  3、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事故查处机制,进一步分类分级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预案衔接。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调查处理,迅速查明原因,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

  六、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1、要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公布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食品安全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及奖励办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继续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在重要节日和市里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市食安办都将协调组织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抓不懈的系统工程,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保证全市人民饮食安全为己任,以食品安全基本标准为基础,综合协调全市各监管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扎实开展我市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努力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起坚强的屏障,进一步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食品工作计划 篇7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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