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时间:2022-12-28 08:07:55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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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在各个领域,汇报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xx〕258号)要求,现将我州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清理排查情况。共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疑似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31487.1亩(涉及耕地5822.51亩,永久基本农田1156.63亩),截至目前,已核实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31487.1亩(涉及耕地5822.51亩,永久基本农田1156.63亩),核实完成率100%。经核实,纳入重点问题整治线索7个,面积2.826亩(涉及耕地1.806亩,永久基本农田0.61亩)。

  2.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整改完成率28.57%。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0.12亩(耕地0.08亩,永久基本农田0.08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来20xx年8月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策宣讲和积极协调沟通,已于20xx年12月20日拆除复垦并验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xx年1月5日拆除并复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泽仁扎西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xx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复耕,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复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泽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龙志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杨佐奎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xx年12月27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拆除复耕。计划20xx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根呷曲真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xx年1月18日移交农牧局。督促业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续。计划20xx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详细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609个,面积22193.1亩(其中:耕地3085.35亩,永久基本农田1153.01亩),经核实,确属20xx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建设问题7个,面积2.826亩(耕地1.806亩,永久基本农田0.61亩)。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整改完成率28.57%。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0.416亩(耕地0.416亩,永久基本农田0.13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0.12亩(耕地0.08亩,永久基本农田0.08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71个,面积8358.6亩(耕地2633.91亩),经核实,471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属修建的白塔、转经筒、寺庙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乡村活动室、军事项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问题。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个,面积109亩,经核实,2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其中一个位于九龙县雪洼龙镇,为20xx年山体崩塌导致河水堵塞,雪洼龙镇政府对堵塞物进行清理致使出现变化,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另一个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瓦窖岗村,为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属于泸定县20xx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内(川府土〔20xx〕613号),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0个,面积0亩(耕地0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经核实,全州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为加强对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督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带头把关,带头把关,靠前指挥,亲自抓清理排查,亲自抓整改整治,局督察、法规、耕保、执法等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敢于担当、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清理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以及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责任,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锁定问题。为持续保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一是督促各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双月自主监测图斑以及耕地保护督察疑似问题图斑实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调查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组织开展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工作,认真、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问题图斑基本信息,为精准锁定问题图斑奠定基础。

  (三)从严从实、分类处置。一是坚持“从严”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长势头。二是严把政策标准,分类精准推进问题处置。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格按照部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耕保司《关于<通知>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进行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别对整改内容有复耕要求的,必须及时复耕,确保整改整治效力,确保土地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三是专项办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促、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督促县(市)局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督促县(市)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整改、压实责任。为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切实落实部门、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便函〔20xx〕-3)文件要求,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复耕的必须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三、主要成效

  全州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拆除复耕),其余5个,还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整体来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下步工作

  (一)强化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县(市)、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八不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二)保持宣传热度。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点、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加强巡查力度。积极联系农牧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2

  xxxx年,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年任务目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落实,服务x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取得新的成效。

  一、党建工作坚强有力

  一是局党组主动强化担当意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三会一课”学习固定化,通过人人讲党课和“五比一争”活动,深化落实主题教育思想,确保主题教育沿着正确方向开展。

  二是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监督执纪。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各股所党风廉政风险点,形成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表,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认真整改落实省委巡察组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盯工作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加强对分管联系股室所教育、监督和管理,并开展廉政谈话。xxxx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好实效,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充分发挥了意识形态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作用,增强了舆论引导的调控能力,发布政务公开信息xxx条,未出现重大负面舆论事件。

  二、重点工程推进有力

  一是实施x县大流乡等x个乡镇土地复垦项目,目前,已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产生增减挂钩指标xx.xxxx公顷,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二是实施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共涉及xx个地块,大流乡等x个乡镇砖瓦窑,面积xx.xx公顷。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实施。

  三、项目用地保障有力

  一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用地审查工作,有力保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目前,办理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等xx个建设项目用地合规性规划选址及用地审查意见,办理x县人民医院xx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金阳光商贸等xx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开展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本次调整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涉及xx个项目,调整面积xxx.xxxx公顷。

  二是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加大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力度。目前,获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xxxx亩,获市局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总面积xxxx亩,全力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打好项目落地攻坚战。

  三是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效益。截至到目前,已挂牌出让土地xx宗,出让总面积xxxx亩,成交价款约xx亿元。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xxx宗,面积xxxx亩。

  四、保护耕地监督有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层层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超额完成了xx.xx万亩耕地和xx.xx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切实规范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工作,现已完成划定面积x.xx万亩,待“国土三调”成果启用后及时调整,为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做好前期工作准备。三是稳步推进实施促进耕地“双高一转”试点工作,,利用三年时间为全省农业结构调整、耕地提质增量、助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全面带动全省耕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五、规划编制推进有力

  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地位。目前,正在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x县千村试点xx个试点村、村庄分类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修改完善最终成果;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编制纸房乡、大屯乡、古城乡等xx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百镇千村规划”工程试点村和xxx个实用性村村庄规划。深化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成果。

  六、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一是优化完善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压缩时限,将一般业务登记时限、抵押业务登记时限分别压缩至x个、x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是完成我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布设工作,形成电子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让权力人可在网上查询不动产权力。

  三是在马庄桥镇设立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布设从业终端,实现新建商品房预告预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x项业务在开发企业内办理,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更好的为其服务。目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告预抵押登记xxxxx件,商品房及存量房转移登记xxxx件,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xx件,各类抵押登记xxxx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xxxx本,不动产登记证明xxxxx份,接待群众业务咨询xxxx人次。

  四是基本完成完成xx个乡镇xxx个行政村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外业调查工作,共调查xxxxxx宗,建筑面积xxxx.x万平方米,宗地面积xxxx.xx平方米,数据叠加xxxxxx条,正在等待省级验收。

  五是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目前,共办理县城区、马庄桥镇油田等各类房屋登记xxx件,补缴土地出让金xxx.xx万元。

  六是全力推进x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终数据成果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审核,为掌握详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七、执法监察扎实有力

  一是我局始终注重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土地日”等节日,设立咨询点,悬挂布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各种知识性手册及宣传折页达x万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晓率。

  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实务培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立案查处违法案件xx宗,已立案xx宗,移交移送x宗;拆除复耕x宗;追缴罚没款xx万元,预计追缴罚款xxxxxxxx.x元;查处破坏耕地案件x宗,其中x宗已向公安局进行违法线索移送。

  三是积极开展“春苗行动”、“秋实行动”和“周二集中大巡查”,联合执法巡查xx次,制止xx宗,立案xx宗,拆除xx宗。我县被省厅评为土地日常执法先进县,奖励xxx亩用地计划指标。

  四是全力开展卫片执法和一河两路专项清理工作。“一河两路”违法图斑x宗,已拆除整改到位x宗,面积x.x亩;其中x宗属于设施农业用地。xxxx年下发第一、二、三季度卫片图斑xxx宗,图斑违法比例为xx%。其中仙庄镇xxx省道项目xx宗图斑,占用耕地共计xxx.x亩,下一步将协调公路部门将该项目列为省级重点项目,在取得相关文件后协调省厅在核算问责比例时扣除xxx.x亩违法耕地面积,完成整改后违法比例可降至x%。同时,严格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逐村拉网式排查鉴别违建别墅,未发现建别墅问题。

  五是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宣传彩页xxxx余份,张贴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公告xxx份,悬挂条幅xxx条。通过前期外业摸排共勾画问题图斑xxxxx个,截止xx月xx日已全部上报完毕,目前市级正在审核各县区上报图斑。经初步统计,合法图斑xxxx个,违法图斑xxxx个,市级退回xx个图斑正在进一步核查。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3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五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基本情况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县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4

  12月1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白银冰主持召开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调度会议,研究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部署耕地整改恢复工作。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党中央、国务院从严保护耕地的坚定决心,充分认识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泛滥的严重后果,时刻牢记“党政同责、严格考核、终身追责、一票否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找出差距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要强化督导问效,大力推进问题整改清零。各乡镇要紧跟国家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的政策导向,结合自治区、北海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安排,抓要害、守底线,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要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北海市关于落实田长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立完善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巡查监管、认定处置、实地督导等管理制度,构建跨部门查处整改工作体系,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通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恢复耕地整改情况;各乡镇分别就12月13日前和12月31日前各自承担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改任务及恢复耕地任务完成情况作汇报。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5

  今年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行业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今年我县死亡事故为零,保持连续七年无建筑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建筑安全形势良好。

  一、基本情况

  (一)受监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今年安全注册受监项目47个,建筑面积293948平方米,工程总造价22571万元。

  (二)工作情况

  1、完善制度,规范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部门与责任主体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承诺书,明确各主体单位安全责任,项目部交纳建筑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开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加强安全专业验收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阶段性等级评定,阶段性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实行安全生产竣工备案制度,工程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备案,坚持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的原则。

  2、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

  ①、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台帐,实行立案、消案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②、加强建筑市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对一些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逃避监管,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等现象,我局采取督办、催办和行政处罚等方式,有效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

  ③、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④、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和使用登记管理,所有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资料齐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用,清出市场。

  3、狠抓施工现场监管

  今年,我局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4次,进行安全大排查4次,下发有关文件11份,下达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77份,工程安全局部停整通知20份、停整通知16份,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200余条。特别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我局以此为契机,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狠抓现场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排查各种事故苗头,落实现场防护措施。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防范重点,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有力地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对项目的检查次数偏少。

  2、安全投入不足,现场防护难达标。我县开发商规模小,资金不足,工程造价低,安全投入不足,检测手段落后,造成防护搭设不规范,导致安全隐患多,安全达标困难。

  3、对违法建筑打击力度不够。个别工程未报建先开工,无安全措施,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施工现场难以达标,处罚程序复杂,打击力度不够,扰乱了建筑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我县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

  1、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2、按照湘建建20xx11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

  3、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引导施工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各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管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特别要加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的落实。

  4、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提高各主体责任单位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自觉执行力度,形成企业自觉守法,监督机构严格执法的良好局面。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杜绝执法不力,处罚不严的问题,树立建筑安全执法权威性。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6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工作目标

  迅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做到精准发力,针对摸排阶段上报国家汇交平台的问题图斑,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整治工作态度要坚决,把握重点和节奏,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以“零容忍”态度遏制增量,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住增量,坚持分类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坚持分类处置,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整治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分类处置

  (一)严肃整治新增问题。对我市图斑中20xx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印发以后新增的5个问题图斑,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限期整治到位,恢复耕地原状。

  (二)严肃整治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对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22个乡镇235个图斑,立行立改,马上组织整治,恢复农业生产条件,恢复基本农田原状。

  (三)分类处置历史问题。对历史问题,本着保障农民住房需求,保障国家公共管理和服务需要,保障涉农产业、稻米产业、扶贫产业的发展实际,按照国家分类处置政策进行处置。

  在国家整治工作方案出台前,对确实符合设施农业条件的,经所在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认真梳理认定后,由乡镇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补办设施农业备案手续。

  (四)国家卫片执法图斑问题。20xx年至20xx年国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涉及占用耕地40个图斑(其中占用基本农田28个图斑),要全部立行立改,马上组织整改,恢复农业生产条件,恢复耕地和基本农田原状。

  综上,我市需立行立改实施依法整治280个图斑,分布24个乡镇。

  (五)全面清理在耕地上堆放砂石土料问题。针对各乡镇范围内众多平地而起的庞大砂石土堆,各乡镇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对所有占用耕地堆放的砂石土堆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立即恢复被占耕地农业生产。

  四、稳步推进拆违

  本次拆违行动,分为宣传动员、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和依法强制拆除三个阶段,行动结束后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一) 宣传动员(5月6日—5月9日)

  由所在乡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向违法当事人宣传政策,答疑解惑,做好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进一步强调法律责任,努力保障平稳拆违。

  (二)自行拆除阶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由所在乡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违法当事人按规定时限要求自行彻底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对自愿拆除但确有拆除困难的,乡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拆除。同时,要准确客观分析工作形势,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做好助拆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依法强制拆除阶段(5月14日至5月20日)

  对拒不拆除的,市政府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织队伍,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对在拆除期间妨碍拆除工作,侮辱、殴打执法人员或阻挠其执行公务等,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对违法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土料问题,也采取以上方式严厉整治,务于5月20日前全面复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阶段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拆违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组 长: 杨 健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赵春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孙松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吕国东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张振东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应急局、信访局、国网五常电业公司、卫健局、财政局、消防队、电视台、公证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监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佟锐、邱志平担任。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落实整治任务和要求,总结进展和成效,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特殊时期或攻坚阶段将进行集中办公。

  (二)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齐装上阵,合力攻坚,根据工作实际,因地施策,科学配置人力,合理安排工作,积极参与推进拆违工作。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统一调度进驻的部门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顺利实施拆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1、消防部门根据乡镇需要,备好消防车,做好防火救援准备。

  2、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备好120 急救车,做好急救保障。

  3、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好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对拆违行动中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4、应急部门做好现场拆违指挥,保障安全。

  5、公证处做好拟拆建筑物内的机械、设备、物品登记工作。

  6、电业、水务部门随时做好企业断电停水工作。

  7、城管部门配合乡镇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

  8、财政部门负责强拆经费保障,做好现场拆违鉴定和拆违成本预算,先期拨付乡镇50%拆违资金,拆违复耕后拨付50%。

  9、法院做好拆违工作的法律支撑和诉讼工作。

  10、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对符合受案范围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实施强制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11、公安机关打击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对涉嫌破坏农用地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2、融媒体中心全程跟踪拆违工作,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用地,合法建设,积极支持拆违工作。

  13、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拆违引发信访案件的接待和维稳工作。

  14、乡镇政府落实拆违主体责任,做好拆除机械、设备准备工作和物品搬运清理工作,并妥善做好存储选址工作,同城管部门实施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工作,确保5月20日前拆除到位,清运到位,复耕到位。

  15、市纪委监委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对整改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参与建设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牟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检查验收。拆违完成后,领导小组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拆违现场进行检查验收,严防虚假整改,确保复耕到位。

  六、归档立卷

  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完成“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录入及整理,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完善调查材料,形成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的规范化工作台账和整治档案成果,确保经得起督导检查、法律检验和历史检验。

  本方案有效期2年实施期间,上级政府出台与之有关的政策或印发文件,以上级政府的政策及文件规定为准。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7

  今年来,xx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组织学习、协同配合、强化问责等方式,惩防并举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县自然资源局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是抓学习教育。通过上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学,协调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社区)学等,认真学习领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文件精神。着力通过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学习,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耕地保护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今年以来,学习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3次;涉及职能部门学习20余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学习20余次,村(社区)“两委”会学习100余次。

  二是抓宣传引导。整合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乡村驻村工作队及村(社区)“两委”等力量,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会、院坝会、座谈会等,进村入户宣传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解读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精神,通报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违法案例。同时,在县城区和各乡镇(街道)赶场天人员密集处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用地疑惑。通过高频次和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群众牢固树立耕地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心,切实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

  三是抓氛围营造。结合世界地球日系列宣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违法占地典型案例等制作成宣传海报,将海报张贴在全县各村(社区)醒目处。发动全县人民群众将省自然资源厅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十个一律”规定(以下简称“十个一律”)通过QQ、微信、微博等广泛转发。同时,制作耕地保护政策摘编手册发放至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宣传氛围,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将耕地保护镌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强化工作措施,凝聚合力,形成长效机制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通过细化措施、部门联动、奖惩并举的方式,牢固建立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防护网”。

  一是落实管控机制。印发了《xx县耕地保护“五个一”管控机制》。着力通过“一张底图”明白保护区域、“一套措施”严管耕地用途、“一个班子”强化责任落实、“一抓到底”坚持常态管理、“一票否决”严格追责问责的“五个一”管控机制,实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零”发生、违法违规审核审批占用耕地“零”发生。

  二是落实管控职责。建立县、乡、村、组(网格员)、承包经营主体五级管理体系,对耕地保护实行网格化管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对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对辖区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民组组长(网格员)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耕地承包经营权户要落实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责任,严禁买卖、非法流转耕地,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

  三是落实管控奖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州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层层签订《xx县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从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通过管控、激励等多措并举,做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非农建设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至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评先选优、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推进整改问责,压实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细抓实,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违法违规用地“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一是狠抓存量整改。制定印发《xx县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方案》。对违法违规用地3个方面的145个问题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明确了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等,切实提升整改效率。20xx年度,省农房办共下发我县违法图斑85个,涉及面积180.75亩,耕地面积129.12亩,已整改到位70个,未整改到位15个,整改到位率82.35%。20xx年以来,省农房办共下发我县违法图斑10个,涉及面积287.79亩,耕地158.56亩,已整改到位7个,未整改到位3个,整改到位率为70%。

  二是坚决遏制增量。将耕地保护使用监测情况纳入“1+3+N”基层社会治理考核内容,考核各部门、乡镇(街道)及党政主要领导,村(社区)及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网格员、村民组长履行耕地保护职能职责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结合地灾、生态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占用耕地及违法改建、扩建、加层等违法建房的排查力度,对新增乱占耕地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把新增乱占耕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力、监管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评先选优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新增违法占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起,费用从属地管辖村(社区)年终考评奖金中扣除。对乱占耕地、违规审批、巡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涉嫌违纪的,提请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8

  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具体,加快推进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我区一周以来(7月18日-7月24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自建房底数

  据自建房排查系统数据,我区有93355栋房屋图斑(含江东新区4808栋),实有房屋88547栋,其中上城街道5190栋、新江街道5596栋、东埔街道14444栋、源西街道23061栋、高埔岗街道2466栋、源南镇12571栋,埔前镇25219栋。其中部分非自建房需要在排查中区分并在系统中点亮备注不需要调查数据。

  (二)组织动员情况

  目前,各镇(街道)已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参加了区第一轮的业务培训,其中埔前镇、高埔岗街道已率先启动排查工作并形成数据。

  (三)排查录入情况

  截至20xx年7月24日,全区累计完成排查录入195栋(不含江东新区302栋),系统占比率为0.22%,进度严重滞后,在全市排名靠后。其中:埔前镇142栋、完成率0.6%,高埔岗街道53栋、完成率2%,上城街道0栋、新江街道0栋、东埔街道0栋、源西街道0栋、源南镇0栋。

  (四)整治办工作情况

  本周,区整治办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专题业务培训,发放《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94本,7个镇(街道)约100名工作人员参加《指导手册》集中学习。在此基础上,区整治办派出工作组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巡回督导,到各镇(街道)实地检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二、突出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镇(街道)对于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不够,未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相关负责同志对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未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入户调查。部分成员单位未及时报送派驻人员名单,影响镇(街道)技术工作专班建立,未能对各镇(街道)进行及时有效的指导。

  (二)技术培训不到位。区整治办已组织各镇(街道)进行一次技术培训宣讲,并发放《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到各镇(街道)和村居,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未及时对照《手册》相应开展细化学习培训。

  (三)宣传动员不到位。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配合排查热情不高,入户排查开展不畅顺。

  (四)经费保障不到位。村居入户调查工本及工作经费、宣传经费、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服务经费等保障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及措施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已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内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仅剩两个多月时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铆足干劲、真抓实干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一)提高认识站位,全力开展排查整治。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省、市、区的部署要求,对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任务目标,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于7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9月底完成整治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专班,加大排查力度,增加排查人员,吃透《指导手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排查录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尽快对本行业房屋建筑组织自查,加强与镇(街道)排查信息共享,及时派员到镇(街道)组成技术工作专班,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提高产权人(使用人)配合度。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消防安全排查等工作加强宣传动员,明确产权人(使用人)为自建房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产权人或使用人知晓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资金筹集,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区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强化对排查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区整治办要统筹好排查费用,抓紧拟出费用方案呈批。

  (四)强化督促指导,倒逼各方责任落实。区整治办要加强督促指导,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排名实行每周一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予以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9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开安办字〔20xx〕42号)关于对全县建筑物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xx办发〔20xx〕25号)关于对全镇建筑物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目前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镇村管所、安监站、国土所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辖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就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外架、模板、施工临时用电、挑架、井字架、塔吊、基坑支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综合评价为“差”。虽然多数私人建房在大检查前对工地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但在检查中仍发现大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重视。对施工现场发现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整改不到位。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70余栋在建房屋,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检查中共发出施工安全承诺书70余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1份。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

  2、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放松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3、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员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等检查验收不到位;

  2、部分建设房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不按规范而随意性搭设的现象比较严重,搭接有效部位、搭救拉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拉结筋,扫地杆、剪刀撑、脚手片铺设数量严重不足,密目网等围护设施不规范。外脚步手架与建筑物之间间隔大,未隔离防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3、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不够重视,塔机未经检测或经检测未取得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来看,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施工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堵漏洞、查死角,作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止施工。检查组还要求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镇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0

  一、目标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教训,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整治范围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镇14个行政村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乱占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对于乱占耕地,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建房”是指单位或个人在不符合建房条件、用地规划、建房手续缺失等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农宅、瓦窑、临时搭建简易房屋等构筑物)。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八弓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仁义同志兼任。邹永林、唐立伟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财政所人员组成,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具体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财政所具体负责清查整治经费申报和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排阶段(长期)。

  各村要及时召开会议,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力度;明确专人,分组分片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逐宗登记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情况,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统计上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长期)。镇人民政府对各村逐宗核实统计上报来的数据要认真复核,汇总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研判处置。在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的带领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长期)。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制定整治处置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乱象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第一把手负总责,镇属各单位各村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行政村包村领导要统一思想,加大对各村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督促和监管力度。

  (二)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站股室、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群管群防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既要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又要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三)严肃追究责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将清查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退休职工参与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主动汇报情况和争取处置。对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1

  为深刻吸取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青山桥镇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山桥镇地处宁乡市西南边陲,多为山地丘陵,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1个社区,人口5.3万人,1个中心集镇,3个村级小集镇,15423栋房屋。

  二、前期部署

  4月30日以来,青山桥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顾问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先后召开了2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1次部署会、1次推进会、1次紧火会;同时出台了《青山桥镇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青山桥镇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书》;明确了各村(社区)、各线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确定了任务时间节点,对业务进行了逐级培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质按量有序推进。

  三、工作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敲门入户”行动,190名镇村网格干部包片负责,累计出动1450人次共排查房屋11115栋,完成系统录入3774栋,其中包括集镇168栋、学校周边14栋、三层以上66栋,用作经营216栋,未办理经营许可证5栋,未进行安全鉴定40栋。排查出改扩建59栋,周边扩建48栋。排查出安全隐患42处,已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30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11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1处,采取维修加固整改措施35处,重建工程整改措施4处、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志管理措施3处。

  四、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自建房大多未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且较多农户建设杂屋用于储存和畜禽养殖,存在少批多建,违规多占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二)镇村网格干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专业性不强,隐患排查基本凭主观意识和经验判断,标准难以把握。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全面排查,分类汇总。5月25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一户一档;5月30日前,分类汇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系统APP录入率100%。

  (二)及时交办、应急处置。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交办到村(社区)和房屋所有人;6月10日前,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隐患的房屋,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C、D级危房出具处理意见,实施应急处置。

  (三)动态清零、长效监查。8月15日前,完成所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台账,科学运用隐患排查系统APP,做到一户一档,一房一策,分类管理,全力确保房屋安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2

  土地资源是有限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承载着国家的民生和经济发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耕地是老百姓的“饭碗”。从近期“俄乌局势”导致的国际农产品通货膨胀、价格飞涨、粮食短缺可以看出耕地对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需要大力保护及精心呵护的。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加之人口的急剧增长,土地资源日渐匮乏,保护耕地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越来越富裕,也从另一方面导致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农村建房行为已成燎原之势。20xx年7月3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当前农村违法建房失控的现状,采取存量摸排和严控新增两项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增问题开展分类处置:

  (一)按照国家存量摸排方案,水城区已完成存量摸排任务,严格按照住宅类、产业类、公共服务类、构筑物类分类开展了摸排工作,相关数据已录入系统,待下一步开展存量问题处置工作;

  (二)严格控制新增,关乎着此项工作的成效如何。水城区针对新增问题,采取宣传、管控、查处、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的方式严控新增,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愈演愈烈的趋势。除严格控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外,合理引导农村村民依法依规建房也是重要措施之一,为此,全区出台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方案,通过疏堵结合方式,合理解决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规划缺位,选址难

  长久以来,乡镇地区缺少乡村规划,农村村民无序无规建房,导致山区农村建房点多面广。全区基本农田占比较高,并且划定区域都在连片的地势平坦区域,因为基本农田划定的历史原因,有时甚至坡度大、不适宜耕种的荒地也属于基本农田,村民建房难以选址,农民建房受到很大制约。

  (二)管控盲区,存量大

  因为历史原因,宅基地审批工作曾一度停滞,基层社会治理缺少对占耕地建房的管控,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行为缺少监督,导致历史遗留问题的发生。目前,全区已出台两违管控办法,加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管控,逐步引导规范农村建房行为。

  (三)审批繁琐,时效长

  目前村民建房一般是农民先打建房申请报告给村里,由村里统一送到镇(乡)、街道,领取填写农户建房审批表,而后又要先经过相关部门逐级审批,再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农转用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报区政府审批,最后才能办理宅基地证。从建房用地申请到审批,少则几个月,多则半年以上的时间,有时甚至陷入停滞,造成光堵不疏情况的发生,部分村民对建房审批产生不满,农村违规建房现象出现。另外,除住宅类外,非住宅类例如某些厂房、公共设施、交通道路,因为组件报批流程长,有时报送至上级部门因其他原因导致不予审批、报件困难、光堵不疏,久而久之先建后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逐渐增多。

  (四)利益驱动,效仿多

  遵纪守法的公民反而只能安于现状,世代以农业为主业,看着周边“暴发户”的崛起,通过国家的补偿安置获得了优厚的补偿,通过这样大的对比,使得原本遵纪守法的公民竞相效仿,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四处横生,保护耕地的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也有不少村民对建房的手续办理流程等一知半解甚至毫不了解,未经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占耕建房,虽经土地、城建等相关执法部门阻止,甚至拆除部分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但效果不大,时常有村民借节假日机关工作人员休假之机,突击建房,而其余村民也纷纷效仿,违法建房。

  (五)执法困难,力量弱

  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缺失,尤其是辖区面积大的区(县)、乡(镇、街道)等,更是难以全面顾及。政府部门虽有执法权,但强制拆除仍需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一旦拆除,当事人上诉,必然导致行政拆除行为违法,同时,还可能存在群访、非访等风险。但若未严格按要求及时处置到位,势必又违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致使现在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形势非常严峻和困难。执法周期长,而上级整改时限要求短,对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不能及时有效地予以制止。

  三、对策建议

  (一)规划引领、统一布局

  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做到科学布局、统一规划。在村镇规划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尽可能使两者之间相互吻合,确实存在差异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村庄规划区内的宅基地、空闲地、自留地进行统一集中规划,统一管理布局,统一建设标准,让农民少折腾,少花冤枉钱,就能住上称心如意的新房子,既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又腾出多余的宅基地进行复垦,有效节约耕地。

  (二)加强管理,严控新增

  要保障好人力、物力、财力,加强耕地、宅基地、建设用地的管理,严格落实“田长制”、网格员管理制度,以村(居)为主体,以米为单位,严格管控好辖区内新增建房情况,做到摸清底数、严控增量。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落实两违管控相关规定,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强化管控队伍与力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三)主动作为、强化审批

  以人为本,坚持群众路线。要优先考虑农民的利益,真正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确立以人为本思想,实实在在地优先解决农民建房困难。要从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利民办事出发,整合和完善相关部门执行的审批程序,缩短农民申请建房的审批时间,只要符合建房条件的,要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内,提高审批效率,尽量缩短审批时间,以最快的速度,为农民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村民建房加以正确引导,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好建房与合理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关系,特别是农民新建住房必须做到拆旧房建新房,严格检查审批后的农户建房情况,防止新闲置房的出现。

  (四)加大宣传、警示教育

  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八不准”、“十个一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人民对触犯法律的敬畏之心,营造良好的全民保护耕地的氛围。在乡(镇)人民政府、集中居住区、公路沿线等地区设置警示牌及横幅,通过广播、电视、等渠道进行长期宣传,使保护耕地的意识潜移默化的深入到村民心中去,从而养成自我约束、依法办事的意识。重点宣传涉及农民建房的相关政策文件,让群众熟知国家的政策导向、自己的权益和自己应履行的申请手续程序,要积极引导村民懂法、用法、守法,从根源上解决无序建房问题。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相关案例适时通报,说明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结果,做到宣传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

  (五)队伍保障、严格执法

  增加基层执法人员编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网络机构,保障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耕地保护中违法案件的监察和查处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不留后患。由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违法建房的专项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抓取恶意建房、房屋买卖、超标准建房、一户多宅等反面典型,从严处置,保证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活动合理有序的开展。

  四、意义

  国家一直在不断强调着国家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我国人口基数庞大,是世界上人口基数最大的国家,一旦发生战争或者重大事故,保障全国人民维持生计的吃饭问题就成为了头等大事。所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护耕地,将老百姓的饭碗牢牢地捏在自己手里!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3

  我市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有关精神,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初期摸排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布署会。9月10日,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正东主持召开全市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10月底前完成初步摸排工作。9月2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系统内会议,调度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二是提前谋划市级实施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向市领导汇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摸排基本情况,提请成立阜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拟草《阜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摸排方案》。

  三是建立周报制度。为及时掌握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阜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周报制度,每周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省乱占耕地整治办,及时发放给各县市区政府、成员单位,对周报情况实行通报制度。

  四是建立问题线索抄告移送机制。阜阳市纪委监委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抄告移送机制,在查处乱占耕地建房过程中,在认定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地建房、对违法占地建房监管不力、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与纪检监察部门在专项整治中贯通协同、同向发力。

  五是开展平台使用培训。省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投入使用,阜阳市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学习。各县市区及时对乡镇(街道)、村填报、审核、复核人员进行培训,为下步摸排工作奠定基础。

  六是上下联动,全面开展摸排。阜阳辖区内8个县市区分别召开了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动员会、部署会,向各乡镇(街道)、村传达中央、省市精神,划定了时间节点,确立了摸排技术,利用国家下发的基础数据,套合出本地摸排范围和宗数。临泉县在全县范围内提取疑似问题图斑3万个,个别问题图斑较少的乡镇和街道,已基本完成摸排任务,正在进行信息查漏补缺。其它县区也正在有序开展摸排工作。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4

  耕地保护关乎国计民生,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头等大事。我区高度重视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把它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务求抓实抓细、落地落实。

  一、提高站位突重点,加强领导明责任

  1、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统筹部署。根据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平城区政府于9月30日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王义萍主持,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李徽就我区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于大泉对具体工作和实地操作技术要求进行了讲解说明。相关部门负责人、三个乡乡长、60个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约100余人参会。会上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预下发大同市平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方案》),标志着平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正式拉开。

  2、明确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安排部署会议后,经研究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的平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并在区自然资源局下设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

  二、多措并举细安排,扎实推进严落实

  1、10月3日,在水泊寺乡西坟村召开了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紧急通知》(晋自然资明电〔20xx〕32号)文件要求,重点安排图斑下发之前的摸排推进工作,一是以村为单位进行初查登记并建立台账;二是按照时间节点10月10日前张榜公示;三是上报初查台账并实行乡村双签字;四是建立区级微信公众号和举报信息渠道。

  2、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和要求,为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平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又以平城自然资发〔20xx〕102号文件下发了具体的工作通知,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决定实行领导包乡、干部包村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初查摸排工作。会议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于大泉主持,各相关部门、各乡主要负责人,包乡包村干部及各村村长和土管员共计140余人参会。

  3、于10月15日,根据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预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以区政府名义向各相关单位下发《大同市平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平城政办发〔20xx〕35号),10月19日将省农房摸排办最新工作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摸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农房整治摸排办〔20xx〕1号)转发至各相关单位。

  4、确定了以原“三调”作业队伍(山西煤炭地质115勘查院)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主要为此次专项排查和图斑核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以“二调”结果为基础,套合20xx年以来的卫片影像,赶制出村级耕地范围图(每村一张),为以村为单位开展初查奠定了扎实基础和技术范围支撑。

  6、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意见反馈通道(平城在线),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专栏。截至目前,我们未收到通过官方微信平台举报乱占耕地建房的案件线索。

  7、保障行动经费。平城区政府已承诺拨付专款用于此次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核查工作。

  三、把握标准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影响

  1、印制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图3500余份,在全区所有行政村进行了张贴宣传。

  2、组织召开了平城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对各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为确保培训效果,我们采用会议讲解与实地业务操作示范讲解相结合,目前各村具体工作人员均已掌握摸排工作方法,摸排核查工作正有序开展。

  专项行动开始至今,我区累计召开各类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8次,累计参会、参训530余人。

  四、聚焦重点抓要素,精准排查求实效

  1、初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在10月3日专项工作会议后,以村为单位就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了初步摸排。截至11月12日,累计摸排849宗,摸排结果按要求在所在地村委会和平城区政府 网站专栏进行公示。

  2、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全区共接收国家下发图斑732个,省下发图斑1437个,共计2169个。分斑后,国家图斑901个,省图斑1886个,共计2787个。

  经调查,属于摸排范围图斑1266个,实际分斑后摸排图斑为1781个,不属于摸排范围图斑433个,内业举证图斑470个;属于摸排范围内图斑住宅类852个,公用管理类168个,产业类761个。

  3、摸排结果提报情况。截至11月28日,国家下发图斑732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省下发图版1437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全额完成任务。

  4、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经过对7月、8月月度卫片图斑实地核查比对,发现位于水泊寺乡泉寺头村北老干渠边占耕地3.46亩建设猪舍,已要求限期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五、分类处置建议

  1、对于符合标准的大棚看护房,实际现状确为大棚看护或存放农具的,建议保留;

  2、因征地产生的耕地缝隙,现因城市发展,现状已经为建筑物,如绿化带、停车场、城市道路等,建议保留;

  3、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宅基地,建议保留;

  4、部分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共卫生间、教堂、停车场等建议保留,并要求尽快办理合法手续。

  5、已具规模的设施农用地要求尽快办理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上级分类处置要求,切实把整治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5

  今年以来,清丰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进一步提高乡(镇)土地所执法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执法力量,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高压打击农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一是加大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法规的普及力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普及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线上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发布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法规,让广大群众随手可学,随处可学;线下积极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走村入户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做到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提高普及率、覆盖面。

  二是坚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源头严防、露头就打”的要求,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举措,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立整立改立查,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三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一网两长”日常动态巡察制度,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网格监管体系,力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建立政策宣讲、部门联动执法、规范处置销号、联合巡察监管等长效机制,确保及时有效整治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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