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点传染病在本辖区的发生和蔓延,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按照上级指示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的要求,根据我院的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重点工作要放在加强群防群治和组织宣传以及做好疫情报告等方面。现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定高公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高公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邓杰
副组长:张磊
成员:
职责:负责本辖区传染病防控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医疗救治制度,成立医疗救治小组,赵国春任组长,成员主要由临床医护人员组成。
小组职责:
1、迅速对疫情及预防控制效果作出评估;负责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会诊,制定对病人的临床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讨论救治人员的工作指导。
2、门诊部负责对疑似病人的初步临床诊断,紧急处理、隔离观察及转送。
3、对隔离、观察人员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治和医疗观察,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对可能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池物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
4、建立病人及疑似病人转送制度,必要时请上级医院的专家小组进行会诊。
5、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收集、整理收治病例资料,及时向庄河市疾控中心报告。
6、药品、消毒物品、应急器械及物资的准备。
7、指导辖区做好预防控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疫情处理,成立疫情处理应急小组。
张磊同志任疫情处理小组组长,成员主要由公共卫生部人员组成。
1、建立健全重点传染病的报告制度,发现疫情时立即向县疾控中心、镇政府报告。
2、根据突发事件情形,启动应急系统。合理调拔人员,做好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疫情报告,现场处理等工作。
3、及时报请县防控中心派人赶赴现场,针对疫情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进行流行病等调查,及时采取监测,密切观察疫情动态。
4、指导有关科室对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同时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对村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重点传染病防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免疫规划工作的能力和认识。
2、加强免疫规划管理。
3、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后勤保障。
4、规范疫情管理,设立专人管理疫情报告,并有专用电脑,保证疫情网络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上报。
5、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6、加强支源病防治工作。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消杀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新型冠状病毒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消杀工作专班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xxx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xxx同时负责消杀指导工作。
二、消毒原则
(一)范围和对象确定。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对象和时限。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感染者(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转运工具等应进行随时消毒,在病例出院或死亡后,轻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阴转后均应进行终末消毒。
(二)方法选择。
医疗机构应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氣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手、皮肤建议选择有效的消毒剂如碘伏、含氯消毒剂和过氧化氢消毒剂等手皮肤消毒剂或速干手消毒剂擦拭消毒。
室内空气消毒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喷雾消毒。
所用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
三、消毒措施
(一)随时消毒。
随时消毒是指对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感染者(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物品和场所及时进行的消毒处理。患者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医学观察场所以及转运工具等,患者排出的污染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应做好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参见终末消毒。有人条件下,不建议喷洒消毒。患者隔离的场所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疑似病例应进行单间隔离,确诊病例可多人安置于同一房间。非负压。隔离病房应通风良好,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也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还可用紫外线对空气进行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结束后应洗手并消毒。
(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是指传染源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应确保终末消毒后的场所及其中的各种物品不再有病原体的存在。终末消毒对象包括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感染者(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排出的污染物(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等)及其可能污染的物品和场所,不必对室外环境(包括空气)开展大面积消毒。病例和感染者短暂活动过的无明显污染物的场所,无需进行终末消毒。
1、病家。
在病例住院或死亡后,轻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阴转后均应进行终末消毒,包括:住室地面、墙壁,桌、椅等家具台面,门把手,患者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玩具,卫生间包括厕所等。
2、交通运输工具。
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感染者(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离开后应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终末消毒,包括:舱室内壁、座椅、卧铺、桌面等物体表面,食饮具,所用寝(卧)具等纺织品,排泄物、呕吐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和场所,火车和飞机的卫生间等。
3、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感染科门诊等每日工作结束后,以及病区隔离病房,在病例住院或死亡后,轻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阴转后,均应做好终末消毒,包括:地面、墙壁,桌、椅、床头柜、床架等物体表面,患者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及相关诊疗用品,以及室内空气等。
4、终末消毒程序。
终末消毒程序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附录A执行。现场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四、常见污染对象的消毒方法
(一)室内空气。
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等室内空气的终末消毒可参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xx),在无人条件下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氣、过氧化氢等消毒剂,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法进行消毒。
(二)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呕吐物和排泄物)。
少量污染物可用-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千巾)小心移除。
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含20000mg/L含氯消毒剂,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h。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氣5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三)地面、墙壁。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100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氣消毒剂擦拭或喷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300mL/m,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四)物体表面。
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家居用品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1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氣消毒剂进行喷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五)衣服、被褥等纺织品。
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建议均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分钟,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六)手卫生。
参与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
(七)皮肤、粘膜。
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再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或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毒3分钟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0。05%碘伏冲洗消毒。
(八)餐(饮)具。
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九)交通运输和转运工具。
应先进行污染情况评估,火车、汽车和轮船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5000mg/L~1000mg/L的含氣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1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氣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对飞机机舱消毒时,消毒剂种类和剂量按中国民航的有关规定进行。织物、坐垫、枕头和床单等建议按医疗废物收集集中处理。
(十)患者生活垃圾。
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一)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十二)尸体处理。
患者死亡后,要尽量减少尸体移动和搬运,应由经培训的工作人员在严密防护下及时进行处理。用300mg/~500g/的含氣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病人口、鼻、耳、肛门、气管切开处等所有开放通道或创口;用浸有消毒液的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民政部门派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尽快火化。
(十三)注意事项。
现场消毒。工作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医疗机构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五、消毒效果评价
必要时应及时对物体表面、空气和手等消毒效果进行评价,由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
(一)物体表面。
按GB15982——20xx《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附录A进行消毒前后物体表面的采样,消毒后采样液为相应中和剂。消毒效果评价一般以自然菌为指标,必要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用指示菌评价消毒效果,该指示菌抵抗力应等于或大于现有病原体的抵抗力。以自然菌为指标时,消毒后消毒对象上自然菌的杀灭率≥90%,可判为消毒合格;以指示菌为指标时,消毒后指示菌杀灭率≥99。9%,可判为消毒合格。
(二)室内空气。
按GB15982-20xx《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附录A进行消毒前后空气采样,消毒后采样平板中含相应中和剂。消毒后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90%,可判为消毒合格。
(三)工作人员手。
按GB15982-20xx《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附录A进行消毒前后。手的采样,消毒后采样液为相应中和剂。消毒前后手上自然菌的杀灭率≥90%,可判为消毒合格。
(四)医院污水消毒效果。
按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进行评价。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激活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东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第九版)》《山东省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五版)等文件要求,现对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调整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重点是落实外防输入,严防“四个源头”,抓好监测预警,做强“三个探头”。按照“快速反应、分级分区、科学处置、集中收治、分类救治”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确保院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流行;不发生医务人员群体性感染事件;不发生因救治不力导致患者非正常死亡;防止因境外输入型病例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院感防控不力和救治不当导致疫情扩散蔓延。
三、组织管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医院成立应急工作医疗专家组,负责参与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院长
副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成员:崔永工会主席
毕方贵公共卫生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对防控方案、措施的落实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高医院医务人员认识做好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翠珍任办公室主任,处理相关病例筛查、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加强发热门(急)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院多学科做好病例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疑似患者、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做好多学科会诊、重症患者救治及网络直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流感防治工作防控方案的组织、落实、督导及检查。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副组长:郭晓敏医务科副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疑似或确诊病例会诊、排查、转诊等,指导临床对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等工作。服从领导小组调遣,参加专家会诊,指导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及督导消毒、隔离和防护等物资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四、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五、应急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预检分诊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所有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进行就诊排查。
(二)按要求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对医院发热门诊设置进行规范落实。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做好患者接诊及隔离观察工作。切实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严格筛查病例,发现符合观察病例时,当及时采取就地隔离措施,进行单间隔离,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经医院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按程序报告。疫情地区入(返)就诊人员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落实闭环管理。院内其他临床各诊室需保证长期配备数量充足的、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三)规范核酸检测流程和要求
对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要求,进入我院就诊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院内发热哨点诊室、标本采样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五)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
六、防护要求
1、发现观察病例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原则,采取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在各环节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各参加接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患者检查涉及到的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医务人员应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根据级别选择防护用品。
(1)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与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务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预检分诊必要时隔离衣),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二级防护:适用于医务人员从事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诊疗活动;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产生气溶胶操作者,如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4、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规范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后立即手卫生。
七、消毒消杀
(一)物体表面的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高频接触卫生表面,如床栏、床边桌、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首选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腐蚀的使用2%双链季铵盐或75%的乙醇擦拭消毒(两遍)。遇污染随时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然后常规消毒。清理的污染物可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也可排入有消毒装置的污水系统。
(二)地面的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后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1~2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三)复用物品如诊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按照“特殊病原体”中“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双层密闭运送至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并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病人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送洗衣房进行清洗、消毒,棉絮等送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处理,均应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
(四)空气消毒:房间、转运车辆或其他密闭场所的空气终末消毒,结合医院实际规范落实。
(五)医疗废物的管理:患者所有的废弃物应当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双层封扎、标识清楚、密闭转运。
八、疫情报告
经医院救治小组考虑为新冠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首诊医生立即进行传染病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4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重点部位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5
为有效规范丁香镇所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杀工作,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杀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传播,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消杀工作原则
1.明确消杀范围和对象。在新型冠状病杀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包括政府大楼、政务服务大厅、镇直单位办公楼及公共区域、干部职工宿舍楼道、街道集中场所、集贸市场、各村居办公楼及村组集中场地、中风险地区返乡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畜禽养殖场所等公共区域)所有物体表面开展预防性消杀,不推荐场所内部环境空气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防性消杀。
2.明确消杀方法。针对消杀对象和消杀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化学消杀剂,建议选用含氯类等高效消杀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杀剂。物体表面在清洁的前提下,以喷洒和擦拭为主,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消杀,以确保消杀效果,使用含氯消杀剂作用到规定时间后必须通风且清水清洗干净。
二、消杀人员工作要求
预防性消杀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C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保存好消杀用品,并按要求对消杀场所做好记录。
三、消杀主要内容
重点区域及公共区域消杀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各部门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区域、公共区域消杀工作。
1.镇负责对政府大楼、政务服务大厅、干部职工宿舍、政府食堂、街道集中场所、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2.各村负责所在村办公楼、公共厕所、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3.学校负责对镇区学校、幼儿园所在的教室、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范围进行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4.镇卫生院负责对各村中风险地区返乡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及镇卫生院大楼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5.镇民政所负责指导督促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杀,每日定时消杀。
6.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镇交易市场公共区域、饭店、小餐饮、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等区域消杀,每日定时消杀。
7.镇直各单位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每日定时消杀。
四、消杀工作要求
1.强化技术指导。镇卫生院要加强消杀工作技术培训,重点培训消杀的部位、对象、消杀剂和器械的选用、消杀的流程、消杀时的注意事项、个人消杀防护等内容。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地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现场培训。
2.强化督导调度。丁香镇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杀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村各部门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调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村各部门要将当天消杀情况上报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3.强化物资保障。后勤保障组(党政办)要全力保障消杀所需资金、物资和设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消杀工作人员受到感染。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四早”原则,全面夯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哨点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全力保障群众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预检分诊
1、预检分诊设置预检分诊台设在医院大厅门口,出入口独立分开。配齐防护物品。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熟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信息。
2、工作流程
(1)预检分诊处实行24小时值班,双人双岗制。
(2)工作人员一级防护上岗。
(3)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查看是否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询问流行病学史接触史和新冠肺炎十大症状)。
(4)对发热患者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登记本》、《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信息监测表》。对可疑患者的陪诊人员信息也应登记。凡是具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告知先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
(5)对预检出的发热病人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做好交接。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6)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二)发热哨点诊室
1、发热哨点诊室设置设置在单独区域,三区两通道。配备诊疗台、诊疗椅、检查床、电脑(医生工作站)、打印机、电话等办公室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一次性压舌板、二级防护用品、医疗废弃物桶、紫外线灯、消毒喷雾器、快速手消毒等诊疗、检查、防护设备设施以及应急抢救药品和设备等。
2、工作流程
(1)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
(2)对发热病人复测体温2次,做好发热病人信息登记,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指导病人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小时内追踪患者去向。
(3)需留观者,做好留观登记,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除留观。一旦接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立即就地静止隔离,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小组。
(4)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三)严格门诊管理
1、在门诊走廊设置候诊区域,避免患者发生聚集。
2、就诊患者全程佩戴口罩
3、实行一人一诊一室
4、保持一米线距离
5、重点科室:实行二次预检分诊
6、做好科室消毒,并记录,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四)病区管理
1、住院病人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
2、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禁探视。
3、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凭陪护证出入病区。每天对陪护人员侧体温2次,做好记录。
4、向患者宣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5、病区设缓冲病房,设有独立卫生间
6、病人出院做好终末消毒。
(五)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1、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4天至少有一次核酸结果,保证检测率100%
2、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患者)
(1)发热门诊(哨点)就诊人员、住院患者中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2)住院患者。
①普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48小时内(或急
诊患者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②其他长期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期间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4、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报告
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就地静止隔离,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六)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1、接种前:预检分诊后,填写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2、接种中:三查七对一验证
3、接种后:留观30分钟
4、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录入
5、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检测报告及调查诊断与鉴定,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
(七)防护物资储备采购并储备不少于三个月满负荷工作状态下的疫情防控物资。建立物资台账,分类分批存放,遵循近效期优先发放使用原则。
(八)隔离消毒技术与医疗废物处理
1、防护用品的使用
2、常用消毒剂的配制使用
3、紫外线灯的使用
4、医疗废物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院长是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我院应急预案和常态化防控方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做到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切实保障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高认识号召医务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松劲心态,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持续抓紧抓实常态化防控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学习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技能演练培训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7
为做好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消杀专班
在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波、政法书记、副镇长
成员:余明普、应急办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沟通协调。
二、组建消杀队伍
队长:余明普
队员:各村综合治理专干
消杀队职责:由消杀工作队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住所的消毒工作。加强全镇消杀工作技术指导,加强相关人员消毒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置、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工作。负责对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
三、明确主体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空间、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处置工作。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8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呈现输入性、社区化、聚集性趋势,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1月25日什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危害,强化环境卫生消杀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传播对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洪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廖小丹、副镇长李波任副组长,镇环境卫生综合办公室、卫生院、畜牧管理站、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全镇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
二、职责及分工
(一)医疗卫生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中心卫生院、隐峰卫生院
责任人:吴万高、谢晴明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医疗卫生标准,在全镇卫生机构及其工作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并指导全镇卫生消毒杀菌工作。
(二)集镇市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畜牧管理站、隐峰畜牧管理站
责任人:冉浩、周智平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畜禽疾病传染防控要求,在全镇市场,重点是畜禽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三)卫生保洁、垃圾处置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陈浩、刘伟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环卫清洁的工作人员开展卫生消毒知识和个人防护培训,组织对全镇垃圾存放、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卫生消杀,负责对废旧口罩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
(四)村(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重点区域场所(村部、茶馆、餐饮、商店等)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9
一、目的
保证环境物表清洁整齐,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室、保洁员
三、依据
[1]卫计委:《医疗机构环境去面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20xx
[2]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xx
四、内容
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环境表面与消毒管理规范》,防范医院感染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医院环境和常用物品的清洁消毒制度如下:
(一)空气:
1、开窗通风: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次30分钟,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2、紫外线消毒:各治疗操作及特殊科室需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时,照射时间每日1次,时间为1小时,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每周用75%酒精擦拭一次。
3、空气消毒机:在动态的环境中使用,根据使用说明开机,有消毒运行记录,定期对滤网清洁(1月-3月)。
(二)墙面与门窗:
1、每日定期清水擦拭,保持无尘与清洁。遇有污染随时擦拭。
2、门把手每日消毒。
3、抹布每次用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再洗净悬挂晾干。
(三)地面:
1、所有地面每天用清水擦拭1-2適,每个拖布清洁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不同区域分开使用拖布,有标识,每次用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再洗净悬挂晾干。
3、每日清洁消毒应按顺序进行:先病房、走廊、最后是洗手间即污染区。
4、如地面被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污染时,应先用可吸附的卫生纸将其清除,立即使用20xxmg/L含氣消毒剂喷洒擦拭。按照血液、体液溅酒流程进行处理。
(四)医疗及办公、生活用品
1、使用中的医疗器械如监护仪、心电图机、听诊器、血压计及电脑、电话等:
(1)每日用清洁布巾或一次性消毒湿巾擦拭。听诊器每次使用后随时擦拭消毒。
(2)每天对频繁接触的表面如仪器的按钮、操作面板、电话按键、鼠标等,用一次性消毒湿巾擦拭或75%酒精擦拭1-2次,有污染随时擦拭。
(3)用后抹布用500mg/L含氣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再洗净悬挂晾千。
2、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等物体表面:
(1)每日用清洁布巾或一次性消毒巾擦拭2次。上、下午各一次。
(2)用后抹布用500mg/L含氣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再洗净悬挂晾干。
3、病历夹、病历车:
(1)每周用清洁布巾擦拭1適或一次性消毒巾或者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2)病历夹不应带入病房放在病床上。
4、体温表、测温仪:
(1)体温表:流动水清先清洗擦干:75%酒精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用水冲净擦开后使用。
(2)测温仪:每日用75%酒精或一次性消毒湿巾擦拭1次。
5、床单元(床、床头柜、椅、输液轨道、床头治疗带。呼叫器等)
(1)一床一巾一废弃,每日用一次性布巾擦拭1遍。
(2)一桌一巾一换,擦拭布巾用后清洗干净,在500mg/L含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再洗净悬挂晾干用。
(3)病人出院后,对床单元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终末消毒。
6、推车、轮椅等运输工具:
(1)每日清水擦拭。
(2)必要时用500mg/L含氣消毒剂擦拭。
(五)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其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麻醉科、洁净手术室、医学检验科等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2次,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分别采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六)清洁用品的消毒
1、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2、拖地地巾或拖把: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3、注意事项:布巾、地巾应分区(室)使用,有标识。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12-15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9篇12-15
卫生院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通用7篇)12-14
疫情消毒消杀实施方案12-17
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12-14
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实施方案12-17
卫生院消毒消杀简报(精选13篇)12-14
幼儿园消毒消杀工作实施方案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