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12 19:07:4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实施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实施方案(15篇)

工作实施方案1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在都匀市全国实施已经两年多。两年来,在全国校足办的关心下,在省足协的主持下,在州体育局的指导下,市校足办结合都匀市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全国校足办所制定方针和目标,积极实施校园足球的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提高我校足球运动水平。

  二、工作方针

  依据市体育局、教育局要从全局的高度通力合作精神;全校掀起足球热潮,充分发挥各自年级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的学生、不论大小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职责分工

  (一)学校体育组负责竞赛组织、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

  (二)体育组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年级、班级的足球比赛活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报名及注册管理;负责制定校园足球活动方案与教学计划。

  四、校园足球比赛组织方案

  学校通过小型比赛选择优秀人才进入校足球队参加市级比赛。学校通过开展足球活动周进行各项足球技术的训练和比赛,并通过足球技术比赛来刺激队员训练的积极性,主要分为:运球过杆计时比赛,传球精准度比赛,颠球比赛和年段内的班级5对5对抗赛等一系列比赛。在足球活动周成绩优秀的部分学生入选校足球队并参加课外足球训练,得与代表学校参加区和市级的足球联赛。

  校级年龄段:1-2年级、3-4年级、5-6年级

  活动规程:参照《20xx-2021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规程》

  五、对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要求

  (一)由校长亲自负责校园足球活动;

  (二)提供完善充足的“校园足球活动”场地条件;

  (三)组织足球训练的教师(教练)参加相关培训;

  (四)学校在教学中加大体育足球教学的比例;

  (五)按时组织校内班级和年级间的比赛。

  六、比赛计划

  每年5—6月,积极安排组织各年级进行校园足球赛,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

  七、对实施校园足球活动工作的要求

  1、提高对“校园足球活动地”重要性的认识。各班要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推进足球事业、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活动落到实处。

  2、加强对校园足球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要认真研究、精心设计、积极探索出符合各班实际、面向全体学生的内容与方法。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组织机构责任明确、实施方案科学有效、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成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加强安全保护工作。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保护工作,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文体设施的检查、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控制以及指导教师的选用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以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4、加强舆论宣传,搞好评优表彰。各班级要做好校园足球活动的宣传报道。学校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及时介绍和推广开展校园足球的“小球星”和先进典型。

工作实施方案2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要求,结合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安排,现就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一)集中整治违规采购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细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各地要以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酒、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具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对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采购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劣质餐具等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二)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各地要严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经营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三)加大违规案件稽查力度。各地要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稽查力度,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各地要通过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深入推进重点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

  (一)深化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治理。各地要分别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72号),严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以及是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情况。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互查互评活动,并将互查互评结果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步伐,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本地区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进度安排,力争两年内各类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二)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各地要会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353号),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从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索证索票、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严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认真履行相关责任。要加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三)稳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143号),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在摸底统计和分类建档的基础上,制定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小餐饮整规具体要求。要探索分级分类治理途径,努力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对经营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要坚决予以取缔。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应选择不少于2个区(县)作为试点地区,规划方案《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盛自治区应选择省会(首府)城市2个区(县)和不少于2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地区。国家局加强对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的督导,适时开展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交流。

  三、深化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11〕5号),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是否按有效期使用,严禁餐饮单位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壳、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各地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的要求,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进度,遴选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餐饮服务单位、街、县,推动示范工程创建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辐射作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重点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幼儿园示范食堂、旅游景区餐饮示范店等示范点的建设工作;要结合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县的评眩国家局将出台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标准,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级示范县遴眩

  五、大力推动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各地要积极探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机制,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的管理制度。

  各地要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投诉举报和犯罪案件移交等制度,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撤销许可;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许可;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信用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六、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快职能交接和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职能要尽快交接、队伍要尽快组建、制度要尽快完善、责任要尽快落实”的要求,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年底前基本完成盛市、县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接和人员划转;开展监管人员全员培训,加大餐饮服务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稽查执法、行政处罚、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培训力度;加快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进度,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二)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和《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要求,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以凉菜、生食水产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切配、清洗消毒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扩大检验范围和频次,科学利用抽检结果并及时予以公布,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继续开展调查与评价工作,及早发现、及早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国家局抓紧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各地要及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核查、有效研判、妥善应对涉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稳妥、准确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布问题处理情况。

  七、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深入社区、学校、农村、机关、企业等,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报道,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成效;精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3

  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环境卫生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师生卫生行为,努力创建一个整洁、优雅、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各年级组长

  二、工作方案:

  全校实行年级组长负责制,把全校卫生区域划给各年级组,年级组再次分配给本年级各班,各班由班主任和跟班教师具体负责(班主任负责安排各个环节、各个部位的打扫人员,大扫除的时候班主任负责教室的打扫,跟班教师负责清洁区的打扫)。

  三、卫生的打扫程序安排:

  1、教室内地面先挪课桌椅放在教室一边,然后用笤帚把挪出空场的垃圾和灰尘扫一遍,再用湿拖把拖一遍,再用胶棉拖把拖干,最后把课桌椅挪到已拖过的教室地面,摆放整齐,也就是一挪二扫三拖四抹五整理。

  2、清洁区的打扫,走廊、楼梯间、平台、天桥必须用拖把拖或用抹布擦,栏杆和窗台用抹布擦干净,三楼靠北的露天平台必须保证无垃圾和明显灰尘。

  四、卫生工具的布置:

  1、卫生打扫工具:笤帚、拖把挂在教室后面的挂钩上,撮子、水桶靠后门摆放。

  2、垃圾盒统一放在教室前右墙角处(门口处)。

  3、室外各楼层垃圾桶,西南、西北放在楼梯道口和厕所墙交界处,东北、东南放在两走廊交界处靠内院。

  4、厕所纸篓放在女厕所蹲位后两个位置。

  五、保洁:

  一周一大扫,每天两小扫(晨扫、午扫),两周一擦(用清洁球擦地面上难以拖干净的地方)洗,简称“122”保洁法。星期一下午最后一节课全校卫生大扫除。晨扫7:30前完成,校园卫士于7:50前对学校打扫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午扫14:20前完成,14:30前校园卫生对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检查登记。

  六、卫生评比标准:

  (一)教室(教室外走廊)

  1、地面:彻底清扫,拖擦干净,无尘土、纸屑、杂物,特别是靠墙边红色的部分每两周必须用清洁球洗衣粉擦洗干净。

  2、桌椅:横、竖排对齐,离校时椅子放在桌子下面,桌内无杂物。

  3、垃圾桶:垃圾桶内外清理干净,周围无垃圾和污渍。

  4、打扫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5、栏杆、墙壁等处无污染,无乱写乱画,无随意张贴,无脚印,顶棚、门窗、日光灯等处无灰尘,无蜘蛛网。

  (二)清洁区

  1、楼梯间:台阶无垃圾、无积水,扶手无灰尘,墙裙无污垢。

  2、平台、天桥、院子:栏杆无灰尘,地面无污渍、墙裙无污垢。

  (三)评比方法

  采用年级组自查、年级组交叉检查、学校组织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大扫除的情况进行评比,年级组长将检查结果汇总,并上报政教处。政教处对打扫情况进行通报,并把结果应用到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之中。

工作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根据x委办发x号文件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谈话主体及提醒对象

  谈话主体为: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党组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谈话提醒对象为:1.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和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2.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3.上级要求或在工作中发现有必要进行谈话提醒的。

  二、谈话时间

  20xx年xx月底前

  三、谈话地点

  由各谈话主体自行确定。

  四、谈话内容提纲

  谈话时涉及纪律类型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一)对班子成员必谈的内容:

  1.你知道“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2.你知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内容吗?

  3.你知道我县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吗?

  4.请汇报你任职以来的廉洁自律情况。

  5.转达群众对其他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若有的话)。

  6.提醒其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对新任职干部必谈的内容:

  必须告知新任的干部,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认真学习上级和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做到洁身自爱,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要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同事的期望。

  (三)对重要岗位干部必谈的内容:

  必须提醒在重要岗位工作的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和机关的规章制度,在执行公务活动时,不能接受有妨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能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能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不能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刁难服务对象。

  1.你是否知道并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

  2.你是否知道不能搞人情审计,不得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3.你是否知道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时,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被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审计秘密?

  4.你是否知道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审计程序、审计权限和审计质量管理,对经确认的事实必须如实反映,不得擅自省略和删除,不得擅自与被审计单位私下交换意见、串通截留私了?

工作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区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发〔**〕5号)精神,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提高教育扶贫能力,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全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

  二、帮扶目标

  **年起,对全区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实行扶持政策,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实施智力扶贫,加强城乡家庭贫困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贫困对象就业。至20xx年构建覆盖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和扶智机制,促进贫困对象基本脱贫。

  三、帮扶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确保贫困户子女帮扶全覆盖

  1. 识别资助对象。将我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在校就读子女,经申请审批可纳入教育扶贫范围。(牵头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2. 实施动态管理。各包村单位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严把入户筛查关和审核认定关,确保信息采集准确、真实、可靠,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区教育局在区扶贫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挂点帮扶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资助力度,确保贫困户子女能上学

  按建成“民生保障示范区”要求,积极作为,在全面落实好国家现有济困政策的基础上,增加资助项目,提高资助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1. 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区贫困学生教育助学基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区本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组成,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区教育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管理。

  2.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对接收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就读的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奖补力度。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增设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读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800元,初中1000元。由需补助的贫困生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发放。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对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执行最高标准,每人每年20xx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增设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当年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自第二年起,每人每年补助20xx元,直至完成学业。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6)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在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就读期间的学杂费予以全额补助,并按就学地最低生活标准每年给予10个月的生活补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 申报流程。受助学生申请资助、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及相关管理仍按各项资助政策管理规定办理。具体为:

  (1)除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外其他各类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每年9月起接受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时间为每年高考结束后)。

  (3)申报流程。①贫困家庭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助学金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②所在学校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农村幼儿园由镇中心小学组织初审。③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接受学前教育资助的还需提供《**区学前教育资助汇总审批表》和《**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区教育资助中心审核。(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优先资助。区教育资助中心要根据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重点向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较集中的地区、学校倾斜,做到应补尽补。各学校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时,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保证他们获得资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多元筹资。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减少因学返贫现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夯实基础,确保贫困户子女上好学

  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改善贫困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努力优化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畅通贫困户子女就学升学通道,努力提高贫困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力技术技能,防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促进贫困户摆脱“穷根”。

  1. 做大农村学前教育。中央和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优先扶持贫困村新建小学附设幼儿园、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增设村小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贫困村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 . 做优农村义务教育。统筹现有教育经费,适当调整教育经费投入方向,在总体规划内向贫困村适度集中,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全面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年全区农村中小学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全覆盖,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对不足100人的村完小(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切实保障贫困村学校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做实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生参加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中职以下学历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依托市一职校(区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将贫困户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列入“雨露计划”,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粮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精准扶贫要求,根据乡镇农技人员编制状况及相关政策,确定定向贫困生年度培训计划,委托赣州农业学校面向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系统培训农业专项技能。对获得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的定向贫困生,通过上级部门组织专门的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者充实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4.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定向施策。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切实按照编制标准优先配齐农村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和定期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下乡,着力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带动贫困村小学、幼儿园保教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农工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市国土局**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教育扶贫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统计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并顺利落地,使各项扶贫惠民政策的执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工作实施方案6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笔试。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其所属事业单位(高校除外)公开招聘笔试命题考务工作。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委托省卫生健康委一并代为组织,教育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由省教育厅协调其参加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组织的教育类统一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须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6。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纳入放权试点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在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指导监督下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实施招聘,事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省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和各批次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组织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xx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xx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xx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发岗位公开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

  3。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xx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xx—20xx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xx年4月2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xx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驻地在乡镇的省属事业单位,或初级综合类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安排10%—20%左右的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及各单位上报岗位情况统筹确定。

  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网上报名审核人员采集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4月21日上午9:00参加“网上报名”业务培训会议(地点: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503会议室)。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xx〕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 。gov。cn/rsks),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xx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事业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xx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xx年4月2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xx年4月22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xx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xx〕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xx〕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实施方案7

  按照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为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我委窗口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简化工作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全市服务窗口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我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树立“审批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无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工作标准,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状态不佳、推诿搪塞、程序繁杂、时间冗长和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问题,促进程序简化、效能提升、服务规范、过程透明、流程再造、严谨公正、及时办结,形成“人人是窗口、处处树形象”的良好局面,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信息化程度一流、软硬件一流、服务态度一流的先进典范和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

  (一)进一步优化流程。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结合窗口工作实际,用新理念、新标准对所有承办事项审批流程进行重新评估、科学分析,大胆改革创新,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前置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行并联审批、超前介入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服务方式方法,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健全制度规范,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办事拖沓、服务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固化成果。按照“信息化程度一流、软硬件建设一流、服务态度一流”的标准,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队伍,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效,把成果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强化执行落实,用制度建设推动“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创建措施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按照我委服务职能,积极受理服务对象申报事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怠慢、推诿扯皮。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受理,并在时限内办结;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不让服务对象空跑、多跑。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窗口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推行网上申报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根据需要开辟“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人员做到着装规范、服务热情、语态端正、文明有礼。对服务对象做到真情接待、主动服务,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配备桌椅笔纸等便民服务备品;在明显位置公开办事指南、法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准确无误开展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一站式”“一网式”服务。全面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托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审批服务信息。同时,建立完善业务办理纸质和电子档案的审核、存储和保管工作。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网上服务平台,开通群众反馈通道,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切实提高服务质效。及时解答和办理相关业务,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做到语调平稳、语气文明。

  四、创建步骤

  (一)自检自查,兑现承诺。按照“四零”服务标准,严格开展自检自查,做到制度再完善,承诺再兑现,责任再落实,标准再达标,从制度、设施、服务上达到“四零”服务窗口标准。(完成时间:6月底前)

  (二)细化标准,健全制度。立足窗口实际制定“四零”承诺服务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简化流程、规范服务,做到流程再造、看有现场、学有榜样、服务有标准,把服务窗口打造成为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服务榜样和服务标杆。(完成时间:7月底前)

  (三)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托委门户网站公开“四零”服务承诺,公示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及咨询电话,自觉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三方评估监督员监督。(完成时间:8月底前)

  (四)总结验收,推广经验。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服务窗口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发现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升服务窗口“四零”承诺服务水平。(完成时间:9月底前)

工作实施方案8

  为保证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xx〕4号)和《关于举办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17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组织

  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监督与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赛制要求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参赛团队项目进行遴选评审。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组成,对赛项筹备与组织工作实施全程现场监督,受理各参赛队的书面申诉,深入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仲裁。

  二、评审原则

  1.独立公正原则。专家委员会专家依据大赛规程、评审标准及要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影响。

  2.统筹分组原则。统筹考虑参赛学校层次性、本专科比例,同组同一所学校的作品数不超过2件,确保不同组之间均衡性。统筹项目类型、对象及数量等因素,统筹确定参赛项目组别,进行分组评审。

  3.保密与回避原则。评审专家所在学校的项目不在本组,评审项目中隐去参赛学校信息、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信息。

  评审专家要遵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未经项目团队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传播参赛创业计划书内容或将其用于商业目的。要对评审工作严格保密,未经大赛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透漏评审工作细节。

  4.突出创新性原则。要求项目具有原创新,突出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5.市场导向原则。大赛突出参赛项目的商业性和市场价值,激励并引导参赛项目“走出赛场,进入市场”,促进项目落地转化。

  三、评审环节

  1.主赛第一轮: 289项入围项目进130项(前72名进入现场答辩,后58名为铜奖获得项目)。

  1)时间:20xx年8月23日—8月25日

  2)评审方式:评审专家分组网络评审

  3)评审流程及内容:①将入围项目分为两类,其中创意类分成3组,实践类分成2组。②创意组以创意设计项目计划书为评审依据。实践组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的创业项目计划书为评审依据。计划书内容应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4)评审结果:前72名晋级下一轮比赛,直接产生58名铜奖获得项目,其中实践组项目占一定比例。比赛结果于8月27日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站(http://www.zjcontest.net/)公布。

  2.主赛第二轮:72M项,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前15名为金奖,16名至58名为银奖,59名至72名为铜奖。

  1)时间:20xx年8月29日(星期六)全天

  2)地点:杭州师范大学恕园12号楼3楼

  3)评审方式:团队分组答辩

  4)评审流程及内容:①参赛团队经前期抽签确定分组及出场顺序,在指定场地依次进行分组答辩(共3组)。②参赛团队进行项目陈述,并回答评审专家提问。项目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问答时间不超过6分钟。③项目陈述内容应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

  5)评审结果:72进M项,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前15名为金奖,16名至58名为银奖,59名至72名为铜奖。比赛结果于8月29日晚在浙江省大学科技竞赛网(http://www.zjcontest.net/)公布。

  3.公开答辩环节、颁奖及闭幕式:根据现场答辩综合表现遴选4支团队进行公开答辩环节,颁奖典礼及闭幕式。

  1)时间:20xx年8月30日(星期日)上午

  2)地点:杭州师范大学恕园7号楼500座报告厅

  3)展示方式:公开答辩

  4)评审流程及内容:①A.项目展示,参赛团队依次进行项目展示,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8分钟。B.评审专家提问,评审专家向参赛团队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7分钟。C.项目点评,评审专家对路演项目进行点评,点评时间不超过3分钟。

  首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工作实施方案9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高、初中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我县拟于今年×月底前,完成县二中高中部及**镇三所村级初中的撤并工作。为确保撤并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撤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撤并的必要性

  一是现有办学规模较小。县二中高中部现有教学班×个,学生×人;**中学现有教学班×个,学生×人;**中学现有教学班×个,学生×人;**中学现有教学班×个,学生×人。

  二是师资浪费严重。县二中高中部现有教师×人,师生比为×∶×.×;**中学现有教师×人,师生比为×∶×.×;**中学现有教师×人,师生比为×∶×.×;**中学现有教师×人,师生比为×∶×.×,形成了一个老师只教几个学生的现状,造成了教师资源的浪费。

  三是无法适应课改要求。由于学生少,年段平行班少,多数教师跨年段甚至跨学科兼课,不少学科全校只有一名教师,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几乎无法开展,无法适应课改要求。

  (二)撤并的可行性

  一是**镇三所村级初中离县城较近,交通便利,学生往返县城就读方便、安全,不会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二是县一中、县民中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学习环境优越,管理严格规范,能够满足广大学生及家长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三是实施校点撤并,可避免重复投资,减少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便于集中力量将县一中、县民中建成设施较完备、办学条件标准化的现代化优质学校。

  四是实行集中办学,有助于学校管理,方便教师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探讨,增强竞争力,有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工作安排

  (一)撤并学校学生安排

  撤销县二中高中部,停止高一招生,现有高一、高二共×名学生并入县一中高中部就读。

  撤销**镇**中学,停止初一招生,现有七至八年级共×名学生并入县一中初中部就读。

  撤销**镇**中学,停止初一招生,现有七至八年级共×名学生并入县一中初中部就读。

  撤销**镇**中学,停止初一招生,现有七至八年级共×名学生并入县民中就读。

  (二)撤并学校教师安排

  县二中高中部及**镇三所村级初中撤并后,其原有教师采取定向公开选聘的办法,选聘到城区学校担任教学、教辅及后勤管理工作。选聘名额安排:

  根据学科需求,从县二中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师中选聘×人到县一中高中部任教。

  分别从**镇三所村级初中选聘×人,从**镇中心学校(含下属各小学)教师中选聘×人到县一中初中部安排工作。其中:教学岗位×人,需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所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符;教学辅助岗位×人,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管理综合岗位×人,需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分别从**镇三所村级初中选聘×人,从**镇中心学校(含下属各小学)教师中选聘×人到县民中安排工作。其中:教学岗位×人,需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专科及其以 上学历,所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符;教学辅助岗位×人,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管理综合岗位×人,需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从**镇三所村级初中选聘×人到城区小学和县幼儿园安排工作。其中:教学岗位×人,要求具备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中专(仅限于幼教专业)以上学历;管理综合岗位×人,不受学历和专业限制。

  定向公开选聘结束后,县二中高中部剩余人员由县二中安排工作,**镇三所村级初中剩余人员由**镇中心学校安排工作。

  (三)撤并学校资产处置

  **镇三所村级初中撤并后,其原有实验设备仪器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使用。

  撤销县二中高中部后,县二中原高中部实验设备整体移交县一中高中部管理使用,其余资产由县二中管理使用。

  撤销**镇**中学后,原校址作为全县教师培训基地,原学校“农远”设备移交**镇**小学管理使用。

  撤销**镇**中学后,原校址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以**镇中心学校管理为主,同时作为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涉农专业办学点,原学校“农远”设备移交**镇**小学管理使用,其余资产由**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撤销**镇**中学后,原学校除实验设备外的其它资产移交**镇**小学管理使用。

  (四)接收学校岗位测算

  撤并后,县一中高中部秋季学期预计在校学生数×人,共需教职工×人,现有×人,需增加×人。初中部秋季学期预计在校学生数×人,共需教职工×人,现有×人,需增加×人;初中部和高中部共应配备教职工×人,现有×人,尚缺×人,其中高中部×人,初中部×人。

  撤并后,县民中秋季学期预计在校学生数×人,共需教职工×人,现有×人,尚缺×人,其中教学岗位×人,教辅及管理综合岗位×人。

  三、方法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月×日—×月×日)

  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县二中、**镇三所村级初中,全面调查了解这四所学校现有教师数、学生数以及校舍建设情况、教学设备配备情况等,掌握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动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月×日—×月×日)

  教育主管部门加强与**镇、八寨镇党委政府及有关村委会的沟通和联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深入镇机关、村委会、学校及周边村寨,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广大师生及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广泛征求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村委会干部、学校师生、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讲清实施校点布局调整,集中办学的优势,尽力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撤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撤并工作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月×日—×月×日)

  学生分流。为确保学生不流失,实行整体移交的办法,撤并学校于 ×月×日 至×日将分流学生全部移交给接收学校。

  教师安排。积极动员教师参与定向公开选聘,对未能选聘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及时进行思想引导,按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校产处置。严肃财经纪律,协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认真做好校产的清理和移交工作,移交手续应规范齐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此次学校撤并工作,确保全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决定成立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由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及**镇、八寨镇分管教育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由教育局副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相关股(室)长、县二中校长、**镇中心学校校长和涉及撤并的四所学校所在地村委会主任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宣传动员组

  资产处置组

  教师调配考核组

  (二)强化宣传动员,达成思想共识。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乡镇、村委会、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学校撤并工作,积极采用形式多样,师生、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讲深讲透在乡村分散办学的弊端和在县城集中办学的优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积极、稳步推进此次学校撤并工作,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落实惠民政策,确保学生安心。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从县二中并入县一中的贫困高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给予县一中×%的贫困普高学生资助范畴。从**镇三所村级初中并入县一中、县民中的学生,全部给予享受“两免一补”教育惠民政策,并由接收学校对其中的特困学生给予必要的资助。

  (四)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办学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现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接收学校人、财、物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教学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建设平安、和谐、优质学校,用优异的教育教学成绩来赢取广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今后的其他校点撤并工作打牢坚实的群众基础,积累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

  (五)严肃财经纪律,确保顺利交接。严格实行交接问责制,对撤并学校财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和准确登记,严格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以学校为单位按时完成撤并学校学生整体交接,做到财产清理登记不隐瞒遗漏,经费收支审核实事求是,学生平稳交接并安心学习,所有移交手续规范齐全。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造成学校财产、学生流失的相关责任人,将给予严肃查处。

工作实施方案10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xx]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xx]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xx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促进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属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属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围。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围,但兴办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第一附属医院资产清查,按财务隶属关系,由一附院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省卫生厅,报学校备案。

  三、资产清查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专门配备了资产清查组织和机构,成立以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2、账务清理;

  3、财产清查;

  4、资产管理制度清理。

  五、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六、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步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xx]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日—4月5日)

  1、建立健全学校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2、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及业务和软件培训;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在校园网财务处网页设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6日—4月26日)

  1、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各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自查。

  2、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财清事综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财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过手工录入)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校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含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的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教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账务(含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及各项资金往来等)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财务处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总务处、后勤总公司、财务处(国资办)、设备处、图书馆等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南校区、二附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由财务处(国资办)汇总。

  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由财务处(国资办)负责撰写。

  4、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上报阶段(20xx年5月20日前)

  在接受省教育厅对省属院校上报数据和材料组织复查和审核后,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上报数据。

  (四)账务处理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根据省财政厅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设备处与财务处(国资办)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六、工作要求

  此次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和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及文件学习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实施,加强督导

  要本着对学校和事业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积极整改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

  此次全国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真实反映清查结果,不得有意瞒报,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工作实施方案11

  根据《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道路环境,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特制定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优化措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大环卫保洁机制,实施精细作业,强化源头管理,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道路保洁制度,落实道路保洁责任主体,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制定奖惩措施,将“道路清爽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分级管理。以重点行动区域和一般行动区域相结合原则,将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道路和街巷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相应的保洁保序管理指标及标准,实行分级保洁保序管理。其中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以及与海曙、江东连接的成熟路段作为本次我区“道路清爽行动”的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行动区域),参加市的“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市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以下简称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区保洁保序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80平方公里以外的镇乡(街道)和城区城中村参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

  3.提高标准,同步推进。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保洁水平为标杆,落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同步推进,全面提高道路洁净度,道路后退空地以“能绿则绿”为原则,清除卫生死角隐患。

  4.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搭建市民互动平台,多渠道提高全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5.加大投入,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道路保洁定额标准,加大道路保洁经费投入;同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考核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将道路保洁经费与保洁质量挂钩,提高道路保洁效益。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清爽行动”,逐步做到源头控制见成效、路面洁净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市最清爽城区之一。具体目标如下:

  落实一个标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

  健全两种模式:“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和“日扫夜洗”作业模式。

  推动三个转变:作业方式从人工为主向机扫和人工有机结合转变,从单一保洁向综合作业转变,从被动保洁向主动服务转变。

  实现四个指标:重点路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机扫率达到75%,长效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市民投诉办结满意率达到关于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实施市“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按照市城管局意见,确定下应北路(东)—大道(南)—机场路(西)—环城南路(北)合围区域(加上宋诏桥、长丰区域)作为重点行动区域实施“道路清爽行动”方案,其中包括钟公庙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石碶街道、潘火管委会和客运中心管委会的保洁道路。

  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道路(包括全区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保洁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其中福庆路按重点行动区域要求执行。80平方公里以外区域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以不低于市四级道路标准参照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

  全面梳理和明确全区每条道路的保洁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实现长效保洁的全覆盖、无缝隙。健全从墙角到墙角的“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将道路两侧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绿化带纳入到道路保洁范围,实现同步保洁。探索实施重点难点区域整体保洁方式,将大型商圈、主要交通枢纽、菜市场以及餐饮聚集地周边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落实责任主体。

  (二)再造作业流程、提高道路清爽水平

  优化作业工艺,提高保洁针对性。在优化机械清扫、人工清扫、路面喷淋、道路冲洗、沿街店面收集等工序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污渍清洗、快速巡捡等保洁工艺,全面清除白色垃圾、泥沙降尘以及污渍等道路污染。健全“日扫夜洗”等作业模式,夜间(22:00—7:00)以全面清扫、道路冲洗、污渍清洗为主;白天(7:00—22:00)以路面喷淋、垃圾收集、保洁巡捡为主,重点清除新产生的白色垃圾、降尘等污染物,努力做到垃圾在重点路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健全沿街单位垃圾收集制度,逐步规范沿街单位倾倒垃圾行为,确保垃圾不落地。

  (三)加大装备投入、提高道路保洁效率

  增加装备配置,提高机械作业范围和频次,重点行动区域争取机扫率提高到75%以上,机扫、冲洗每天2—3次。拓展装备功能,推广道路清洗、污渍清洗和绿化带吸扫、电动保洁车等装备的应用,推进道路保洁装备配置系列化、功能集成化、性能环保化。统一装备标志标识、作业提示信号、电动保洁车牌照设置,提升市容环卫作业形象。同时,要求对全区环卫作业车辆安装GPS系统,并将该系统接入到区智慧城管系统,以进一步规范作业,提高作业质量。

  (四)提升人员素质、打造环卫行业新形象

  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对保洁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规范、作业技能、文明服务等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规范作业、主动服务意识。增加保洁人员配置,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作业实效。规范保洁人员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保洁人员待遇,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调动一线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稳定作业队伍,改善行业形象。

  (五)加大源头管理,深入开展四大文明行动

  以四大文明行动为载体,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提升公众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减少道路污染产生。开展“店面文明行”,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店面招牌设置规范责任制度,做到管理为先、服务完善、执法保障。开展“工地文明行”,全面落实建设工地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布置,逐步推行建设工地运输车辆清洗和出入口保洁模式,加强建筑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超载和滴漏洒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对道路的污染。开展“驾车文明行”,倡导市民自备车载垃圾盒,引导市民不从车内向外乱扔垃圾。开展“行路文明行”,加强“市民十不规范”的宣传,减少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六)强化部门联动,提高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和区有关部门要对各自责任区内存在的保洁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摸底,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以块为主,部门联动,加大巡回保洁力度,彻底治脏,全力治乱,杜绝死角,提高道路及其周边环境洁净度,确保目光所及处无暴露垃圾。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在辖区内定期组织建筑工程渣土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各类工地的源头控制管理,降低“滴漏撒”对道路环境卫生的影响。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乱倒渣土行为和不按规定路线清运渣土行为。认真治理户外广告、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做到整洁有序。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6月)

  对方案实施范围内所有道路属性进行统计与核实,分析保洁工作现状,提出行动目标和任务,测算经费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

  开展社会宣传,制定考核细则。各职能部门和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行动经费,明确每条道路保洁责任主体,购置作业装备,调配保洁人员。

  (三)全面推行阶段(20xx年8月-10月)

  各保洁责任单位按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强化对道路污染产生源头的控制,创新管理作业方式,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推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道路清爽行动”。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以后)

  全面总结评价“道路清爽行动”的实施效果,巩固成果,完善道路保洁相关制度和举措,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道路清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文明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全面开展“道路清爽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协调、督查、考核、评比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作用的监督管理。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利用监控网络配合开展驾车文明和行路文明,配合开展渣土整治,并配合做好环卫一线保洁人员安全保障和环卫作业车辆的牌照设置工作。

  区住建局: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文明施工行动,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落实出场车辆冲洗制度,督促物业小区做好相关物业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落实所属菜场、市场和餐饮聚集地及周边区域的保洁责任主体,做好垃圾产生源头的监管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店面文明行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前置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治理跨门营业和无证经营现象。

  区交通局:负责主要交通道路保洁管理,提升主要交通道路保洁标准,配合驾车文明行动做好各类客运车辆卫生行为的监管工作。

  区卫生局(区爱卫办):组织、指导全区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农村改水改厕、城乡除“四害”及健康教育工作。

  区城管局:牵头做好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落实“道路清爽行动”的各项工作。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推进落实“道路清爽行动”。重点抓好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的背街小巷、菜市场周边、公园、店面招牌、停车秩序提出专门的管理方案,并按照区环卫专项规划要求做好镇区内环卫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对区政府组织实施的环卫基础配套建设全力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二)资金保障

  按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道路清爽行动”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保洁责任单位负责,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指导单价落实保洁经费,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实施区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在区城管局本年度环卫保洁预算资金基础上提增20xx万元,以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监督考核

  区“道路清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每月检查各部门“道路清爽行动”推进情况,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市民对道路清爽情况的满意度,完善由智慧城管、公众投诉、媒体监督等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考核成绩每月通报制度,并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清爽行动”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上下联动,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合作,做到管理与作业相结合,服务与执法相结合,督查与监管相结合,凸显整体保洁效果。

  (三)加强宣传,公众参与。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各类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市民形成“垃圾不落地”的自觉行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开放多种渠道实现公众参与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12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重要人物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 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横幅内容主要反映重要人物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xx年2月13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 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工作实施方案13

  为全面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基层班组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学习、安全、清洁、节约、和谐”的良好基层班组氛围,实现工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工厂决定开展“五型”班组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创建“五型”班组的指导思想

  以公司“五型”班组创建方案为指导,学习大庆铁人精神,弘扬吉化光荣传统,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创建,紧紧围绕工厂中心工作,结合班组实际,以提高班组全员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员工参与班组管理和实践活动为手段,以提高班组的执行力和创造力为重点,把班组建设成作风过硬、士气高涨、业绩突出的优秀团队,为完成工厂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五型”班组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

  2、坚持分型创建、逐项达标的原则;

  3、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原则;

  4、坚持形式与实效相统一的原则。

  三、创建“五型”班组的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五型”班组工作,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培养出一批“严以律己、率先垂范、技能全面、善于管理、亲和力强、作用突出”的优秀班组长;培养出一批“爱岗敬业、热爱集体、主动学习、技能娴熟、勇于创新、团结友爱”的一线员工群体;使大多数班组成为特点突出、充满活力、成效明显的“五型”班组,从而培育出适应新时期吉林石化发展要求的“职业道德好、基本技能精、执行能力强、叫得响、信得过”的一线员工队伍。

  四、创建“五型”班组的时间安排

  20xx年,为“五型”班组创建工作基础年。全面开展创建“五型”班组工作,进行班组长的重点培训和竞聘,完善班委会制度,逐步完善班组基础设施、配备,深入发掘和培养“五型”班组典型,召开“五型”班组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完善“五型”班组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规范工厂车间对“五型”班组考核、验收的程序和制度。选出首批“五型”班组,创成率达到25%。

  20xx年,为“五型”班组创建工作推进年。在对20xx年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五型”班组创建工作进行系统化推进,创建工作初见成效,力争“五型”班组创成率达到50%。

  20xx年,为“五型”班组创建工作提高年。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创建工作健康发展,综合效应明显。“五型”班组创成率达到90%以上。

  五、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创建工作顺利、有效、健康开展,工厂成立创建“五型”班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五型”班组创建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

  工会负责考核汇总及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六、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责任和考核分工

  工厂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创建“五型”班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专业科室考核分工如下:

  创建“学习型”班组,由人力资源科牵头指导与考核,技术科、机动科、综合办公室配合;

  创建“安全型”班组,由安全科负责指导与考核;

  创建“清洁型”班组,由生产科牵头指导与考核,机动科、综合办公室配合;

  创建“节约型”班组,由机动科牵头指导与考核,生产科、技术科配合;

  创建“和谐型”班组,由综合办公室牵头指导与考核,人力资源科配合。

  七、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考核评定办法

  1、工厂的“五型”班组创建工作分型创建,分单项和综合两类推荐,每型考核分定性、定量考核,定量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2、在单项评选中,车间所有班组均可参加单项推荐,可根据每个班组特点,推荐一个类型,由专业科室对全厂所有申报班组进行考核排序。

  3、在综合型评选中,车间负责日常管理、季度推荐,厂工会牵头组织专业科室审核验收,验收标准是各型无否决项、推荐增型的类型考核分不低于98分,并报创建“五型”班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综合类与单项可兼得。

  4、单项考核中,对于考核分在工厂名列前茅、其它方面无否决项的班组,班组长季度嘉奖100元。

  5、综合考核中,实行季度嘉奖:

  对创成“二型”的班组,人均嘉奖100元,班组长嘉奖200元;对创成“三型”的班组,人均嘉奖150元,班组长嘉奖200元;对创成“四型”的班组,人均嘉奖200元,班组长嘉奖400元;对创成“五型”的班组,人均嘉奖300元,班组长嘉奖400元,并根据班组工作任务、人员情况,酌情给予班组成员带薪疗养的待遇。

  6、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如遇法定假日顺延),车间结合内部考核结果,推荐本季度创建名单报厂工会,厂工会经过梳理后组织各考核部门考核验收,各考核部门于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7日前将单项及综合考核结果报厂工会。7日召开“五型”班组工作季度例会。(如遇节假日顺延)

  7、每季度第一个月的9日前,厂工会将各考核部门对上季度“五型”班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拟定推荐名单上报工厂创建“五型”班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厂工会将通过工厂例会和局域网的形式对上季度“五型”班组评比工作进行通报和公示,并在当月兑现嘉奖。

  9、工厂将对各车间五型班组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车间要有五型班组管理方案、考核细则、考核记录。创建活动按季度实行动态管理、逐级升降。

  10、创建工作坚持季度例会制度,针对基层车间提出的增型申请,进行综合评定,对降型班组进行审议通过,同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考核实行专业科室月份考核、季度汇总,对于“四型”、“五型”的考核除正常考核外,实行联合检查。

  八、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车间要结合工厂开展的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将“五型”班组创建工作作为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效推动基层班组的建设进程。

  2、要重在落实。充分发挥班长和班委会作用,切实把基层班组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围绕“学习、安全、清洁、节约、和谐”五个方面,增强员工民主管理意识,强化班组的基础管理能力,提高班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3、要严格考核。工厂各科室结合“五型”班组创建方案及考核细则,考核细则要分成定性考核和量化考核两部分,定期对车间“五型”班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指导,车间根据本车间的考核细则对班组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指导,考核结果要与奖金及年终的评先选优挂钩。

  4、突出重点。“五型”班组创建工作需要各科室密切配合,积极促进,要与本科室的主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加强融合,优化整合各类考核检查内容。

  5、要贴近实际。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力戒形式主义,避免急功近利,切实将创建工作融入到班组的各项管理和每一名员工岗位责任之中,贴近班组实际,贴近员工工作实际,贴近员工生活实际,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务求实效。

  6、要加强宣传。充分挖掘和依靠广大员工的智慧和力量,搞好班组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创成“五型”班组光荣的氛围,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

工作实施方案1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本着“全面推进、精准治霾、重点突破、乡村联动”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解决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大力实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秸秆禁烧、燃煤管控、扬尘治理、打击土小企业等重点工作,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

  (一)燃煤管控取得突破

  通过发放明白纸、村有线广播喇叭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低硫优质煤,提高群众自觉性、积极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的煤炭质量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对销售、使用劣质煤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

  成立燃煤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扬尘整治攻坚取得突破

  加强扬尘防控精细化管理,采取硬化、绿化、苫盖、清扫、洒水、封闭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标准》,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对道路新建和修复扬尘管控加强工业堆场抑尘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实行全封闭储存。长期堆放的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成立扬尘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全面推进各项治理措施

  (一)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

  1.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根据县政府要求,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大力实施0.5蒸吨以上、供暖面积3000平米以上锅炉的淘汰改造,9月底前淘汰改造率达到5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2.加快燃煤锅炉深化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6月底前对未列入淘汰改造计划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进行深化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3.加快教育系统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协调乡教育中心,实施全乡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的替代改造。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教育中心、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推进企业污染治理

  4.重污染行业治理升级达标排放。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水泥加工摊点开展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5.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石油炼制成品在储、运、销过程中的挥发点控制;加强回收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油品市场监管。年底前完成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土小企业及砂石料厂整治

  6.实施土小企业整治。结合开展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加大对土小企业落后产能和有污染的经营摊点依法整治力度。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巡查机制,摸清土小企业类别、分布范围、数量,综合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重点整治,按照“四个一律”标准,达到“两断”“三清”效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7.砂石料加工业整治。5月底前对砂石料生产、储存单位实施停产整顿,整顿期间供电所不得供电,企业不得生产。企业完成整改后,经国土、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违法占地摊点依法取缔,恢复地容地貌。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8.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长效缓释化肥、选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制定全乡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广使用秸秆压块等生物质能源,高速公路沿线逐村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

  9.狠抓秸秆禁烧。夏秋两季禁烧期间,举全乡之力,落实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严防死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其它季节,由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全乡区域,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点火、不冒烟。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正科级组织员、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大气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协作,主管环保、土地、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科级领导,根据职责分工,牵头抓好相应分管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安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一法一条例”宣传。充分运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法律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实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依法治污。对环境举报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完善网格化环保监管巡查机制,形成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监管格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零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实行驻厂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工作实施方案15

  一、就业扶贫车间认定

  (一)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发〔20xx〕75号)进行认定。

  (二)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通过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由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上传相关资料。

  2、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扶贫办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3、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就业扶贫车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同级扶贫办予以确认。

  (三)就业扶贫车间的信息要求

  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由县人社部门统一授牌。各就业扶贫车间做好本车间员工档案及工资发放档案资料。

  二、实行动态调整

  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前、建设中、认定后”的工作指导,所在乡镇协助企业做好选址、产业引进、车间管理、联系企业等工作,确保就业扶贫车间生产正常。

  (一)实行督导制

  每半年对照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标准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同时不定时开展暗访督导,县人社、扶贫等部门采取对就业扶贫车间进行暗访督导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不到位的取消资格,不在享受就业扶贫车间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实行进出制

  对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停产、带动群众就业人数较少或吸纳贫困人口比例和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就业扶贫车间,应及时取消资格,并在信息系统内更新;达到标准的可重新认定。

  实行信息上报各就业扶贫车间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车间运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信息公布、补贴申请等数据并及时上报我局,同时在平台系统里进行维护更新。尤其是对出现企业停产、闲置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人社、扶贫部门。

  三、帮扶措施

  (一)做好稳企服务。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和提高员工的待遇:深入车间,了解车间生产条件、用工规模及待遇水平,督促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居住条件,适当提高基本工资,采取有效稳岗措施,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

  (二)做好用工服务。多措并举帮助扶贫车间招工:一是发动劳务经纪人和村支两委采取征询到户到人的方式为企业招工;二是为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三是跟踪企业发展情况,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做好贫困劳动力清零工作。全面掌握本县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情况,按月采集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信息,并通过采取点对点输送等多项引导措施,将这些有就业意愿又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优先推荐到附近就业扶贫车间就近就业。

  (三)做好政策宣传。县、乡就业服务部门及村支两委、农村劳务经纪人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大力宣传扶贫车间建设奖补政策,鼓励返乡人员创建更多更好的就业扶贫车间,为在家待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现有扶贫车间宣传力度,提高现有扶贫车间知晓度,通过入户上门、微信、qq、短信方式及时把扶贫车间招工需求信息推送给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促进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四)落实好政策奖补。对运行正常、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较好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湘人社发〔20xx〕75号文件规定的奖补政策继续予以兑现,激励他们最大可能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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