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15 08:01:29 工资方案 我要投稿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3篇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

  为推进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绩效工资管理,根据《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xx〕6号)、《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26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政法〔20xx〕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实施意见,以规范我校绩效工资管理为重点,理顺权责关系,扩大校属单位(含机关部门,下同)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强化激励导向,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形成“总量控制、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实现我校绩效工资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规划,分类设计。统筹考虑教职工职业行为获得的各类收入,兼顾校属各单位职能差异,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类人员工作模式差异、绩效考核方式差异以及绩效工资收入水平,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适度倾斜,对不同单位、不同人员绩效工资标准进行系统分类设计,着力构建单位间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2.完善考核,优绩优酬。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实现岗能对应。使收入与岗位职责、履职状况、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构建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3.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实行学校、校属单位两级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各单位内部治理管人、管事与管分配的责权统一。学校不断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分配政策和核拨方式,按照上级核定我校年度绩效工资总量额度控制每年绩效工资发放总量。校属单位在学校指导下制定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在学校核拨给本单位总量内进行二次分配。

  4.严明政策,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严肃收入分配纪律,确保绩效工资分配依法合规。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标准

  我校在职正式人员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人员工资构成和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责任)等因素,不再分设项目,统称为“基础绩效工资”。执行上级规定的统一标准,并随上级调标而调整。现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的质和量及实际贡献等因素,是搞活分配的主体,分设为岗位津贴、综合目标奖两项。其中: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因素,具体标准见附件1。

  综合目标奖是在完成基础工作量前提下,基于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而给予的奖励。按职级发放的人员,基准额度见附件1。每年综合目标奖标准根据上级核定我校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在基准额度基础上遵循各级岗位等比例上下浮动原则加以确定。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一)基础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基础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自负工资单位除外),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教职工,由学校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对无故拒不承担单位安排的工作者,教职工所在单位应提出停发或扣发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处停发或扣发。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校属单位两级管理。学校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核拨给各单位,并对各单位分配和发放进行监督。各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的分配原则,制定本单位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考核及分配办法,合理发放。

  学校鼓励校属单位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针对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深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创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思路,不受本方案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标准限制,自行制定各项考核和分配标准;也可以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合二为一,统筹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考核分配办法。如果各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学校核拨的综合目标奖额度内,安排不超过5%的额度,设立院长(主任、所长)或处长(部长)特殊奖,用于奖励在本单位重点难点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或特殊情况的机动使用。

  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额不得突破学校核拨的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总和。

  自负工资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发放。

  1.岗位津贴的分配和发放

  岗位津贴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校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在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职级标准基础上,根据教职工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考核情况加以调整,可以采取按月先预发、后调整的办法发放。其中:

  (1)出勤情况按照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实施细则,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考勤后确定。

  (2)本方案所指基础工作量特指发放岗位津贴所要求的教职工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专任教师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为当量(折合)教学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现实情况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平均教学工作量的50%,且符合学校有关教师教学工作量最低要求;专职辅导员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的50%;其他岗位或一人多岗可以根据岗位特点,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规定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基础工作量质量标准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不同,由各单位自定。

  (3)履职表现重点考察是否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等。

  符合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按照校定职级标准正常发放;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不发放或发放部分岗位津贴,具体发放额度除本方案规定的情形(见本方案“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外,由各单位自定。

  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经本单位分配后如有余额,可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奖统筹分配。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的享受人员范围、津贴标准和相应考核条件,进行考核后,由学校统一发放至个人。

  2.综合目标奖的分配和发放

  (1)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含校属科研单位行政管理岗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各单位,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在本人职级标准基础上加以调整后分月发放。可以采取先预发、后调整的方法。具体细则由各单位自定。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机关单位为: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等具有一定机关管理职能的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四方学院(校本部在职在编人员)。

  (2)各二级学院(系、部)和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核拨办法分配给各单位(具体核拨办法见附件2)。由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自主制定考核及二次分配办法,在学校核定的额度中,统筹安排,合理发放,按月支付。在分配办法中应体现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贯彻“以本为本”的办学理念,向本科教学适度倾斜;按照每生每月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一线倾斜。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为:工程训练中心、大型结构健康诊断与控制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3)继续教育学院、工会消费合作社等单位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国防交通研究所由学校按照安排的教学任务核拨教学酬金。

  (4)其他纳入综合目标奖的人员经费发放

  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教师教学酬金由学校核拨给开课教学科研单位(不扣减该单位授课教学工作量),纳入该单位综合目标奖总额,由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后按本单位制定的办法发给相关教师。核拨具体标准见附件2。

  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电教设备保障等特殊一线岗位人员,可根据八小时外值班或应急工作需要,发放一定量的值班或应急工作酬金,具体额度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突出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在全校综合目标奖总量内,设立面向一线教师和一线辅导员等人员的“人才培养特别奖”,由学校统一掌握。

  学校预留一定的机动绩效工资额度。学校决定或批准发放的其他纳入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按学校有关决定执行,从学校预留机动绩效工资额度中解决。

  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

  1.新调入人员、岗位变动人员从报到、任职下月起计发受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2.见习期、试用期人员按见习期、试用期满后受聘岗位计发绩效工资。

  3.“双肩挑”人员履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双重职责,按就高原则计发绩效工资。

  4.参照《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的精神,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和职级标准,从学校核拨给所在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和综合目标奖总额中列支。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干部应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单位管理工作。教学酬金由安排教学任务单位比照该单位机关教师教学酬金有关规定发放,从学校核拨给安排教学任务单位的综合目标奖中列支。

  5.个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外出进修或访学人员(含公派出国访学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经学校批准延长学习进修时间,超出规定期限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绩效工资按在岗标准计发。

  7.已婚女教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内,全额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一般不发综合目标奖。符合延长产假规定,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延长产假的,延长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如在休产假期间参与一定的工作,酌情发放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8.落聘、缓聘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9.工作出现失误,给学校或单位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尚未构成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停发1-3个月岗位津贴,酌情扣发综合目标奖。

  10.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与撤职等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的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按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12.当月事假累计不超过2-5个工作日,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岗位津贴。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停发一年岗位津贴。事假当月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3.每月旷工1个工作日,停发当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2~5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及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2个工作日及以上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停发全年绩效工资。

  14.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内扣发50%-100%的岗位津贴,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上述所称计发、停发、扣发绩效工资的,均从出现情形的下月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说明

  1.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人员工资、教职工科研奖励、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实施的奖励发放,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实行协议工资人员聘期考核兑现协议工资时,已发岗位津贴按校定职级标准清算。

  2.继续教育讲课酬金由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有关计算办法核拨给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发放给教师,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3.引进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4.政府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性津补贴、独生子女费等按政府政策执行。

  5.在职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绩效工资,按河北省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学校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可为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校内生活补贴,现行标准见附件3。

  6.内退、病退人员,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六、组织与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性、原则性和纪律性强,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在广泛征求包括教代会代表在内的各类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各单位改革方案应报学校备案。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精神,严禁在绩效工资财务项目和会计科目外列支属于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加强绩效工资预算刚性管理,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绩效工资,应当在规定的会计年度预算总额中支出,不得透支或提前预支下一会计年度预算资金,余额不得结转至下一会计年度。基层单位社会服务性收入和学校划拨的各种提留、管理费等款项原则上作为单位发展基金,不得用于在岗正式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监管机制,人事、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加强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党委组织部要定期监督抽查中层干部薪酬情况。校属各单位不得违反本方案规定设立和发放工资性津贴补贴或奖金。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正式教职工。从20xx会计年度起执行。

  2.本方案实施后,原《石家庄铁道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铁大人〔20xx〕20号文)停止执行,学校原其他分配政策和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3.本方案由人事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实施工作,根据《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就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

  3.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黄xx

  副组长:李x

  成员:王xx、唐xx

  五、项目设置及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风奖(15%)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结合学科特点、工作特点实施德育工作,每位教职工给予每人每年全校人均奖15%的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师德师风奖:

  ⒈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实;

  2.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被查实;

  ⒊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推销教学资料、组织征订报刊杂志的;

  5.学生、家长、同行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

  6.其它违法违纪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0-100元:

  ⒈不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的;

  ⒉无特殊情况,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外出的1小时以上;

  ⒊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观看视频、从事经商买卖等活动;

  ⒋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学校突击性工作、代课、代班主任工作等)的。

  考核办法:领导观察,学生、家长、同行测评,学期考核,年底累计。

  (二)出满勤奖(5%)

  鼓励出满勤。每年给予全校人均奖5%的奖励。凡病假每天扣款10元,病假必须由本人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一月内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早退、中途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每累计4次折算事假半天,每月事假1天扣款10元,累计2天以上(含2天)每天扣款20元;旷课每节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病假满半个月的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每月累计超过7天的,取消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症病除外,婚丧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履行职责奖(10%)

  对积极接受工作任务,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日常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履行职责奖,发放总量为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左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学期履行职责奖:

  (1)不履行工作职责;

  (2)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4)其他应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

  (四)工作量津贴(30%)

  1、满工作量津贴。教职工能保质保量完成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视为满负荷工作,每人给予校人均奖30%的奖励。

  2、加班补贴。从严从紧控制加班支出。经校长室批准的突击性加班,每天补贴50元。节假日加(值)班每天30元。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每节5元。社团活动每次10元。学期中途因特殊情况,额外增加工作量的,补贴另计。

  (五)班主任津贴及管理岗位津贴(18%)

  任教考试科目多班的加100-300元,班主任兼教研组长以上职务的另加200-400元。根据履职情况考核,上下浮动15%左右。连续两学期考核均位列后三名的班主任新学期给予调换。(附考核细则)

  (六)工作质量奖(15%)

  对在工作中作出贡献、较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工作质量奖。工作质量奖从工作态度、执行常规、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安全责任、服务质量等方面考核,将教学业绩、服务质量作为重要奖励依据。工作质量奖占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左右,其中90%用于教师考核。

  (一)教学人员工作质量百分考核。

  1.素质教育过程考核奖(40分)

  (a)教学计划(3分)视完成情况及制定质量评定。

  (b)备课(12分)根据抽查和定期检查结果综合评定。

  (c)上课(12分)结合公开课、教研课、随堂课成绩评定。

  (d)作业布置与批改(5分)根据抽查和定期检查情况评定。

  (e)听课(3分)每学期教师听课16节,少一节扣0.5分。

  (f)校本教研活动(3分)按时参加学校校本教研活动,完成规定教科研任务计3分,一学年内未上一节教研课的扣3分,不参加学校校本教研活动一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

  (g)资料借还(2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向学校交还借用的图书、教学资料、教学仪器的缺一件扣1分(并给予追缴和赔偿),扣分不封顶。

  ⒉素质教育目标考核奖(60分)

  考试科目教学人员依据期末考试均分与第一名的距离打分(综合试卷难度系数),考查科目教学人员视考查成绩和指导活动效果评分。考核采用增值评价,提升一档次加5分左右。

  (二)后勤人员工作质量百分考核。

  后勤人员的考核由考核组参照教学人员百分考核平均成绩评分,评分时依照学校分工,从师德表现、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勤政廉洁、安全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定等打分。

  (七)成果奖(4%)

  ▲论文奖(含随笔、教案、案例评比等):论文在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或在各级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给予相应奖励。(如论文如涉及参评费的一律由个人自行支付)

  发表论文字数超过3000字的视作同级论文的一等奖,1500~3000字的视作同级论文的二等奖计奖,少于1500字视作同级论文的三等奖计奖。(凡撰写的论文与学校科研课题相关的则提高一个级别给予奖励。此项每位老师每年最高不超过600元)

  ▲通讯报道奖:在县级以上各类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我校教育教学为主题的通讯报道,每录用一篇奖60元。

  ▲课题奖:参与课题研究,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课题主持人奖励额为:县级每人奖200元,市级以上每人奖300元;子课题负责人分别奖励100元、150元,参与研究的老师分别给予80元、100元的奖励。

  ▲辅导学生竞赛奖: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形文规定参加的比赛:

  团体奖为团体记分的比赛或参演人12名以上的节目。文明班级、优秀教研组可隶属团体奖,优胜奖、优秀节目奖参照等级奖执行。

  ▲辅导学生发表作品奖:每篇奖励辅导老师20元。每个辅导教师每年累计最高奖励300元。

  ▲特别贡献奖:对学校有特别贡献或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由考核组讨论奖励。学业水平抽测成绩优良,益友任课教师100-300元。

  (八)教育科研奖

  能按期完成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为:

  ▲每学期至少读完一本教育专著并有不少于5000字读书笔记(或博客)的教师每人奖励50元。(50岁以上适当降低要求)

  ▲每学期字数超300字以上的有质量的教学反思累计达10篇以上的另奖励50元。

  ▲完成县局优质资源研发的给予相应奖励:完成研发任务每人奖50元,县录用后,教育资源研发人员每人奖励50元。

  ▲教学基本功竞赛(课堂教学竞赛以上述标准两倍计奖)。

  六、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几点说明

  1.有关人员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按海教2号文件精神执行。

  2.本方案涉及的所有款项的奖如提到以月为单位计算的,均以每学期5个月计发,一年10个月计发。所涉及到的全校人均奖为统筹相关津贴后的人均奖金额。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除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基础性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也要进行相应的扣除;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除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基础性工资外,一般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正常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也不错的教师确保不低于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0.8倍。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质量较差或有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不设“底线”。

  5.本方案经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经全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并报县局审批后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及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学校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考核评估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强学习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体推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各项考核指标及分值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力求科学、规范、简约,易于操作。

  2、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师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结果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全面分析,合理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发展。

  4、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公正,对教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环节加强民主监督,层层把关,做到“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注重教学实绩原则:突出教师工作的核心——教学工作,突出教师在本职岗位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或每学期分条块考核核算津贴,年终一并汇总后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细则换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级,再换算成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

  按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按月发放,具体办法按县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⑴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50%;

  ⑵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10%;

  ⑶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30%;

  ⑷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绩效工资的5—20%。

  ⑸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条的按第⑸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⑴—⑷条。

  ⑺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应视其病情轻重通知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经批准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病假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

  ⑻其他。未经领导同意,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于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2、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发放。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高校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增加奖励性绩效投入,优化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方式,经20xx年4月22日第15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对《辽东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办法》(辽东学院〔20xx〕262号)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绩效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并根据一个聘期以来的运行情况局部微调,逐步解决岗位津贴不均衡、不充足等问题。

  (二)突出和优化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落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导向,合理调整奖励性绩效内容,增量投入,提高奖励性绩效比重。

  (三)体现绩效分配二级管理和重心下移,课时津贴和辅导员津贴统一核算到二级单位,落实单位绩效分配与考核自主权力。

  二、调整内容

  (一)关于课时津贴的调整

  1、课时津贴总额根据学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进行设定。课时津贴由超工作量津贴、外聘教师津贴和学校新增津贴额度组成。

  2、学校以各单位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参考培养方案、专业班级数等)为基础核算课时津贴额度,将课时津贴统一划拨给各单位(包含公共课),各单位自行制定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原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只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使用,不再作为津贴核定和分配的标准,课时津贴发放标准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3、外聘教师课时津贴纳入课时津贴总额,学校不再另外核定和发放外聘教师津贴。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聘用(不得低于各专业类评估的标准)外聘教师,并自行确定课时津贴标准。

  4、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单位年度创收分成资金的30—50%作为附加投入,增加到本部门教师课时津贴总额中统筹分配。

  5、课时津贴由课程归属单位核算发放。跨院承担教学任务的,由教学任务归属单位聘用并发放课时津贴。

  6、公共选修课课时津贴由教务处统一核算和发放,直接发放到授课教师个人。

  (二)关于辅导员津贴调整

  1、辅导员津贴总额根据学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进行设定。辅导员津贴由专职辅导员津贴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构成。

  2、学校以学院为单位、以学生数为基础统一核算辅导员工作量和辅导员津贴额度,将辅导员津贴统一划拨到学院,由学院统筹发放辅导员津贴。

  3、鼓励各学院对学生管理进行改革,可聘任专业教师承担兼职辅导员工作,改革方案报学生处备案。

  (三)关于奖励性绩效津贴的调整

  1、奖励性绩效津贴按年度发放。学校根据各单位绩效结果发放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分配档次。机关教辅单位享受学校平均绩效。

  2、奖励性绩效津贴由现有的年底绩效+院管基金+保健费(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新增绩效构成。

  (1)年底绩效以在岗教职工当年12月份的国家工资前两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依据核算。

  (2)院管基金和保健费按原文件规定的核算原则核算,并统一拨付到二级单位。院管基金用于院内绩效分配调整,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发放办法。

  (3)学校新增绩效额度以教职工一个月校内绩效为依据,以每个人绩效额度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体现绩效导向制订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在本单位实施。

  (4)当年在岗退休、调离、死亡人员或新入职人员按实际在岗月数折算奖励性绩效津贴。

  (四)关于地方津贴的调整

  因历史原因,我校校内绩效工资中一直有“丹东地方津贴”、“在职保留额”和“在职职工余额分配”三个项目。根据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此三项早已取消,不应再列入工资项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将此三项合并为“地方保留津贴”项,固化于校内工资中,不再随本人职务职级变化而调整。

  新入职人员按入职时的职务职级、参考原标准确定地方保留津贴额度,并不再随本人职务职级变化而调整。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工作在绩效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任成员,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工作组负责审批各单位实施细则,核算、划拨绩效工资,以及对绩效工资分配发放争议的仲裁。

  2、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各部门成立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

  (二)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具体确定本单位绩效津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和管理要求。

  1、各单位应结合本调整意见精神,参考岗位绩效考核要求做好细则编制工作,统筹好课时津贴、辅导员津贴、奖励性绩效津贴以及各单位创收增加投入等的分配和使用,公平公正实施,发挥出绩效工资奖优奖先、激励引导作用。

  2、实施细则实行审批制。实施细则应由单位充分讨论,经单位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审批。经批准后在本单位组织实施。

  (三)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每年度根据学校绩效工资预算统一核算各项津贴分配额度。

  四、附则

  (一)科研津贴按照最新的科研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学校特设博士学位津贴和学校同意补贴的其他特殊岗位津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当年异动人员(在岗退休、调离、死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年底绩效和学校新增绩效额度)已经统一划拨给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核算和发放;未划拨到各单位的,一般由学校核算并直接发放给本人。

  (三)《辽东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办法》(辽东学院〔20xx〕262号)继续执行,办法中与本调整意见矛盾的内容按本调整意见执行。学校其他管理规定中与本调整意见相冲突的按本调整意见执行。

  (四)本调整意见由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自20xx年度起试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5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要全部清理归并。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1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各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主管部门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具体分配标准见附表)。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差距。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学、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分类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三)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对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政策

  (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财政不再核增经费。待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完全中学的退休人员,则统一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范围。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按照国发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其退职时的职务,对应同职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发放,具体算法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数额除7乘5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义务教育学校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的,见习期内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80元。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内的岗位津贴统一按每月44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人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七)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岗位津贴标准按确定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六、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维护学校稳定,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开展。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6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月误餐补贴等

  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区教坛新秀,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XX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7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含学校自主聘用人员。从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20--年采用总体清算的办法。

  二、制定本实施方案的原则

  1、与现有实际水平基本相当;

  2、坚持按劳取酬原则,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等级,按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确定。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据工作量取酬部分(按义务教育阶段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总量30%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组员在6人以上教研组长100元,组员在6人以下教研组长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每月课时认定

  A、行政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80课时。

  B、学科教师按以下公式计算课时

  (Aa+6aB+CD)×4

  其中:A为不大于额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教案数,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额定工作课时(课表课时)为:高中14课时。同年级文理科同一学科视为教案相同,补习班为高四。

  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也按此计算)。

  C、非教学岗位60课时

  2、高三质量奖励,按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实施;

  3、加班费,包括补课(周末、节假日)、考试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值班、加班、临时性代课等;

  4、教职工奖励,对各级优秀等先进人物的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除法定假、工伤、重大疾病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目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控制线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量两部分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相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随其它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总量中不包含以下内容:(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2)市委、政府发放的高考质量奖。

  五、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由财政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按实发放;

  4、教职工奖励按实即时发放。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8

  根据《xx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xx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市级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事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不做为绩效工资奖励。(论文教师学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课例、案例、随笔,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第xx条精神,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或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试行方案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负责对教师进行师德、业绩绩效考核。由高田增负责对教师出勤考核。由梁建辉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9

  为了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江镇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江镇市第三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校长聘任的在编在岗、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本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者倾斜,向责重者倾斜,做到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教职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上。

  三、资金来源

  财政下拨的全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此方案以人均1.6万元假定值测算,如有变动,相关项目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放项目

  分为特殊岗位津贴及奖励、岗位责任奖、超工作量奖、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奖、重大成果及工作质量奖、工作成效奖六大项。

  (一)特殊岗位津贴及奖励

  1.班主任工作津贴:400元/月,按10个月发放。由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兼任班主任的'按标准的60%发放。

  2.临时代班主任津贴: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职责,按20元/天扣发。

  3.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根据学期班级管理考核结果等第,按月考核,按10个月发放。优秀奖发放200元/月,良好奖发放150元/月,合格奖发放100元/月,不合格者不享受此项津贴。其中,班级人数在45人以上按100%发放,班级人数在35-44人之间按90%发放,班级人数在35人以下的按70%发放。

  4.老教师服务奖:年满59周岁男教师和年满54周岁女教师,达到并完成基本工作量,年终一次性奖励500元;如同时担任班主任工作,年终一次奖励1000元。

  5.班主任特殊贡献奖:班主任连续担任6年,因学校工作需要,继续担任班主任的,一次性奖励1200元。

  (二)岗位责任奖

  1.行政岗位责任奖:副校级奖金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1.2-1.3系数发放,退居二线副校级按1.1系数发放,中层正职550元/月,中层副职480元/月,管理人员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按11个月发放。

  2.年级部管理人员责任奖:分管主任120元/月,年级组长12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

  3.学科管理责任奖:教研组长120元/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备课组长100元/月,其它学科备课组长8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

  4.校卫队员值日责任奖:按照校卫队员值日考核要求,依据日常考核情况记录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值日效果分等第发放。优秀等第占20%按100元/月发放,良好等第占60%按60元/月发放,合格等第占20%按40元/月发放,按月考核,按10个月发放。

  (三)超工作量津贴

  1.超课时津贴:10元/节。超课时津贴按月测算,按实际上课月份发放。

  超课时数界定:(实际周课时数+补贴周课时数--额定周课时数)×额定课时系数

  ①各学科周额定课时标准:(单位:节/周)

  学科名称 额定课时

  语文、数学、英语 5

  物理、化学 6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 7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8

  ②补贴课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周补贴课时数:

  跨年级或跨学科补贴1节/周,列入升学考试的科目1节/周(限当学年度), 以上情况不重复累计。

  ③各学科课时系数

  学科 系数

  语、数、英 1

  理、化 0.83

  政、史、地、生、体 0.71

  音、美、信息 0.63

  2.教师午间值日津贴:10元/次。

  3.晨检教师值日津贴:3元/次。

  4.毕业班教师辅导课津贴:10元/次。

  5.体育教师指导津贴:指导早操2元/次,指导课外活动4元/次。

  6.临时代课津贴:10元/节。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产生的临时代课金,按每课时15元扣发。因公产生的临时代课金,按每课时10元扣发。

  (四)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

  1.拔尖人才奖励:省特级教师1000元/月,市学科带头人500元/月,市骨干教师1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

  2.综合表彰奖励: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先进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优秀组室奖:市教育局评出的优秀教研组(备课组)根据人数情况给予一次性1000—20xx元奖励。

  (五)重大成果及工作质量奖

  1.学校创建奖:学校获得各级荣誉,以及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每位教职工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2.毕业班成果奖:按照中考成绩,以备课组为单位,发放每人500—700元奖金。具体发放标准参照《江镇三中毕业班成果奖发放办法》执行。

  3.青年教师指导奖:学校考核后发放200元/年或100元/年。

  4.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奖。(单位:元)

  奖励等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项目

  评课 200

  竞赛 60

  评课 120

  竞赛 40

  评课 80

  竞赛 200

  市属 400

  市级 100

  注:同一竞赛在不同级别获奖,以较高级别计算。

  5.论文(教案、课件)评比(发表)奖:(单位: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属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注:同一篇论文(教案、课件)在不同级别获奖,以较高级别计奖。

  6.体育艺术竞赛奖。

  训练费按奖金的配套额奖励发放。

  田径比赛:(一次性奖励教练组)(单位:元)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奖额

  单项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奖额

  注:本奖金只适用于大市范围内获奖,市属范围内获奖参照上述标准按市级标准的50%发放。单项名次奖金奖励指导教师。团体名次奖金奖励教练组。单项获奖属学校系统训练的享受全额奖金,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由校长室研究后,酌情奖励。

  球类比赛:(一次性奖励教练组)(单位:元)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市级

  市属

  注:团体项目参照球队奖励办法。乒乓球、无线电、艺术类等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团体项目,由校长室研究后,酌情奖励。

  (六)工作成效奖

  1.教职工工作成效考核奖:在职教职工经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优秀者发放42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3800元,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全年按11个月考核。

  2.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科研考核奖:任课教师经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优秀者发放5000元,年度考核良好者发放40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3000元。

  3.后勤人员工作成效考核奖:考核项目和权重为全校教职工满意度测评(占50%)、部门测评(占30%)、党政联席会测评(占20%)后,评出等第。其中一等奖发放4000元,二等奖发放3200元,三等奖发放2400元。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70%,三等奖占10%,年终后勤人员按月考核(全年12个月),年终发放。后勤人员优质服务奖:按考核发放,其中一等奖占20%一次性发放1500元;二等奖占30%一次性发放1000元。

  4.病事假每天扣除20元,在年终考核时累计计算。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少发工作成效考核奖。

  (1)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许可缺席者,少发常规管理奖20元/次。

  (2)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许可迟到、早退者少发常规管理奖10元/次,上课或者监考迟到早退少发常规管理奖50元/次。

  (3)有旷工、失职或其他责任事故,视情节扣除100—500元/次。

  6.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第。扣发30%绩效工资,视情况从次月起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从事有偿家教者;

  (3)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5)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0

  20xx年,我校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准则,结合《贵阳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在总结三年来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考核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0xx年12月16日经久长镇中心小学第二届一次教代会于以5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讨论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绩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以此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有序开展,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二、绩效实施对象

  20xx年元月至12月之间在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岗任职的全体小学教师(中途调离、退休等教师根据教育局方案考核)。

  三、绩效实施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是修文县教育局以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年终目标考核所获等次为依据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中心校统筹,各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

  五、绩效工作定量

  中心校中层人员不任课,各学校校长任课2节,教育专干任课6节,教导主任任课6节,党支部书记任课6节(如行政人员参与统考科目教学,则按具体课程安排)。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丹政规发[20xx]4号)、丹阳市教育局《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丹教[20xx]113号)、《丹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丹教[20xx]1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实施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

  3.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四、总量核算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政策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是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总和÷7×3-班主任津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5倍),不与教师个人挂钩。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种类

  1.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

  2.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

  3.行政人员津贴

  4.拔尖人才津贴

  5.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6.值日津贴

  7.超工作量津贴8.教学、科研成果奖

  9.各类活动指导奖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政策按月发放。

  (二)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行政人员津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拔尖人才津贴+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值日津贴+教学、科研成果奖+各类活动指导奖+超工作量津贴)+各类考核扣发所得金额]÷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

  1.出勤津贴

  出勤津贴每月100元,全年共计1000元,依据学校的出勤管理办法考核发放。

  2.工作量津贴

  以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为基准,设立工作量津贴,每学期5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3.工作表现奖

  每年度设工作表现奖10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所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条例,按考核结果发放。

  (三)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备课组长、司务长津贴

  班主任津贴,以每位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得出一个总量,在总量之内,依据班主任量化考核细则,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考核逐月考核,凡属班主任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由学生代劳的,考核降等处理。

  年级组长、司务长、教研组长每学期300元,考核发放。

  备课组长在完成好学校布置的任务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员津贴

  行政人员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1倍,其中副校长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3倍,考核发放。

  (五)拔尖人才津贴

  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1/3执行。(工作不满负荷,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教职工年度考核:记功奖励200元,优秀者奖励100元。

  (七)值日津贴

  1.校园管理值日津贴。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领导带领若干教师参与校园管理,维护当日的.教育教学秩序。值日领导与教师能履行值日职责的,享受值日津贴,每天15元。

  2.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为确保学生自主、有序学习和活动,对以下时间段强化管理,设立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上午第一节课前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中午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下午第三节课后管理学生活动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贴

  因学校工作需要,在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量(满负荷)的基础上,增加工作量,学校视增加工作量大小,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商定。

  (九)教学、科研成果奖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办组织的统考统批中,各学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则奖该学科教师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实行期中、期末考试的验收制度,设奖予以奖励。方法如下:

  ①设奖数

  Ⅰ二名或三名任课教师取一等奖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课教师取一、二等奖各一名;

  ②计算办法

  按教师所教班学生学额数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如分数相同,则按学额平均分论高低,不设并列名次。

  ③语、数、外、物理、化学设立进步最快奖,第一名奖励80元。计算方法:新学年开学初初一、三以分班成绩,初二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参照,初二物理、初三化学起始学科以班级的平均分作为参照;以后的考试则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为参照,在期中、期末验收中所教班级平均分进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体育中考参照主要学科标准设奖

  ⑤奖金分配: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任教两个班及以上获奖者乘系数1.3发放。

  3.初三中考升学奖: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标,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在圆满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达省丹中统招每一人奖1000元。

  (2)完成市局布置的升学率则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

  4.教师参加教育宣传、教科研奖金发放办法:

  (1)教师撰写教育教学宣传消息或通讯在《丹阳日报》或丹阳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10元,镇江市级报刊或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20元,以此类推。

  (2)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经验总结,编制优秀试卷、优秀教案、优秀课件或参加评优课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按以下表中权重(最高级别为省级或国家级)发放奖金:

  级别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省级 4 3.2 2.4

  1.1=30元

  2.如同一篇论文或总结等多次获奖则按最高级别统计,不重复

  3.竞赛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含教育学会)

  镇江市 3 2.4 1.8

  市级 2 1.6 1.2

  片级 1 0.8 0.6

  (3)课题研究经费。课题被市或以上部门列项,课题组能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并及时做好过程资料、小结,如期按时结题,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一次性发给以下科研津贴:丹阳市级200元,镇江市级400元,省级800元,国家级1000元。

  成功立项但未顺利结题的课题立项费用教师个人自付。

  (十)各类活动指导奖

  1.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金发放按以下权重表:

  等第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4 3 2

  1.权重1=30元

  2.学生参赛获镇级只计教者名次;市级及以上按学生获奖个数累计。

  省级 2.5 2 1.6

  镇江市 2.2 1.8 1.5

  市级 1.6 1.4 1.2

  注:①以上各项获奖按证书或通知为准。

  ②竞赛必须是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闭卷、当场竞赛或科技小发明等,且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阅卷;通讯赛或其它竞赛获奖权重为相应权重的2/3。

  ③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的多次竞赛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

  ④学科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发放,否则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包括丹阳市级以上奖项);活动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否则按权重的1/3发放。

  ⑤指导学生在报纸、教育网上发表文章,丹阳市级奖励10元/篇,镇江市级20元/篇,以此类推。

  2.文体、科技活动类

  (1)田径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田径运动会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市运动会上获甲级队:奖150元/分,乙级队:100元/分,丙级队:50元/分。

  (2)篮球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比赛成绩发放

  甲级队1—2名,共发1200元,3—4名,共发1000元,5—6名,共发800元,7—8名,共发500元。乙级队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发300元。

  田径和篮球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田径运动会和篮球比赛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3)文艺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文艺会演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在市文艺会演中获一等奖,共发1000元,二等奖,共发800元,三等奖,共发400元。

  文艺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4)科技辅导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科技比赛成绩发放

  在丹阳市科技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奖200元,二等奖奖150元,三等奖奖100元。

  科技辅导必须有计划和辅导内容,每天填写好辅导记录,辅导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辅导记录考核发放。

  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八、绩效考核调解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

  九、发放规定

  1.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以上。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3)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5)其他违法行为者;

  (6)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2.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3个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6个月。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4.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教职工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xx]173号)执行。

  十、其它相关规定

  1.教职工所提交的用于考核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职、晋级、续聘、低聘、解聘、年度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

  3.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4.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5.本方案解释权属于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2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苏人社发〔20xx〕142号和苏教规[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和“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在分配中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等倾斜。

  二、考核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校优质持续发展。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管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学校聘任的在编在岗、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的重点是:师德师表与学术规范,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及教学效果与质量,教科研成果等情况。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重点考核工作业绩成果,实际工作成效和服务育人情况。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四)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

  重点考核廉洁自律、管理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服务态度,师生满意度和管理育人等情况。

  五、方法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一)考核方法

  学校成立以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根据教职工岗位实行分类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

  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公示、备案。

  六、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占教职工总数的12%。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发生教学等各类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按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长病假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省财政根据相关规定下拨的全年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由省教育厅考核,其他校级领导依据学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由校长统筹考虑确定。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为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两大类,其中月度绩效考核总量控制在奖励性工资总量的50%左右。

  (一)月度绩效考核

  月度绩效考核包括工作量奖和特殊岗位津贴两部分。

  1.工作量奖

  工作量奖按教师岗、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和工勤岗分别考核。

  2.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包括基础性班主任津贴、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津贴、校内兼有管理职能的相关人员岗位津贴和拔尖人才津贴等。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奖励总量=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月度绩效考核总量。

  年度绩效奖包括年度绩效考核奖奖励性班主任津贴、奖励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奖、工作质量奖和岗位责任奖等各类奖励。

  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八、说明

  (一)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酌情扣发月度考核奖。

  1、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或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40元。

  2、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或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20元,上课或监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50元。

  3、有旷工、失职或其他责任事故,视情节扣除200-1000元。

  (二)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第。并扣发30%的绩效工资,视情况从次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

  2、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上级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如本《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本《方案》自20xx年1月开始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3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职员工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第二条考核分配原则

  2。1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3简明务实,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经教师大会通过,学校选举以下同志担任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肖绍桂

  成员:向卫华冯琼花

  向建求(教师代表)胡暾阳(教师代表)

  第四条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4。1分配权重

  4。1。1绩效总额的分配权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绩效浮动标准执行。

  4。1。2绩效考核分项目分配权重

  1、月岗位目标年度平均分占50%;

  2、师德师风得分占10%

  3、教学质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分=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50%+师德师风得分×15%+年度教学质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课堂教学评价得分(两期平均)×10%

  4。3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所得金额=绩效工资总额÷全校考核人员总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学校全年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00元,全校考核总分为1800分,张三得90分,则张三应得绩效工资=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对于当年在编但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学校同意,未在岗的教师,按人均绩效工资计算(人均绩效工资为中心学校核算的全镇人均绩效工资,若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类人员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事):

  第五条月岗位目标考核

  5。1岗位目标分计算

  5。1。1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各月岗位目标总分÷考核月数

  5。1。2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教师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师个人岗位目标年平均分的50%计入绩效考核岗位目标板块得分。

  5。2月岗位目标考核内容

  5。2。1常规教学(50分)

  1、备课(10分):及时认真撰写教学计划、教案,提倡备详案,不沿袭旧教案。每缺一个计划扣2分,每缺备一节课扣1分,沿袭旧教案此项不计分。

  2、作业(5分):及时批改作业,并且认真细致。每少一次作业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过于简单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写一篇扣5分。

  3、检测(5分):语文、数学、英语每月一次检测。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课(5分):按课表、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节课扣5分。经检查未按课表上课,每节扣1分。

  5、送检(5分):做好课前教案送检工作,每缺检一次扣0。5分,以检查组登记或教导处抽查结果为准。

  6、教研(5分):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每期不少于一次公开课,必须认真设计,每少1次扣2分;学校分学科进行教研活动时,所有学科教师未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则每次扣2分;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一篇,未写扣2分;每月教学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课堂效果(5分):教学效果较好,课堂有效检测达标率为50%以下,每节扣2分(以学校行政人员随堂听课效果检测为准)。

  8、学生评价(5分):每月测评一次,满意率80%记满分,满意率70%扣2分,满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听课(5分):每周一节听课(指随堂听课),全期听课不少于15节,每少一节扣2分,行政人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少1节扣2分。听课无评价,无授课人签字均不计听课节次。

  10、奖励:参加中心校及以上赛课活动的加1分,获奖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级质量检测获前1、2、3名的分别加5、4、3分。参加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获得中心校及以上单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职(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旷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丧,产假)扣3分/天,每迟到半小时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签扣0。5分。

  2、集会活动出勤(3分):学校的各种会议、集会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时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按时送交各种材料等。不及时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检查(2分):未检查扣2分/天,未及时登记扣1分/次。

  5、考务工作(3分):缺监考1场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监每场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改扣2分,监考看书看报玩手机扣1分/次。

  5。2。3教师行为习惯(15分)

  1、上课常规(5分):不带教案进教室,扣1分/次,上课吸烟、接打手机每次扣1分。

  2、教态语言(3分):语言行为文明,做学生楷模,言语及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凡坐着上课每次扣1分。

  3、卫生习惯(4分):办公室或宿舍整洁,无过夜垃圾。办公室或宿舍不整洁或有过夜垃圾等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以学校每周的办公室卫生评比记录为准)。在校园内乱丢垃圾,每次扣1分。

  4、穿着形象(3分):男教师不留须,不留长发,女教师不着奇装异服,造成不良影响(学生、家长议论颇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进教室,冬天上课不戴手套,每发现一次扣1分。

  5。2。3学习培训(5分):

  1、学习考勤(3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报了名未参加被组织单位通报的每次扣5分,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学习效果(2分):参加县级及以上业务培训,在培训期结束后应撰写学习或培训心得交学校存档,未交扣1分/篇,参加“省培”或“国培”的学员,经考核不及格扣2分;脱产“省培”或“国培”的教师,在培训结束后要举行不少于1次的业务学习心得报告会,未举行的`扣1分/次。

  5。2。4晨读、晨诵、午读管理(10分)

  1、晨读守班(2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诵开展(2分):按学校统一要求开展晨诵,未开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开展扣0。5分/次。

  3、午读指导(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导扣1分/次。

  4、阅读常规(3分):学生阅读报告及时认真批阅、签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阅读·梦飞翔的要求为准)。

  注:非阅读指导教师按考核教师平均分计算。

  第六条师德师风考核(100分)

  6。1师德师风考核得分计算

  6。1。1教师师德师风年平均分=各月师德师风总风÷考核月数

  6。1。2按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年平均分的15%计入绩效考核岗位师德师风板块得分。

  6。2师德师风考核内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家长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政府或国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职业道德(20分):对学生变相体罚扣2分/次,体罚扣5分/次,严重体罚扣10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5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在年度绩效分中扣5分/次。(此项扣分以家长举报到学校,并按造成影响的程度为标准扣分)

  6。2。3为人师表(10分):在公开场合有讲脏话、粗话、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师道德标准的行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爱岗敬业(10分):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和试卷泄密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5—10分/次。

  6。2。5遵纪守法(10分)凡学年内因违法乱纪受到县级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1、2、3、4、5、6、10分。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2。6作风操守(10分):工作日内打牌、赌博,非工作日内聚众赌博被举报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风不正派,搞不纯男女关系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10分。

  6。2。7财经纪律(10分):及时上交公款,不乱订资料,不乱收费。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责令退还所占财产,拖欠金额超过20xx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责任(10分):在工作职责内出现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况特别严重的,由考核小组在研究决定在年度绩效总分中扣分。

  第七条教学质量考核(15分)

  7。1教师教学质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师两学期任教科目教学质量检测得分的平均分,并以两学期的平均分直接记为年度绩效教学质量板块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为依据,质量检测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与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

  7。3因工作或岗位需要未担任主科教学的教师的质量得分取主科教师教学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双主科教师取两科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别获得片区1、2名的按第1名计算质量得分。

  7。6中心学校检测科目得分计算仍以在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名次计算。

  7。7阅读指导教师阅读指导效果得分按学校《阅读·梦飞翔考核细则》实行。

  第八条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计算方式:个人工作量÷平均课时量×10(并以这一得分直接记入年度绩效工作量板块考核得分)。

  8。2男教师年满55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4周岁)

  8。3工作量系数标准:

  课堂教学评价(学校另行制订课堂教学评价细则)、

  此项满分为10分,每期对每们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评价,根据两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岗教师以当期得分计入,非教学岗位和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2周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可不予评价取平均分。

  第九条安全绩效考核

  (学校另行制订安全考核细则,并另行发放安全绩效奖。对于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在本细则师德师风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项目则由校务会研究,报考核小组讨论,并提交教师会讨论通过相关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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