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时间:2024-12-04 10:39:27 文圣 工资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通用15篇)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

  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改革完善学校现行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以教学为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短板弱项工作任务提升。

  2、坚持按劳分配,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3、坚持权利下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校系二级分配体系。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岗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指导标准

  原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效能补贴、综合目标奖两部分构成。本方案将“工作效能补贴”分为工作量绩效、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和其它绩效五部分,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0%;综合目标奖,改为年终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一)工作量绩效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情况所支付的绩效,每月采用预发的形式发放,年底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1、人员分类及相应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分为两类:

  第一类:教学人员:全体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校内专任教师、实验教师。

  第二类:非教学人员:全体不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勤人员。

  (2)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年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权平均值法”。

  (3)工作量绩效总量具体分割:

  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M,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1,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M2=(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全体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1)教学人员分为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根据教学人员资格岗位和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设立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采用二级分配的办法,先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为:

  各系部教学人员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N,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1,各系部全部教师二次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2。

  N=N1+N2

  N1=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各系部实验教师系数加权总值×10个月×65%。

  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N2=(各系部20xx年课时总量/全校20xx年课时总量×65%+各系部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全校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35%)×(M1-预留的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的资金-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

  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之和。

  (3)各系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并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绩效出来发挥管理杠杆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由教学工作量绩效和科研工作量绩效两部分组成,分别占剩余总量的85%和15%。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授课、实验实训和课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计算办法详见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和附件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学人员在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人员科研工作量积分及绩效折算办法》。

  (5)学校设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最高教学工作量

  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补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超过最高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学工作量绩效。

  3、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根据非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设立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其计算方法如下: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2/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二)人才绩效

  主要用于学校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学位津贴、专业带头人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不能重复享受,按最高标准享受)

  (三)项目绩效

  主要用于各类专项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科研专项、优质校建设等,按照项目匹配经费和固定绩效方式予以支持,详见附件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项目绩效实施办法》。

  (四)奖励绩效

  主要用于教科研奖励、技能竞赛奖励、综合性奖励等。

  (五)其它绩效

  主要包括责任津贴、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临床一线保留津贴、值班费等。

  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

  专职辅导员按照1:200标准管理班级,最多不超过300人,超过200人按每生4元标准计算超工作量。

  兼职辅导员(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辅导员)担任1个标准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职辅导员津贴,少于50人的班级享受300元兼职辅导员津贴。原则上兼职辅导员带班不超过1个。

  (六)年终考核奖

  年终考核奖原则上占奖励性绩效总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绩效工资总量实际结余进行发放。年终考核奖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发放,每年发放一次。

  年终考核奖=年终考核奖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年终考核奖基数=年终考核奖总量/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

  1、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工作量绩效具体操作流程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每年分两次于开学前将下学期的工作量绩效(每学期分6轮核算)报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同时,各系部需每月将实际授课情况报教务处备案,每半年将科研工作量情况报科研处备案。

  2、党政、系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工作量绩效发放流程为:各处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将所属人员上月考勤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考勤情况,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绩效,并由学校统一发放。

  3、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核定,学工部进行汇总审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4、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测算,并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5、年终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年初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其他规定

  1、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个月固定进行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次发放,元旦之后至寒假产生的课时计入上年度)。

  2、工作量绩效以预发的办法发放,年底统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4、每年未能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的,当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发科研工作量绩效。

  5、本科班课时费标准,根据本系部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上浮,但不能超过10%。

  6、校内兼课教师课时费标准为专任教师课时费标准的1/2。

  7、各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外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经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校外兼职教师任课所产生的课时费用不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8、经学校审核批准,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享受本系部教学工作量绩效平均数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9、经学校审核批准,参加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的人员,自自脱产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能够不定期回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按校内兼课教师标准发放课时费。

  10、女职工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在产假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生育险补贴,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11、病假,15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其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事假,10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0天者,扣发半个月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婚假、丧假,超出国家规定时间的部分,按离岗天数扣发。离岗天数为自离岗当天起,按日历连续计算。

  12、教职工每旷工1天(含1天以内),扣发1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2天,扣发3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5天,扣发6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10天,扣发当年全部工作量绩效。

  13、因各种原因被解聘的人员,自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被学校认定为工作失误或严重失职的人员,从当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14、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减除其不在校期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5、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女职工生育等人员,减除其停发工作量绩效期间应承担的岗位任务(教学人员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6、无论何种原因扣发工作量绩效的人员,其岗位任务要求不变。

  17、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自人事关系进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绩效;新调入非高层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绩效。

  18、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参照学校相应岗位职级标准制订本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7月)、下半年(8-12月)两次考核造册。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30分、工作量1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师德(10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共十项内容,每项2分.

  2、考勤(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扣50元)、矿工1天扣3分(扣100元),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3、工作量(1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三)不享受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非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3、有病或特殊情况不能顶岗用本人绩效工资的部分或全部用于雇佣人员工资。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3

  为切实贯彻区教体局《关于加强全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达到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拟订“济宁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分为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一线教师是以教学为主并代满上级规定课时量的教职工。管理人员以管理工作为主,按照上级要求兼任教学工作课时量达到本学科的1/3。教辅人员指以教辅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本学科学科课时量的1/3;工勤人员指有基本固定的工勤岗位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和激励性。

  四、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区教体局审核后进行发放。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职工的工作量

  1.各类人员的工作量。

  教学岗位的工作量=规定课时量+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管理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辅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教辅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勤岗位工作量=工勤岗位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课时量。

  规定课时量的依据:按《省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标准和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综合计算工作量。(语文、数学12-14节,综合学科14-16节)

  规定课时量:

  语文:

  (1)任教一个班的语文,担任班主任。

  (2)任教一个班的语文,兼任其他学科4——6节。

  数学:

  (1)任教两个班的数学。

  (2)任教一个班的数学,担任班主任。

  (3)任教一个班的数学,兼任其他学科6-8节。

  综合学科:14-16节。

  说明:

  跨课头每周加两课时;

  双班数学每周加两课时;

  (3)社团辅导每次加一课时;

  (4)体训队每周加三-四课时;

  (5)组、部长每周加两课时;

  (6)体育教师管理广播室每周加两课时;

  (7)一线教师兼任功能室、器材室管理员,每周加一课时;

  (8)跨校区代课每周加两课时;

  (9)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男53、女50周岁及以上教师课时量为本学科课时量的2/3的视为满课时量;

  (10)每超过或少于规定课时量一节,每节加或减10元;教导处临时安排的代课费为每节10元;

  (11)没有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视情况扣除20-100元。

  (二)出勤考勤

  继续完善《济宁市实验小学考勤制度》,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仍按原标准:一线教师病事假扣除40元/天,另扣课时费15元(5元/节,一天按3节计,如自行调课的不扣除课时费);后勤教师病事假扣除60元/天,期末一次性扣除相应绩效工资。连续住院15天的不扣钱(需提交住院证明及病历)。本学期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按30天算)、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者,不再参与绩效考核。

  (三)各类奖励

  1.区级教学质量抽测中,所抽班级学科成绩列全区前五名者,奖所抽到班级相对应学科教师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第四名70元,第五名60元。综合学科各个名次相应依次降10元。

  2.年级部长、教研组长能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带领本组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创新,形成了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者,每人每学期奖100元。

  3.经过长期组织学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大型活动中获奖教师,给予奖励。学校组队参加区田径、篮球运动会获团体前六名,从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别奖每名辅导教师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每一块金牌奖励教练组30元。艺术、科技等组队参加区级及以上团体(50人以上)比赛,区级一等奖奖每位辅导教师100元,二、三等奖依次减少10元,每提高一个级别增加20元。50人以下的团体获奖降低一个等级。不计等次的奖项按二等奖计算。

  4.经上级部门批准,由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全国、省、市、区、局级非业务比赛,获一等奖者,依次分别奖获奖教师100元、90元、70元、50元、30元,每下降一个奖次,减少10元。

  5.学校在区级及以上检查、验收等工作(教学月例会、品牌教研组验收、课堂教学展示、提高活动现场、各类研讨会、现场会等)中表现优秀的教研组和教师给予适当奖励。对于玩忽职守,对待验收工作不认真,对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教师扣罚100元。

  6.教师执勤按时到岗,认真管理,无责任事故。每人每月10元。

  7.撰写学校新闻稿件在国家、省、市、区级主流媒体(党报、党刊、电视台、教育类报纸、杂志等)采用者,每篇分别奖50元、40元、10元、5元。市区教育网站分别奖8元、5元。

  (四)各类人员的业绩考核

  1.一线教师的考核:各校区教导处组织实施

  一线教师的考核项目主要为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学质量三个方面,总分值为200分(语文、数学为210分)。考核办法采取自评、互评、考核小组评相结合的形式,按照20%、40%、40%比例折算出每位任课教师的得分,然后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按照40%、40%、20%分别定为业务考核一、二、三等奖。

  (1)职业道德:50分

  考核办法:自评占20%、教研组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①工作态度(10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对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不推诿扯皮,工作期间不浏览与教育无关的网页,不办私事,发现一次扣2分。

  ②集体活动(10分):按时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及学习,参加学校例会认真做好记录,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低于1000字者扣5分。

  ③团结协作(10分):与同事团结共处,互相协作,不搬弄是非。不能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10分。

  ④廉洁从教(10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相关要求,如被发现并查实有违反规定者,一次扣5分。

  ⑤热爱学生(10分):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如有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视情节一次扣1—10分。

  (2)教学常规:110分

  考核办法:教学常规考核自评占20%、学科组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检查内容:计划与总结6分、备课20分、课堂教学20分、听课10分、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教研活动10分、辅导学生10分、培训研修8分、成长手册与家访记录6分。

  考核标准及依据:依照教研室下发及学校制定的《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赋分,凡缺项不得分。

  说明:①计划与总结:6分

  每学期能制定所教学科(或相应岗位)的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者或计划、总结质量较差者扣1—6分。

  ②备课:20分

  各科教师应认真备课,每课时教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还应达到全学期量的要求。全学期规定:语文、数学总节数按语文教参总时数,其他所有学科总节数=国家教育部规定每周节数×18,每缺一节扣1分;抄袭教案者或过于简单者酌情扣分,期末教案不能评优。每学期至少写8节高质量的教后反思(上级最新要求),缺一节或应付检查者扣1分。并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③课堂教学:20分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和不执行课表者每人每次扣5分;不能按时上下课,经常迟到或拖堂,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扣5分。对无教案上课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按要求到功能教室上课,缺一次扣1分;对内外堂不按教学内容和课堂教学常规上课或上成放羊式课,每人每次扣1分。以上情况出现一种者课堂教学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④听课:10分

  认真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和评课。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不少与2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5节,少一节扣1分。

  ⑤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

  作业按要求设置齐全,不得任意删减,及时进行单元检测。批改要及时规范,并有作业批改纪录及修改措施。凡漏批、错批、或次数不足者,不能定为优秀等级;凡作业批改缺少激励性评语或无反馈者,作业批改与设置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⑥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

  认真做好学生学习情况的阶段性检测和期中、期末检测,及时分析检测情况,期末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等级评定工作。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⑦教研活动:10分

  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校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区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一次者,此项不得分。

  ⑧辅导学生:10分

  有课外辅导计划和活动记录,并经常进行辅导,效果明显。经查辅导不及时、不认真,效果不明显,该项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⑨培训研修:8分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培训和研修,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学习笔记、学习反思等质量高,外出学习及时上交学习汇报并上汇报课或教研组内交流。参加各类研修不合格者此项不得分。

  ⑩成长手册和家访记录:6分

  能够结合实际制定个人成长规划,详实记录成长档案。按照要求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家校联系效果明显。如发现记录不详实、次数不够,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优秀5-6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凡教学常规缺项者,本学期考核评定为最低等次。下学期根据缺项分值扣除个人绩效。

  男教师53周岁、女教师50周岁及以上一线教师代课需达到本学科平均课节数的三分之二,按时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视为满工作量。该部分教师教案可以写简案,但节数不得少于教参规定课时节数。作业、批改记录、试卷、质量分析按学校常规要求认真完成,听课不少于10节。其他常规资料不做硬性要求。

  (3)教学质量(5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教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A、语文、数学:

  教学成绩“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超过年级平均线,三率与上学期相比提高幅度较大、附加题得分率较高”五项中有三项及以上突出者,评为教学质量一等奖,计50分。两项或提高幅度较大一项者评为教学质量二等奖,计48分;其他46分。

  (期中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数学双班取平均值。)

  B、综合学科:

  由所教班级的班主任、教研组长根据平时课堂教学与兴趣社团辅导两个方面的观察和考查情况进行量化得分,以教研组为单位根据考核得分前40%定为一等奖50分,其他定为二等奖47分。其中,所教班级班主任、教研组长考核占50%,考核小组考核占50%。

  2.其他人员的考核:

  (1)学校管理人员考核:校长组织实施。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一等奖;未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

  (2)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各校区后勤处组织实施。按照德能勤绩方面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各功能室管理的情况。自评占20%、教师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按照40%、40%、20%分别定为考核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二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三等奖,三等奖的绩效工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

  (3)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单独制定,由各校区大队部组织实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从思想教育、班风学风、常规工作、学生活动、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价。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其班主任绩效工资的分配资格。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根据考核方案,计算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考核等次的划分分校区分别按语文、数学、综合三大学科进行评定。各奖次比例分别为一等奖40%,二等奖40%,三等奖20%。其他各类人员依次降低一个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绩效工资分配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者。

  (2)经查实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教辅书籍资料等行为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声誉者;

  (5)违反计划生育等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绩效考核工资的分配:

  教师工作量、考勤、各类处罚直接在有关教师个人绩效工资里扣除;扣除的钱数用于教师各项奖励。

  教职工绩效发放结果为:绩效基数-扣除数(教师工作量、考勤、处罚)+个人奖励+业绩奖次

  3.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4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同时发一份电子稿到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计分办法: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5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对象为在编在职教职工。

  见习期间的教师,学校根据其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发给一定的补贴。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原则

  体现按劳分配、按工作实绩分配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适当缩小差距,力争合理体现差异,把教职工的贡献、绩效与收入挂钩,根据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考核发放,提高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的收入水平,构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分配机制。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类、项目及测算标准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设师德师风奖、履行职责奖、出满勤奖、工作量奖、工作质量奖。

  (一)师德师风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对思想道德品质端正、遵守法纪、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教职工发放师德师风奖。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师德师风奖一票否决:

  ⑴参与有偿家教;

  ⑵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⑷其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履行职责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或服务质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发放履行职责奖。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履行职责奖一票否决: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⑵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三)出满勤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

  ⑴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有旷职现象;

  ⑵经常迟到早退,全学期累计超过20次;

  ⑶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

  (四)工作量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

  工作量奖按月考核计发,一年执行10个月。根据学校工作人员的岗位分别设置教师课时津贴、班主任工作津贴。

  1.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是教学工作津贴。以教师每周实际授课课时、教案为主要依据计发。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及编制标准计算课时工作量,兼顾年级、学科等因素确定适当的浮动系数。

  1)计算原则:

  ⑴凡列入正常周课时的课均属计算范围;

  ⑵既考虑备课量,又考虑课时数;

  ⑶以周课时为基数作为发放月津贴的依据。

  ⑷对学科之间、年级之间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动系数平衡。

  ⑸对有关学科、有关职务的教师,用附加课时的办法计算工作量。

  2)计算方法:

  ⑴基数课时数的计算:基数课时数按周教案数和周课时数进行计算(年级系数、学科系数不同的分别计算)。

  ⑵浮动系数标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1.3;物理、化学1.25;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05(初三政治、历史1.15);其它学科1.00。

  ②年级系数:初三语、数、英、物、化、政、史为1.25,初一、初二语、数、英、物为1.15,其它学科为1。

  ⑶附加课时标准:

  ①年级组长3课时;教研组长1课时(组员人数超过10人另加1课时);备课组长:语、数、英4课时,物、化3课时,政、史2课时,其它1课时;工会、共青团副职2课时,兼职的按实计算。

  ②体育教师负责出操,折合1课时。

  ③学校电教教师负责学校网站管理,网络设备维护,相关年级的成绩输入和分析,折合为2~9课时。

  ④学校兼职教科员工作折合5课时计算。

  ⑤参加导护每月计算3课时。

  另:县骨干教师、市骨干教师、县学科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附加津贴按上级要求执行,不列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计算。

  ⑷综合计算办法:周总课时数(教师工作量折合周课时总数)=周课时数×学科系数×年级系数+周教案数+附加课时数。

  个人课时津贴额=单位课时津贴标准×周总课时数。单位课时津贴标准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线上课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高级教师,教学任务不足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和其它工作者,可领取教师平均课时津贴,如超过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贴+超过课时数×学科系数×年级系数×课时津贴单位计算。其他在一线上课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在其实际课时数的基础上上浮20%。

  ②组织指导课外兴趣小组和课外研究性学习活动,校级兴趣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计划和活动记载)每次记一课时,初三研究性学习活动每次记二分之一课时,初一、初二兴趣小组活动每次记三分之一课时。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记三分之一课时。

  早读值班每班每次计二分之一课时;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计一课时;晚自修管理每次记二分之一课时。早读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课时总量计算为:周课时数×月数早读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课时均实行年级总量核定。

  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服从学校分工,积极完成学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务,由学校酌情考虑附加课时计算工作量津贴。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月350元(全年发放十个月)已随工资发放。

  (五)工作质量奖(约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

  发放办法:

  分学期考核,由年级分学期考核实施,主要考核教师学科教学情况。

  校均分全县第一,考核等级均上浮一档(100元);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为平均档。

  校均分不是全县第一的,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上浮一档(100元);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中间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为平均档;所教班级均分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下浮一档(100元)。

  按照上述办法考核应该下浮一档的,如果所教班级与接班时的情况相比,校名次进步5个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级年级前30%人数达到或超过年级平均数的,则不实行下浮。

  行政人员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其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进行浮动。

  考核要求:

  ⑴严格执行教学六认真的相关要求,根据学校要求完成相关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听课节次达到学校要求。

  ⑵无提前上课、拖课、违规辅导等现象,无监考不到位或违规、阅卷出现严重差错或较多差错的现象。

  ⑶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较好,能认真组织相关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以上三项要求为否决项,每违反一次(项),视情节轻重,从工作实绩奖中扣除50—100元。

  2.中考目标考核奖

  ⑴奖励对象:

  在中考中成绩优秀,达到或超过学校提出的既定目标的初三年级任课教师、及初一、二年级的全体任课教师。

  ⑵奖励标准:中考目标考核奖,初三教师一般每人奖励900元,初一、初二年级全体任课老师每人奖励400元。

  初三任课教师中考目标考核奖与当学期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合并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的考核办法,主要以中考成绩为依据。

  3.优秀班主任奖

  班主任常规管理奖:实行按月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学校每月根据常规管理扣分情况进行年级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级为一等奖,奖励班主任50元;30%后至60%前的班级为二等奖,奖励班主任30元。全年发放10个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终累计发放。

  优秀班主任奖:根据常规管理情况和班级综合管理情况,各年级按照60%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0元。

  4.“金钥匙”奖

  金钥匙奖主要奖励优课评比、辅导学生竞赛、教育教学论文发表与获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优课评比、辅导学生竞赛奖励标准参照原津贴发放方案中的办法。

  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奖励标准:省级报刊80元,市级报刊60元,县级报刊50元。

  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奖励标准:省一等奖8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县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四、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行政人员经考核,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性核定的办法。

  1.测算办法: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量为基数乘以相应系数。副校级系数为1.3,中层正职为1.2,中层副职为1.1。

  2.考核办法:学校每年对行政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岗位履责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副校长以组织部、教育局组织的考核测评结果为依据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层行政人员每年向校监会和教代会进行述职,以校监会成员、教代会代表的测评和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行政人员经考核测评,教职工(教职工代表)满意度超过70%方可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4.行政人员如有师德失范行为或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教育教学事故的,依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相应部分。

  5.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一经确定,除“金钥匙”奖中的相关单项奖外,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其它奖项。

  五、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一)学校根据一定比例(不超过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划定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独考核发放。

  (二)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设工作量奖和超工作量奖。

  1.工作量奖的计算方法:

  ⑴工作量奖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80%。

  ⑵工作量系数:图书馆长、报帐员、食堂组长、宿舍组长工作量系数为1.2,其余职员职工工作量系数均为1.0。

  ⑶个人工作量奖计算公式=(工作量奖总额÷系数总额)×个人工作量系数

  2.超工作量奖:

  ⑴超工作量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⑵超工作量奖主要用于完成学校相关突击性工作的加班费用。具体工作由学校安排或由学校委托相关组长进行安排,由学校根据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发放。

  (三)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规

  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撤离职守,不无故缺席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一学期基本无病事假。

  2.工作态度

  及时完成学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工作主动,态度积极,团结协作。

  3.工作实绩

  坚持服务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师生、家长的认可,工作完成质量高,成绩显著。

  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其它规定:

  (一)教职工出现病事假、产假、婚假以及工伤等情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定后从次月起分别分别停发6个月和12个月,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按规定发放;该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20xx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创新高校院所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全面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与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符合学校办学特点和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从规划、服务建设,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

  2.坚持业绩优先、突出贡献,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分级管理、考核发放,简便易行、操作简单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校本部在职在岗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

  三、组织实施

  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二级单位两级管理。

  (一)在学校机构与人事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指导各单位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

  (二)学校各单位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机关处室和其它教学辅助等单位由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学院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教代会执委或代表、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三)学校各单位应按照本方案,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及党建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绩效工资构成和总量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单列性奖励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类岗位的教职工履职的薪酬,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文件规定随工资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与教职工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对学校的贡献度直接挂钩。其构成包括:奖励性津贴(岗位津贴、教师统筹津贴、课时津贴、管理服务津贴)和调节性津贴(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以及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1)奖励性津贴:指对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之外的业绩进行考核后发放的津贴。

  ①岗位津贴:指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且满勤后,经考核发放的津贴。

  ②教师统筹津贴:是指根据教师对学校事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包括培养学生、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以及专业建设等)而拨付的津贴,由教学院部统筹分配。

  ③课时津贴:指从事教学的人员完成学校的指令性教学任务后发放的津贴。

  ④管理服务津贴:指对管理、工勤及实行坐班制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管理服务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而发放的津贴。

  (2)调节性津贴

  调节性津贴:是指学校统筹并单独拨付的津贴,包括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①自主调节津贴:是指用于二级单位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劳务部分所发放的津贴。

  ②综合考核津贴:是指对个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二级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后,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的津贴。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③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是指对在管理或业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完成教学任务后所发放的课时津贴。

  ④空岗兼职人员津贴:是指教学院部的行政岗位和部分实验岗位空缺后,由教师兼职相关工作而对其发放的津贴。

  3、单列性奖励:是指用于年终奖、新校区工作补贴、辅导员津贴等发放的奖励部分。单列性奖励经费单独预算,单独发放。

  (1)年终奖: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的年终奖励。

  (2)新校区工作补贴: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考勤结果,对在少荃湖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发放的`补贴。

  (3)辅导员津贴:是指对学校专、兼职辅导员带班并经考核后发放的工作津贴。

  (二)绩效工资总量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性奖励总量

  五、有关规定

  (一)各类人员岗位的确定,以第五轮全员聘用的合同为准。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应聘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任务。

  (二)各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按所聘主岗类别进行。其中管理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课人员可按主岗和辅岗的核拨系数各占50%计算。兼课人员计算课时津贴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过同类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3(因教学任务需要,经教务处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员,从工资发放的当月起,按所聘岗位的标准预发相应的岗位津贴;聘用岗位发生变动的,自变动的下个月起按新的标准预发岗位津贴。

  (四)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按标准给予奖励。

  2.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扣发3个月岗位津贴。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发放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和预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经学校批准进修培训的人员(含培训、访学、攻读学位、进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发放基础性绩效。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从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应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挂职人员全额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探亲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在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执行。对不按照学校规定考勤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或单位,按学校考勤规定扣罚个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

  (七)受学校问责、党纪、行政处分的个人或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神经病学研究所、产业实体、附属医院可自行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学校派驻在产业实体的工作人员可自行选择发放途径,选择在学校发放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产业实体领取绩效工资或奖金,且选择后不得随意更改。

  (九)经费来源。绩效工资的经费纳入学校财务年度预算。

  (十)退休返聘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享受绩效工资。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7

  为做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重岗重酬”原则。

  2、坚持“向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的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标准

  根据上级要求,此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具体项目为:

  1、课时津贴:根据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授课时数和承担岗位工作等为主要依据计发课时津贴。学校课时安排应以学期教学考核成绩优良者优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过4节课/周,兼职人员不超过8节课/周,超出部分不记入工作量。

  2、班主任津贴:学校鼓励课时量不足的老师担任班主任。教干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会同学工处、教务处联合考察推荐,报校长室考核任命,无教学任务的教干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据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分类发放班主任津贴。

  3、兼职津贴:指在各部门兼职的工作人员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以岗位为主要依据计发津贴。

  4、教辅、工勤岗位津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据学校教辅、工勤岗位考核办法分类发放。

  5、管理岗目标任务津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校长目标任务津贴以不超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5倍确定,教干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考核发放目标任务津贴。

  6、教案津贴:每篇教案按6元标准计发津贴(旧教案与字数在500字以内的教案不计入),由教务处审核。

  7、辅导教师津贴: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文体活动及比赛、指导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一次(不少于1小时)折合为1标准课时20元;开一次讲座折合为5标准课时;校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转本辅导、活动评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视实际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标准课时。

  8、教研活动津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每周由系部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按20元标准计发教研津贴。

  9、考勤奖励津贴:指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内发放5元/天考勤津贴。

  1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发放奖励津贴。

  11、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2、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3、特级教师、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双师型骨干教师及校级学科带头人等书报费。对于在任期内并完成一定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每年考核结果,称职的每月享受相应标准书报费,不称职的不享受,不上课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务处等部门分工负责)。

  (1)上述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标准发放津贴。

  (2)凡由学校发放的各类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上级部门已发放的,学校不再配发,不足的学校补齐。

  13、年终考核津贴。根据学校年终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奖的教职工,每人按2000元、1900元标准计发年终考核津贴。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按月考核、公示后发放。

  1、教师课时津贴:由各系统计,教务处把关,按月汇总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2、班主任津贴:由学工处把关,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3、兼职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奖励津贴:兼职人员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考核;教辅及工勤人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4、中层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长负责;副校长考核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报校长审核;校长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负责。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由教务处根据《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按学期统计、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6、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汇总、造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公示后,由财务处统一进入工资卡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管理

  1、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等第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不发放。

  2、婚假、产假、丧假的人员不享受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假人员享受对应岗位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常年病假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每年给予慰问。

  3、因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停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求其转岗直至解聘。

  4、在职攻读学位、外出进修、借调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违反《教职工考勤制度》的,按相应条款处理。

  6、工作中因不负责任出现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各部门要从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通过绩效工资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六、相关说明

  1、根据学校实际,教师周满课时标准为:12课时/周;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周满课时按2/3标准执行。

  2、音乐、体育、计算机等无书面作业批改的课程每节课为1课时;语文、数学、外语等每节课按1.1课时计;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语、美术、语基、语音等按1.05课时计。

  3、学生外出(见)实习期间,由学校安排的跟班(见)实习指导教师每天为3个标准课时,原班主任津贴减半执行。

  4、每位教师原则上在一个系内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工作的,需经校长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贴按一个班主任津贴加400元标准发放。

  5、上合班课的:2合班按1.3计,3合班按1.5计,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计。

  6、需扣发、停发或补发、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事项和人员,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7、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8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正合理、公开透亮、全面精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个人年度工作状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展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抗不良之风;能否喜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怀学生、互助协作、敬重谦让;能否听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怀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状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与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学问更新等状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担当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力量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学问更新快,专业技术力量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状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消失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根本合格占5%。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力量强,业务水平高,精彩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拟好,工作力量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根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养一般,牵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肯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根据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状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展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展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仔细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成认。

  七、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9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灵魂,加强教学常规的治理是教学过程中各要素的总和,更是实现教学质量提高的前提与途径,为了强化教学治理,标准教学行为,落实教学常规,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全面促进新课程教学改革,实出优劳优得,表达奖优罚劣之原则,的确把“教学六仔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组织及程序

  1、教师的“教学六仔细”考核采纳教育处、教科室与学科教研组长共同协作考核的方式。

  2、“教学六仔细”采纳每周抽查一次,实行不提前通知抽查内容的方式。

  3、领导干部的“教学六仔细”材料由教研组长检查。

  二、考核工程及权重

  “教学六仔细”工作考核采纳百分制,考核工程和分值如下:

  仔细备课(包括教学规划)20分

  仔细上课(包括听课)20分

  仔细布置和批改作业20分

  仔细进展学习辅导10分

  仔细进展成绩考核和质量分析15分

  仔细研修和业务学习15分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仔细备课(20分)

  1、教学规划(5分)

  (1)教材分析(包括教材重、难点,教学总目标及要求)(2分)

  (2)学生状况分析(1分)

  (3)教学进度安排(用列表式,安排到每一周)(1分)

  (4)提高教学质量的详细措施(1分)

  2、备课(10分)

  (1)按要求备好教案并准时上交教育处检查。(2分)

  (2)备课标准,符合学科要求(应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分析,教学步骤,学教具预备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等)(4分)

  (3)教龄未满3年,每周至少备2个详案,教龄未满10年,每周至少写一个详案,教龄10年及以上每月至少写一个详案,详案用“▽”标出,字数在1500字以上。(2分)

  (4)教案表达创新精神(“▽”标出)(1分)

  (5)有肯定深度,肯定内容的教后感(每月4则以上)字数至少有一则200字以上。(1分)

  (二)仔细上课(20分)

  1、听课(10分)

  (1)听完规定节数(一级3节/月,二级4节/月,三级5节/月)给2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2)听课笔记栏目填写完整并有具体的.记录。(5分)

  (3)听后有较深刻眉评,总评。(3分)

  注:必需实事求是,不相互抄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扣5分

  2、上课(10分)

  按“农场学校教研活动评定表“并结合学科教学常规中的上课要求进展评价,先打百分数,然后折算。

  (三)仔细布置和批改作业(20分)

  1、作业布置题量适当,难易适度,内容符合教学要求。(3分)

  2、每天的课堂作业全部准时批改(批改形式可面批面改,当堂批改,相互批改教师复查),作文批改每次不少于40%。(5分)

  3、批改符号统一标准,批语书写清晰、工整、重在鼓舞。(4分)

  4、学生订正准时,教师有讲评记录(3分)

  5、批改无错误,正确率100%(3分)

  6、主要学科周末必需布置肯定的作业,并做到有检查,有记载。(2分)

  (四)仔细进展学习辅导(10分)

  1、有学期辅导规划(2分)

  2、优生、后进生辅导每周2次及以上,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3分)

  3、辅导内容有针对性,有辅导状况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效果等)(3分)

  4、每月有辅导阶段性小结(2分)

  (五)仔细进展成绩考核和质量分析(15分)

  1、仔细使用县、市教研室编制的教学目标检测卷以及期中、期末考试(4分)

  2、检测后有质量分析报告(字数100以上)(3分)

  3、有学生成绩登记单(2分)

  4、不按分数排名次,不张榜公布(2分)

  5、严格掌握考核次数,适时批改,讲评(4分)

  四、记分方法

  1、定量考核工程中,到达要求给总分值,达不到要求按比例给分。

  2、定性考核工程,依据详细状况分上、中、下三等,分别按100%,80%,60%计分。

  五、考核方法

  1、教研组每月考评(备课由教育处统一每周考评)

  2、校长室、教育处、教科室每月不定时抽查考评。

  3、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4、抽查有关材料。

  5、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审、评优的依据之一。

  6、对无故不备课,上课常常迟到早退,常常不按时上交检查,任凭旷课者,一票拒绝,该年度的教学考核,定为不称职。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0

  20xx年,我校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准则,结合《贵阳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在总结三年来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考核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0xx年12月16日经久长镇中心小学第二届一次教代会于以5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讨论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绩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以此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有序开展,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二、绩效实施对象

  20xx年元月至12月之间在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岗任职的全体小学教师(中途调离、退休等教师根据教育局方案考核)。

  三、绩效实施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是修文县教育局以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年终目标考核所获等次为依据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中心校统筹,各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

  五、绩效工作定量

  中心校中层人员不任课,各学校校长任课2节,教育专干任课6节,教导主任任课6节,党支部书记任课6节(如行政人员参与统考科目教学,则按具体课程安排)。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1

  一、师德方面:40分

  (一)协调配合:10分

  1、教师在校内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的声誉,做好幼儿园的品牌宣传工作,加10分至30分。

  2、能主动关心幼儿园工作,服从领导分配,顾全大局,积极肯干,有团队精神及奉献精神。

  3、加强思想道德素养,心理生理素养,带着自己的责任与要求进课堂,不断提升自己的内涵,不误人子弟,认真负责各个课程任务。

  4、讲究效率,勤奋而富有责任心的完成工作,服从园领导的工作安排,工作安排时间合理、合法,符合逻辑,不得顶撞上司。

  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幼儿园的秘密(包括在工作期间所被提供和所获得的一切技术的、专利的、生产的、商业的以及幼儿园内部财务、薪酬、各种管理制度等情报)。

  6、积极主动承担工作时间以外的任务一次扣1分。教师之间要友好相处,除友好相处外,不准同事之间吵架,不准与家长之间吵架,而影响幼儿园声誉,违者重罚100-300元。

  7、因幼儿园工作需要而交给的任务不接受一次扣1分。

  (二)言行表率:10分

  1、在集体活动时不认真开展活动,且影响活动正常开展不准时,一次扣2分。

  2、积极为幼儿园各项活动开展献计献策,被采纳的一次加2分。

  3、每个月都有一个特殊活动、特殊奖项,出谋划策,准备充分,活动安排有序,效果良好,给出30-80不同奖项。

  (三)规章制度:20分

  1、接听电话要具有“自己代表幼儿园”的.意识,注意使用礼貌用语,使用电话时,应放低声音,并尽量缩短时间。

  2、幼儿园 内,应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不发短信息,缩短交谈时间,员工更不得以私人事务使用幼儿园电话拨打国际、国内长途,一经发现,幼儿园有权酌情予以处罚。

  3、家长电话不接或没有热情交流的,发现一次扣30元。

  4、教师进班披发、穿高跟鞋、戴首饰、穿拖鞋、离岗等一次扣1分。

  5、园内要讲普通话,教师之间用尊称,不窜班不闲聊,不做自己的私活,孩子面前不讲普通话每次扣1分。

  6、教师子女读书,来园一年教师优惠50元,二年优惠100元,以此类推,10年优惠500元封顶。

  7、超生规定:托班28位,小班30位,中班35位,大班40位(以两痊教师教学为计算),每超出1位补贴5元/生/老师计算。

  8、工作时间上与教育无关的网站,一次扣1分。

  9、教三年以上的老师,经过园方考核合格有签三年以上合同的老师,园方为每位教师出一半的社保费用;教一年以上的老师暑假每月发200元工资,三年以上并签三年合同的老师暑假每月享受400元工资。

  二、安全工作:20分

  1、体罚与变相体罚、辱骂、岐视幼儿,不给幼儿起绰号,造成影响的或有家长意见的扣全分。

  2、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每次100元。如发现上述任一种情况,教师瞒着不报,扣除工资每次200元。

  3、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没有老师保护监视下,幼儿玩耍大型玩具出现事故一次扣20元。

  4、电源及有腐蚀性物品应放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容易破碎、有角有棱、锐利物品应妥善保管。

  5、高悬物品需经济检查是否牢固,电源电线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部门。

  三、财产保管与使用:20分

  1、借用物品及时归还,一次不归还扣1分,人为损坏扣2分。

  2、班级保管好电器及各种物品,注意节约使用,看到浪费现象每次扣1分。

  3、教师在离园前必须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没有做好任一事项的,扣1分。

  4、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关,并掌握好用电用水时间。

  四、卫生整洁:10分

  1、办公桌、教师课桌椅、幼儿物品等摆放整洁,零乱有杂物每次扣1分。

  2、幼儿午睡室内的物品摆放不整洁,零乱有杂物,每次扣1分。

  3、交通工具有序地停放在规定处,每次加1分。

  五、保教工作

  (一)常规工作:40分

  1、室内安静,入睡率1-3个不睡,不扣分;4-6个不睡扣1分;7个以上扣全分。

  2、午睡时幼儿习惯良好,发现有一个不良习惯的现象则扣1分,发现2个则扣2分,依次类推。

  3、教师护理幼儿,午睡时做到“两开两关”保持室内通风,每15分钟巡视1次,未做到则扣1分。

  4、幼儿入睡时被子塞紧,发现没盖好被子,一次扣一分。

  5、幼儿睡前老师要检查幼儿口袋杂物,教育幼儿不得将小玩意塞放在五官内,严防发生异物堵塞气管等事故,违者重罚。

  6、幼儿入睡时,教师根据天气情况提醒幼儿穿适量的衣服,冬天发现幼儿穿棉袄入睡者,每发现一个则扣1分。

  7、幼儿脱下的衣裤叠放整齐,发现凌乱者每次扣1分。

  (二)午餐:10分

  1、安静有序地进餐,发现大声喧哗,每次扣1分。

  2、有良好的用餐习惯,发现汤泡饭,1个扣0.5分;发现未做到“三净”,1次扣1分;发现有大量剩饭剩菜现象,1次扣1分;(大班10:50分,中班11:00分,小班10:50分,桌子拿出来)。进餐时间控制在35分钟左右,4个及4个以上,发现1次扣1分;用餐后能用毛巾擦嘴,并及时漱口,发现未做到者,有1个扣1分。

  3、要有餐后活动,要按“计划”组织餐后活动,发现未做到者,每次扣1分(10元)。

  (三)卫生行为习惯:10分

  1、口杯与毛巾清洗与消毒,地面桌面定时消毒,一次没做扣20元。

  2、生活常规没有定时给幼儿喝水,大小便的扣1分。

  3、出勤率:小班92%、中班94%、大班96%。

  (四)运动:10分

  1、准时出操,5-10分钟到则扣1分,10分钟以上则扣2分,不出操则扣全分。

  2、运动中活动量适宜,注意动静交替,发现出汗未脱衣服者,3个以上则扣1分;发现运动量不到站在一边,3个及以上则扣1分;出大汗未塞毛巾者,3个及以上则扣1分。

  3、教师参与指导时,有闲聊者(与其他教师),一次扣1分;呆站5分钟以上每次扣1分;能运用班级特色的自备材料,一次加1分。

  4、能按要求科学地合理安排热身,分散与组织活动,未做到其中一次者,一次扣1分。

  5、操节律动时,幼儿精神饱满,动作到位,注意力集中,发现不做操者,4个以上则扣1分。

  六、教育教学:30分

  (一)基本活动:10分

  1、争取多上公开活动课,每次加1分;能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拓展幼儿视野,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则再加1分。

  2、幼儿园特色课程地教学测试与各学科的测试成绩分A、B、C三档。

  3、备课要提前一周认真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教玩具提前一天做,做到无教玩具不进教室上课,没做到者发现一次扣20元。

  (二)教研活动:10分

  1、每迟到一次扣5分,十分钟以后还没到者当旷会处理一次扣50元,会议一次没拿笔记本扣5元,会议不认真在底下做自己的事情(如在备课、抄写材料)或讲话的,一交扣15元。

  2、活动准备充分,围绕主题积极研讨,每次活动参与发言,对教育教学提出有关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主动开口,不发言每次扣1分。

  3、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5节,有听课记录,记录中要有过程、评议、体会,少一项扣5元,不听课、不得少听一节课扣15元。

  4、不做与教研活动无关的事,每发现1次扣1分,屡教不改者则扣全分。

  5、每次会议都有积极发言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加10到30元。

  (三)随堂活动:10分

  1、来园户外活动没做好准备,幼儿组织不到位的一次扣15元。

  2、准备充分,材料提供有层次,但不能很好组织幼儿活动的,每次扣1分。

  3、听课评课,教师每月1-2次,组长每月2-4次,有记录有分析,未做到则1次扣1分。

  4、一日活动环节过渡自然有序,环节与环节之间的时间节点为5分钟,如遇外出等活动,则酌情考虑,未能做到者,2次扣1分(5分)。

  5、离园活动没有有序组织的,一次扣10元。

  七、资料积累:10分

  1、各类资料及时上交,拖延者每次扣1分,不交者扣全分。

  2、有关活动块版的信息资料,有活动结果后的半天之内及时上交,保证质量,每人每学期一次,每多录用一次则加1分。

  3、环境创设利用率高,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资源,关心特色教育,自制教玩具,能就地取材,做到者加15元。

  4、按时完成各类计划,月、周、日计划,要求明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按时完成各类总结、专题、条理清楚,并能总结出经验,分析工作效果。

  5、各类资料符合上交要求,未做到者,一次扣10分。

  6、班级管理手册、成长档案保质保量完成,如发现浪费做不好的一次扣15元。

  7、提倡勤俭办园,节约材料的利用(如可回收的纸张、垃圾要及时分类放好,班级材料缺的要及时添补,多了要及时还办公室,发现一次没做好扣15元。

  8、空调要在合适的温度才能开,注意教室通风。

  八、家长工作:20分

  1、每学期度新生全面家访一次,家访率100%。

  2、孩子一天没来电访,三天没来家访,未做到者扣20元。

  3、每周及时更换符合课改要求的家园之窗,内容要丰富,具有教育宣传意义,未做到者,一次扣1分。

  4、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争吵一次扣50元。

  5、与家长经常沟通,建立良好的家园联系,一个月内教师能与班中每位幼儿的家长有沟通,有投诉的,每次扣3分。

  6、成立班级家委会,并适时地开展活动,积极发挥其作用,并做好资料积累,未做到者,每次扣1分。

  7、全班性家长活动,出勤率高于95%,未达95%者,每次扣1分。

  九、各类竞赛:加分项目

  1、招生:新学年巩生奖所有孩子都到奖500元,走一位小朋友奖300元,走2位奖100元,走8位以上不能在本园上班。特色班报名奖全班都到,一个学生到生位老师奖20元,90%以上奖15元,80%以上奖10元,60%以上奖5元。

  2、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未按要求参与的,一次扣1分。

  3、得奖:教育系统 园 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学区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县 级:一等9分、二等8分、三等7分 市 级:一等12分、二等11分、三等10分 文章发表:县级5分、市级10分。

  注:县级以上得奖,学期结束再做奖励。 园 级:一等50元、二等30元、三等20元 学区级:一等100元、二等70元、三等50元 县 级:一等150元、二等100元、三等70元 市 级:一等200元、二等150元、三等100元 舞蹈比赛:县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鼓励奖50元。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鼓励奖100元。

  4、学历奖励: 幼教专业:中专100元,大专150元,有普通话证书50元,有教师资格证80元。

  5、工龄每学期10元一年,一共是20元,以此类推,8年封顶不再加。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2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竞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4

  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吸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学校的

  发展,又合理界定了各方权益,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xx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员、职工。

  三、实施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实施原则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每年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部分又分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

  (一)岗位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并按月发放。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数量。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等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量系数的总和,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注:五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5,四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2,三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

  专任教师工作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40号)的规定计算。

  校级正职每周应兼2个课时,校级副职每周应兼4个课时,中层干部每周应兼所任学科的二分之一课时(《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操作口径》)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因此,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加强绩效考核,学校根据以往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以下项目:

  1、基础奖:

  即节日费,共5000元。教职工根据在职状况,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每节各发1000元。

  2、学期考核奖金:

  每年1月、7月发放。考核分优秀(占20%)、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奖。

  3、年度考核奖金:

  每年12月发放。教职工按教师、职员、工人分档发放。病事假依照《南翔镇关于教职工病事假经济处理的制度》执行。附表四:年度考核奖金表

  4、超工作量(课时)补贴:

  1)超课时补贴

  教职工根据《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意见》按标准每月结清发放。各部门条线应严格控制超工作量(课时)数量,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课时不足将予以扣发。

  2)代课补贴

  自修课看课每节10元,临时代课每节20元,一个月以上代课每节30元。

  3)兼职补贴

  对于兼任多项工作的教职工,给予每月或一次性补贴,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并由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4)训练队补贴

  对于带队训练的教师,给予每月补贴。

  5)化学实验员、化学教师营养费

  6)带教青年教师补贴

  7)体育教师阳光费

  5、骨干教师奖励:

  区级骨干教师由区统一考核,学校另行支出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的经费额度。镇、校两级优秀教师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等奖,镇级骨干教师经费由镇教委另行下拨经费发放。校级骨干教师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经考核后每年12月发放。

  6、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教师工作奖励方案》按标准逐项每年年底结算发放一次。

  7、教师辅导学生竞赛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发放办法》按标准在每年教师节前后发放。

  8、优秀组室奖

  1)优秀教研组奖

  根据《怀少学校教研组考核办法》由分管教学校长会同教导处负责考核,评出优秀教研组,每年7月给予奖励。

  2)文明组室奖

  由学校工会对各工会小组进行过程评价,评出文明组室,每年12月给予奖励。

  9、岗位考核奖:

  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奖:根据《怀少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分管德育校长会同政教处负责考核。评出班主任工作金、银、铜奖,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年级组长考核依据所在年级班主任考核平均分计算设金、银、铜奖,各奖项设置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按考核结果每年7月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5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正合理、公开透亮、全面精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个人年度工作状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展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抗不良之风;能否喜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怀学生、互助协作、敬重谦让;能否听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怀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状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与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学问更新等状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担当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力量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学问更新快,专业技术力量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状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消失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根本合格占5%。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力量强,业务水平高,精彩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拟好,工作力量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根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养一般,牵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肯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根据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状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展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展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仔细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成认。

  七、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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