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时间:2023-06-29 22:26:55 文婷 工资方案 我要投稿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通用15篇)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3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xxxx】15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xxxx】132号)和温龙政办发[xx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从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适当照顾老教师【离退休2年内可照顾工作量50%(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95%);离退休5年内可照顾工作量2-3节课时(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100%)。】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实行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原则。实施过程评价,学期或学年累积,再结合结果评价和考核,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

  四、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构成及权重

  1、工作量(超课时)津贴约占25%

  2、考核奖约占30%

  3、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约占5%

  4、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约占40%

  五、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各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工作量(超课时)津贴

  主要考核聘任者岗位工作超量、超课时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

  1、超课时津贴(和两周及以上代课津贴)=临时代课金15元×学科折合系数×职称折合系数计算;临时代课津贴按15元/节。

  2、安排在非工作日时间的考试,监考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计算。期中、期末考试及安排在工作日时间的考试,该级段教师必须负责二门监考或考务三门,不足则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扣除,超过部分监考、考务分别以每场30元,20元计算,改卷以语文120元,其他80元计算(今后可根据级段学生人数作相应调整),完成学校指派命题以每份200元计算。

  3、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值班,抗台按每天80元计算;工作日非工作期间加班,每晚以30元计算;其他时间加班(包括周日、六、寒暑假)以每天60元计算。(各类活动、加班,事先需填写活动加班申请表,由主管科室申报,分管校长审核,再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有效)

  4、文体2+1活动以每次15元计算,社团指导每次以20元计算,校田径运动会、校艺术节汇演举行以每天100元计算。

  5、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组织每3次折合一课时工作量工资。

  6、运动队集训以每次15元-30元计;音、美、信息等参赛辅导以每次20元计(一课时时间),学科竞赛辅导(数学、科学)以每次40元计(一课时)。

  7、值周、中午管理、早间管理等补贴,根据原来设立的制度考核。

  8、外出进修、培训、学习期间,未经批准需由本人支付相应代课金(每节15元);严格控制在上班期间外出讲座、当评委等活动,经批准同意外出的,也需支付相应代课金。

  9、病、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按校请假制度执行

  10、各学科周满工作量(课时数)、学科折合系数、行政和处室干事、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等的周工作量折合、职称折合系数根据xxxx年聘任制方案文件执行。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

  (二)考核奖(每学期考核结果同时做为期末教育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上下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周全勤80元、满勤100元,每周统计累计以学期为单位发放。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坐班时间为8:00—16:30;食堂管理人员坐班时间为7:00—15:00;其他教师坐班时间为8:30—16:30。全体教职员工每天考核3次(食堂人员每天考核2次),具体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①8:0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后

  食堂管理人员:

  ①7:00之前

  ②15:00之后

  其他教师:

  ①8:30之前

  ②11:40---13:40

  ③16:30之后

  行政、班主任、科室和后勤人员:全勤12次(机动3次,即一天);食堂管理人员:全勤8次(机动2次,即一天);其他教师:全勤9次(机动6次,即二天)。

  考核超过规定,按如下办法扣除结构工资:(迟到或早退以半小时为限)迟到、早退超过一次扣5元,缺勤超过一次扣10元。外出人员需填写请假单向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室请假,外出培训、进修按考勤实际发放(公出办事或会议除外)。

  2、周前例会与周一晨会请假1次扣15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30元);学校规定的教职员工必须参加的集体会议活动,请假1次扣30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60元);迟到、早退2次折合1次,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3、研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月50元。学校各教研组、备课组组织活动每缺1次扣除15元,规定教师必须参加的市、区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15元,扣完为止。(因公办事、外出或正在进修、学习除外)

  4、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奖根据《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三档(1000元、800元、600元)分配;食堂主要负责人工作补贴每学期750元;教研组长工作补贴每学期650元;备课组长、副段长工作补贴每学期300元。(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会议一周(含一周)以上需扣除相应月工作补贴;班主任病事假或因函授学习请假,班级事务须委托为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相应地按比例享受班主任当月绩效津贴,由请假班主任扣发给代理班主任。[班主任病、事假、函授学习一周者扣发月补1/4,二周扣发月补1/2,3周扣发月补3/4,四周月补不发,绩效奖励按比例扣发,扣发部分补贴由代理班主任期末领取])。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科室、政教处、教研组

  (三)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

  具体见附件1《中永中学教师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四)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

  根据教师对学校、学生的发展贡献度实施奖励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余额设定奖金W,完成岗位工作量的得基础奖W,另设一等奖(W+1/2W)、二等奖(W+1/3W)。由相关科室根据《中永中学教师绩效评价制度》进行考核,具体见附件2

  五门学科任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5%;二等35%

  技能组、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40%

  (无兼课)行政、后勤人员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30%

  注:兼课的行政、处室及教学辅助人员,其处室或教学辅助工作绩效占其总绩效的50%,其教学工作绩效占总绩效的50%。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工会

  2、班主任考核奖

  具体见附件3《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按班级数划分三个等级(3、6、3或3、4、3)。第一等级的奖1000元/人,第二等级的奖800元/人,第三等级的奖600元/人。(期末考核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一等级人数可作适当调整)

  考核处室:政教处

  3、毕业班中考质量奖(以学年为单位)

  以20000元为基数,上下进行浮动,最多不超过基数的`30%,具体由教务处制方案进行考核。

  考核处室:校长室、教务处

  (五)其他

  节日生活补贴: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全年节日生活补贴为4000元,平均按节发放,具体分配如下:教师节1000元,春节1000元,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各为5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不胜任岗位的;

  (二)经组织选派挂职的,支教的,可享受绩效工资。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学期为单位累计考核统一发放。

  (四)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高不限低,最低为零,最高不得高于全校教职员工平均绩效工资的2倍。

  (五)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职察看、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教师学期教育教学考核奖的20%、25%、35%、45%、55%、65%、75%、100%。

  (六)本《方案》解释权为学校校长室,不尽事项由校长室研究,再交教代会通过实施。

  (七)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5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师德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对其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以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互评作为依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部分校行政领导和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综合评定为优秀者考核费不超过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过200元。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三乱”行为或其它重大违纪行为及师德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为0。

  2、考勤:(10%)

  中小学依据学校考勤制度,对全月全勤教师按每月50元进行发放,扣款部分具体按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办法:

  (1)小学语、数、外和班会每节系数为1.1,跨年级语、数每节系数为1.2,其它科目系数均为1.0。

  在编在岗后勤人员(含各室专职管理员)周工作量记为6.0。

  校领导班子不足6个工作量的均按6个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4)小学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5)教研组长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中小学每月常规教学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予以发放。中小学教师无故拒绝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6*25%=540

  其他教师=560*6*25%=852

  说明:本项中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差距范围内,统考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获牌洲湾镇年级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参加县、镇级抽考或统考学科,且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例如学前班,本项计平均奖励。在全县范围能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进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绩直接计做镇级第一名。(注:县抽考科目若名列全县倒数1、2名的且单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超过10分的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师完成教学目标任务,学期末教师能及时上交备课本、教学工作手册、业务及师德学习笔记、教学活动月各项材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积极参加教研月活动、课题研究,有交流材料、论文等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室借书的按(150)252元进行考核,每缺一小项扣(10)20元。

  (3)在正规杂志【邮局公开发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凭杂志原件及知网可以查询为依据予以奖励,原则上奖金不超过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奖励.

  (4)校外比武课: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对应的市级奖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对应的县级奖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其它奖项60元;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优胜奖3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40元、30元、20元、10元;县级为30元、20元、10元、5元。(同类竞赛辅导计最高奖一次,不累计)

  (6)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等教研教改活动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胜奖4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60元、50元、40元、30元;县级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证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厅/教科所等印章为准)

  6、年度评价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据,每年学校对师德优秀、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鼓励。

  四、考核办法

  1、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鲁方致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1、此方案适用于20xx年秋季学期;

  2、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蓝天中学教导处。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6

  根据卫办3号文件《区卫生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为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本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性,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对象

  1、分配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现为3人)。

  2、不参加分配对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3、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产、婚、丧、带薪假),不计入事假天数。

  四、分配额度及构成

  本单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3360元进入基金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职务(岗位)补贴、工作量(任务)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五、分配及发放办法

  (一)职务(岗位)补贴分配办法

  职务(岗位)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5%,每月3人为336元,按月发放。

  1、正股级岗位补贴140元;

  2、副股级岗位补贴120元;

  3、科员岗位补贴100元;

  4、以上职务兼职的取高岗位的补贴+低岗位补贴的一半。

  以上合计:300元余额36元

  (二)工作量(任务)补贴分配办法

  工作量(任务)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75%,每月3人为1680元,按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加班情况等,按月发放。

  1、出满勤每人按200元发放,对“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计缺勤。因病事假当月累计十五天以下,请假一天扣发30元,迟到三次扣发2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满勤补贴。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发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一次扣发50元,效能告诫一次扣发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发放。

  (三)业绩奖励分配办法

  1、业绩奖励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3人224元12个月2688元,作为年终奖发放。

  2、年终考核合格的约按700元发放,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的另奖500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每月或年终考核公示无意见后发放。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7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江苏省湖建高级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努力推进我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分类考核,突出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考核内容

  (一)教学人员考核

  (1)师德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

  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依法从教,遵守法律法规的教学人员将获得师德奖,奖额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教师自评、学生及家长测评等,综合确定该奖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此项津贴:

  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2、参与赌博,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3、以教谋私,向学生乱收费或索要钱物的。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5、擅自不上班的。

  6、师生(家长)满意度不足60%的。

  7、缺少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分工,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8、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要求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2)出勤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

  在编在岗教师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满勤,干满点,每学期可得该奖项,奖额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部分或全部津贴:

  1、旷课,每节扣100元;上课迟到,每次扣30元。

  2、全体教职工大会、职能处室会议、年级会议及备课组、教研组活动等,旷会一次扣50元,请假扣10元(公假除外);会议请假三次(含三次)以上,按旷会论处。

  3、日常考勤,迟到一次扣10元,旷职一天扣100元。

  4、在校内各种考试监考和阅卷中,旷一次扣50元,迟到一次扣10元。

  (3)、教育教学常规及教研工作考核(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20%)

  1、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发放津贴;

  2、在上级视导、检查中产生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00元。

  3、在学校教学“五认真”及常规管理检查中不及时送交材料的,每次扣10元;拒交的,每次扣100元;“五认真”材料及常规管理检查明显不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每次扣20-50元;

  4、监考、阅卷不认真,有明显不足的,每次扣50元;

  5、拒绝参加校内外业务培训和学习考试等活动的,每次扣100元;

  6、45周岁以下的老师,当年无论文发表或获奖的,扣200元;

  (4)工作量考核:(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核算办法

  (1)津贴课时数=实际课时数×职称系数+教案数×0.5+附加课时数。

  (2)每节课金额以津贴课时和金额总量确定。

  (3)职称系数具体为高级1.3,中级1.15,其他1.0。

  2、高三音乐、美术训练期间,以基础年级同类人员最高课时计算。

  3、班主任津贴平均基数为每月200元,教研组长为80元,文考学科备课组长为120元,其他学科备课组长为80元;级长为60元(级长不兼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待遇)。

  4、女48周岁、男50周岁以上者,每超1岁每周加1课时,最多加5课时。

  5、临时性工作适当予以补助。

  6、中层管理人员工作量津贴:

  任课的中层正职和年级主任每月270元,与老师一样,计算课时奖励;不任课的,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数,另外每月加60元。中层副职每月230元,任课的`同老师一样,计算课时奖励;不任课的,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数。

  (5)工作效能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

  教学实绩考核办法:采用均分率考核教学实绩,每学期考核一次。基础年级以每学期两次考试为依据,期中、期末分别占40%、60%。高三年级按第一次市联考和高考成绩核算,学业水平测试学科结合班级本科达线数、合格率和C率综合测算。高二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学科春学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核算。

  1、在同轨班级中,成绩优秀的,奖200元;学期总平均成绩低于学校规定要求的,扣500元,如有一次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扣100元。

  2、级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等由相关部门或处室进行考核,按等级发放。

  3、每学期对教学人员进行家长或学生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由相关处室进行考核,按等级发放。

  (二)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

  教辅及后勤人员的德与勤参照教师考核的相关标准执行。

  教辅人员人均基数9600元,由处室根据工作绩效确定等次,一等100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200元。

  后勤人员人均基数9600元,由处室根据工作绩效确定等次,一等98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400元。

  教辅及后勤人员基数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符动。

  说明:

  1、在测算过程中,奖和罚均限于项目内核算。

  2、每学期按五个月测算,全年按10个月计入。

  3、校长、副校长绩效考核方案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相关处室或部门出台与分配方案条例相配套的工作要求,并负责该项目的考核。

  5、符合二线条件的人员按平均数发放;年龄较大,确因大病休养、退养未上班人员,按平均数的50%发放;未到规定年龄不上班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年龄较大,上班不上课的人员,按后勤人员下限标准发放。

  6、因私请假,超出法定假日一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7、教学人员兼任其他部门工作的,可自选一个部门参加考核。

  8、因课程变动等原因,正常上班而无课人员,该学期绩效工资按教辅人员基数的70%发放。

  9、年度内岗位变动的人员按月实际发放。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8

  销售是市场策略的核心,而销售人员又是销售策略的执行者,销售人员的业绩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制定出针对销售人员的激励薪酬方案,以激励销售人员创造佳绩。

  一、新员工激励制度

  1、开门红奖: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能新签合同,并且合同总金额达到3(含)万元以上可以获得“开门红奖”,现金500元。

  2、开拓者奖: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业务员拜访量最多者(100个为基数),奖励车补200元。业务主管拜访量最多者(120个为基数),奖励车补300元。

  3、千里马奖:新员工在入职二个月内,业绩第一名且合同金额能达到10万以上者,可以获得“千里马奖”,现金1000元。

  4、晋升奖:公司根据市场的调控需要,新入职的业务员在2—3个月的时间内,业绩名列前茅,考核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为业务主管。新入职的主管在2—3个月的时间内,业绩名列前茅,考核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为业务经理。

  二、月业绩优秀团队奖励制度

  1、每月团队业绩合同金额(以团队任务为基数)第一名的团队,奖励现金1000元,发流动红旗。

  2、团队成员集体合影,张贴在冠军榜风采栏里。

  三、月、季度和全年业绩奖励制度

  1、每月业绩前3名者,且当月底线合同金额在任务线以上,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2、每季度业绩前3名者,且合同金额在任务线以上,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的奖励,并和总经理共进晚餐。

  3、年度业绩前3名者,且完成了年度任务,分别给予不低于5000元、3000元、2000元以上的奖励。

  四、重大业绩重奖奖励

  1、在规定的.期限内,超额完成指标的团队或个人,给予重奖(根据现实情况而定)。

  2、销售额创下历年度当月纪录的个人给予重奖(不低于现金1000元)。

  3、业绩突出,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作为储备人员优先给予晋升。

  五、长期服务激励奖金

  服务满二年的销售人员(合同内)每年提取总业绩的0、5%存入其长期账户,至其离职时一次性支付,根据其服务年限,可支付的账户总额的比例如下。

  略。

  六、增员奖金

  销售人员任职二个月后可以引进销售人员,经公司考核后一经聘用,老员工可获取以下增员奖金。

  1、被引进的销售人员进入公司后能达到转正条件,并转正后,老员工可获取增员奖300元(分三个月付清,100元/月)。

  2、老员工可获取所引进人员第一年业绩总和的0.5%作为伯乐奖。

  七、销售人员福利

  1、合同销售人员转正后可享受100元为底数的基本商业保险。

  2、入职后根据职务不同,享受每月不低于200元的交通补助,不低于100元的电话补助。

  3、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自备汽车用车补助。

  4、入职后可享受公司安排资助的团队活动。

  5、销售人员季度业绩超过当季度任务20%,享受旅游表彰:即国内旅行一次,旅行补助2000元。

  6、销售人员年度业绩超过当年总任务的20%,享受旅游表彰:即国外旅行一次,旅行补助5000元。

  7、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享受总经理特别关爱金。(比如:员工结婚、直系亲属去世,以及总经理认可的其它情况)

  八、每位销售人员工作一年以上者,享受工龄工资的待遇

  即满一年100元,满两年200元,满三年300元,依次类推,1000元封顶。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9

  一、工资待遇执行办法

  (一)业务人员执行工资及业务提成制度,月结月清;

  (二)基本工资部分按公司已经公布及执行的标准执行;

  (三)业务提成办法:

  1、办公人员、业务销售、业务管理两部分工作均可享受业务提成;

  2、百分比提成的原则:

  (1)办公人员提成办法:

  A、独立完成谈判的;独立找到客户、由公司协助其谈判及完成的;受公司委托独立完成的;以上三种情况下,业务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的纯利润(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的3%提成;

  B、由公司安排或受公司委托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所办业务的纯利润(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的3%提成;

  C、在公司内接单,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业务金额的1%;

  (2)业务销售的3%提成办法:

  A、业务员经办业务时可享受业务提成,其余人员不享受;

  B、根据广告单或合同的签字情况,由业务经理统计相关业务量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可享受3%的销售毛利(扣除电话本成本和税费用)提成;

  (3)业务管理的1%提成办法:

  A、业务部经理每月按其部门的整体利润享受1%的利润提成;

  B、部门利润指当月部门实现的纯利润,纯利润等于部门毛利润减去部门费用成本;

  (4)提成与每月基本工资同时汇总、发放。

  3、每月基本信息采编量6条,超出部分按照每条0.2元核发;

  二、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描述:

  (一)部门分工:

  1、业务部:负责业务人员的选拔与培养,市场开拓,巩固;

  2、办公室:负责建立与巩固各类客户及总部的关系;负责公司资金的'运作;负责公司业务工作宏观管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下达业务指标、资源分配、资金分配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描述:

  1,副总经理兼业务经理:具体负责公司业务的开拓、扩展及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项业务管理工作,同时负责业务一部的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周度任务指标负责。负责月度业务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检查与考核;

  2、总经理助理兼培训部经理:除负责完成公司分配的总经办工作外,同时负责公司业务部协助管理工作,公司业务队伍素质培训工作,负责统筹总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负责业务管理工作精神的上传下达,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与工作分配;

  3、业务员: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业务任务和利润指标,建立客户档案及客户关系维护和产品销售服务工作;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1、每周办公室对各部门业务工作信息进行管理,统计。每月任务指标等结果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总结考核,直接计入当月工资及提成发放;

  2、季度绩效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3、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4、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有权撤换或辞退;

  5、连续一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员,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辞退;

  四、本办法自20xx年1月6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0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至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乡村医生绩效工资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积极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工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根据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发放乡村医生补助和公共卫生补助费。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具有乡村医生资质,在村卫生室工作,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综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综合管理。村卫生室布局设置合理,符合要求,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积极开展镇村一体化管理;参与做好新农合的宣传、筹资、门诊报销;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按时参加市、县以及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准确报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农合等相关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基本医疗服务。为本村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诊疗服务,规范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和医疗文书书写;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价销售;加强抗生素使用管理;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中医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加强医疗安全工作。

  3、公共卫生服务。

  ⑴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本村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协助镇卫生院开展居民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定期对建档人群的健康相关信息及时补充、完善及更新。

  ⑵健康教育。在提供门诊、访视、随访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协助镇卫生院做好健康咨询工作。

  ⑶预防接种。做好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的摸底统计及相关工作,协助镇卫生院做好接种预约,送达预防接种通知单。

  ⑷传染病防治。协助镇卫生院进行疫情监测,负责本村传染病信息的及时报告,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⑸0-6岁儿童健康管理。摸清0-6岁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底数,建立好管理档案,通知辖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健康管理;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⑹孕产妇保健。协助做好本村内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开展产后访视工作,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和随访工作。

  ⑺老年人保健。掌握本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和相关健康状况,进行健康指导,实行动态管理,协助卫生院做好健康体检。

  ⑻慢性病管理。对本村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首诊测量血压;做好高血压患者的就诊登记、随访、管理信息归档;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每季度定期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

  ⑼重性精神病管理。对本村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开展随访工作,做好分类干预。

  ⑽卫生监督协管。协助镇卫生院做好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巡查、学校传染病防控、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等,掌握本村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情况,建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花各册。

  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养生保健常识,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开展中医药“治未病”、中医药食疗、养生保健活动。

  4、居民满意度评价。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做到“服务好”;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做到“质量好”;加强医德医风,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做到“医德好”;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群众满意”;护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民主测评、调查问卷、随机走访。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各镇卫生院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按照《考核细则》做好考核工作,要成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县卫生局将定期对各镇卫生院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各镇卫生院要充分听取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综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乡医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各镇卫生院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每月进行1次,建立考核台帐,年终进行汇总。县卫生局医政股每季度对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核查。并向局务会议汇报核查情况。

  七、考核结果应用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四个档次,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含90分)为合格,70-—89分(含70分)为基本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考核一次,年终汇总确定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等次,做为乡村医生报酬发放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按固定补助全额发放,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者,予以嘉奖;对考核得分在70-—89分的基本合格等次者,按固定补助全额乘以考核得分比例发放固定补助金额;对考核在70分以下不合格者,不予发放补助金额。

  (一)基本医疗服务考核

  依据当月服务人次,医生按照当月每人一般诊疗费的30%补助,收费人员依照收费数额2%补助。调剂、护理人员各按照当月每人一般诊疗费的10%补助,医生当月外科费、理疗费以及其他医疗收入按照50%补助,中草药按照销售金额的10%进行补助,西成药品按照销售金额的5%进行补助。

  (二)乡村医生补助考核:分固定补助和考核补助两部分。

  (1)固定补助: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且在核定岗位上从事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生,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后每人每月发放400元村医固定补助工资。即:

  ①坚决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必须从卫生院中心药库领购药品,基本药物药品使用率达到100%;

  ②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零差率政策执行率100%;

  ③无过期失效药品,无虫蛀鼠咬、发霉变质中药饮片。

  (2)考核补助: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的剩余部分,各基层卫生院每月对乡医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年终汇总一次,根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兑现乡医。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各镇卫生院将本镇当年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的60%留在医院,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资料、设施、软件资料费用等;40%补助经费下拨到村级卫生室,卫生院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千阳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公共卫生部分,进行逐项考核,纳入总计分,确定考核等次,发放公共卫生补助。

  八、实施与管理

  (一)各镇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公共卫生管理人员、乡村医生代表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具体实施考核,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卫生院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追究责任。

  (二)各镇卫生院严格按照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做到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资料档案齐全,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确保基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补助的足额发放。

  (三)各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日常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台帐的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乡医工资及时考核发放,使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2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机工作绩效以更好地为公司经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时提升广大司机朋友收入,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内容:

  (1)出勤率

  (2)无派车时表现情况

  (3)车辆保养情况

  (4)服从调配情况

  (5)客户服务,投诉情况

  (6)车辆清洁情况

  (7)交通安全情况

  (8)违章情况

  (9)代表驹马形象情况(仪容仪表)

  三、所有考核项目总分数为100分,各考评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1)出勤情况(5分)

  标准:个人原因请假或者调度安排后迟到一天扣1分;

  (2)无派车时表现情况(10分)

  标准:

  1、因客户原因暂时没货安排,个人主动找货一次+5分;

  2、吵架、斗殴,一次扣5分,连续2次打架斗殴的,报请公司予以辞退。

  3、上班期间饮酒或醉酒,违反一次10分。从事涉赌等违法行为的,予以辞退。

  (3)车辆保养情况(15分)

  标准:1、不按规定进行各项保养操作(年审、保险、报验工作),保养不到位或保养效率差,扣1-10分;

  2、不进行保养工作,扣绩效15分每次;

  3、驾驶员应做到出车检查和收车检查,因麻痹大意,没有按规定检查车辆,造成车辆不必要的故障损失或者罚款,除按规定有司机承担外,根据损失扣5分—15分。

  (4)服从调配情况(15分)

  标准:

  1、司机在接受任务指令后,应当在10分钟内出车,否则迟到5分钟内扣5分,迟到10分钟内扣10分,迟到10分钟以上按不服从调度处理,3次以上辞退;

  2、比正常外出时间超出30分钟以上而无合理解释者扣5分;

  3、司机在每天收车时应检查车辆灯光,雨刮器、制动、车胎气压、燃油、水等是否正常,方可下班,如出车时才发现故障,无燃料等现象,影响出车的,每次扣10分,(特殊情况除外)。

  (5)客户满意度情况(10分) 标准:

  1、被客户投诉,每次扣5次;

  2、无提货员提货时,司机必须认真核对所提货是否和单证相符合,指导正确装车,以免出误差,因司机不负责造成货物短少或者损失的,除负责赔偿外,每次扣5分;

  3、接人或提货时司机必须通过电话与客人或发货人确认,告知客户预计到达时间,因无确认造成等待装货时间或接人时间过长被投诉,每次扣5分。

  (6)车辆清洁情况(10分)

  标准:1、车内外不清洁的,稽核被发现每次扣2分,主管每周检查2次;

  2、 没有进行各项检查或卫生状况较差,带故障开机,扣5分-10分。

  (7)交通安全情况(15分)

  标准:1、因司机不慎造成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法规(超速,闯红灯等),除公司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损失外,每次扣10分;

  2、未经批准,司机不得将车辆给他人驾驶,更不得交给无驾驶证得人员驾驶,违者扣10分;

  3、未经批准,司机不得搭载非公司人员,违者扣5分。

  (8)违章情况(10分)

  标准:

  1、单月1个违章,扣4分(按车型排量规定);

  2、单月2个违章,扣6分;

  3、单月违章超过2个,扣10分。

  (9)文明礼貌、仪容仪表(10分)

  标准:

  1、仪容不整、车内开空调时吸烟者,稽核发现每次扣2分;

  2、说话污言秽语,有损公司形象,扣10份;

  3、接人或提货时没有穿驹马马甲,扣10分。

  四、考评办法:

  1、评分办法采用由项目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核,报综合部备存,

  2、评分等级:根据分数不同,分为以下等级

  A 优秀:90分以上;

  B 良好:70分~89分;

  C 及格:60分~69分;

  D 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五、考评结果使用办法:

  考评等级与司机绩效奖金挂钩,具体办法: 月绩前2名,奖励300元油卡;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3

  为了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窗口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内塑素质,外树形象,让城乡居民行有所乘,让城乡居民满意,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绩效考核与综合考核。

  一、绩效考核

  驾驶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考核两部分构成,绩效考核内容为:里程、油料、票款营收、出勤、伙食补助、交通费用等,补助标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按月核算。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针对驾驶员服务质量、服务投诉、车辆卫生、行为仪表、营运路路单规范、轮胎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轮胎按使用周期单独进行核算。

  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合公司的运行管理与公交车的运营特点,考核项目分为六项:

  (一)驾驶员服务质量标准(30 分)

  1、按规定佩戴上岗证,统一着装(3 分)。

  2、按规定使用语音报站器或用普通话报站(6 分)。

  3、不拒载、不甩客,尽量照顾赶车的乘客(3 分)。

  4、头班车不拖后,末班车不提前(3 分)。

  5、安全驾驶,遵纪守法,不超员、不超速,(6 分)。

  6、遇公交站亭(牌)无人下车时要减速、靠站、鸣号,注意观察,以防漏载(3 分)。

  7、车辆满员经过站亭(牌)要减速,告知候车乘客,避免投诉(3 分)。

  8、驾驶员要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如“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严禁使用脏话粗话(3 分)。

  (二)服务投诉(20 分)

  1、发生恶性服务纠纷(5 分)。

  2、谩骂乘客、使用侮辱性语言(5 分)。

  3、和乘客相互吵闹对骂及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追责投诉及媒体爆光损害公司形象事件发生(6 分)。

  4、对待乘客无礼,态度生硬(2 分)。

  5、车辆运行越站亭(牌)未停拒载(2 分)。

  (三)车辆卫生标准(20 分)

  1、车身地板干净卫生,无呕吐物或其它污物(3 分)。

  2、轮胎、挡泥板特别是轮辋要保持清洁,无污泥、油垢等(3 分)。

  3、两侧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干净明亮,无积尘、无污垢、无其它影响车容的痕迹(3 分)。

  4、车厢内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地板无垃圾,地板无污垢(3 分)。

  5、车窗上部定期冲洗,无影响整体车容现象(2 分)。

  6、不准向车窗外乱扔票根或废票(2 分)。

  7、收车途中,不准将车上垃圾扫到街上,污染环境(2 分)。

  8、收车后,车上垃圾要倒在指定地点,果皮、纸屑、票根、废票等废弃物不要随地散落(2 分)。

  (四)行为仪表标准(15 分)

  1、驾驶员要注意行为和仪表,讲究文明礼貌,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2 分)。

  2、着装统一,注意个人卫生,不穿奇装异服、留怪发(4 分)。

  3、驾驶员开车期间不准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或有其它妨碍安全的行为(2 分)。

  4、驾驶员行车期间不准和同事、熟人聊天或嬉戏打闹(2 分)。

  5、驾驶员夏季开车不准穿拖鞋、穿背心,不准袒胸露背(5 分)。

  (五)营运路单填写标准(15 分)

  1、营运路单书写工整,不允许有涂改、漏填项目(2 分)。

  2、及时规范填写营运路单:时间、班次、里程、金额等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相符合(8 分)。

  3、车辆非正常营运,驾驶员要认真填写调度项目、时间、里程及相关金额(如:加油、维修、保养、包车、事假、请假、恶劣天气等)(4分)。

  4、休班期间不准干私活,不准从事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1 分)。

  (六)营运车辆轮胎考核

  未按操作规程对车辆进行检查,致使轮胎出现非正常损坏,降低轮胎使用价值,按轮胎净值的30﹪赔偿;丢失轮胎,或者外借他人使用,按轮胎净值的100﹪赔偿;因轮胎早期磨损而达不到定额里程提前报废的,驾驶员按轮胎净值的20﹪赔偿。

  三、综合考核办法

  1.综合考核列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由运务科负责考核。

  2.综合考核的满分100 分,奖励金额为每季度600元,奖金由运务科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进行发放。营运车辆轮胎考核,不计入百分制考核项目,实行周期性考核,考核结果在当季度综合性考核中扣除相应金额。

  3.总公司对营运车辆的综合考核,每月以记录方式不定期抽查 2 — 4 次。

  4.以记录方式抽查时,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按《驾驶员管理办法》进行罚款,并在本办法所列条款分值扣分,情节严重的加重扣分。

  5.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扣分。

  6.营运车辆综合考核达不到 90 分的,扣发驾驶员100元奖金 ;达不到 85 分的扣发当班驾驶员200元奖金;达不到 80 分的扣发当班驾驶员500元奖金。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务车辆的作用,切实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各项工作提供高质量的用车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驾驶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每位驾驶员应守原则、顾大局,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听、不说、不传播小道消息。

  (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行车纪律,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斗气车,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违章行驶,不酒后驾车。

  (四)认真学习汽车理论基本知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努力学习和各项旨在提高驾驶员法制意识、专业技能、形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使车辆保持经常性良好状态。

  (六)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服从车辆调度,树立“服务至上,工作第一”的职业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务用车需求。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不能正常工作,应向领导及时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停止工作。

  (七)精心爱护车辆,车辆按规定停放,不无故在外乱停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与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八)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车况技术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故障不出车,不达安全标准不出车。

  (九)遵守劳动纪律,应提前做好行车前的预备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必须车等任务,不能任务等车。

  二、考核组织与考核方式

  (一)驾驶员考核由办公室组织,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登记,其日常考核占70%、民主评议占30%,依据考核得分进行年终评优。

  (二)考核采取平时与年终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与年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

  三、民主评议办法及计分标准

  (一)评议驾驶员参加的人员范围和计入考核分比例分别为:领导和办公室主管各占40%、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占20%。

  (二)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

  (三)计分标准为:优秀90分、合格75分。

  (四)本项累计得分100分,计入考核30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日常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15分)

  1.无故不参加局或办公室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2.利用行车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3分;

  (二)服务态度(25分)

  1.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2.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一次扣1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3.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工作人员形象,有上述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4.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期间,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的,一次扣2分。

  (三)行车安全及车辆维护(35分)

  1.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一次扣15分。

  2.违规驾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1分;受到罚款以上处罚的.,一次扣2分。

  4.夜间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损失的,一次扣2分。

  5.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200元内一次扣1分;超过200元一次扣2分。

  (四)遵章守纪(25分)

  1.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损失的本项不得分。

  2.节假日(含双休日)未经领导审批,擅自出车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损失的本项不得分。

  3.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五)本项累计得分100分,计入考核70分,最高不超过70分。

  五、考核等次与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编内驾驶员按实有人数15%以内严格掌握;优秀等次按得分排名顺序确定。如得分出现并列,以个人劳动量(行驶里程数)作为标准参照确定。对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确定,按《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参考标准》执行。

  2.考核为“优秀” 等次的驾驶员按照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驾驶员,将予以转岗或辞退。

  3.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驾驶员承担责任超过30%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4.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停止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

  6.驾驶员的考核由局办公室建立考评记录,在年底考评时汇总。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5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潜能,促进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城盐市市直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同时要充分考虑本校教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学校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既要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又要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2、坚持以人为本、激励先进的原则。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注重教师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实际表现。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因地制宜,做到科学合理、严密规范、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职人员。

  三、实施时间

  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四、绩效工资构成与发放办法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事、财政部门以绩效工资总量30﹪测算,但不是按30%标准对应发放到人。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两项。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不计考核等次(见习期满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卡。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额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发放基本津贴。除此,学校还将发放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干部津贴、教学骨干津贴、教科研奖励津贴、超工作量津贴、后勤人员津贴等。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考核项目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包括学校领导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两部分。

  (一)学校领导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校领导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本校教职工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基数,按学校正职1、5倍、副职1、3倍提取,由市教育局考核分配。

  (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本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干部津贴、教学骨干津贴、教科研奖励津贴、超工作量津贴、后勤人员津贴等组成。

  1、基本津贴:基本津贴按月计,以600元为基数,根据教职工工龄和职级每月发放(具体金额见表1、表2),主要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基本津贴。对违反师德经查实的,扣除全部基本津贴。

  (1)德

  ①遵章守法;

  ②服从组织分工;

  ③爱岗敬业,团结奉献;

  ④识大体,顾大局,维护学校形象,合理表达诉求;

  ⑤关爱学生,不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⑥与家长沟通交流较好,不训斥家长;

  ⑦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补课等;

  ⑧不乱收费,不为学生代购教辅用书,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教具及其它商品等;

  ⑨不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请托家长办私事;

  ⑩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能

  ①教育理论水平: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功底,熟悉儿童的身心特点,各种教育的客观规律,科学的教育方法,并以此指导自己的教育活动。

  ②课堂教学能力:熟悉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组织能力,能胜任该学科的教学。

  ③教育科研能力:了解教育科研的常用方法,积极参与学校的课题研究工作。

  ④德育工作能力:善于和学生交流,能根据儿童的身心特点组织开展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在学校不仅获取知识,更能养成良好的品行。

  对教职工的“德”、“能”考核,采取民主测评的办法,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结果。

  (3)勤

  全体教职员工须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规定时间出勤。各类假期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年级部、处室负责人代为书面请假。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否则作继续请假处理;假满后尚需续假者,须按原请假程序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教务处对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详细记载,按月公布。有下列情况的相应扣除出勤津贴:

  ①升旗仪式、出操、会议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除20元;集体活动和平时上班无故迟到一次扣除5元。

  ②全月累计旷课1节或旷职半天,扣除100元;旷课2节或旷职1天,扣除200元;旷课3节(含)以上或旷职1、5天(含)以上,扣除当月基本津贴,旷课5节(含)或旷职两天(含)以上扣发全年基本津贴。

  ③事假月累计达1天开始扣除津贴,每天扣除50元,直到扣完全部基本津贴为止。

  ④病假月累计逾1天开始扣除津贴,每天扣除30元,直至扣完全部基本津贴。另外,病假超两个月的按苏人通[1998]130号文件《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处理。

  ⑤婚假为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婚假;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怀孕期间和法定产假后如确实因身体等方面的原因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原则上不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须由学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陪同当事人到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确实有病,方可请假,按病假处理;如不履行上述手续的一律以旷职论处。人工流产,遵守《计算生育条例》者按公假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按病假处理。

  (4)绩

  ①数量:能承担本学科基本教学课时数,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男55岁以下和女50岁以下教师因故不能从事本学科教学以及个人总工作量不足三分之二的不能享受全额基本津贴(具体由考核领导小组酌情研究确定);教师代课凭代课通知单领取代课津贴,每代一节课6元,每代一天班主任12元。凡因特殊活动学校整体调整课务,老师代班的不计入代课范围。

  ②质量: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要求完成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后反思、辅导学生等工作,学生不仅知识掌握扎实,而且能力得到了发展。

  ③安全:无学生伤害事故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若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教育到位、处理及时,未造成影响的不予处罚;如造成影响的一次酌情扣除100—1000元;发生重大事故的,每次酌情扣发1000元以上,直至扣除全部基本津贴;发生重大事故且处理不当再另行处理。

  2、课时津贴:课时工作量按学期进行测算,课时津贴按学年发放。课时值分为3、0元、2、7元和2、4元三个等级(三个等级的确定办法详见附件1《城盐市田家炳实验小学教学“六认真”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教学一线人员月课时数=周(学科+备课+早读+课外辅导+晚辅导+作业课时+兼职+补贴)课时×4。

  教学人员课时津贴计发办法:课时值×月课时数×考核月数×课时系数(如下表)

  教龄职称0—9 10—19 20—29 30—39 40以上

  初级1、0 1、03 1、06 1、09 1、12

  中级1、03 1、06 1、09 1、12 1、15

  高级1、06 1、09 1、12 1、15 1、18

  课时折算方式如下:

  (1)周学科课时:指根据国家课时计划指定安排和地方协调并纳入课表的学科课时(含综合实践活动课)。

  (2)周备课课时:列入课表的每一节学科课时备课量折算为0、5课时;任教语、数、英同轨班级,每增加一个班,按增加原备课量的20%计算;其他学科每增加一个班,按增加原备课量的10%计算。

  (3)周作业课时:把每班学科课堂作业批改量折合成课时计算,具体见下表。

  折算科目课时数年级

  数学、语文、美术、英语

  一、二4 4 0、5

  三、四4、5 6、5 0、5 3

  五、六5、5 8 0、5 3、5

  注:带双班语文、数学或多个班级美术、英语的教师将折算后的每班课时数×班级数。

  (4)周早读课时:除红领巾广播作为班主任正常工作职责外,各年级每节晨读课折合为0、5课时计。如遇特殊情况,早读课时按实际计算。

  (5)周课外辅导课时:指语、数、外学科教师辅导、订正学生作业的工作量折算的课时。语、数、外每周折合为3课时,语、数双班另加1、5课时。

  (6)周晚辅导课时:按实际课时数计算,每节折合为1课时。

  (7)周职务课时:指按照学校各层各级管理岗位的工作量折算的课时。

  ①教研组长:3课时

  ②首席班主任:2课时

  ③各处室干事:1—12课时

  (8)周兼职课时:指本职工作之外由学校指定的经常性兼项工作折算的课时。

  ①教学仪器、设备、器材保管员:8课时

  ②校级兴趣活动辅导人员:按实际次数计算,3课时/次(含备课课时)。

  ③校级艺体重大活动训练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量由校长室核定。

  ④治保人员:2课时

  ⑤图书室管理人员:5课时

  ⑥关工委工作人员:5课时

  ⑦体育教师负责广播音响:2课时

  ⑧值周:10课时(每天2课时,按实际计算)

  ⑨路队护送:2课时

  注:以上凡有弹性课时项的填写须对照工作安排并根据部门考勤考绩的实际结果如实填写,课时数由负责活动组织的部门负责人拟定并报相关分管校长审核确定。

  (9)周补贴课时:指根据学校自身情况确定的补贴课时。

  ①老年补贴:男53、女48周岁(含)以上5课时

  男57、女52周岁(含)以上8课时

  ②学科补贴:体育学科室外教学每周增加3课时,兼职者增加1课时。

  ③毕业班补贴:英语3课时,语文、数学5课时。

  (10)周协助管理课时:非班主任老师承担了教育管理学生的责任,补贴5课时。

  (11)各项临时性工作补助课时:由教务处及相关部门核定课时数,计入相关人员的月课时数内。

  (12)特殊部门、特殊岗位、特殊人员需要照顾的补贴课时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标准。

  3、班主任津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班主任完成学校规定的班主任工作,经考核为A等的每月发放280元津贴,考核为B等的每月发放260元津贴,考核为C等的每月发放140元及以下津贴(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城盐市田家炳实验小学班主任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班主任承担的班会课、体活课、晨会课不再计入课时津贴。

  学校实行首席班主任制,首席班主任是本年级班主任工作的牵头人,协助年级部做好本年级学生管理和育人工作,牵头组织各种德育活动,做好本年级班主任工作的经验总结等。

  4、中层干部津贴:具体考核办法参见附件3《城盐市田家炳实验小学中层干部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

  5、教学骨干津贴:对在教学一线人员发放,各项津贴不累计。

  (1)省特级教师、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月发放120元津贴;

  (2)市名教师、市111工程培养对象每月发放100元津贴;

  (3)市级学科带头人每月发放60元津贴;

  (4)市级教学能手每月发放40元津贴;

  (5)市级教学新秀每月发放20元津贴;

  (6)市直(县)教学能手每月发放20元津贴。

  6、教科研奖励津贴:教科研奖励参见附件4《城盐市田家炳实验小学教科研成果奖惩办法》。

  7、超工作量津贴:用于发放平时的突击工作、假期中加班的加班费用等。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平时参加学校各种突击工作、假期中的加班工作的同志,结合工作的难度、强度、工作时间、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核定。

  8、后勤人员津贴:非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部门考核后发放。发放标准为:基本津贴+人均全年课时津贴×基础课时值×岗位系数(参照教师课时系数标准)×90%+剩余金额分配数。

  非专业技术的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部门考核后发放。发放标准为:基本津贴+人均全年课时津贴×基础课时值×岗位系数(技师1、1,高级工1、0,中级工0、9,初级工0、8)×90%+剩余金额分配数。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与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均按10个月进行发放,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余按学期进行考核,每月考核填写考核表,年终核算并发放,计入每人分帐户。所有奖励性项目均应在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发放。

  每年的基本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干部津贴、教学骨干津贴、超工作量津贴、教科研奖励津贴和后勤人员津贴发放后,剩余部分按年度考核及综合表现分一、二、三等发放(年度考核获“优秀”格次者按一等发放,获“合格”格次者按二等发放)。

  七、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专门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工会主席、中层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共同组成。

  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方案》,在提交教代会通过并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2、领导小组负责调整涉及少数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3、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明确考核分工。教学人员的基本津贴、课时津贴、教科研奖励津贴、教学骨干津贴的考核由教务教研处负责提供考核基础数据;班主任津贴考核由学生处组织考核;中层干部津贴考核由校长室组织实施;超工作量津贴考核由牵头部门评定并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认;非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由主管部门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测算工作。

  (三)优化考核程序。奖励性绩效考核每年考核10个月,考核程序如下:

  1、具体考核部门于每月3日将上月考核结果反馈到主管部门。

  2、年级部或部门在将各部门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后,填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表》,并于每月5日将《考核表》报学校教导处汇总初审。

  3、教导处于每月8日将初审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表》报校长室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教导处将审核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表》送会计室对应发放。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反馈

  1、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也是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进修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要反馈给教职工本人,教职工本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领导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1个月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教职工本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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