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0-09-01 16:43:27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房屋买卖仲裁申请书

  房屋买卖仲裁申请书1

  申请人:XXX,男,汉族,197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XXXXXX,住址:xx市xx区xx大道XXXX号

房屋买卖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XXXXXXX,住址:xx市xx区XXXXXX号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XXXXX,住址:广东省XXXXXX

  申请事项:

  1、解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违约金XXX元;

  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X日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将位于xx市增城市XXX号XXX房以人民币XX元卖于被申请人,在合同签订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000元定金,首期楼款XXX元在被申请人收到银行提前还贷通知后,存入申请人供款账户内,楼价余款XXX元于交易过户完成并办妥抵押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入申请人账户内。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配合被申请人向银行递交申请贷款所需材料,但被申请人却未按约定向申请人支付首付款,亦不配合申请人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申请人电话催告几次后被申请人即不再接电话,也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

  双方在合同第四条第(2)款中约定:“逾期超过十日仍未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或支付等额于总楼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上述合同第九条明确约定如发生争议将提交xx仲裁委仲裁裁决。申请人认为,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被申请人单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此申请人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请公证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房屋买卖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马xx,男,x族,xxxx年x月x日生,住郑州市x区一马路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生,住郑州市x路交汇处西南x号楼x单元x层东户。电话:18xxxxxxxxx

  申请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定金人民币7x400元;

  2、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x月16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编号:0001210x),见证方为郑州x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中介)。约定以总价人民币123万价格购买被申请人xx拥有的位于郑州市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汇处西南x号楼x单元x层东户的'房屋,申请人支付给房产中介定金及佣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其中佣金12300元,余额作为房产中介代xx保管的定金)。该居间合同签订后,房产中介收取了上述佣金及定金人民币5万元,并出具了收据。

  该居间合同第五条约定,“如甲方原因致使本《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则视为其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交付的定金,并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现因被申请人原因,致使本合同交易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性违约,理应依据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经申请人多次交涉,被申请人拒不返还双倍定金。

  申请人认为,买卖双方及郑州x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的《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被申请人和申请人无法达成协议一致,被申请依法应按承诺返还申请人双倍定金人民币7xx40x元。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此,恳请贵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之请求。

  此致

  郑州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代书人:高岗位律师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