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精选11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 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 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 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 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 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 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 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 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 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 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 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 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 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 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 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 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 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 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 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 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 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 细 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 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 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 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 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 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 以辞退。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 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 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为了加强网络技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加强网络技术部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提升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络部的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网络技术部在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服务水平,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总结的标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网络技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委员两名,同时部门内部下设三个小组:pc服务组、网络组、秘书组,各个小组设置组长一名,由委员直接担任或者部门投票推选产生。
第三条:部长管理部门,统管网络部总体工作,从全局出发,总体统筹安排,安排日常工作;副部长负责网络组的全面工作,同时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各小组组长积极协助部长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网络技术部下设干事若干名,分工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日常事务分工进行,所有部门成员各司其责。
第三章 基本职责
第五条:作为团委学生会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机构,网络部积极配合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及时准确发布团委学生会各类最新活动资讯及其它各项决策、公告。
第三条:全面负责团委办公室和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电脑及其外接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各种设备故障。
第四条: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改版设计工作;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的用户管理,文章审核工作。
第五条:负责团委学生各项活动新闻稿及图片上传发布,做好网络方面的宣传工作,发挥网络宣传功能,为提高学校的声誉和扩大学校的影响力而不懈努力。
第六条:经过上学期的尝试与努力,我部成立免费上门为同学们维修电脑的pc服务队,pc服务队成员在固定的时间上门免费为同学维修电脑,排同学之所忧,解同学们之所难。
第七条:网络组全面负责网络部成员合资创办的网站,组长负责安排、督促网站更新工作成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网站的更新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组长要做好记录,交给秘书组,期末时按部门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秘书组协助部长的工作,各项制度的下发与实施监督,对工作、活动情况的统计,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每月及每项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及相关工作。
第四章 日常工作制度
第九条:报到制度:新学期开学时,部门成员到校后要向部长(或负责人)报到;学期结束时,部门成员离校前要跟部长(或负责人)报到,部长(或负责人)作好记录。
第十条:为了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认识了解,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在每个新学年第一学期一般情况下固定每两周召开例会一次,第二学期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再确定召开例会。每次会议都进行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网络部成员按时参加例会,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无故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自动退出处理。到会人员不得早退,会议过程中必须的保持会议安静,有问题敬请举手,得到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中途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长或会议支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部门成员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上8:30至9:30,不得迟到、不得早退。认真对待值班工作,做好签到记录,工作时间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及处理日常事务。值班人员完成当天的任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团委学生会内部统一安排的活动,比如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布置活动会场,任何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并要自觉完成分内任务。如果临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敬请主动跟部长(或负责人)请假及说明缘由。
第十四条:对于有关工作的短信(电话)通知,收到后要及时回复,以免造成工作安排不及时而影响大局。
第十五条:如遇突发事件而无法完成工作,可在内部人员之间调换(但要向部长汇报),以免对整体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网络部全体成员要相互协调合作、团结互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真正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为推动部门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第五章 工作态度规范
第十七条:在思想上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积极,配合其它的成员一起搞好网络技术部工作。
第十八条:以部门发展为荣,以防碍部门发展为耻,时刻保持学生干部的使命感。
第十九条:发现假公济私者,给予严重的批评,并开除本部门。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得以网络技术部的名誉进行个人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多提出一些意见和建义。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部门成员操行分评定具体项目:
1、签到情况分
2、活动表现分
3、会议情况分
4、日常工作表现分
第二十二条:根据平时日常记录每个学期接近尾声时,对所有成员进行一次评比,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工作能力较强者,会向主席团提出在工作职务上作适当调整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操行分的评定方法:依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的评定细则,原始分数为各个等级分数的平均数,然后根据秘书组日常相关记录进行加(减),最高分不得超过《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评定细则中规定的最高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网络技术部保留最后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于2012年9月6日制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果有修改以最后修改版为准。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5
秘书处作为保证学生会内部沟通组织的部门,且担任着学生会与各个班级之间信息传递的特殊功能。所以保证秘书处工作的通畅性,时效性,和可靠性是十分重要的'。为了实现以上各项特点的完整。特此设置学生会秘书处工作规章制度,用以更好的完成本部门工作。也请借此制度,使外界有监督,指导本部的依据。
一、例会项目
1、如无放假或特殊情况,秘书处应每周组织学生会和各班班长展开例会。且秘书处具有确定会议地点,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时间地点的义务。且不得私自更改会议时间地点。
2、秘书处应沟通学生会各个部门,在周日晚班会结束之前,把各个部门的检查结果采集完整。进行计算。
3、在每周一班级评比公示以后,应给与各班两天时间检查结果。公示应在周三晚结束。如有疑问的秘书处应给予调查。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修改并给予当事人道歉。公示两日后封单。任何数据将不予修改。 中国大学排名
二、学生会内部工作
1、应做好构建学生会内部管理。沟通联谊各个部门。做好维护学生会团结的工作。
2、应在每月开头,和次月结束,向学生会各个部分收取每月工作计划和每月工作总结。且学期结束的时候收取各部的学期工作总结。
3、应积极配合其他学生会部门的工作。在其人员不足和工作有冲突的时候给予义不容辞的支持和帮助。
4、应该做到从学管办传递信息到学生会和从学生会传递给各班信息的义务。且应保证时效性。
以上是学生会秘书处的工作制度。如有更新。应以最新制度为准。此制度从指定公示之日起实行。如和学生会总条例有冲突,应以学生会总条例为准。本制度仅具有约束秘书处的效能。不对其他部分实施影响。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6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1、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2、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3、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4、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5、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6、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2、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2、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3、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四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8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 例会方面
A、部门例会 (各部门自行安排)
(1) 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 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 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 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 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 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 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 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 材料报送
(1) 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 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 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 值班方面
(1) 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 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
(1) 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 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 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
(1) 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 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 活动评比分为:
(4) 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9
考核目的:
1、 为加强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会对各部门的管理力度,促进各部门的建设,使学生会的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
2、 以充分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提高工作效率,获得高绩效。
考核主要内容:
一、会议制度
1、开会不得迟到、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提出书面请假。委员请假条由部长签名,交由分管主席批准;部长级请假,由分管主席签名批准。所有,请假条交由秘书部存档。
2、开会时不得看书、报刊杂志,不得吃东西。
3、开会时手机关机,或者调成静音。
4、开会是不得私下交流,喧哗、吵闹。
5、实行例会制度,每阶段召开全体学生会总会议,每月干部级会议,各部门相应召开部内会议。由秘书部做出会议记录,登记,存档。
二、工作制度
1、各部门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如有违反,学生会将提出批评。各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在无组织安排两部或多部一同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之间互不干涉彼此工作,如要支援,应向团委老师及分管主席提出申请并上报考核部门,原则上不予私自接(插)其他部门的工作。
2、各部正、副部长应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工作上决不能推诿。如有上述现象,学生会将提出批评。
3、各部部长应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负责,落实好工作。各部副部长应全力配合部长的工作,服从部长安排,对于部长交给的工作不得推脱。各部部长应合理、平均分配工作,不得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副部长,如有发现,学生会将提出批评。
三、活动制度
1、学生会开展各类活动要有策划书及相关负责人,且所有活动策划要经团委老师及主席团批准公开实施。所有策划书及经费预算交由秘书部存档,做出工作初期安排,否则作无效处理。
2、各部门组织活动,该部门的策划人及执行人员,其他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各分管主席必须到场。
3、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所有部门负责人必须到场,服从安排。
4、学生会成员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不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5、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必须提交活动总结给分管主席,并交由秘书部存档。
四 成绩考核
1、各部门成员的期末考试成绩,挂科现象。
2、各部门部级干部的四、六级通过率。
3、各部门成员在各类活动及竞赛中得奖情况。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10
为了规范本部门各成员的行为,完善部门建设,更好的实现信息部工作职责,配合学院学生会整体规划,促进中医学院学生会和谐发展,信息部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部门工作职责:
中医学院信息部作为院学生会中各个部门间的桥梁及对外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全院所有学生工作的摄影和简报撰写工作,并及时为《杏林春雨》及校、院两级网站提供新闻稿源。信息部必须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成果,报导教学科研动态和特色学生活动。反应师生心声,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新闻宣传活动。
二、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条:信息部是在院团总支领导下,院学生会指导下,隶属于学院学生会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信息部各成员应服从主席团的统筹安排,并积极完成本部门工作,同时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信息部由一名部长、几名副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第四条:信息部部长是本部门的负责人。部长要严格遵守学生会部长职责,全面主持本部日常工作。
第五条:副部长应全力协助部长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及其日后的完善工作,负责主持干事会议,组织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部长拟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第六条:既入本部,即都为兄弟姐妹,并无严格的职务之分。各位干事都可提出合理的建议。部长、副部长应耐心倾听。同时干事需服从部长副部长的工作安排。
三、组织制度
1.成员享有的权利:
(1)按照符合信息部规定的民主程序,有权讨论和决定信息部的活动项目。
(2)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有权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在允许下的其他部门的活动。
2.部长职责:
(1)服从上级的决定,完成主管老师及主管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与联系,使组织活动顺利进行;
(3)负责统筹规划部门的近期和长期的工作内容及目标;
(4)及时向主管老师或主管副主席汇报工作;、
(5)团结成员,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
(6)关心部内成员,多与部内成员沟通;
(7)组织部门成员定时开会分配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3.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分工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
(2)向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3)团结部内成员,以身作则,激发成员工作热情;
(4)部长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时,代行部长职权;
四、部门成员要求:
1.部门成员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天津市地方法规和天津中医药大学校规校纪、及中医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判断是非的能力,明确自己行为的意图及有可能出现的结果;
2.部门成员组织纪律要求:
(1)在工作上应服从部长及副部长的分配与安排,不得无故推脱部门分配的工作。若因故不能完成交与的工作,必须提前与部长副部长沟通以免耽误工作进程;
(2)全体员工应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认真向他人学习,有责任心、进取心;
(3)在部门举办或协办各项活动过程中,积极调动班内的班委力量以加强学生会与基层学生干部乃至与普通同学之间的沟通;
(4)不得擅自以学生会名义组织或举办活动;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学生会财物携出学办;
(6)部长必须24小时开机,副部长及干事保证每日早8:00至22:00开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7)部门内成员不得在任何时候无缘无故退出部门;
(8)成员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正常工作的行为;
(9)每周有必要的情况下召开例会,无故不得缺席
3.部门成员对外形象:
(1)在与领导老师和各部门的联系中应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以诚相待;
(2)学生会是一个整体,对于其他各部门在工作上的意见与建议予以及时的回应,并为他们的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支持与帮助,尽力使学生会整体运转顺畅;
(3)所有部门成员必须懂得平衡工作与学习,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学习方面最低限度是没有挂科)。
希望部门成员能够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完成老师交与的一切任务。努力学习、认真工作。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11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 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5. 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6. 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 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 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 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1、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 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办公室归档。
三、档案查阅办法
1,查阅要求:
1) 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秘书要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作非工作之用。
2) 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做出书面检讨,主席团会做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 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 认真填写索档单,并由部长以上签名。
5) 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期。
6) 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2、借阅手续:
(1)借阅档案必须有证明,由主席团授权后方可借阅,没有证明的一律不予借阅。借阅档案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登记时应注明借阅人姓名、地址、借阅的内容和时间等。
(2)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4)复制文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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