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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通用20篇)
制度是一种人们有目的建构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会带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从而规范、影响建制内人们的行为。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范围:
1、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受侵害的;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生证书的权利受侵害的;
4、对学生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5、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李淑玲为主任、何永根书记为副主任的《学生申诉办公室》。
2、申诉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请诉理由、其它有关情况。
三、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委员会或学生管理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四、处理:
1、依据《教师法》第八章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学校接到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诉书,在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的依据。
3、学校对第一项处分决定撤销处分的决定,都要及时报市委法制科备案。
4、受行政处分的个人如不服学校给予的处分决定,可以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或所属教育行政机关申诉行政复议中申诉,由市教委或其所属教育行政机关对其处理决定进行复议和裁决。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2
(一)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概述
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是指受教育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这就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确立了非诉讼法律救济的制度,也是教育法赋予受教育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民主权利。受教育者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1 、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是受《教育法》保护的法定的申诉制度,不同于其他意义上的申诉制度。,凡是受教育者认为学校、学校工作人员、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均可向学生申诉机构提起申诉,任何阻碍、压制乃至剥夺学生申诉的行为,均构成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是具有特定性的权利救济制度。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本质,在于补救受教育者受损害的合法权益。由于受教育者特定的身份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决定了当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其本人既不能采取拒绝履行决定的方式来补救自己,也无权采取强制手段制止或纠正其侵犯行为,因此,《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申诉的权利,是维护受教育者这一特定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保障。
(二)受教育者申诉的'范围
《教育法》对受教育者申诉范围的规定比较宽,这对维护受教育者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合法权益是十分有利的。依提起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可分为如下几种:
1 、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包括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有权申诉。
2 、受教育者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可以提出申诉。例如:对学校违反《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乱收费的,学生有权申诉。
3 、受教育者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利的,可以提出申诉。例如,受教育者对学校在校纪管理中处理不当而侵害了名誉权的,受教育者有权申诉。
4 、受教育者对教师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可以提出申诉。例如,学生对教师强迫其购买与教学无关的东西,有权申诉。
5 、受教育者对教师侵犯其人身权利可以提出申诉。例如,学生对教师私拆其信件而导致身心伤害的,有权申诉。
6 、受教育者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可以提出申诉。例如,教师剽窃学生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权,学校强行将学生的知识产权收归学校等,这不仅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同时也侵犯其财产权,受教育者有权申诉。
(三)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1 、申诉人。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申诉人,主要包括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受教育者申本人及其监护人。在这里,监护人可依法律规定产生。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兄、姐应为未成年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的监护人;也可依赖监护人父母的遗嘱委任产生。
2 、被申诉人。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被申诉人,一般是指受教育者所在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校工作人员以及教师。这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受教育者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的处分不服提出申诉,其被申诉人只限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而不涉及学校负责人;二是学校、学校工作人员、教师侵犯受教育者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时,作为被申诉人。
目前,我国的学生申诉制度尚处于发育阶段。有关学生申诉制度的其他内容,包括受理学生申诉的机关、职权、申诉处理等,也尚未规范,有待通过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3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
申诉原则
处理学生申诉,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申诉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
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党、政、工、团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在法制安全办公室。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其主要职责是:宣传、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理、处理学生校内申诉案件;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决定。
申诉时间
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对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作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诉。学生在申诉期限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及教育局不再受理。
申诉范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以下问题可以提出申诉。
(一)学生对给予的违纪处理不服的;
(二)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没收学生财物,强迫学生购买非正规渠道的`学习或复习资料和与教学无关的东西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与处理不当,侵犯学生人身健康、人格尊严,损害其名誉权的;
(四)学校或教师私拆学生信件的;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4
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全体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有关法律法规。
3、校内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因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有关职能机构或人员作处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或认为有关具体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处理的制度。学校保护全体学生的合法申诉权利,支持他们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人身权、财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无故阻挠学生申诉或打击报复的,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
4、学生申诉范围
(1)、学生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2)、学生对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出有关个人或集体的奖励决定,认为与事实不符或奖励不当的。
(3)、学生认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有违职业道德,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其它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做法的。
(4)、学生认为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设施等、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缓和上级文件精神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5)、其它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处理决定。
5、申诉受理机构、申诉审查、申诉决定
(1)、校内学生申诉的受礼机构是学校申诉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学校申诉委员会要按一定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参考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书面处理决定,并报请校委会做出最后裁决。
(2)、对学生的申诉请求,有关部门应予认真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诉人。
(3)、学校申诉工作程序包括申请人申请审查、有关部门予以受理,直接听取争议双方意见和理由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最后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4)、对有关申诉请求,申诉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做出维持、责令限期改正、撤消原处理决定和在管理权限内做出变更的决定。
6、申诉的其它问题
(1)、学生对学校或教师做出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对做出决定的教师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诉。学生有关其它申诉要求的,亦可直接向申诉受理机构或校委会提出申诉。被申诉人既可是有关部门,也可是有关人员。
(2)、申诉应有申诉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若申诉人无行为能力,学生可委托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诉。申诉应说明申诉理由、申诉原因、瞬时请求。申诉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或学校规章制度提出申诉,反映问题要客观准确,申诉请求要合情合理。必要时,申诉人要提供有关书证、物证或人证。对无理取闹、无事生非,借申诉之机行个人报复的,一经查实,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申诉制度的严肃性。
(3)、申诉受理机构或应该人员要客观、公正的解决问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校内有关制度办事,作好记录和资料保管,健全各类档案。处理结果应记录在案,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处理决定,告知有关人员。
(4)、对学生申诉,学校有关部门人员最迟在10日做出答复,不得相互推委或故意拖延;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应在5日内向上级部门或有关领导提出申诉。规定期限内无异议的,则视为决定生效,本人应无条件执行。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5
一、为了保障教师依法行使申诉的权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监督学校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职员工(以下称申诉人)对下列情形提出的申诉:
(一)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不服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三)对学校重大利益分配认为不合理的。
三、学校设应诉委员会。应诉委员会主任:芮茵;应诉委员会委员:各工会组长。
四、申诉人对本办法第二条情形属于情况较轻而提出的申诉,由各工会委员按照各自权限受理并上报应诉委员会;受理申诉委员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15日内进行处理。
五、申诉人对本办法第二条情形属于情况较严重而提出的申诉,直接由应诉委员会受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最高不得超过30日。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拦、压制教师依法进行申诉,不得对申诉人打击报复或者陷害。
七、申诉人应当依法据实提出申诉,不得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匿材料,不得制造假证诬陷他人。
八、申诉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校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年内提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诉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如申诉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申诉,应诉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
九、申诉程序。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书面提出申诉的,向应诉委员会提交的.口头提出申请的,应诉委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
(一)提出申诉,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二)对申斥的受理应诉委员会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对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2、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
3、对于申诉未说明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
(三)对申诉人的处理,应诉委员会对受理人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分别如下处理决定:
1、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管理行为符合法宝权限和程序,运用法律法规正确,事实清楚,可以维持原处理结果;
2、管理行为存在着程序上的不足,决定被申诉人补正;
3、对于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人,决定限期改正;
4、管理行为的一部分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错误的,可以变更原处理结果或不运用部分;
5、管理行为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可撤消其原处理决定。
6、因申诉发生争议的,由应诉委员会组织部分教师代表、中层代表进行听证,从而做出决定。
十一、应诉委员会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十二、申诉人在自动撤回申诉或者接到应诉委员会的正式处理决定后,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申诉。
十三、申诉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受理申诉的机关应当澄清事实,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故意制造假证、诬陷他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四、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
3、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工会主席程德华为主任,吴俊荣副主席为副主任的“教师申诉办公室”。
2、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为受理教师申诉的机构(工会办公室)。
三、申诉程序
1、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指出书面申诉材料。
2、申诉人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3、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提出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受理申诉机关送申诉书,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三项情况提出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行政部门受理。
四、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五、处理
学校或上级部门自收到申诉书起30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受理申诉的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也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1、维护原处理结果;
2、变更原处理结果;
3、撤销原处理结果。
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受理申诉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诉复核,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诉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诉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应制作复议决定书。
受理申诉机关的主办人员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不得推诿拖延,否则按情节轻重,由其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本制度自XX年7月11日起施行。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7
1、申诉范围: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
(3)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受理申诉部门:
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教师申诉办公室” (校办兼),作为受理教师申诉的机构。
3、申诉程序:
(1)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材料。
(2)申诉人须写明申诉人的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事项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3)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提出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受理申诉机构送交申诉材料,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三项情况提出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行政部门受理。
4、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2)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5、处理教师申诉办公室经过审理,分别作出以下申诉决定:
(1)认定被申诉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规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为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诉人的行为有程序上的不足,决定被申诉人补正;
(3)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规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被申诉人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诉人重新作出行为: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不当:C、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诉人合法权益的;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E、行为明显不当的。
(5)被申诉人的行为侵犯申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教师申诉办公室可以责令被申诉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赔偿。
(6)教师申诉办公室应当在接到教职工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
(7)被申诉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对申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根据民事法律的有关条款做出处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受理申诉后所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裁决决定后次日起15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跨年度的教师申诉,除有特殊情况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教师对申诉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提起诉讼。
(9)受理教职工申诉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教职工回避的有关规定。学校应当将处理决定存入教职工的个人档案。
(10)教职工在申诉中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诬陷他人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形事责任。给国家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负责赔偿:给他人造成名誉损害的,要公开赔礼道歉。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8
当劳动者遭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是发现事业单位的不法行为时,可以提出申诉,企业内申诉管道的建立,将可减少劳资双方无谓的纷扰,当前劳资之间发生的摩擦,大都起因于劳资双方在理念与作法上沟通的不良。企业主必须要有所体认,对于劳动者的不满应提供给劳动者一个申诉的管道。
1.员工申诉部门之设立
为解决劳资间因沟通不良导致的争议,企业有必要设立一个专责部门或是沟通的管道来加以处理。亦即企业应当设立「员工申诉」的部门。这个部门,可以是一个常设性的机构,也可以是一个有别于一般正常作业的管道设计。殊不论这个部门的设立模式为何,它必须是一个经常性存在的部门,而且最终的'处理单位必须是企业的最高决策单位。至于申诉部门的人员组成,为避免球员兼裁判与劳资双方各说各话之憾,企业内各申诉管辖层级的组成,宜加进公正的第三人(例如劳资关系顾问)。但在申诉之最终议决单位的组成人员中,除了劳资关系顾问之外,还应有员工代表,俾以减少疑虑。
2.员工申诉的内容
有关于员工申诉的内容,可简单将之归纳为以下六点:
(1)关于团体协约、工作规则及其它企业内部规则的订定与内容;
(2)关于资方依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之命令、禁止、许可、免除、认可、受理、通知、确认等各方面之意思表示;
(3)关于资方所提出之各项发展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业务计划等之构想与行动;
(4)关于资方依有关之内部规定,所为之期待、劝告、诱导等非强制性之事实行为;
(5)关于资方对劳方所为之奖励、惩罚等之行为;
(6)关于上述五项之形成方式与过程
3.员工申诉结果的救济
对于员工申诉的结果,如果被认定是无理由者,资方或由申诉最高管辖单位应该以书面详载理由,回复申诉人;但如果被认定有理由者,资方便应该有具体的响应。如系因资方违法导致员工损害的,资方便应对员工进行损害赔偿。因此,企业在设计员工申诉管道或制度时。除了应对申诉部门的组织与权限
做妥善的规划外,对于申诉之后员工的救济也应特别地注意,这将可以减少员工、工会与资方三者间无谓的争执与猜疑。
员工申诉制度与申诉管道功能的展现,虽然全视企业主的是否认同,但即使是企业主对于申诉管道有所肯定,但是如果企业主对申诉部门的运作状况,没有进一步的监督时,那么申诉部门仍然是一个虚设的单位。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9
第一条制定本制度目的与范围
1.目的:为保障公司员工的权利,保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二级公司参照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事申诉的条件:公司员工因对公司对自己的奖惩、晋升、降级、调动等处理过程和结果有以下异议的'可以进行人事申诉:
1.对有知情权的事情原因、经过询问仍不清楚的;
2.发现奖惩、职务变动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的;
3.发现处理过程或结果存在严重不公的;
4.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原则和制度的。
第二章人事申诉组织与权限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人事申诉,并负责调查申诉发生的原因,并查清事实;人力资源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人事申诉的处理或调解。
第四条总裁和相关分管领导对人力资源部调解不成或责任中心负责人提出的人事申诉进行商议,作出最后裁决。
第三章人事申诉流程
第五条人事申诉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当事人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书面形式的申诉要求,申诉书应写明事由,并尽量详细列举可靠依据;
2.人力资源部接收申诉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诉事实的调查,并进行处理或者调解;
3.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责任中心负责人提出)的人事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在认为属实的申诉书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诉书和调查材料交公司分管被申诉部门的分管领导(或总裁)审阅;
4.公司分管被申诉部门的分管领导(或总裁)根据调查材料和申诉书与当事人、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必要时另外组织调查;
5.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公司分管被申诉部门的分管领导(或总裁)根据公司制度作出裁决;
6.对人力资源部门的申诉可以直接上交给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部门的高层领导,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对申诉不属实的,人力资源部门给予申诉人必要解释,以消除误会澄清事实。
第七条对假借申诉蓄意制造事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陷害他人的,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申诉,同时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若发现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将严厉惩罚相关人员。
第九条有关因考评和薪酬产生的申诉,见《员工绩效考核手册》和《薪资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0
1、组织本年段班科教师共同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卫生管理工作。
2、开好年段班主任或全体教师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学习和思想品德中的问题,协调班科任教师间的.教育要求。开展好本年段的校内外教育活动。
3、组织本年段(组)教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负责计划、组织、检查、总结本组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大纲,明确本学科的教学和本年段的教学进度和要求。
4、协助教导主任安排好教师的教学任务,遇到有教师不能上课时,要及时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师代课,做到不因教师请假而使学生停课。
5、协助教导处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推行教师在个人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开展好年段集体备课活动。
6、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确定教研课题,推动教学改革,努力积累教学资料,积极指导学生的课外学科小组活动。
7、通过“导师制”、示范课、学习外单位教学经验等方式,帮助新上岗的教师和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8、关心教师的思想、生活和身体健康。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1
1、需要备课的老师必须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准抽烟,不准做与备课无关的事。
2、使用电子备课室进行备课,要及时做好登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3、需要采集视频录像及音乐,应经管理员同意,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方可进行。
4、课件完成后,备课人要及时上传到自己的'ftp空间,否则造成课件的丢失由备课人负责。
5、备课过程中,除上网查找与备课有关的资料外,不准浏览其它网站,严禁玩游戏及浏览不健康网站。
6、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关锁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2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责人签。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三、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四、奖惩办法(班主任):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以上各条希切实执行。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3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4
为了充分发挥村民学校的阵地作用,使村民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校委会工作制度:
1、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委会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主要研究学校教学情况,安排教学计划,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计划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学校制订相应工作安排。
2、每期办班前,针对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内容。
三、教师备课制度:
1、教学前讲课老师要深入调查,掌握学员的思想认识情况,使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讲课提纲,力求讲课生动、全面、准确、易懂。
四、教学效果反馈制度:
1、每期教学后,校委会要及时检查了解教学成果,予以总结。
2、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反映和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五、学员守则: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
3、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六、教育档案制度:
1、建立学校资料柜,将学校教学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师讲课提纲、教学工作总结等资料列入档案。
2、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成绩以及奖惩情况,作为有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6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7
学校管理制度(6条)
日常行为规范评比制度
(一)评比制度:
1、学校每天检查值勤队员的上岗及工作情况。
2、值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的行为规范。
3、卫生委员每天检查各班的卫生和眼保健操情况。
4、体育室检查各班的广播操情况。
5、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评比,每学期一总评。
6、行为规范总评分数作为学期文明班、行为规范先进集体评比的依据之一。
(二)评比内容
一、卫生10分
1、教室
⑴门窗灰尘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⑶课桌排列不整齐,每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干净,扣0.1分。
⑸放学门窗、电灯、电风扇不关,扣0.1分。
⑹清扫工具未放在指定地点,字纸篓未及时清理,每项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洁,学习用品乱放,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每项扣0.1分。
2、包干区
(1)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2)墙壁有积尘,扣0.1分。
二、行为规范10分
1、准时到校,迟到每人每次扣0.分。
2、进校没有佩戴红绿领巾、校徽、周一没穿校服,每人次每项扣0.1分。
3、早读、午休有组织、有秩序,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点心、午餐时教室保持安静、整洁,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评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比宗旨:
树立典范,宣传规范班事迹,形成正确舆论,让各班学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学校形成一种浓厚的、别有新意的“追示范”的氛围。
三、评比对象:
中兴小学各班集体五、评比标准
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五项常规竞赛评比细则为主要评比依据,具体要求做到:
1、礼仪:
(1)穿戴整洁,红领巾、队干标志、胸卡均佩戴齐整,特别强调:全天佩戴,不得中途摘下。每周一升旗仪式或大型集会时必须穿校服。
(2)进校门时立正,敬礼(队礼规范),向老师、同学问好后进校门。
(3)班内学生团结友爱,不打架骂人。
(4)进老师办公室须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才可进入;不随意进出老师办公室,影响老师工作或休息。
(5)课间看到老师主动问“老师好”,凡看到客人老师要主动问“客人老师好”。
2、纪律:
(1)未满十二周岁的同学严禁在校内外骑自行车,骑车的同学严禁骑车带人。
(2)骑自行车的同学在校门口须下车推行到车棚,并按顺序从西向东有秩序放整齐。
(3)不在校内外买、吃零食,严禁一出校门就围摊。
(4)中午、放晚学时须排好路队,有秩序地走出校门或走到食堂,不大声喧哗,自觉遵守路队纪律。
(5)集会时按规定站或坐在指定位置,不随便讲话或大声喧哗,听讲话或观看电影、表演时认真,不做无关的事,结束时能鼓掌致意。其间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杂物。
(6)课间不奔跑,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7)用餐纪律好,饭菜吃净不浪费。
(8)课堂纪律好。铃声响,教室内无讲话声,去专用教室上课的'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保证铃声响校园内无声响。下课后,在专用教室上课的班级仍应该排队有秩序地回到教室,不奔跑,你追我赶,不大声喧哗。
(9)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
(10)随时做到人走门关灯灭,不开无人灯,无人电扇等。
3、卫生:
(1)个人卫生好。不留指甲,常洗头、勤换衣。
(2)不乱扔纸屑杂物,看到纸屑杂物能主动弯腰拣起。
(3)不把牛奶袋、塑料杯等杂物扔进便槽,做到小便入槽。
(4)教室内外、包管区每天打扫干净,做到无纸屑杂物,墙面无灰尘蛛网等。具体标准参照《五项常规评比细则》
(5)垃圾要袋装化。
4、两操:
(1)集队做到快静齐,按指定路线到指定地点。
(2)做操时严肃认真,动作标准,同学间不嬉闹。
(3)从教室到操场做到安静有秩序,回教室途中也要安静有秩序,不奔跑、不大声讲话。
(4)做眼操时严禁睁眼,动作要规范。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情。
5、宣传:
(1)认真组织小百灵广播,质量较高
(2)积极撰写小百灵投稿,至少每周一篇
(3)出好每一期黑板报,做到图文并茂,整体效果好。
六、评比方法:
1、以五项常规竞赛评分记载表和学生监督岗记载表,教师值日记载表、行政值日记载表为评比依据,对各班执行常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打分。
2、每天将隔天的不规范现象公布于大厅黑板上,便于大家及时了解情况,班主任及时加强教育。
3、每周将各班得分情况公示在校务公开栏内,12月底进行汇总。凡执行示范好,评比在年级段中名列前茅的,即为“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
4、对获得表彰的班级进行张榜公示,并颁发相应红旗,此项评比纳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教师月考核中,作为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重要评比依据之一。
本周为方案学习时间,此方案从下周一起正式执行。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8
1.中学部上午第一节课的老师务必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前到校,超过算迟到;小学部上午第一节安排看班的老师到校时间同中学部,没有轮流看班的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超过的算迟到。其他节次的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
2.下午第一节课的老师务必提前5分钟到校签到,超过算迟到。
3.各节次的老师上课铃响后超过15分钟未到教室的算缺课,如果整节课无故都不在岗的'按缺两节课处理。
4.老师因公出差或法定假,请及时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待校长审批后,当事人原则上自行找同年段的老师代课,教务处出具证明。
5.老师有私事需临时调课,须到教务处备案,以便在考勤记录上作备注,否则按缺课处理。
6.其他节次的老师暂时不要求在考勤机上考勤。
7.临时某节次需要考勤的,学校另行通知。
8.迟到五次算缺课一节,缺课一节扣款元。
9.本制度适合全体课任老师。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19
1.教师应在备好课的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上好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前应整理衣冠,做到服饰整洁,仪表端庄大方,不准穿背心、裤衩、超短裙、拖鞋及奇装异服上课。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3.教师在上课预备铃响后应离开休息室进入教室并做好上课准备,上课时学生要起立,师生互致问候。
4.教师上课前要负责做好学生出勤情况记录,发现缺勤情况的`请课后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去向。
5.教师必须带教案上课。应站立讲课。
学校管理制度——课堂教学管理
6.教师要把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教书育人,讲求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7.教师口语要准确简练,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并尽可能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板书规范工整,布局合理,能体现出讲课的重点。
8.严禁酒后上课,上课时必须关闭手机;严禁在教室里抽烟,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在走廊上或教师休息室里逗留。
9.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10.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由任课教师或协同班主任负责在课后处理。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 篇20
背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向管理要质量。根据《南京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要八不准》、《义务教育法》、《高淳县研训中心备课改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总的要求全体教师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言行举止要树立教育形象,堪为师生表率。要不断增强法纪观念,政策观念、全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工作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勤、廉、硬、优”上下功夫,发扬团结战斗、创先争优、勇于负责、乐于奉献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齐心协力创一流管理水平。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分工责任到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强调顾全大局,工作相互支持,提倡自动补位、候课,领导成员要自觉维护团结,自觉做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表里一致,言行一致,形成合力。领导成员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咬定目标,拼搏前进,做到“腿脚勤、眼睛明、耳朵尖,头脑清”,人人肩上挑担子,个个奋勇做贡献。领导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人要蹲下去,工作要搞上来”,既要严于律已,禁止教工做的,领导保证不做,要求教工做的,领导首先去做;又要严于律自、律他(她),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领导成员要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实现由重视评价、督促向加强管理、服务的转变,多订措施,多在过程上下功夫,多做实在事,少搞花架子。领导班子建设,要达到“配置合理,岗位明确,职责清晰,诚信和谐,团结协调,凝聚力高,战斗力强,廉洁高效”的要求。
一、职责、权利
1、全体教职工应维护学校利益支持学校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领导管理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培养能力,开发智力,使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应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课程计划标准,推行素质教育,研究教育科学,创新教学方法,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谩骂、讽刺学生。
4、教职工的人格必须受到尊重,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学校应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和工作条件。教职工工资各项按政策规定由中心校发放。
5、教职工有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学校的重大改革等须经教职工补充讨论。教职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育工会和其他正当的途径。
6、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或领导如有疑虑或不满,应通过正当途径向学校领导提出,领导及时作好过细工作,保持一方稳定,问题严重的可向中心校反映,不要盲目越级上告、上访。
7、小班教师严格按照《xx小学小班管理方案》工作。
二、教师调配
1、调配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本镇范围内的教师调配由桠溪中心小学校办理。教师周课时由中心校统一核定。
2、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校长有权选聘学校教职工,实行教职工队伍的优化组合,未被聘用的教师由中心校统一调配或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代课教师由中心校统一聘用。
3、所有教职工均应服从中心的校分配和学校分工,对拒不服从分配和分工的教职工,学校可申报中心校实行双停或由中心校报请县教育局处理。
4、教师申请调动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调出乡镇和学校接调动通知后在所在校办理所有财、科移交手续(财产遗失按校规处理),并按调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到调入单位报到,由中心校转出组织、行政、工资关系。教职工本人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凡未经批准无故旷课的报中心校处理,超过一个月不返校任教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报中心校和教育局办理辞退手续。
三、教职工考勤
1、请假的规定计划生育假:女教师产假,男方照料假;婚假;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的,不扣出勤。
2、每周从周一到周五下午为周工作时间,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旷课,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课计。
3、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病事假一天由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审批;病事假一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审批;凡请假教师考勤按规定处理。
4、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请长假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疹断书,书面申请,学校校长签署意见,须报中心校审批。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任何教职工都不能假借任何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课由中心校处理;同时,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分工,对拒不服从分工的,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奖励、处分
1、教职工在工作和教学中取得显著成绩,由中心校按规定给予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和物质奖。
2、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其他错误行为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
3、严禁学校乱收费和变相乱收费,严禁教职工个人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资料费、班费等费用,违者除全额退款并上报中心校,严重的上报县处理。
4、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律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5、在工作期间,校园内严禁打牌、赌博或上网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6、建立学校责任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学校安全出现事故及时如实地上报,对所有的责任事故,追究行政责任和当事人责任,人为事故追究学校领导和个人责任,严重的依法办理。
7、中心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档案,本校建立教职工师资质量档案,作为教职工聘用、评模、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一)德育管理
1、总的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学校各项工作德育为首的原则,各学科要将德育教育贯穿于教学中。
(2)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德育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议事日程。
(3)学校少先队组织机构健全,德育工作有计划,有活动安排,各班主任有活动记载,学校有工作总结。
(4)聘请校外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班主任每期对学生应进行家访、电话访、接待家长来访,召开学生家长会。
(5)创设德育氛围和创造德育基本条件,做到有国旗、有校训、有名人画像、有队活动室、有广播台、有文化长廊、有宣传柜窗,坚持升国旗、唱国歌、队歌、在国旗下讲话,坚持办板报。做到每4周更新一次。
(6)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寓德育于活动之中。做到活动有记载,有总结。
(7)抓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做好留守生的帮扶工作,做到有措施,有有记载,班主任工作细致,教师无体罚学生现象。
(8)树立德育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教育作用,有计划地开展评“七星”学榜样活动。期中、期末、“六一”,要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
(9)德育有效果,学校无违纪违法和安全事故,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达100﹪,社会反映良好,每期班主任要写好学生评语,学校要评出文明班、模范班主任,每学期进行一次表彰。
2、关于升国旗、奏国歌的制度
国旗和国歌都是国家的象征。升国旗、奏唱国歌是对学生进行生动具体的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严格按《国旗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具体应做到:
(1)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晨广播操前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
(2)重大节日(集会)或纪念日(庆祝活动)举行升旗仪式。
(3)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师生全体参加,整齐队伍(学生穿校服),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4)出旗由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护旗班随后列队,随乐声齐步走向旗杆。在场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5)升旗,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6)唱国歌,严肃认真,节奏准确,声音响亮。
(7)每周一的升旗仪式要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国旗下讲话。
(8)每日晚静校前,由升旗手降旗,护旗手致礼,降旗时旗帜不能落地。
(9)不举行仪式的升降旗时,在场师生肃立、行礼。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10)升旗手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有升旗手事迹简介。
(二)培训、进修
1、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历未达到要求的在岗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在职在岗函授或自学,取得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2、教师函授、自学以业余为主,各类短期培训由中心校或学校统筹安排。
3、脱产进修教师必须经中心学校审批同意。
4、教职工参加函授、自学和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安排,生活和费用自理。
(三)备课
1、学科计划制定
(2)计划项目齐全,填写完整,书写认真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2)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分析教材内容,准确把握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
(3)对学生的情况分析要客观,实事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得力,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计划时间分配恰当,内容具体,安排合理。
2、备课
(1)备齐所任学科教案,不抄袭,不用老教案,超周备课,备课及时、规范,书写认真,字迹工整、符合县研训中心备课要求。每月“五认真”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2)备课要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课后有反思,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
(3)环节齐全,内容具体,教学目的明确,重难点把握准确。
(4)精心设计板书,做到简明扼要,布局合理。
(7)从网上下载的电子备课必须经修改后才能使用且必须有二次备课(自己备课的除外),新教师和教龄2019年以下的教师必须手写备课。
(四)上课
1、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坚决抵制无案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由教导处安排后方可实行。
2、在课堂上不准抽烟,不准擅自离开教室,不接打电话,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许在课中令学生出教室为教师提取教学用品。
3、教师应在第一遍铃声后提前进课堂——候课,下课不准拖堂。
4、上课时,教师仪表要端庄,举止要文明,使用普通话教学,严禁说粗俗语言。
5、课前准备要充分,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精心组织教学,确保教学任务高效完成。
6、教师要认真学习多媒体操作,利用课件、投影、视频等先进教学手段辅助教学,课后要有记载。
7、上课体育、美术、信息、音乐、科学的教师应跟班到位。特别是体育课教师不准“散课”,要科学组织进行锻炼,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8、按要求上好综合课,不得擅自调换或处理作业。
10、遇恶劣天气或停电,体育及电脑任课教师在学生本班教室内授课。确保每节课有教师。
11、以说服教育为主,杜绝侮辱学生人格的事情发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五)作业
1、课堂作业符合学科课程内容,质量高,次数达到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每学期作业次数:
(1年级第一学期除外)。
(2)1-6年级数学:每课1次作业。
(3) 3-6年级英语:设口语、听力和书面作业,书面作业每课1次。
(4) 1-6年级美术:每周1次作业。
(5) 3-6年级思品、科学:每周1次作业。
(6) 1~2年级不布置课外作业。
(7) 3~4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1小时。
(8)5~6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1.5小时。
2、一、二年级用铅笔;三、四、五、六年级用钢笔,不准用圆珠笔、中性笔,全班统一墨水。教师批阅用红色笔,批改要及时,实行面批。评定等级为优、良、中三个等级,杜绝差生。低年级应适用符合低年级学生心理的批阅符号。
3、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准确,批阅符号规范,提倡等级与鼓励性的评价语相结合的批阅方式。
4、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课本作业本的保护,强化书写指导。
5、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庭作业的布置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有布置,有检查。一至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六)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
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严重危害性,查清造成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为搞好教改,提高质量扫清道路。
2、严格执行“三表”,即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做到不随意调课,不随意更改作息时间,不挤掉课外活动时间。
3、按教学计划办事,不加快教学进度,不提前结束新课,严格控制检测次数,除规定的期末质量检测外,其余的单元质量检测一般均坚持少而精,在60分钟内结束,并作为平时成绩,反对以考代教。
4、努力做到:课前“三落实”即教学方案落实,教具落实,作业练习落实;上课“三个性”即教师讲授有效性,学生练习层次性,教学效果反馈性;课后“四个心”即精心布置作业,耐心辅导差生,匠心批改作业,精心写教后体会。
5、全班补差不能有,个别辅导不能无。中午休息时间不能搞全班统一的作业,补差在课堂和平时。
6、发展有特长学生。
7、抓好学生的大课间活动,有组织、有纪律,保证活动时间、质量。8、作业80%以上要在课内完成,每节课要安排好5 — 10分钟作业时间。
9、课外作业按国家规定办。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1小时;五、六年级不超过1.5小时。
10、严禁简单化,用罚抄写来教育学生,同时注意不布置重复机械的抄写作业。
(七)班级管理
1、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要求,每学期科学制定班、队工作计划、读书活动计划,做好法制、安全、国防教育,组织好读书活动。
2、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完善班级公约、班级学生情况、班级安全制度及措施、读书活动记载、家访及家长会记载,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3次。
3、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不断完善成长记录袋资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组织好学校活动。及时上交各项资料。
5、指导卫生工作。
6、组织好大课间活动。
(八)教、研活动
1、强化教研交流活动,实行教师互听互评制度,校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过程要有记录,听课后及时反馈听课情况。评课在教导处,评课记载教导处存阅。
2、听课教师提前一天与授课教师预约,听提前进入教室,听课期间应尊重授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3、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有针对性的安排课题组教师上示范课、研究课,将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相结合。
4、听课后,应认真进行反思,结合教学研讨活动,进行有目的研讨交流,按时上交材料。
5、教师论文发表,由学校缴费;获奖论文按中心校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6、优岗考核和学生竞赛指导奖,按中心校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7、积极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及时交流、总结,开课,注意资料积累。
(九)读书活动和小班化工作
另见小班化管理方案和读书活动方案。
(十)文明班级条件
1、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学习目的明确,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
2、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有刻苦学习,认真钻研的.精神。
3、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学校、班级活动。
4、班风好:尊师爱生,团结互助,遵守纪律。
5、清洁卫生好,经常保持室内外及包干区环境卫生,讲究个人卫生。
6、经常开展内容丰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大课间活动。
7、爱护公共财物,班级中无重大事故发生。
8、班级布置精心,优美,班级事务分工明确,且有条不紊。
9、活动开展好。活动经常,形式多样,为队员所喜爱。队员在活动中能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精神,并能从中受到教育。
(十一)“七星”评选条件
1、学生诚实、虚心、勇敢活泼,团结友爱,相互帮助,能帮家长、班级做力所能及的事。
2、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同情心。
3、学习成绩突出、发展突出、学习有进步。
4、班干部工作好,能发扬民主,有事同大家商量,能积极主动地工作,独立开展活动。
5、班集体中无重大事故发生。
(十二)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活动,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道德、纪律。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能在学生中起模范作用。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良好级。
(十三)学生课堂常规
1、上课前应将用品准备好,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2、上课预备铃响后,应尽快进入教室,在座位上静候老师来上课。上课铃响老师进教室,班长应发出“起立”口令,师生问好后,老师示意后,学生方可坐下。
3、上课时,学生须坐端正,自然地挺胸,两手平放在桌面上,两脚平放在课桌下面,不做小动作。上课的过程中,不随便说话,要发言先举手,老师指名后,应站好发言,发言完毕可坐下,上课讲话一定要说普通话,要说完整话,并在说话时注意文明礼貌。小组讨论或合作时,声音要适当。
4、迟到学生应站在教室前门口,(门关时,轻轻敲门三下),老师同意后,立即进入教学,不要妨碍别人上课。
5、上课时思想要集中,积极思考问题,要听清老师和同学讲的每句话的意思,并根据老师的要求、或看书、或思考、或动笔、或读书、或演算、或作图、或实验。
6、上课时要做到默记不出声,朗读、发言声音要响亮,齐读时声音要和谐、有感情,速度要适中。
7、作业要认真,做到字迹端正,独立完成,按时交卷。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要求做到“三个一”(眼睛与书本的距离保持一尺;身体与书桌距离一拳;握笔的地方与笔尖距离一寸)。做作业时确有困难的,可举手请老师辅导,作业完成后,应仔细检查,确认无错误后,将本子放在课桌右上角,待组长汇集后交给课代表,点查后交给老师。
8、值日生应注意教室的整洁和通风,经常保持教室内空气新鲜、无纸屑果壳、课桌安放整齐。
9、上体育课,预备铃后,应先由体育委员(或班长)在场上整队。分组活动时,要严格服从小组长的指导,注意安全,运动器具在课后如数交体育室。上音乐、信息、美术、科学课,预备铃后,立即到教室外排队,有序的进教室。
10、少先队活动一定要坚持举行规定的仪式。
11、做广播操、集体操时,动作要正确、整齐、有力,眼保健操应坚持动作、姿势正确。
12、上课时,老师要爱护学生,学生要尊重老师,不能有不文明的行为、言语发生,不能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生,如有发生班长应在当天向校领导报告。
13、课堂上收发簿册,要从前往后发,从后往前收,不能发出声音,不能站起来或离开座位。
14、小班学生发言后要及时将标志拿出。
(十四)学生良好作业习惯要求
1、学生书面作业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书写。
2、爱护作业本,经常保持作业本的整洁。
3、作业前要准备好有关学生用具,低年级学生课前要削好铅笔。
4、老师在课堂上出示的作业,要抓紧时间抄写,不抄错题目。
5、作业时,先要认真读题(审题),理解题目要求,想好后再动笔。
6、作业时要积极思考,不懂要问,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
7、认真书写,作业整洁。汉字要写得正确、端正;英语字母书写要的直,写得流畅。
8、作业时要思想高度集中,要保证质量,讲究速度,不边做边玩,按时完成不拖拉。
9、作业后要认真检查,养成检查习惯,及时改正错误。
10、认真阅读老师批改后的作业、并自觉订正。
(十五)书面作业的格式及批改要求
3、数学上的直线、符号等一律用直尺划,上下线相等,符号点一到二个字的位置,符号前后与数字间距占半个字左右位置,分数线划在等号中间位置,一格一题(分数题可例外),做到做一题空一行。
4、每次作业结束,学生做错的作业要进行订正。在每次作业左下写上订正两字,进行订正。
5、下次作业要与上次作业(包括订正)空二行。
7、书写作业,低年级一律使用HB铅笔,中高年级要用钢笔书写,全班统一墨水颜色。
8、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书写要正确、规范、端正、清楚。
9、教师要逐词逐句逐题批改作业,批改要用统一的批改符号。
(十六)现代化教学设备使用和管理
1、积极宣传、充分认识实施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意义。自觉推广和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2、备课要冲破传统教学模式,要备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上课要善于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课后要研究现代教学手段的改进,并在教后体会中有所反映。
3、努力提高现代教学设施的利用率。无论是学科课程还是活动课程,只要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资料,就必须充分利用,发挥作用,优化教学、教育。
4、在认真使用好现代教学设施和资料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教具、音像资料的制作。做到适时适宜,并作好资料的积累工作,做到资源共享。
5、信息教师要及时向教师推荐使用新设施新资料,介绍使用方法和经验,了解使用情况,帮助教师排忧解难。
6、分配到各班的机幕要用好管好。
7、计算机教室、科学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等专用室,要认真执行相关的制度和守则。
8、鼓励教师在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中有所作为。使用好自制教具或课件。
(十七)电脑室管理教师职责
1、电脑室以服务教学为宗旨,机房全天开放,一切为教学服务,但电脑室不许外人随意进入。
2、电脑室所有设备和资料均须有专人保管,登记造册,账目清楚,存放整齐。
3、凡涉及设备出室或单位用机,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以教务处开具的教室借用单为依据),方可提供务服。
4、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不得擅自将任何硬件搬出电脑台使用;教师机的所有设备,教师在上课使用后应按原样放好。违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电脑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电路,测试电脑的运行情况、定期升级计算机程序,清杀病毒等维护工作,全力保证所有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6、教学安排以教务处的课程表为依据;在教学前,认真检查电脑设备的数量和完好程度,如有缺失或故障,应立即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前来处理,否则,一切责任由当节班级负责。使用中要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出现使用故障自己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计算机中心,并详细说明情况,不要私自拆卸或强制运行。若当时不报告,待事后发现,一切由当节教师负责。
7、使用电脑室要服从电脑管理员的管理。
8、教师使用电脑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学生座位要定人定位,并按一定的顺序进入电脑室,在进入教室时要填好“学生座次表”(具体座位坐法由各班计算机老师设计)。学生按位就坐,不得随意换位(责任到人),如有人为的财产损坏(包括在设备上面乱涂乱刻画)。
9、教学前先打开总电源(严禁学生开、关总电源)。所有电脑都已安装有OFFICE 2019等常用软件,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
10、保持教室环境卫生,每周教室打扫一次(周一中午);进入电脑室操作的学生和老师要保持安静,走路要轻,严禁大声喧哗、在室内跑动、打闹;严禁吸烟、吐痰、乱写乱划、扔纸屑等。
11、上课后及时进入电脑室,中途不得出电脑室,下课后不准推迟离开电脑室。学生进入电脑室后直到学生离开电脑室前授课教师不得离开电脑室。下课后要将凳子摆放整齐,教师要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12、上课班级下课时要按操作程序关机(不得在程序未关闭时切断电源)、关灯,节约用电,任课教师并填写好《电脑使用登记表》。
13、要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网络道德,学生上课、上网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联系。
14、进入电脑房,必须换拖鞋,并自觉维护机房的环境卫生。
15、使用设备必须认真填写《电脑使用登记表》。
16、未经许可,不得运行与学习内容无关的程序,严禁私自携带各类游戏软件上机运行。
17、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得随意玩弄电脑室的教学设备,自觉抵制污损、毁坏教学设备的行为。对恶意污损、毁坏教学设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十八)办公室管理
1、值日教师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各教师做到办公桌整洁工作。
2、及时上交各项资料。
3、上班时间,教师使用电脑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4、不再校内玩牌。
5、办公室主任及时传达学校工作精神。
6、各办公室创建团结、协作、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工作风貌。
7、积极做好小班化工作。
8、积极做好读书活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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