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章制度(精选11篇)
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规章制度 篇1
一、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条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实验室专管员对本实验室全体成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专管员兼安全管理员,抓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并负责指导有关实验老师掌握消防器材的维护使用。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必须对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有权停止其实验。
四、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七、实验室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借给学生。
八、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安全规章制度 篇2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安全规章制度 篇3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规章制度 篇4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订责任书。
1、进出学校的私家车驾乘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泊车。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杜绝开车时吸烟、接听电话、闲聊等行为。
2、私家车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
3、在不影响学生上课、休息以及学校大型活动和较大规模考试的前提下,私家车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
4、学校根据校园实际状况,划定停车区域,合理设置停车位,停车区域必须避开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和文体活动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5、教职工私家车应当在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试车或练车。
6、教职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内,不是学校原因而造成的车辆被盗、损坏、灾害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车主自负。
7、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执行公务不得使用私家车。严禁教职工的私家车用于师生集体活动,严禁私家车用于接送学生。
8、校园内,私家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自负。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均由个人自理。
9、因教职工开车进入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职工个人负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在校园内停放私家车的,须向学校保卫(后勤)部门声明。
安全规章制度 篇5
为了保证每个同学都能顺利地完成室验,也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请每位同学进入实验室遵守下列几条制度和原则:
一、实验课规则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活动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肃静,遵守纪律。
2、做实验前,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所需仪器设备,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3、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认真操作,严禁违规操作,严禁未经教师指导、许可私自操作。实验必须按步骤进行,并仔细观察,做好记录,课后及时写好实验报告。
4、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废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5、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老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应爱护实验器材,爱惜药品,不随意玩弄器材药品。实验完毕,应及时洗涤器皿,并把器材、药品按规定位置放好,严禁私自带走器材、药品。
7、实验结束,要将仪器整理成洗净,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认真清理仪器设备,关闭水源电源。由老师宣布后才能离开。
二、安全用电原则:
1、不要私自连接实验桌上的插头、插座.不要私自拆卸实验桌上的插头、插座。
2、使用学生电源时,打开开关之前检查是否已将用电器连入电路中,如果没有,须重新连接电路。
3、如果发现电线绝缘层已损坏,须告知实验老师,切不可用手直接接触。
三、使用化学药品制度:
1、取用固体化学药品用药匙,不可用手拿。
2、取用少量液体药品用滴管,大量使用时口对口倾倒,一定要胆大心细。如不慎手上粘有药品。应立即用水冲洗。
3、如果不慎将浓硫酸滴到手上,应立即用抹布擦干,再用大量的水清洗。若不慎溅入眼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告知实验老师。
4、在利用固体与固体加热制取气体时,应使试管口向下倾斜,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安全规章制度 篇6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应制定规范的安全规章。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安全制度规章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经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 篇7
一、园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幼儿开展集体活动,有关部门和负责老师一定要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集体活动前,各班应按时排队,有序前往指定地点,做到静齐快。如需带座椅,应规范执拿,轻拿轻放。
3、集体活动时,应坐姿端正,认真观看或听讲,不随便走动,不交头接耳。
4、集体活动结束后,应按序整队回教室。上下楼梯速度要慢,注意礼让不抢先。
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幼儿开展园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园长室批准;组织全园性的园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幼儿,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幼儿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幼儿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幼儿带回幼儿园。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幼儿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幼儿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幼儿应予拒绝。
三、幼儿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1、应按时入园,及时回家。不要在园外游玩。
2、教师在中午和傍晚放学时,应组织幼儿排好路队,及时护送幼儿离园并安全穿过校门前马路。
3、值日老师应准时在园门口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静园时间到后,值日老师应清校,检查每间教室,发现有未回家幼儿,让其在传达室等候。
4、上学、放学时,幼儿不得在校门口滞留玩耍。路上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结群嬉戏。
5、幼儿园禁止幼儿单独搭车上、下学。
6、严禁接送车辆进入校内。
7、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妥善处置难以回家的幼儿。
四、幼儿课间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课间活动时间,应及时作好课前准备工作。
2、上下楼梯,靠右行,慢慢行,不并步,不跳步。
3、不玩危险性游戏。不在教室、走廊、楼梯等处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楼梯的扶栏上,不把楼梯扶栏当滑梯。
4、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五、体育课、运动会、课外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使幼儿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及预防措施,掌握自我监督和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进行科学的锻炼。
2、教师要全面了解幼儿身体素质基本情况,适应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3、要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运动量要适中,重视做好体育活动中的保护工作。
4、要加强组织教学和纪律教育,保证体育活动有序进行。幼儿因病等请假必须履行手续。
5、幼儿穿着要符合锻炼要求,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不戴帽子和围巾,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6、园内运动会时,不要随意站在跑道上,不来回穿越跑道或投掷场地。不参加比赛的幼儿不得接近赛场,应在指定地点有秩序的观看比赛。
7、教师应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体育器械,非老师许可,严禁私自玩耍。
安全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安全规章制度 篇9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状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状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一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务必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职责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一天检查设备设施状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务必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群众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务必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务必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务必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职责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职责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职责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潜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规章制度 篇10
乘客须知
电梯作为运送乘客的运输工具,具有必须的危险性,为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体制,你和他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请认真照本须知使用。
1、使用方法:
1)本电梯的所有开关均为轻触微动开关,请轻轻按动,灯亮后立即放开。
2)你欲乘坐电梯时,可根据你的去向在召唤盒上选取向上或向下按钮。
3)在进出电梯时,请先下后上,依次进出,不得相互拥护和在门口处逗留玩耍。
4)在进入电梯后,根据你所去楼层,在轿内操作板上选出相应数字我键,然后按一下关门按钮。在关门过程中,你因有事需开门时,可再按动开门按钮。当电梯关好门后将自动运行,按同一运行方向依次依靠各所选各所选楼层。
5)电梯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异常状况时,请乘客持续镇静,并按下操作板上方的“紧急呼叫”按钮,听到响声后放开。当有说话声时,可直接对话与你联系协作。此按钮平时不得按动。
2、注意事项:
1)电梯的额定载员数为13人,严禁电梯超载。
2)轿内严禁烟火、货物,硬件物品及危险品不得入轿内。
3)乘客随身携带物品不得超过15公斤。
4)严禁在电梯内高声喧哗、戏闹。
5)当你带有小孩乘坐电梯时,请你照看好小孩,未成年人无监护人不得乘坐电梯。
6)乘客除正常使用电梯外,不得乱动、玩弄其它设施及开关按钮,如有损坏,则加倍罚款。
附: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电梯是一种具有必须危险性的公共交通生产设备,为保证其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制度,相关操作和维修人员务必严格按制度执行,竖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管理人员职责:
1)部门班长熟悉国家对特种设备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学习。
2)电梯维修人员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控制线路。制订电梯的定期维保计划,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保和维修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2、操作人员守则:
1)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每日上下班应做书面交接。
3)上班其间不得脱岗,如确须离开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并关上厅门和电源。
4)持续轿厢清洁,禁止用清水清洗。
3、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每日投入运行前,应将电梯上下运行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启用电梯时应确认轿厢停在本层。
3)进入轿厢应先开照明,并检查各开关是否有效。
4)电梯不得装运超长、超重货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当电梯困人时,应持续镇静,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劝阻乘客不要强项扒开轿厢门等待救援。
6)当发生下列状况时,应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
(1)运行中突然停梯困人。
(2)运行中产生异响、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3)到站后不开门或越过端站继续运行。
(4)控制开关失控、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5)厅、轿门未关严电梯开始启动。
7)每日使用完毕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掉基站厅外钥匙开关,并确认厅门是否关严。
安全规章制度 篇11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若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1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每周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15.各班组要结合“安全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及时检查与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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