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30 09:51:17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治安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

  1、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须出示相关证件,经门卫查验登记和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未经同意者,不得进入。

  2、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上课期间,禁止按喇叭。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停放地点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3、校园内禁止摆摊设点,禁止贩卖、观看、复制、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禁止非法组织活动和出版非法刊物。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在校园内张贴大小字报。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等应张贴在学院指定的'宣传栏内。

  5、禁止在校园内赌博、抽游烟、酗洒、打架等扰乱校园治安的行为;防止盗窃、破坏、流氓滋扰等违法犯罪行为。

  6、在校园内举行文化、体育、娱乐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主办部门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报保卫部门批准。不得干扰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校园内禁止大声喧哗、起哄、吵闹,不得敲、砸物品,不得乱扔、乱吐、乱倒垃圾。

  8、所有人员有义务爱护公共财物,严禁破坏消防设施。

  9、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和在校园内佩带管制刀具。发现校园内有被管制刀具,保卫人员有权查禁。

  10、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治安管理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各科室和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

  二、治安管理责任部门:

  1、学校保卫科是学校治安管理的责任部门,有权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一般治安事件和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一切重大事件。

  2、协助和配合公安部门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密和以防盗,防爆,防毒为中心的安全知识教育。

  3、负责对全校保卫人员各岗位值班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教育和业务的领导,组织、安排并经常性的'检查治安,消防,值班等各项有关制度的落实和实施情况。

  4、每个学期对全校治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每个学年进行全面治安工作总结和评价,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有关建议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三、治安管理:

  1、保卫科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校治安,执行治安管理职责(另见治安管理岗位职责),对保卫科科长负责。

  2、治安管理人员有权对全校一般治安问题进行处理和向有关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整改建议,有权对有关人员进行查问,并做出查问笔录。

  3、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积极维护学校安全,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损毁和破坏,不得盗窃公私财物。

  4、校内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打架,斗殴,辱骂,诽谤他人等扰乱公共秩序,不得组织或参加任何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取消学生自发组织的一切所谓哥们组织,不准参与反动活动。

  5、维护校内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不得无理取闹,起哄,妨碍公务,侵犯人权和支持,包庇任何危害学校内部治安秩序的行为。

  6、末经允许,不得占有或挪用公共财物,不得损毁,跨越学校围墙,不得在围墙下堆放杂物,不是擅自槌学校的门窗。

  7、自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同违法纪罪分子作斗争,发现案件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不得报假案,不得伪造现场。

  四、治安责任书的签订:

  1、保卫科每一年与全校各个科室签订治安责任书,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层层负责。

  2、治安责任书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和主管科室,年终评比先进的必备条件之一,全年本科室管理无案件,无违法犯罪,无事故,成绩显著,可评为安全先进科室,由学校发给科室安全先进奖励。

  3、科室因管理不善造成本科室所管范围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本科室主管科长,当年不得评为任何先进,性质严重的按有关法规执行。

  五、重点保卫区域划定:

  1、学校财务室。

  2、语音室微机室。

  3、实验室。

  六、门卫会客管理:

  1、门卫人员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坚守岗位,礼貌待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到门岗时刻不离人,来人来车验证登记。来客登记,离校销号。

  2、学生一律佩戴学生证,平时出入校门凭学生证出入校门。

  3、门卫人员有权就进出学校大门的物资,物件或其它财物进行合法检查,有关人员应自觉接受检查。

  4、外来摊贩,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内摆摊或推销物品,禁止外校人员在校内嘻闹,打架等,集体到学校搞任何活动必须经校领导同意,并持有关证件。

  5、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准探访学生,探访学生一般在值班室进行,无特殊情况,探望完毕即离开学校。

  6、外出人员应在规定的锁门时间前回校,超时返校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开门,采取不正当手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后果自负。

  七、大型活动场所集合管理:

  1、学校会议室是学生活动的大型场所,若搞大型活动,除举办科室应加强管理外,学校保卫科应派1至2名保卫人员在场,负责场内治安和突发事件。

  2、活动场所保卫人员应时时提高警惕,如发现事故,应即时通知举办负责人,应即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进行疏散。

  3、保卫人员应配合举办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进行检查,严禁在场内吸烟,打闹,外校人员末经邀请不得进入场内。

  4、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保卫人员应对场内及时疏散通道进行检查,以避免各类事故安全隐患。

  八、值班管理:

  1、由学校保卫科承担全校节假日及正常时间的值班任务,每学期开学后,保卫科应安排值班名单并上报,值班执行轮流值班查巡任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2、总值班实行“值班日责任制”制度,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学校的安全负责,并有权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种纠纷和突发事件。

  3、学校保卫科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健全各种值班保卫制度,学校领导和各科室应大力支持配合保卫值班人员的工作。

  九、奖励与处罚:

  1、凡执行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于表彰和奖励:

  (1)及时发现并排除,制止破坏事故者。

  (2)配合保卫科及公安部门查破案件有功者。

  (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为查破案件提供线索者。

  (4)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有功者。

  (5)模范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对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议者。

  2、违反本制度,尚未触犯刑法,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交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类人员、车辆、物资进出校园应主动出示相应证件、证明,经门卫审验、办理手续后方可通行;严禁任何人员爬越围墙(栏)、翻越校门,或将物资掷出校园。

  第三条在校园内,师生员工或校园保安都有权对可疑人员进行问询;被查人员须接受问询,如实讲明情况。

  第四条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员不得在校园内从事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活动。

  第五条在校园内,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流氓、偷窃、起哄闹事、摔砸物品、损坏公物及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在校园内豢养猫、狗等宠物;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六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任何人员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经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准擅自主办接洽校外人员来校演讲、文娱、体育、竞赛等活动。

  第七条凡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文娱、体育、集会或对外开放性活动,主办单位须事先到保卫处备案,按照“谁主管(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

  第八条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或悬挂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禁止随意张贴或散发宣传品、印刷品,未经保卫处同意,将予以没收。

  第九条禁止任何人员在教学区、办公区以及学生组团内摆摊设点、流动叫卖。未经保卫处同意,任何人员和商家不得在校园内设立临时摊点和推销商品。长期驻校商业网点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规范经营。

  第十条对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对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4

  一、学校成立安全保卫组,各班成立安全保卫小组,在学校安全文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抓好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全校师生的利益。

  二、保卫室每天二十四小时安排有人员值班,并加强巡查护校,值日教师应积极配合。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安全保卫组安排专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三、学生进出校门,必须佩戴校徽。

  四、来访来客要到保卫室登记。学生来客不准在学生宿舍留宿,确因情况特殊,必须事先向安全保卫组报告。

  五、教室、宿舍、饭堂及其他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时间关锁,任何人不许用非法手段进入。

  六、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行迹可疑者,应及时向安全保卫组报告。

  七、严禁一切不安全行为,不准在教室、宿舍生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公共场所,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逞强斗殴,不准单独游泳,不准抛掷硬物,不准在校内打枪、放弹弓、放爆炮。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5

  一、学校成立治保会,在校保卫科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联防治保组,各班级设一名治保员,负责治保工作。

  二、各单位治保组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三、外来人员入校及校内物资,均按《门卫制度》规定办理。

  四、加强校内要害、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节假日,会同各单位治保组长安排好师生的值勤任务,值勤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和记录总结工作。

  五、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防范措施,发现盗窃等刑事案件要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对火警、事故除要及时报警外,要积极投入除患斗争。

  六、外来人员在校住宿,必须事先向保卫科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违者追查责任,并进行罚款处理。

  七、由治保会主持组织的校夜间巡逻队,执行夜间巡逻任务,对住宿的师生员工夜间外出要掌握情况,对有可疑的`外来人员要严加盘查。

  八、协助有关科室维持好校会和上级来我校参观及开现场会议的秩序,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

  九、各级治保组织,均负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发生纠纷的调解工作。

  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及时地侦破和处理校内的案件,做到不拖不靠。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6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有关实验老师要认真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值勤保卫和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14.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配合下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处、校长室负责做好。

  15.学校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预案,严防传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训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校内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共同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学校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3.坚持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培训,在学生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门卫、食堂等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治安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以及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抓好门卫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5.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7

  一、每天(包括节假日)白天和夜晚都有行政轮换值班,检查和监督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值班行政和其它值班人不得擅离职守,遇事应及时映和汇报,保卫人员每天在校园内巡视、巡逻。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由当日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门、窗的关闭,而其它专用室则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负责管理,伙食团和医务室要安排专人值班。

  三、每晚10:00(高三除外)准时关闭教学楼,12:00学校门。

  四、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擅自离校、不在教学区追逐、打闹、声喧哗,严禁翻越门窗、楼道扶手、栏杆,不爬墙攀高,不打架斗殴,更不能与社会上的青年联系和交往,每班选学生做好安全员,每天协助老师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全校教职工凡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妥善的。办法制止。

  五、严格履行外来人员进校和家长探望学生登记制度(上课时间或就寝后原则上不安排),家长给哪个给学生送物品只能放在值班室处由学生寝室值班人员转交,学生在非放学时间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方可离开学校。

  六、师生需集中外出活动时,组织者要事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然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临行前还必须给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仔细检查学生随身物品,严禁携带危险品。

  七、学校所有财物出校,必须持有后勤服务部主管领导的批条,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八、为共同做好学校保卫工作,各项检查的登记册、各类批条都必须长期保管,法定节假日的护校值班安排还必须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学校各类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将药品按规定存放,对有毒、有蚀性、易燃、易爆的药品还必须定点储存并有管理措施,伙食团保管室、操作间、开水房、财务室等重地由专人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卫办公室、后勤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按检查,清除失效消防器材,更换过期的用电设备,维修老化的建筑设施。

  十一、在师生中进行安全教育,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工具。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8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宙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存放。

  7、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电教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9

  1.校园网是为加速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现代化水平服务的,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2.校园网的管理、维护工作由电教中心负责,爱护校园网的有关设备,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

  3.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观看、传递违法、违纪的`东西。

  4.各办公室配备的微机,使用和管理由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主管,指定专人负责。

  5.使用者必须熟悉操作方法,掌握操作规则,具有学校微机结业证或合格证。

  6.严禁利用微机玩游戏和做与本处室工作无关的事情,防治病毒感染,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7.非本办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上机,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0

  一、组织机构

  组长:

  组员:

  二、管理要求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规范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备份。

  4、除网络管理人员外,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长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人员对外统一发布信息。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入侵,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发布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安装前应使用经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和微信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秽、色情资料、资料及议论带有性、敏感性、煽动性的信息等。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部及上海市局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渡、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巴、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一学期的要求设置。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1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瓤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2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瓤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3

  一、学校传达员、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重活动时期,学校组织领导轮流值班,杜绝无人值班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学校与、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对重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及时通过“校园110”与当地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外来人员必须查验证明或查清情况,并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登记,才可进入校园。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学生放学后一律不准再到校。节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需学生到校的.,由教师带领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

  六、所有车辆不准驶入教学区内,教职工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七、办公室内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不得存放私人现金、票证和其它贵重物品。

  八、学校安装的红外线报警系统、安监系统指定专人负责,并与传达室连接,夜间开启,一遇情况就和“110”取得联系。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4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5

  为了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见疾病,经校务会研究,教代会讨论,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处、总务处及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常见疾病关键在重视,着力在预防的意识,切实做好各种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最限度的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二、政教处要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见疾病预防和防治的专题知识讲座,教给学生防治的常识、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防治各种疾病,维护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各种常见疾病的影响。

  三、学校坚持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体检,对有传染性疾病的师生还要进行二次复查,已经确诊的患者,是学生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出具有关证明,办理休学手续,避免其他学生受到传染;是教师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签字,县局审批,办理病假手续,采取隔离治疗。

  四、在每年常见疾病多发季节,学校、班级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并在适当时间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指导疾病防治工作。同时学校总务处要在校园喷洒防治药剂。

  五、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坚决杜绝剩饭、剩菜和烂变质的实物出售;督促食堂从业人员坚持每学期至少体检一次。加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病情传染给师生的力度。

  六、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的疑难传染病,在其病发时期,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接触。同时,要对有外出务工人员归来家庭的学生,进行隔离,并要求该生及时到县以上医院检查,出具健康证明后,才能返校学习。学校也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预防措施。

  七、学校要坚持开展校园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检查,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预防常见疾病工作经常化、群众化。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6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疾控中心提供,各班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批准,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7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带身体异常的学生进行检查或治疗,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学校,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

  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教师会议,聘请专家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举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三、制定日常预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4、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5、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1、同一班级、同一宿舍,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班主任及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及教师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要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日志上,及时收集疫情信息。科任教师上课时发现班级有学生缺课应询问学生,学生不知原因时,应及时咨询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与家长联系,如属传染病个例及时上报学校。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六、学校发生传染病除及时报告疫情外,应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8

  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发生的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9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在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修时间及每晚10点至次日晨6点时段,校园对学生实行封闭,闭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出校门。

  二、校内各教学用房实行相应的楼禁制度。除教学、实验、阅览、集会等活动需要而开放外,其它时间实行楼禁,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楼禁时间非法进入。

  三、学生宿舍楼按男女生分楼住宿管理,异性禁止入内。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楼禁。楼禁时间内,寄宿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的,须经住楼生管老师同意并进行登记。

  四、学校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财务室、食堂、仪器器材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有毒化学药品室等)应加强监管,重点部位的管理员为该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应针对本部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火、防盗和其它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机防(报警器、灭火器等)配置的部位,管理人员还应注意保护安全装置,保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防范安全事故,保证钱物安全。

  五、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工作、教学秩序。不引带外人进校游玩和挤占学生的活动场所进行活动,避免产生磨擦、纠纷。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胸卡、校徽,服从门卫管理,不准硬闯门房,借机生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六、学校、年段、班级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联欢等活动和演出,师生应积极参加,但不得引带外人进校观看,避免意外纠纷,影响校园治安秩序。

  七、学校各部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份证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学校按照《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临时工及其家属进行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管理。临时工及其亲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制度。

  八、因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应由校相关处室负责填写《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申报表》,报请校长批准后,布置年段组织进行。班级不能组织外出活动。年段原则上不宜组织外出活动,如确有必须外出的课题,段长作为责任人应详细填写申报表,校长批准后才能组织出行。外出活动的责任人和组织者,必须确保学生在活动全过程的安全。并共同对活动安全负责。

  九、师生外出活动及节、假日回家、返校,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乘坐无牌无证车、船,不搭乘柴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得无证驾骑摩托车,路上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租住校外的'寄宿生应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物中毒。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十一、除学校组织之外,学生要求集会的,必须经学生会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生会与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到场维持好集会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教职员工不准私自带领或组织学生下河游泳和远足、旅游,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活动。严禁师生参与社会帮派组织活动。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20

  1、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区文教体局批准,并由区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疾控中心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文教体局、卫生局、疾控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21

  1、学生在校期间,校门卫要看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传达室批准,并由保安或教师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学生持由班主任签字的假条交给门卫方可。学生生病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陪同,持班主任签名假条交给门卫,方能离校。住宿生离校不能在宿舍就寝的,班主任必须通知宿舍管理员。

  3、走读学生有事必须中途离校的,取自行车时要有班主任的批条。

  4、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批评。

  5、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人格上一律平等。

  6、没有经过德育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若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7、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8、学校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9、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遇学生遭受外来人员侵害或对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10、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实验员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擦二楼以上的窗户玻璃,班主任必须在场,并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禁止学生随意动开关、电器。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22

  为加强学校安全、文明建设,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人身安全,加强校园巡查,对校园内外实施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治安巡逻队成员

  学校值周领导、校中层值日领导、值日班主任及干事。

  二、工作纪律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全员参与。坚持实行校门口全程值班、校内外定时巡查制度。重点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要认真检查,闲杂人员要严格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要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校园安全。

  2、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值班时间保证通讯畅通,一呼即到,不拖拉,不推诿。

  3、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安全巡逻情况记录,以明确各自的责任。

  4、值班人员禁止酗酒后上岗或在值班期间酗酒,要迅速准确地处理突发事件。

  5、值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对违纪违规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工作职责

  1、对校园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危险游戏活动、防打架斗殴工作,确保教学区、宿舍区、灶房、保管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报告,消除隐患。

  2、学生宿舍关灯后,要巡查学生宿舍,检查学生就寝人数和就寝安全,发现学生违反就寝管理制度和不安全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

  3、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巡逻,对校园实施有效的.监控,加强学生上课、自习纪律管理(教学楼梯口的学生疏散由上节课任课教师在对应楼梯口组织),发生治安事件要及时制止和报告,并积极主动处理。

  4、在校园内发现可疑人员要积极主动盘问,核实身份。

  5、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

  四、工作考核

  1、在交接班时间,凡晚到10分钟者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离开者视为早退,值班过程中擅自脱离岗位30分钟者视为旷工。

  2、校值周领导负责检查值班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完成情况,发现未遵守工作纪律和未认真完成工作的情况,将作登记,作为奖惩的依据。

  3、旷工、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治安责任事故,将承担事故调查处理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23

  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预防犯罪和治安事故,保护公私财产和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的一切部门和个人,全校师生员工、家属、外来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二、出入校门制度

  1、自觉遵守门卫制度,进入校门一律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未带证件者,必须接受门卫查询,经同意后方可入校。

  2、校徽、学校发放的.有效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作废证件不得使用。

  3、不准爬墙、翻门出入学校。

  4、外来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学校内。

  5、携带建筑材料、设备器材、行李物品等物资离校者,一律凭部门证明放行。私人物品凭个人有效证件登记,门卫有权询问和检查。

  6、联系工作应主动出示介绍信和有效证件并登记;来客来访必须严格履行会客登记手续。

  7、校外单位或个人来校活动,接待部门应事先到保卫科办理登记手续;校外单位和个人凭联系单进入学校。

  三、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禁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未经宿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2、严禁酗酒、赌博、寻衅滋事、起哄闹事,严禁打架斗殴、殴打师生员工行为。

  3、严禁侮辱女生、女教工等违法行为。

  4、未经同意不得在校内设摊营销、兜售物品。已获准经营的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或擅自变更营业地点,应按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

  5、严禁观看、阅读、翻印、出售、传抄、制作反动淫秽书刊、画片、照片、音像制品和播放、收听反动、黄色歌曲,严禁在校内搞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张贴大小字报。

  6、严格执行国家对易燃、易爆和放射性、剧毒物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等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24

  1、师生员工进校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学生证,临时住校人员应出示学院办理的临时出入证。并接受校卫队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校卫队员)查验证件。

  2、来校联系工作和探亲访友者,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离校时将接待人或被访人签名的会客单交回门卫室。

  3、凡来校进修、培训、实习以及修建工程队(修建工程队须与学院签订治安、安全议书)等人员进校要主动出示学院发给或保卫处认可的证件。

  4、凡外来借用礼堂、体育活动场地、教室等设施,以及进校做实验、参观等,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要遵守学院其他规章制度。

  5、携带物品出校必须到有关部门开具出门单(公物还须加盖资产管理处印章),并接受校卫队员的检查。

  6、任何人不能擅自携带有毒有害、或违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物品进校,不得携带各类宠物进校园、进宿舍。

  7、骑自行车进校者要慢行并有序停放在停车点,骑贵重自行车进校者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或听从校卫队员的提醒放置在安全地带;骑助动车(含摩托车、电瓶车)进校者要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在校园内飙车,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时段要慢行、或推行,并将车停放在停车点框线内。

  8、校内机动车(含私人车)需办理《停车证》,校际协作(或办班等)机动车需办理临时《停车证》;其他机动车辆进校(节假日原则上不准进校),均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校卫队员的指挥(或登记)。

  9、货运车辆(含箱式车)出校门(正常上班时间外和节假日原则上不准装货车辆出门)时,应主动出示《出门证》,并停车接受校卫队员验核。出租车一般不得进入校园,黑车、教练车、改制式助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10、各类商品推销人员(含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园内设摊,或在宿舍区兜售。

  11、师生员工进校后必须遵守“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原则,确保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12、学生会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至20:30,周六、周日上午8:00至下午19:00。夜间23:30至翌日凌晨6:00进出校门者,必须尊重门卫的检查或主动出示学生证等证件。

  1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保卫处,对违反者视情节作相应处理。对涉及到法律问题者,应按法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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