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时间:2024-12-05 01:44:3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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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积极促进教师加强合作,面向全体,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经教职工会议讨论完善后正式实行。

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一、学校每期组织两次大型考试:

  段考和期考 由学校统一组考

  奖励办法 寄宿班与非寄宿班比较 初三162与163比较 初三非寄宿班与163比较

  语文科超10分 开卷考试科目超7分 理科超20分(按年级人平60分为界确定难度系数,年级人平分每超一分或每少一分所超分数值就相应减或增一分)英语超15分

  单科奖 初三设两名 初一初二奖一名 奖金60元 段考减半

  班级综合奖 综合所超分值 初三奖两个班级 初一初二奖一个班级 奖金100元段考减半

  (严禁制卷泄密 严禁学生阅卷 一经查实 将取消评奖资格并在期末综合评分中依造成的影响的严重性扣10——50分不等)

  二 、初三毕业会考奖

  1、考取一个一中奖800元 超过一人后每录取一人加奖100元

  2、考普高正取(参照三中正取线)第一寄宿班80% 第二寄宿班40% 非寄宿班20% 达标奖200元每超一人奖50元

  3、职高到位率 完成学校标准奖(另定)

  4、毕业发证率 第二寄宿班和非寄宿班100%奖150元和200元 每少一人减20元

  三、中心学校统考

  校内奖金仍按前面方案执行 如教师在中心学校统考中获奖学校加倍奖

  四、初三整体综合评价奖

  1、列全县前十名 有关任课教师每人普奖200元 其他教师奖100元

  2、全镇综合第一名 普奖100元 其他教师奖50元

  五、教研教改成果奖

  1、教学竞赛活动奖 按一、二、三等奖分别 镇30、20、10 县50、30、20

  市 80、60、40省100、80、60

  2、学生竞赛指导奖参照上述标准减半。不重复奖 取最高奖

  3、教学论文奖 教师撰写的论文在县以上正式认定的部门获奖 按上述标准

  4、积极上教研课的老师 每堂课奖10——30元 按教研组评出等第

  5、学校每期评出一个优秀教研组和一个先进教研组 组长奖30、20元 组员每人奖20、10元

  中心学校 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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