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02 09:28:0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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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疫规划的规章制度

  篇一: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关于免疫规划的规章制度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 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 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 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 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 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 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篇二:免疫规划各种制度

  ***免疫规划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全市免疫预防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

  二、制订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指导辖区冷链管理工作,进行冷链系统的监测。

  三、制订第一类疫苗需求、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运送、管理。

  四、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免疫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五、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分析和评价。

  六、指导辖区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考评、督导和监测工作。

  七、组织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八、指导和参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调查处理。

  九、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十、收集相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免疫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十一、负责辖区儿童免疫预防信息网络系统推广应用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技术指导、协调调度等工作。

  十二、做好免疫预防其它相关工作。

  接种单位工作职责

  一、接种单位必须接受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局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管。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实行资质认证,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二、必须向社会公示开展预防接种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免疫程序、收费标准、接种流程、接种须知、咨询服务电话等相关信息,特别要明确公示免费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

  三、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一)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及15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儿童流出、流入情况;幼托机构、学校数及学生人数。

  (二)疫情资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免疫史等。

  (三)接种资料:免疫规划疫苗应种人数、实种人数、接种率(包括基础免疫、加强免疫、强化免疫、应急免疫、“扫荡”免疫)、未接种原因分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等资料。未实行以乡为单位接种的地市,还应掌握辖区内接种单位数量、分布、预防接种服务人员资料。

  (四)免疫规划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

  (五)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四、提出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计划,每年3月底前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下一年度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市疾控中心每年4月中旬前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提前1个月逐级上报。

  五、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或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六、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开展冷链温度监测,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七、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

  八、预防接种门诊定期对责任市域内0-6岁儿童主动进行搜索、访视和管理,按规定及时准确开展常规接种率报告。

  九、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十、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安全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取得资质。

  二、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三、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掌握禁忌症实施接种。

  四、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应查验核对接种对象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无误后予以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五、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所使用的疫苗必须是从合法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按规定温度运输、贮藏的疫苗。

  六、接种前应严格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七、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八、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接种剂量、方法和部位接种疫苗。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

  九、疫苗接种统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安全盒,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毁型、消毒回收。

  十、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立即清洗刺伤部位,并采取其他处臵措施。

  十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时,应及时处臵,并按要求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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