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宿舍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
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制度,服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文明住宿。
二、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安全,不翻越围墙,不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不使用明火。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节约水电,宿舍楼内的`照明用电、生活用水由门卫和水电工统一控制和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调动床铺和室内设施,按指定编号使用。宿舍楼及寝室的门窗、水、电等设施若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部门维修。
四、保持楼内肃静,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不得在墙壁上乱贴、乱画,不得高声喧哗和追逐打闹做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五、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得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和管理人员同意。
六、男女生之间不得进入对方寝室,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七、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作息。不能按时返校住宿的同学需有班主任的书面证明。
八、保持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各寝室负责室内外卫生,整理好内务。每个寝室值日生应认真履行职责,创建整齐、清洁、和谐的寝室环境。
九、学生家长或其他人员看望住宿生,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十、宿舍楼定时开关门。
男生宿舍管理制度
1、住校生需提前告知班主任需要住宿,以便协调房间及床位。未提前申请的,一律不的临时住宿。
2、学生入住宿舍由德育处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3、学生中途退宿,班主任需到德育处、宿管办注明。
4、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打架、赌博,不得乱贴、乱画、乱刻、乱倒污水和垃圾,不得私自换锁、配钥匙,不得传阅不健康的书籍和音像制品,不得携带或存放危险物品。
5、男女生交往要文明、方,不得勾肩搭背,不得互串宿舍。宿舍内不得喂养任何动物。
6、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丢失或损坏应主动赔偿。
7、妥善保管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善而造成丢失,责任自负。
8、宿舍内成员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出现案情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严禁参与迷信、伪科学等非法活动。
9、每室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并监督本宿舍日常管理和本规定的执行。
10、全体宿舍学生需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有异议可向宿管办映,应文明住宿,不得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
11、以上条款如有违犯,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2
为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公安厅[20xx]11号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服从管理、做文明学生。
二、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对学生公寓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用电的应以《国家电力管理法规》为依据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学生宿舍内的电灯、电棒、开头、插座、电表及门窗、玻璃,每学年暑假入学前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检查维修合格后,交给各学院新生入住。学期中间如属自然损坏,由后勤服务中心派人维修,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四、公寓用电,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时送电、停电。
五、学生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如发现私拉乱接者,第一次要给予批评教育,没收乱接的电线和用电器;第二次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并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六、寝室内的用电器功率最大不能超过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造成保险丝触断、线路短路、断路,造成停电、空气开关、电度表、线路烧毁的,除责令照价赔偿外,并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因违犯用电规定造成触电、引发火灾,发生人身、财产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据国家电力管理法规处罚外,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公寓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由公寓科管理人员报修电工及时维修,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3
为增强广大同学的劳动卫生观念,搞好宿舍卫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院团总支的工作精神和公寓《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特对我院上学期《卫生管理制度》作部分修改,具体细则如下:
一、公寓卫生检查由值班室、院团总支、学生会共同负责对男、女公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当天公布检查结果,学生会生活卫生部每月公布一次卫生检查评比结果。
二、表彰及奖惩办法。
(1)被评为“三星级宿舍”的房间,宿舍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0.3分。
(2)凡在校级宿舍内务评比中获表彰为院争得荣誉的宿舍,获一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获二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2分,获三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1分,其余的酌情加分。
(3)公寓值班室对各室的扣分情况与个人综合测评挂钩,一学期末,个人扣分累计低于2分(含2分)的',不扣综合测评,个人扣分累计高于2分(不含2分)的,开始扣综合测评,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15分;学生会、班委、团支部成员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2分。一学期个人卫生综合测评扣分累计达到1分者,取消学期末的评优资格。(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4)实行困难补助评比与个人卫生挂钩制度,一学期扣班级卫生积分达4分者,取消向下学期个人困难补助评比资格。
(5)一学期按公寓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检查卫生成绩分男女公寓各评出优秀宿舍男8个、女5个(01级男4个,女3个;02级男4个,女4个;)各室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室长加0.4分。
(6)一学期内未被值班室扣分的宿舍各室成员每人加0.2分,室长加0.3分。
(7)宿舍卫生成绩每月公布一次,分男女各评出最佳宿舍(1—6个),最差宿舍(0—3个)并对宿舍成员进行表彰或批评。累计三次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奖励班级积分8分。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班级积分8分,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学期末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宿舍成员每人综合测评0.3分,室长0.4分。
三、实行宿舍卫生班级积分制
(1)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扣分情况与班级积分挂钩,检查所扣分直接计入个人所在班级积分,并每月通报一次班级积分。
(2)学期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有资格参评院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班级取消组织管理单项奖评比资格。学年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资格参评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3)每月班级卫生积分(指扣分)达到30分者,该班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
四、宿舍卫生保持时间与上课时间一致,即上午四节课,下午aer二节课,在保持卫生期间宿管中心和宿管会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院卫生部将对较差、较好宿舍分别进行表扬和批评。
五、自本学期,院将设立卫生单项奖,具体评比细则另行制订。
六、如有外出劳动、实习的班级,在劳动、实习期间宿舍卫生不免检,应在离开前按规定打扫好宿舍卫生。
七、卫生区、楼梯卫生打扫不彻底,严重影响林学院声誉的班级扣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林学院团总支。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4
1、洗刷一律在洗刷间,不得在宿舍内洗刷。不能向水槽内丢洗发膏袋、食品袋等杂物。不得向楼下扔垃圾、杂物、泼水。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3、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吹风、充电器、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电开关。在学校统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电风扇。
5、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7、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上课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一律不得在宿舍逗留。
8、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9、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0、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11、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12、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13、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14、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5、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16、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17、爱护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不得破坏水龙头、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不得用脚踢门,不得乱调水龙头。
18、任何同学不得将饭菜、零食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扣班级分。严禁将火种、刀具等带入宿舍,严禁吸烟。
19、严禁攀登阳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任何时间都不准在宿舍阳台上打闹玩耍。
20、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2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2、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23、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24、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5、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26、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7、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28、按时作息,休息期间不能说话,不得随便出入,坚决不准乱串宿舍、床位。
29、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0、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31、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32、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33、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34、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3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36、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7、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8、提前上好厕所,午休期间不得以上厕所为借口随便外出,晚休后一小时之内不得外出上厕所。
39、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40、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41、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4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43、各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定时通风,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44、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45、不准私自外宿、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保安和值班管理人员。
46、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47、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48、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49、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周日返校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清扫和保洁。严禁带零食,严禁在宿舍内吃饭,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50、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51、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52、回到宿舍后,必须先把阳台上的窗帘拉上。午休期间,不得关闭宿舍门,随时接受值班老师的检查。
53、不准在楼梯追逐打闹,要靠右行走,要轻声细语。不准在走廊和楼道内聚堆、吵闹。
54、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55、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56、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7、公寓楼一楼在晚休期间,阳台门一律关上插销。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5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常规要求:
1、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管理员指定)。作为寝室卫生责任人,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2、各宿舍学生应该于每日早晨自习时间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本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4、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5、管理员每周安排一宿舍负责外面走廊及卫生间的卫生工作,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6、由室长和值日生作好本寝室的防“四害”(鼠、蟑螂、蚊、蝇)工作,以防止疾病传播。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管理员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学校定期抽查。每月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较好和较差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月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达标宿舍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85分—100分优秀,60—84合格,60以下不合格。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月检查为“不合格”达三次及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4、检查成绩将与住宿补助挂钩,学期末根据得分发放补贴。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1、地面(15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10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6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阳台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窗帘整齐。
7、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8、卫生间、公共卫生(10分):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时刻保持清洁,室内空气清新;门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摆放鞋子,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9、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5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注:未打扫:0分;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6
为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意识,使宿舍管理逐步到达标准化、常规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住宿申请程序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第三条、入住须知
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2、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职责。
3、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4、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供给的'所有物品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是否取消其住宿资格。
5、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管理资料及要求
1、宿舍房屋问题在宿舍管理群内上报,由宝来宿舍管理员统一维修。
2、寝室内物品摆放统一按照公司标准,不得随意移动和更换,对室内设施恶意损坏者按原价赔偿,寝室门锁不得随意更换。
3、寝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4、住宿寝室人员严禁私藏管制刀具、利器等物品或危险化学品,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5、寝室内只允许在洗漱间吸烟,如在洗漱间外发现烟头、烟灰等,对吸烟者进行处罚。
6、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7
为了确保所有住宿生有一个清洁、安静、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信、自理、自律能力,特制定本条例。
(一)、寝室常规
1、严格按政教处安排的寝室、床位住宿,未经值班老师许可,不得擅自搬迁转让或相互调位。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参加学习,按时到校,按时回室。
3、安静就寝。午休、晚就寝时间内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如洗澡、洗衣、讲话、玩乐器、下棋、玩牌、打电话等。
4、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好内务,日用品须按《内务要求》的要求摆放有序。
5、住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义务,认真打扫所在寝室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无污渍、门窗干净,窗台无灰尘,天花板、墙壁无蜘蛛网,寝室内无臭气,物品放置有序。
6、要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要节约用水、用电。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有请假的舍长出示请假条。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9、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0、爱护校舍校具,不乱涂乱踢门窗、墙壁。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和纪律处分。
11、节约用水用电。不放“长流”水,不开“长明”灯。
12、自觉服从老师、学生干部、门卫、长者的管理和指教。
13、严禁抽烟、喝酒、打架骂人、打牌赌博、玩电游。
14、不得留宿外人,不得把非住宿生带入寝室,男生不得随便进入女寝室,女生也不得随便进入男寝室。
(二)寝室卫生(内务要求)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蚊帐必须用帐钩挂起;被子折成四折方块,有棱有角,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上下整齐摆放规范,折叠整齐美观。枕头与被子相对,置于床铺另一侧。床单应整洁平整,床单外边与床沿平,垫被、草席以不露床单外为标准。床上无杂物。
2、衣服须挂放在衣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袜子要及时洗净挂晒到阳台钢管上。
3、鞋子统一放在床下,分类放置,鞋跟向外,放齐成一条线。床下不准堆放箱子及零星物品。寝室内不准放置球类器具,更不得在走廊和室内玩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4、热水瓶须统一放置在靠墙或靠窗一边。脸盆放置床尾下,嗽口用具要置于脸盆内。
5、不准乱挂衣服,乱拉接绳子,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保持墙壁洁白无污迹,但可以适当美化,营造一定文化氛围,可以挂些名人字画、小挂件或摆放盆景等。
6、室内卫生保持一天二扫,周四大扫;保持地面干燥、清洁、无污物、痰迹;门窗干净、无灰尘;寝室内天花板和墙壁无蛛丝;寝室内无脏衣服、脏鞋、袜。
7、洗发露、洗衣粉、肥皂、板刷等小件物品要求整齐摆放。毛巾叠好挂在晾衣架上,应整齐划一。
8、各种学习资料放入书柜或衣橱的下层,要求摆放整齐。寝室床位号、衣柜号、桌位号应一致,不得调动。
9、禁止向门、窗外倒水或扔纸屑、果壳等杂物。寝室门口、阳台上不允许堆放物品,保持阳台、走廊和楼梯的`整洁。寝室内不准用餐、吃瓜子,不准拍球,不准玩扑克牌。
(三)、作息制度:
l、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或午睡时不说话、不打闹、不看书,保证睡眠。
2、按时回舍,按时离舍,按时参加自习,课间不准进入寝室,特殊情况须凭班主任证明。
3、进入宿舍后,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走。
4、出操预备铃声响后,要及时离开寝室;早锻炼铃声响过后,宿舍铁拉门将关闭。
(四)、安全制度
1、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箱子、门窗必须上锁,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寝室,严禁打开消防器材,严禁在床上打闹、蹦跳、追逐等。
2、要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不带现金等贵重物品进入寝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不准睡在他人的床铺上。
3、做到随手关门,不私留客人宿夜,夜间不准擅自离校或缺宿,若有事外出,必须办好请假手续。严禁偷窃和变相赌博。
4、遇到照明线路故障,或其它不安全情况,不得私自检修,必须报生活老师,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检修。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严禁在宿舍风扇上吊挂衣服或绳子。
5、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和钱财,贵重物品不带入校,100元以上现金要存入卡中或由相关老师代为保管。寝室要及时上锁。除早、中、晚规定时间外,其余时间无故不准进入寝室。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寝室的必须由班主任假条批准方可进入。
6、为保证宿舍安全,宿舍大门实行锁门制度不到开门时间一律不准进出,也不接待亲友。各室离室时要及时锁门。由各寝室长负责督促落实。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检查等各项校内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
第六条 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检查,提高学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教育读本》和《服务手册》等教材,落实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用电、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意识,防止学生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9
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以上10点希望住宿在学校的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xx学校
xx年3月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违法乱纪行为。禁止使用非法电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的卫生管理是每个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人都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宿舍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宿舍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教职工宿舍的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教职工宿舍的大门、窗户和水、电、气阀门等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禁止损坏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条、教职工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情况、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宿舍要配备烟感、燃气感、漏水感、温度感等安全设备,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协助解决宿舍问题的教职工,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级、荣誉称号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包括现有教职工宿舍和新建教职工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职工对该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公布实施。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素质。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1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使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内务管理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五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六条定期进行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七条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小便后要冲水。
第九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条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声喧哗、吹拉弹唱、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厅内打篮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员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条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和来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必须办理检查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第十八条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闹等。勿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网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乱扔杂物。
第二十七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宿管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杂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 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 不准在厕所等外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 不准乱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 不准在走廊上,堆放物品。
8、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二、“四个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学生寝室做到每天清扫,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垃圾要及时清倒。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奇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3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筏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4
为创建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切实维护住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肃住校纪律,促进对住校生的规范化管理,培养学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寝室卫生
1、各种生活用品、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保持地面、门窗、墙面、卫生间和走廊的清洁。
2、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不在寝室就餐、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不浪费水电。
3、使用卫生间后,必须及时冲洗干净;蹲坑内不留废水、杂物。保持寝室干燥、通风。
4、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须每天早晚打扫卫生,早晨必须清理纸篓、垃圾桶等。寝室长每天督促、检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摆放情况并协助老师做好点名和检查工作。
二、寝室纪律、安全
1、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晚上点名以后不许外出,平时无急事不进出寝室。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并经班主任(或学校值班领导)以及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严格按照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床铺、寝室。
3、不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4、不追逐打闹起哄、高声喧哗以及打架斗殴。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买东西等。
6、不吸烟、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赌博及变相赌博。
7、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许可,不换铺、合铺睡觉,不窜寝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寝室留宿。
8、不穿奇装异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9、不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带入学生宿舍。
10、不在墙上随意张贴宣传画,钉钉子,不在楼内外墙上乱涂、乱刻、乱画。
11、不在床铺上蹦跳、嬉戏,以免发生意外,不拨弄电风扇,电灯等设备。
12、不翻越栏杆、窗台;不在就寝期间离开寝室,更不离开寝室楼。
13、不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不乱接电源。注意用火安全,不点蜡烛,正确使用蚊香。
14、不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未经许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16、不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
17、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违纪现象、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教师。
18、保管好自己财物。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19、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照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同时也按违纪处理。
三、寝室文明
1、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尊重生活指导教师、值周教师、寝室长和他人。
3、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住校生”。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活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留家属、朋友、同学等非本单位人员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员工离职应于离职日起1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
宿舍设立寝室长,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信息、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公司主管和办公室、门店管理部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
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不准吸烟,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来访时不得带入寝室;
11、夜间最迟应于20时前返回寝室,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
寝室值日生职责:
1、当天早上做好个人内务、寝室卫生,且提醒他人做好个人内务。
2、早上起床和午休后应提醒他人起床,并最后离开寝室,离开前再次检查寝室卫生。
3、对当天寝室安全负责,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
卫生要求:
1、室内地面干净、无杂物,天花板、墙面无污迹、蛛网,无乱贴乱挂现象。
2、门窗、吊扇、日光灯擦拭干净、无积灰。
3、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灰尘,桌上物品、洗漱用具和行李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床下物品摆放整齐,蚊帐、被套、床单干净。
5、每周周末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第十二条
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
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四条
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五条
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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