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2 10:18:20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各学校及托幼机构在3月5日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并填报《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精心安排,落实整治效果。为确保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次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与“春雷行动暨三月重点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联合教体局、卫健局、公安局等部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了检查对象、时限、范围、检点和问题整改及工作要求。

  (三)严格执法,落实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执法力量迅速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要点表》,从十个方面入手,对照46项内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动态风险分级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学校分管领导和食堂负责人反馈问题,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了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求限期整改。对校园周边经营店重点检查资质情况、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山寨”和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34个,其中中学食堂10个,小学食堂13个,幼儿园食堂11个,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2户。共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对34个学校食堂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均为d级。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将所有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经营店全部录入系统。

  (四)创新监管、推行智慧管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州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督促学校加强阳光餐饮app学习,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截止目前,34个学校食堂均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其中32个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均已入驻阳光餐饮app,迈入了线上线下双监管模式(其余2个幼儿园食堂阳光餐饮摄像头正在采购安装中)。

  (五)宣传培训,强化防患意识。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食堂从业人员操作流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月1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60余人进行了培训。通过多媒体教学的方式,结合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典型案例,主要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培训讲解。并要求参会人员及时向未参会员工传达会议精神,做好二次培训,确保做到培训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督查情况来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学校索证索票不完整,存在大宗食品检测报告与批次不一致的`情况,食品安全专卷资料混乱;二是部分学校仍存在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未加标识,操作中存在交叉使用的现象,未区分使用、未定位存放;三是部分学校散装食品标识不全,成品、半成品混放,未使用食品专用包装袋盛装食品,库房通风、防潮设施不全,食堂内存放有杂物或私人物品;四是部分学校留样记录、消毒记录不规范,未及时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五是部分学校老旧食堂布局不合理,备餐间未封闭,墙壁和屋顶未做防水处理,墙壁有霉斑,需改造;六是阳光餐饮部分摄像头无法正常使用。七是部分学校食堂水质检测报告中的大肠菌群超标,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一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5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一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罚5元。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1、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垃圾桶。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内),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做到无霉斑,干爽清洁。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各功能间(区)均有盛物架、刀架。专间、专池、专用工具专用。

  4、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 70℃ ,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按要求进行留样登记:①重量 100克 ;②密封;③生熟均要留样;④要冷藏;⑤张贴标签;⑥时间要达标,即熟食48小时,生食24小时。

  6、紫外线消毒灯离墙、离地,悬挂高度在2.0- -2.5m 之间,并有金属挡板。

  7、同一房间内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电炉等)。使用锅炉的学校应保证锅炉在使用年限内,每年进行技术检测,锅炉工要办理《锅炉工证》,填写司炉日志。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因此,为使食堂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使食堂能做到优质、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师生,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采购。食堂设采购员两名(由公办教师2人组成:记账:梁明贵,付款张燕军,)一人付款,一人记帐,每天采购完毕后认真填好采购单,并签名。采购物品回校后交食堂保管员(熊雪松、戴毅)验收签名,采购单一式三份,采购员、保管员及管理员各一份,保管员用于月底盘点,管理员(周奇)用于月底结帐,然后存档。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验收和保管。食堂设保管员1名(熊雪松、戴毅),每日对照采购单,对所采购物品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完毕后在采购单上签名,并保留采购单,以便月底盘点。

  3、制订菜单和领用物品。食堂炊事员实行值班轮流制。负责根据当天采购员采购原料及仓库存储,库房储存食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公分,有“三期”并在保质期内,协同食堂管理员拟制当天早、中、晚餐菜单及次日早餐计划并予公布,然后领用各项所需材料,在领用单上签名,一式两份,保管员及管理员各一份,以便月底结合采购单进行盘点结帐。

  4、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5分钟准备好。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害有毒食品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清洗过的食品不落地存放,整个加工过程由轮流值班员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食堂管理员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师生要排好队在固定窗口。食堂管理员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管理员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7、每天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周底膳食委员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无故迟到扣除当天工资50%,无故矿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

  2、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4、爱护公物。使用锅炉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5、采购员要把好采购品质量关和成本关。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保管员要做到物品进出帐目清楚,程序分明;炊事员要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足够的饭菜,一方面使饭菜浪费度降低到最小,又不会使饭菜不够吃。

  6、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锅炉操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染;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7、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帽,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管理员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8、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吵,不打闹。

  9、服从膳食管理委员会安排。

  三、食堂卫生制度

  (一)食品卫生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出货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二)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三)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必须有盖),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四)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等)应洗手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四、监督与管理

  1、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校长: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食堂各项工作。

  膳食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食堂行政管理及食堂设施,经费核算及食堂职工奖惩等相关事宜。

  教导处:食堂的业务管理部门。每月一次协同食堂管理员进行月底结算工作,及时完善、修理食堂各项设备设施。

  值周教师:配合食堂做好就餐的秩序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勤俭节约,文明礼貌教育工作。

  食堂管理员:兼食堂卫生管理员。食堂的直接管理者。负责食堂内部各项事务管理,负责食堂职工的考核工作,对食堂流程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为食堂和学校各部门的直接联系人。每月底进行成本核算。

  学生代表:做好学校食堂和学生的沟通工作,代表学生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馈学生方面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膳食委员会成员:张仁贵(狮溪村支书)、张和平(殷家坝村支书)、娄映(狮溪卫生院副院长)、张苏明(学生家长代表)、华海娟(学生代表)、梁大禄(工会主席、戴正晓、戴正丽教师代表)

  2、强化师生监督。每日早上主厨师及时公布当日中、晚餐菜谱及次日早餐安排,并注明掌勺厨师。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每个窗口固定职工打菜,每学期定时组织评比“文明窗口”。

  3、每学期进行三次食堂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食堂帐目,仓库管理等相关事宜。

  五、奖惩

  1、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师生好评的,学期末膳食管理委员会报膳食委员会会酌情给予100元—300元奖励。

  5 2、采购员采购有腐烂变质食品,扣除当月工资20%;有低价高报现象,予以辞退;厨师使用腐烂变质食品加工,每次扣除当月工资10%;由于技术失误,造成饭菜浪费,扣除当天工资50%;因为工作失误,导致饭菜供应不足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酌情扣除食堂管理员及当值主厨工资20—50元。

  3、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工资50—100%,情节严重予以解聘。

  ①食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清洗职工,管理员;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采购员或保管员,厨房工作人员。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厨房工作人员。

  ④人为投毒。责任人:食堂值班人员。

  以上情形,如食堂管理员未发现和制止,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校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一把手负总责,总务处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职责,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校园医务室和保卫处协助总务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职责人。食堂经营人员务必理解卫生监督部门和校园总务处、医务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校园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校园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食堂务必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严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采购索证、验收、监督制度,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做好索证登记。严禁校园向无证摊贩采购蔬菜、大米等食品原料。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掉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六、总务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总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安全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一、学校食堂必须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许可证,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学校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学校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到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确保食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二、要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严格控制对沙河粉、豆糕类、豆腐、四季豆、蘑菇等食品的.采购和制作关。要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堂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如蓄水池等应有卫生防护措施,做到定期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腐工作。

  三、加工经营场所的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应在专间内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四、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

  五、做好学生用餐管理工作。组织学生排队有序就餐,严防拥挤、烫伤事故的发生。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提倡学生自带碗筷,严防肠道传染病。

  六、学校要由后勤总务管理人员定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检查。对食品的卫生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要求,定期组织召开食堂从业人员会议,提高他们对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的认识。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 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 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05]68号文件)即行废止。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1、员工上岗前举行食品卫生法律规矩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学问培训,举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学问和职业道德教导,不断提高员工素养。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光、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方案,包括常常性教导和有方案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光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5、员工认识岗位卫生制度,常常抽查员工的卫生学问知晓状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6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尘、无油污、无水、无垃圾)。

  4、餐厅服务售货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要求为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承包经营工作的管理,监督从业人员遵守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食堂和小卖部监督管理

  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

  成员:xx

  三、工作职责

  1、指导食堂和小卖部承包者建立经营管理机构及制定食品经营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执行制度的落实、各项证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

  3、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及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4、监督检查食堂饮食卫生,饭、菜质量和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小卖部食品质量和销售价格。

  5、每天定时检查食堂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餐饮用具的消毒、加工成品的规范流程和索证等,并进行记录。

  6、做好学生用膳纪律的管理,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教育。

  7、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8、不定期抽查和每月一次定期检查。

  9、定期召开师生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听取其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并督促食堂及时整改。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1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1学校团体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1.2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职责人,对本学校团体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职责。无论食堂是否对外承包经营,其卫生许可证上的法人代表须填写校长姓名。

  1.3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对食堂承包后存在的卫生问题仍要负责。

  1.4学校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负责食堂的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5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卫生许可的基础资料、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各种卫生检查记录、个人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2.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2.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离。从业人员每年体检1次。

  2.2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上岗前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才能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复训1次。各食堂应定期开展自身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素质。

  2.3应严格执行《广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本食堂的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

  3.落实卫生检查制度,勤检查,保卫生。

  3.1卫生管理人员每一天进行卫生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学校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善及奖惩记录。

  3.2检查资料包括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和食具用具洗消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

  4.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关。

  4.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贴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资料;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5.建立健全的食品贮存卫生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5.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置能正常使用的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5.2食品进出库应有专人登记,设立台帐制度。做到食品勤进勤出,先进先出;要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5.3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4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及控温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冷冻温度必须低于-18℃,冷藏温度必须坚持在0-10℃。

  6.做好粗加工卫生管理,把好食品筛选第一关。

  6.1食堂应设有专用初(粗)加工场地,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有明显标志。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6.2初(粗)加工的择洗、解冻、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3加工后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浸泡半小时。

  7.做好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确保出品卫生安全。

  7.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7.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7.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炒、烧食品要勤翻动。

  7.4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7.5制作凉拌菜、酱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尽量少用食品添加剂,制作时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8.强化售饭间和其他功能专间卫生管理,把好出品关,慎防食物中毒。

  8.1售饭间和其他功能专间(包括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裱花间,以下简称专间)必须做到房间专用、售饭专人、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专用。

  8.2专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8.3专间配置预进间,并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用于洗手、消毒的专用盆各1个。专间内配置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空调系统等设施,室内做到无蝇,坚持室内温度25℃以下。

  8.4专间内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贴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贴板做到面、底、边三面坚持光洁。

  8.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坚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应按照食品与用品分开、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销售区域,销售食品必须货款分开。

  8.6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专间存放。

  8.7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0-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食用前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9.餐具用具必须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9.1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须有专间,专人负责,餐具用具有足够数量周转。清洗消毒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一刮:将剩余在餐具用具上的残留食品倒入垃圾桶内并刮干净;二洗:是将刮干净的餐具用具用加洗涤剂的水或2%的热碱水洗干净。三冲:是将经清洗的`餐具用具用流动水冲去残留在餐具用具上的洗涤剂或碱液。四消毒:洗净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五保洁:将消毒后的餐具用具放入清洁、密封有门的餐具用具保洁柜存放。

  9.2餐具常用的消毒方式:

  9.2.1煮沸、蒸气消毒,坚持100℃作用10分钟。

  9.2.2远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

  9.2.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9.2.4消毒剂如含氯制剂,一般使用包含效氯250mgL的浓度,食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洗消剂必须贴合卫生要求,有批准文号、保质期。

  9.3消毒后餐具感官指标必须贴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9.4保洁柜必须专用、清洁、密闭、有明显标记、每一天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洁柜内无杂物,无蟑螂、老鼠活动的痕迹。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具不能混放。

  10.注意坚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0.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坚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10.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10.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10.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10.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10.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长:贾xx

  副组长:向xx

  组员:向xx、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9、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10、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11、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一、配餐间间使用前举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举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光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来宾、员工、同学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准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7、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参与保证食品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情况。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

  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管理)。

  四、使用添加剂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记录。

  五、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备案。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向消费者公示。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大小和数量满足加工经营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洁用具清洗池分开,并有明显用途标识。

  三、用化学消毒的,至少3个专用池,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2个专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清洗。

  五、采用热力消毒的,消毒时间和温度应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有相关许可证明,质量符合要求,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五、负责实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一、切实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经营行为,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处置,积极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渝北区卫生局和区教委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包括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类产品。

  二、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 留存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六、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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