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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1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单位的情况,促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和经费运作的行为,特制订本规范。
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一、财务预算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财务预算是指制订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活动各项目标的计划和相应措施,并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来反映和说明。预算管理是对单位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力资源流的综合与控制。
二、每年末,学校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度较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由财务部门汇总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预算编制负责,校长对年度预算方案负责。
三、建立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制度。每月财务部门分析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执行情况与预算方案有较大差异时,需变更预算方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调整方案。
四、建立预算工作的授权批准制度。校内各部门负责人,授权对本部门内的预算工作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按审批后的意见办理预算工作。
五、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对预算的调整,必须经过申请、审议、批准等程序。
1、预算调整的申请:必须由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调整的初步方案和调整前后的预算指标对比,以及调整后预算的负责人、执行人等情况。
2、预算调整的审议:对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的调整申请数,应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担任审议的部门和人员应由校领导指定,审议意见应包括对申请同意、反对或补充修改的内容等。审议人应对审议意见负责。
3、预算调整的批准:经审议的预算调整申请,才可报送有关领导批准。批准人应在审阅有关资料后提出书面意见,然后下发给申请人遵照执行。
六、预算方案制定后,预算执行者对预算进行管理,除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外,校内各预算部门要加强自查。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时、按文、按部门进行必要的互查。总结预算目标与预算执行差距,把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是指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二、保持现有银行存款开户的情况,如有需要,需另设帐户,包括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外币存款等,必须由校领导集体讨论而定,并报批上级领导。
三、货币资金实行钱帐分管,指派合格的业务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1、各种收支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真实的凭证,个人在办理收支业务时,须得到有关领导的授权,即学校对300元以内的支出业务由总务主任负责审批,超过300元的支出业务由校长负责审批,并在记帐凭证上签章附上原始凭证,再交主管财务进行复核。经复核后的记帐凭证,才可作为货币资金收付和核算依据。
2、现金管理人员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设小金库,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现金管理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清查小组(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根据盘点表的项目盘点库存现金,并同现金日记帐余额进行核对。
3、银行存款管理人员应保证银行存款收付的合法,银行帐号不准出租、借用、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将单位的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储,期末由非出纳人员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同时对未达帐项,建立台帐,注明内容和原因,保证银行存款的真实性。
4、为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要妥善保管支票等票据,对作废的支票等票据要加盖作废戳记,财务专用章由总务主任保管,支票印鉴章由出纳保管,学校法人章由人事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记录,相互牵制,印章和支票需分开存放,防止非法行为发生。
四、建立货币资金职务分离制度,完善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必须根据经过审签的记帐凭证来支付和保管货币资金,不得兼任稽核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存货的内部控制
一、存货是单位重要的资产项目,加强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存货资产的安全、完整,以提高存货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建立存货管理的职务分离制度,根据年度费用的预算计划和上年存货收发情况,由存货管理人员编制存货计划,由总务部门进行复核审批,来确认计划的合理性,存货采购人员不得兼任验收和存货保管工作。存货保管人员不得负责存货的会计记录,即管帐不能管物。
三、建立存货采购、领用、发出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存货的采购应当由当事人提出采购申请,由校总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指定专人签订合同和采购业务,实物管理部门在接到外购货物时,首先应检查有否订货合同、入库通知单和质量检验单,复核货物的数量和相关的质量检验。存货的领用和发出,需经总务部门的批准,应以经审核的领料和发出的凭证为依据。
四、对存货的入库、领用和发出,实物管理部门应按货物类别、编号、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设置实物明细帐。月末编制存货收、发、存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帐、卡、物核对。
五、建立年度存货盘点制度。必要时,也可临时突击盘点。盘点时,应制订盘点计划,列出盘点表,存货盘点应由负责存货保管、记帐的人员以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盘点时,要有序摆放存货,保持完整的盘点记录,如有盈亏,要查明原因,直至追究个人责任,并及时处理盘盈、盘亏,也要发现存货需报损和报废情况。
六、对存货的报损和报废,应由管物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存货需报损、报废的原因,由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签署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结算中心,待批准后方可处理。
七、审批后存货的报损、报废的削价收入,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入帐。
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一、固定资产是单位固定资金的实物形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养、维修,使固定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年限中能正常的运行,以提高固定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学校的固定资产,指有专人或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帐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需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实物数量、价值、使用状况、存放地点、维修及保养、报废等情况。财务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三个部门分别对固定资产增减进行核算,并定期进行核对。
三、固定资产的增减,有规定的审批权限(五万内(含五万)由学校处理,五万元以上报区教育局资产中心处理。)如要购置固定资产,须有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请购与预算进行核对。如属权限范围内,可直接审核批准,不属权限范围内,应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在购置过程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编制询价报告,经讨论通过,方可签约购置。购入的固定资产,须由专人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入帐。固定资产的.处置,也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
四、年度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是保护财产安全、完整的必要控制手段,盘点工作应由负责保管、记帐等不同职能的人员以及与固定资产无关的其他局外人共同担任。盘点时,要编制盘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类别、编号、存放地点、目前使用状况和核对,如有不符,需经一定的批准程序才能进行帐面调整。
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维修和保养工作,每年应编制固定资产维修计划,或根据使用中出现的应急情况,采取修理措施,要分别设置有关表单来记录、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并对记录情况定期检查,修理业务的原始凭证,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
一、工程项目是单位的投资项目,它会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对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谋求投资的最大效益。
二、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如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上报校总务部门,校总务部门核实情况后,在校长办公会议上审议而定。
三、配备合格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对工程项目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项目业务。
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相关部门人员集体决策讨论,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六、工程项目价款支付业务,原则上应按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交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经财务人员的复核才可办理价款支付,如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发生变动,应提供较完整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进行审核。
七、工程项目竣工要进行竣工决算,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未实施,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列入单位的固定资产。
流动负债内部控制
一、流动负责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已承担的义务、负债的偿还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其包括应付帐款、预收款、代管款项的收取、应缴财政专户等。
二、对流动负债,按其经济内容及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设立总帐和明细帐,详细记录负债的发生日期、内容、债权人名称等,对流动负债的支付,要有授权批准手续,以保证支付款项的正确性、合法性,每月末核对总帐和明细帐。
三、流动负债经确认后,不能随意核销,对无法支付的流动负债,要有有关人员核销申请,报批有关领导的审批,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核销帐户。
会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内部控制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经济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每月进行结帐,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其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并上报有关部门。
三、编制和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四、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列入其岗位责任制内容,并进行考核。
五、报送的财务报告,应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健全内部控制,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常态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特编制《中学内部控制管理度》,作为建立、执行、评价及验证内部控制的依据,确保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证学校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自身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保证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内部控制渗透到学校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审慎性。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在日常管理,特别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时,都要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有效性。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将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独立性。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及时向校务委员会报告。
(五)适应性。内部控制与办学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五条内部控制体系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基础,结合法律法规要求、行业管理等作为内部控制的标准,主要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学校管理制度、流程。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内部控制包含以下五个要素:
(一)内部控制环境;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三)内部控制措施;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
第七条学校建立良好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事关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确定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批准各项业务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学校各职能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财务室)和群团组织(工会、团委)共同构成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执行校务委员会批准的各项决策,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并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学校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健康的内部控制文化,提高全体教职工的`职业操守和诚信意识,从而创造全体教职工都充分了解且能履行其职责的环境氛围。
第十条学校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保证风险管理的实现。
第十一条学校制订全面、系统、成文的各项业务制度和程序,并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避免因管理团队的变更而影响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首先要建章立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内部控制的事后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检讨,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学校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的重要变动均不能由个人独自决策。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授权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和正式授权;授权应适当、明确,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具备正式、成文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
第十七条学校积极利用计算机程序监控等现代化手段,核定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各年级业务权限,加强常规管理和控制。
第十八条学校财务室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柜台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有效,对授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第十九条学校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并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与各种报表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有效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各个重要部位配备防救设施,应急措施应当做到科学、及时、有效。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现业务操作和管理的电子化,促进各项业务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整合,做到业务数据的集中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贯穿各处室、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及时、准确提供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并真实、准确地向上级报送报表资料和对外披露信息。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共享和反馈机制,确保管理团队及时了解情况,确保每一项信息都能够传递给相关的教职工。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各项业务、日常情况和例外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迅速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内部控制督查小组,由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日常工作。督查小组有权获得管理信息,并对各职能部门、各项业务实施监控和评价,同时向校务委员会和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和相应处罚措施。
(一)业务审查和审批人员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
(二)管理团队对重大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预算编制环节控制:
(一)建立完善预算编制的组织管理体制,做好预算编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明确审批要求;
(三)完善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
(四)重大预算项目采取立项评审方式。
第二十八条预算批复环节控制:
(一)明确预算批复的责任;
(二)合理进行内部预算指标分解;
(三)合理采用内部预算批复方法;
(四)严格控制内部预算追加调整。
第二十九条预算执行环节控制:
(一)预算执行申请控制。执行申请应当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以后,财务部门才能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二)资金支付控制。业务部门借款申请或报销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完成后,办理具体的资金支付业务;
(三)预算执行分析控制。通过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的形式,开展预算执行分析,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预算决算与评价环节控制:
(一)决算控制。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绩效评价控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四章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收入业务控制:
(一)对收入业务实施归口管理,由财务室归口管理各项收入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三)建立收入分析和对账制度,对收入征收情况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判断有无异常情况;
(四)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
第三十二条支出业务控制:
(一)明确各支出事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加强支出审批控制,各项支出都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流程才能向财务室申请资金支付或者办理报销手续,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三)加强支出审核控制,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四)加强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控制,财务室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
(五)加强支出业务分析控制,定期编制支出业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对于支出业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三十三条债务业务控制:
(一)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指定专门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债务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实施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确保债务管理与资金收付、债务管理与债务会计核算、债务会计核算与资金收付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全过程;
(二)授权审批控制,建立举借和偿还债务的审批程序,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日常管理控制,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五章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按照“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流程,先填报政府采购预算,经批复同意并录入采购计划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三十五条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总务、财务、党支部纪检委员等部门和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严格过程管理,实行专人验收入库。
第三十六条由总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七条规范涉密项目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六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不得由单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出纳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三十九条建立货币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审批人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第四十条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禁止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四十一条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四十二条学校对会计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人员应当具有与其岗位、职位相适应的能力,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证书或专业的资格。
第四十三条学校明确各种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资产购置纳入预算管理,符合审批程序,履行验收手续,及时纳入会计核算。
第四十四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第四十五条学校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并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七章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立项、设计与概算预算控制建设项目控制:
(一)对项目建设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建设项目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二)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合同;
(三)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概预算等由学校内部的业务处室、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第四十八条学校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十九条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和突破。如需调整投资概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第五十条学校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五十一条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八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室与档案室归口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第五十四条档案室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由xx中学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
二、学校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监护。建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2.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四、学校门卫应当由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政府有关部门及特种车辆除外),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动物带入校园。
五、学校出入口安装坚固、防撞、防撬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按标准安装电视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安装110报警装置。
六、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财务室应当按照规定存放现金。学生上体育课或离开教室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完整,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及所有教职工,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学校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全岗位,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学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优化。
第二章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控委”),由校长任主任,分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的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人事、教务、后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内控委负责全校内部控制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内控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内控办”),挂靠财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评价与改进等。
第六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内部控制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落实与反馈,与内控办保持密切联系。
第三章 内部控制主要内容
第七条 预算管理控制: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预算科学合理、执行严格、调整规范、监督有力。
第八条 收入管理控制:规范学费、住宿费、政府补助等各类收入的收取、核算、上缴和分配流程,确保收入合法合规、及时足额入账。
第九条 支出管理控制: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加强大额资金支付、采购、基建项目等重点支出的监管。
第十条 资产管理控制:建立健全资产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维护、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安全高效。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控制: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归档等环节,强化合同审核与风险评估,防范合同风险。
第十二条 信息系统控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确保数据安全,实施权限管理,防范信息泄露和非法操作。
第四章 风险评估与应对
第十三条 定期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识别和分析经济活动中的潜在风险点,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
第十四条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降低、转移和接受,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跟踪风险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第十五条 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内部控制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 内控委应组织内部审计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加强纪检监察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鼓励教职工参与内部控制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内部控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内控委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保障学校资源的合理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内所有部门和学校员工,包括教职工、管理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
三、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1. 规范性:所有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2. 透明性:相关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公开,以便各方监督。
3. 有效性:内部控制措施应有效防范和适应各类风险,提高管理效率。
4. 连续性:内部控制制度应根据学校发展的变化不断完善与调整。
四、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1. 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总体规划和监督内部控制工作。
2. 执行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内部控制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3. 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五、内部控制内容
1.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各项经济活动的审批权限,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预算管理:每学年制定预算,并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审计监督: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2. 人事管理
招聘流程:制定明确的人员招聘流程,确保招聘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考核制度:建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3. 教学管理
课程设置:依据国家和地方教育政策,科学合理地安排课程设置,确保教学质量。
教学评估: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收集师生反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
4. 资产管理
资产登记:所有学校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清查。
使用监督:对学校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合理利用,防止浪费和损失。
5. 安全管理
安全制度: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操作流程。
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师生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六、内部控制评价与改进
1. 自我评估:各部门定期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绩效评估: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3. 制度更新:根据评估反馈和实际需求,及时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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