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宿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地教师;本县或本县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下占好房间,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汇报后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淫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下水道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后勤服务中心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9、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后勤服务中心。
三、本条例自20xx年11月开始执行。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2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入寝室必须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按规定的床位入寝,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及床位,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2、寝室每天早、中、晚要进行开窗通风,寝室长定时到寝室管理员处领取消毒水,及时、彻底的对寝室进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寝室内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必须外出,则须进行出入登记、体温测量,并戴好口罩等,做好个人防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内泼水、烧纸。不得向楼外乱扔垃圾、杂物。
4、禁止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寝室与寝室之间的串门、聚会等交流活动,建议多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不得在楼内及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校外人员来访。特殊情况下,须经学校批准,不允许非住宿人员进入寝室,对住宿学生,实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门禁卡给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寝人员,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是抵抗病毒侵袭的重要法宝。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寝室时要检查好电源等设施,寝室严禁使用热得快等烧水设施。
7、严格遵守寝室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积极配合寝室管理员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如有发热、咳嗽或其他身体不适情况,请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配合做好隔离防护工作。
8、住寝同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或15天内有外省返校人员的.,请及时向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报告,配合学校做好信息上报等后续工作。
9、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防疫期间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报告。
10、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3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摆放,这个由舍长亲自指挥。
二、鞋摆放在床底下,整齐地摆好,如有同学乱脱的,由舍长安排任务。
三、衣服不准乱挂在床位,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卫生清洁要搞好,当天的同学当天倒完垃圾,否则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时间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记员回报,不登记的宿舍由舍长扫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当天值日同学要扫净宿舍卫生,阳台、走廊、床底要扫干净,如有扣分、扫地一周并扣学生本人两分。(注:文明宿舍评比要搞好宿舍的内务)
六、在宿舍不在乱扔剩饭剩菜或倒在厕所,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并扣两分。
七、宿舍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回到自己的床位,不准开水龙头、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员检查人数后,关好门以防别人窜进来。本舍的同学不准在午晚休时间窜进别人的.宿舍,如有违者扣五分并抄书,如有举报者加两分以作表扬。(注:如果舍长虚报假人数的由领导或老师处罚)
八、午晚休讲话者扣五分并扫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处理。
九、在午晚休期间不能冲凉、看小说,如有违者扣两分,并抄书。
十、舍长每天要催促同学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如果不催促别人,扣舍长两分。
十一、同学起床后应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学扣本人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并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时间,没响铃不能走出宿舍门口,如有违者扣两分/次,并扫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发现宿舍本人偷盗别人的东西扣十五分/次,并抄书。吸烟、饮酒扣二十分/次,有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时间,不能打扑克,如有违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长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两次,写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检讨,由班主任监督。
十五、乱扔垃圾者扣两分/次并扫地一天,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时间内不能吃零食,若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十七、如损坏宿舍门、窗、床板扣舍长五分/次,扣宿舍同学十分/次,并赔偿。
十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以免火灾发生,如有违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声喧哗,如有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4
一、宿舍管理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宿舍管理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不得随意离岗。
二、落实学生宿舍常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度,认真做好宿舍清洁卫生的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做好学生就寝管理,维护就寝纪律,严格按照《利川职校班级量化考核细则》进行检查和考核,如实填写每日考核表,次日课间操前交学生科。
三、严格执行宿舍安全保卫措施。准时关、开宿舍大门;严禁学生在室内点蜡烛、烧火、吸烟、使用电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熟练掌握灭火器和监控设备使用;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留宿;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和检查,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以及各种管制刀具、锤、棍等危险器具带入宿舍;经常检查宿舍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制止学生一切不文明行为。宿舍管理员应加强对宿舍的监控和巡查,禁止学生在宿舍楼道内追逐打闹、踢球、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乱张贴、浪费水电及破坏门窗、床铺、监控、宿舍公共设施等行为;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严禁在宿舍内起哄、打架、吸烟、打牌、赌博等。如发现上述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值周组、班主任或学校处理。
五、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爱学生,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经常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善于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发现学生生病及非正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迅速向相关班主任、值周组或相关人员报告。
六、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关灯、开关门,按规定时间管理学生进出,上课时间一律锁门,禁止学生上课时间在宿舍逗留,禁止男、女生互相窜楼。对非正常作息时间进出的学生要进行盘查和上报。
七、规范节假日留守学生住宿。实行节假日留守学生住校登记和查房点名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严防安全漏洞,维护好学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八、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宿舍管理员应经常召开宿管部干部、室长会,总结各寝室纪律、卫生及内务整理情况,并要求学生做好会议记录。
九、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宿舍管理员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严禁宿舍管理员给学生销售烟、酒等危害学生健康的商品,严禁给学生手机充电,严禁给学生烧开水,严禁将宿舍大门钥匙交给学生或其他人使用,更不得外借和私自乱配钥匙。
十、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不定期对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宿舍管理员不在岗,按《利川民族职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作旷工处理,并每次扣发岗位津贴(工资)100元;宿舍管理员在岗不履职,不按岗位职责认真安排、指导、督促、检查和检查考核不属实的,每次视具体情况扣发津贴(工资)10-50元;宿舍管理员违反学校规定或职业道德,给学生销售烟酒、烧开水、手机充电等,学校检查发现或师生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处罚100元;因宿舍管理员不在岗或渎职、失职造成工作责任事故,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5
为创建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切实维护住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肃住校纪律,促进对住校生的规范化管理,培养学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寝室卫生
1、各种生活用品、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保持地面、门窗、墙面、卫生间和走廊的清洁。
2、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不在寝室就餐、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不浪费水电。
3、使用卫生间后,必须及时冲洗干净;蹲坑内不留废水、杂物。保持寝室干燥、通风。
4、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须每天早晚打扫卫生,早晨必须清理纸篓、垃圾桶等。寝室长每天督促、检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摆放情况并协助老师做好点名和检查工作。
二、寝室纪律、安全
1、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晚上点名以后不许外出,平时无急事不进出寝室。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并经班主任(或学校值班领导)以及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严格按照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床铺、寝室。
3、不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4、不追逐打闹起哄、高声喧哗以及打架斗殴。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买东西等。
6、不吸烟、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赌博及变相赌博。
7、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许可,不换铺、合铺睡觉,不窜寝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寝室留宿。
8、不穿奇装异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9、不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带入学生宿舍。
10、不在墙上随意张贴宣传画,钉钉子,不在楼内外墙上乱涂、乱刻、乱画。
11、不在床铺上蹦跳、嬉戏,以免发生意外,不拨弄电风扇,电灯等设备。
12、不翻越栏杆、窗台;不在就寝期间离开寝室,更不离开寝室楼。
13、不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不乱接电源。注意用火安全,不点蜡烛,正确使用蚊香。
14、不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未经许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16、不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
17、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违纪现象、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教师。
18、保管好自己财物。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19、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照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同时也按违纪处理。
三、寝室文明
1、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尊重生活指导教师、值周教师、寝室长和他人。
3、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住校生”。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提供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提供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x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x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况,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返回,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填写《x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x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况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校园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通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校园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园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提供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约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助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提供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保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树立美好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宿舍文明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x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特别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x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文明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7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至晚自修结束时),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晚自修结束时),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晚自修结束进入宿舍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安全办公室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安全办公室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后勤办公室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政教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xx学校
20xx年10月8日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8
为了有力地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当前疫情,将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省、市、县有关加强学校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钟和晚自习下课前30分钟测量宿管人员的体温,确认没有异常后准许上岗,并做好记录,所有参与宿舍管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2.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入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实名登记验证并须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
3.发现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4.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经14天隔离观察无后方可上岗。
5.宿管人员夜间全部入住学生宿舍楼,实行统一封闭管理,不得脱岗或随意找人顶岗,严禁在宿舍楼内饮酒。
二、场所清洁消毒
1.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的`清洁消毒,特别是楼梯扶手,门窗,楼梯等使用频率高的区域,并定期对学生宿舍室内进行消毒..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3.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废弃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时对垃圾投放点进行消杀。
三、防护物资配备
1.给宿管人员配备数量充足的红外、水银测温计。
2.有条件的学校在宿舍配备移动紫外消毒灯,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储备一定数量供学生应急的口罩。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9
一、管理要求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推选出宿舍长(此后按实际情况可以改选)。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同时,舍长对宿舍成员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有监督管理责任,发现宿舍成员有经常逃课、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和及时上报辅导员。舍长评奖学金时享受同其他班同样的任职加分(有突出贡献的'舍长可以额外加分)。
(二)各宿舍应该每天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宿舍内禁止吸烟。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声喧哗、刷牙、倒水、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屑;不得乱扔果皮、纸屑、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不得无故晚归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五)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一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并取消其各种评优资格。
(六)各宿舍应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力争在全院创建一种“舍风正、学风好、班风优”的宿舍文化。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生会生活部每周检查一次,特殊时期检查两到三次;学院领导和辅导员不定期检查。学生会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对好的宿舍予以表扬,对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通报良好宿舍及不合格宿舍。一学期获得良好宿舍10次及以上的宿舍优先获得院级和校级“文明宿舍”入选资格,宿舍成员奖学金加分中的宿舍分按满分计算。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个月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年各项评优资格。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宿舍舍长的任职分清零,该宿舍所有学生(包含舍长)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拒检和干扰检查,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3、在各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我院及校级“文明宿舍”的宿舍,所有学生本学年综合测评中宿舍分按满分计算。
4、各班所有宿舍中,如有30%及以上的宿舍出现过在“不合格”宿舍通报中,取消该班“文明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集体奖项评选资格。
“文明宿舍”评比细则
(1)自觉遵守宿舍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和管理,无在公寓楼内违犯校规校纪现象。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语言文明,行为礼貌,舍友关系融洽。
(3)宿舍内凳子、盆架、盆子、清洁用具等设施设备摆放或悬挂整齐统一,阳台物品堆放整齐。
(4)地面无烟头、纸屑、痰迹、果皮等垃圾杂物。
(5)门窗干净完好,不在窗台上摆放鞋袜、毛巾等杂物。
(6)桌面干净,书籍摆放整齐有序。
(7)被褥叠放整齐,床单、被罩、枕巾、蚊帐等干净卫生。
(8)墙壁无乱钉钉子、乱拉铁丝、电线、网线、绳子及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9)宿舍成员无酗酒、打架斗殴、高声喧哗、打闹起哄、狂呼乱叫、踢球、拍球、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10)舍员无晚归及夜不归宿现象,且在上课期间无人逗留在宿舍内睡觉、玩游戏、打扑克牌等。
(11)宿舍内无不健康书刊、杂志、图画和影碟等。
(12)宿舍无私自容留他人住宿的现象。
(13)宿舍成员无窃电、违规使用电器、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4)宿舍内配备的家具设施完好,且位置摆放符合公寓教室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
(15)宿舍成员无赌博等不良行为。
(16)宿舍整体环境良好。宿舍内无异味,无蚊蝇,富有青春气息和时代感,营造积极健康的宿舍氛围,体现出当代学生的特色。
(17)每次检查评比时应邀请学生公寓教室管理中心共同检查,且征求公寓管理员意见。对有违犯校纪校规、不服从管理教育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宿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9、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宿舍文明建设,维持宿舍整洁,经济学院XX级团总支学生会现决定规范卫生检查制度,以保证卫生评比工作有效进行。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评比工作作为年级生劳部常规工作,必须每周进行,不可疏漏;
2、卫生评比工作于每周三下午一点半开始进行,检查人员由年级生劳部部长、副部以及各班生劳员轮流组成,每次六人,分两批到男女宿舍评比;
3、卫生评比前,每间宿舍需要打扫好卫生,保持室外室内的整洁,宿舍内不得出现各种高功率电器,否则检查人员将予以登记并上报,宿舍成员应当礼貌待人;
4、卫生评比时每间需至少有一名同学在宿舍,方便检查人员进行卫生检查;
5、当天得出卫生评比结果,将卫生评比结果于次日公布到年级宣传栏,每月生劳部需向年级主席团统一汇报本月卫生评比结果,主席团需审阅卫生评比表;
6、每月评选出男女生宿舍各一个冠,经主席团审核,奖励十元以内的物品。
7、年级生劳部进行卫生检查,接受主席团和同学们的监督,完善卫生检查制度。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0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县城)学生必须住宿,特殊情况除外。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当学期的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备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2、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5:20起床,5:30离寝。中午11:50—12:50午休。下午14:20—18:50为休息时间。晚上21:00封楼,21:30熄灯。
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
(5)放假期间寝室封门。最后离开的同学同时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贴好封条。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务。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寝室钥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师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6)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7)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9)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打麻将,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
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汇报后再由学校后勤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淫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0、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总务处组成检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2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发挥宿舍文明育人功能。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一、卫生责任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实行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会(主要为班长和卫生员)、宿舍长五级管理。党总支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卫生情况,辅导员定期深入所负责年级(班级)学生宿舍督促卫生清扫,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班会要切实组织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扫工作,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
二、值日及扫除制度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和扫除制度,要坚持做到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次扫除(时间为每周四)。宿舍长负责将值日表、评分标准、学院管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值日生按卫生标准打扫好整个房间的卫生,同时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员整理好自己的内务卫生。
三、检查评比制度
1、宿舍卫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检查方式。全院卫生检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参加人员包括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及班级卫生员。公寓中心卫生检查则为不定期检查。
2、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最终得分由学院检查得分(60%),院领导、辅导员抽查得分(40%)最终按比例规定得出并评出A、B、C、三档。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奖罚措施:
1、对于一个月内连续三周卫生成绩得A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给予表扬。
对于在一个月内无论学院检查,公寓中心检查均为A的宿舍,授予“机电学院AAAA级文明宿舍”的锦旗,并在宿舍内悬挂一个月,以示鼓励。
2、对于卫生成绩连续两次得C的宿舍,上报团总支及辅导员老师,对宿舍内所有成员在学院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班级卫生员、及班长口头警告处分,并相应在综合测评中扣分。对于一个月内出现三次C的宿舍,(范文网 )或在公寓中心简报中出现为“最差宿舍”、及因违规被通报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建议降低综合测评德育评定或延缓入党发展阶段。
3、对于在同一周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宿舍被评定为C的班级,由班长及卫生员向其辅导员做出书面解释,并制定出改进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长及卫生员的责任。
4、对于违规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卖东西、使用违规以及劣质电器(如插排、吹风机、热得快等)的同学按照《山东建筑学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规定》分别给予不同处分并在学院内部作出检查。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
1、宿舍卫生检查结果要在班集体考核、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体现,对于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扣分,对长期保持宿舍卫生的.优秀宿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于因违规而被学院及公寓中心通报的宿舍及同学,综合测评德育评为B级。
2、综合测评的卫生成绩是依照学生会平时的卫生检查结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检查结果来评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检查成绩占50%,学生会检查占50%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补充说明:
对于由于卫生成绩较差而受到处分的宿舍,如果连续三次以上获得院级评比成绩“A”或两次以上校级评比成绩“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处分。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3
1、各宿舍必须制定卫生值日表,并张贴于室内醒目位置。宿舍卫生按照值日表由各入住人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
2、宿舍卫生做到“六净”。即衣柜、门窗、玻璃、床铺等每天整理干净,床铺及衣柜上不得乱放杂物。个人的皮箱、鞋、脸盆等物一律摆放整齐,无用物品及时清理。
3、宿舍卫生做到“六无”。即墙壁、地面做到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室内无异味。室内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4、宿舍内因人员未住满而空出来的床铺,任何人不得在上面乱堆杂物,如若是存放衣物等则必须叠放整齐。
5、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6、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2天内自行处理。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4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开学后学生宿舍内部暂行管理制度,请各学院(校区)按要求落细落实。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2、进入宿舍前先洗手消毒,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卫生。
3、凡进入宿舍的人员和行李物品,必须接受消毒。
4、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5、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宿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6、学生进入宿舍后,严禁串门、聚集等交流活动。
7、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宿舍管理
1、实行宿舍值日生负责制,在每天早、中、晚三餐期间,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
2、宿舍每日进行消毒至少一次,重点对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宿舍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宿舍内部区域消毒注意事项:
(1)值日生负责到宿舍楼管理员处领取配制好的84消毒液。
(2)消毒应注意防止消毒液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3)宿舍内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应采用已配制好的84消毒液进行消毒。
(4)、宿舍内严禁使用酒精消毒,以避免其它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学生宿舍值日安排
1、值日安排:
宿舍由学院班级指定或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值日表的排定,加强值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值日调整,并及时上报宿舍楼管理员和班主任。
2、宿舍值日生职责
(1)负责宿舍环境清洁、卫生打扫,自带垃圾下楼。
(2)负责宿舍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消毒。
(3)负责督促宿舍同学每日健康打卡、体温监测及登记。
(4)负责宿舍同学当天行踪登记报告。
(5)负责将当天学生宿舍登记表(见附件)交给班长。
(6)值日期间发现本宿舍同学体温异常须及时报告班主任。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5
一、学生在上课与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宿舍,须持有卫生科或系办公室证明,在门卫进行登记方可入内。
二、学生出入宿舍要有礼貌,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尊重卫生人员的劳动。
三、按宿舍管理中心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不得擅自挪动室内家具,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四、遵守作息时间,维护宿舍秩序,楼内不准起哄或声喧哗,不准在楼道打球或进行有影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五、学生亲属及校外人员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不准两人同睡一床。
六、遵守下列文明卫生条款:
1、严禁向楼道或窗外泼水、倒饭菜、扔果皮纸屑,严禁在室内或楼道上使用炊事用具和烧废纸,不随地吐痰。
2、保持室内卫生,床铺整齐,门窗清洁。
3、室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随意张贴字画和涂写刻画。
4、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使用任何电热器具和私自拉线接灯。
5、严禁在宿舍内喝酒、聚餐、跳舞、打麻将和赌博。
6、男女生之间不得互串宿舍,遇有特殊情况须经值班人员批准。
7、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不准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灯灭,关好门窗,不准在宿舍楼内买卖东西。
8、不准在宿舍内及楼道上摆放自行车或影响美观的.物品。
七、平时学生宿舍楼晚10∶40熄灯,10∶30锁院门;法定节假日和周末晚上10∶45锁门。特殊情况需经同意后方予开门。
八、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离校手续,接受宿管人员的检查、验收。离校手续全部办妥后,才可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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