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时间:2024-05-07 10:10:50 佩莹 章程 我要投稿

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精选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章程,章程一经规定,就具有长期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写章程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精选9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第八条:定期向学校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做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弘扬正气,倡导友爱奉献,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为我校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十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进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二条:积极参与本协会开展的“八旗”活动,并积极为协会发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志愿者活动成为(广大青年)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广大青年)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的能力。

  第十五条: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成为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七条: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八条:定期发行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刊、简报等宣传性刊物。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评比与表彰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

  (一)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二)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我校青年,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二条:

  (一)年龄在18—35岁之间的我校在册学生及教工均有机会加入本协会,成为本校青年只有愿者。

  (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备与所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本人书面申请,上报协会批准。

  第三条:

  (一)有向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要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的权利。

  (二)要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者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各种先进活动中享受同等权利。

  (三)有退会的自由,也享有对本协会活动作出显著成绩的会员给与表彰的权利

  (四)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优秀志愿者服务工作向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或建议。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第五条:

  (一)遵纪守法、履行志愿服务的承诺、遵守本协会的章程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及时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宣传本协会宗旨、维护本协会声誉,以实际的行动扩大志愿者精神和长江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社会的影响。

  (四)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五)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六)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会长团等部门负责人提出)

  (七)向协会反映境况,提供有关资料。

  (八)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会长团可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会员,会员退会时,可以书面形式向会长团提出申请,经过会长团批准通过方可退会,并交回工作证。

  (九)会员如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团表决通过给予除名。除名者需交回工作证。

  (十)会长团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突出的成员。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一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大会选举,报共青团长江职业学院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产生。

  第二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各部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会长团及个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协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职责:

  (一)负责青年志愿者协会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发展方向、协调各部的工作开展;

  (三)负责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的任免;

  (四)负责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印章,监督使用情况,其余人不得私自使用;

  (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校相关部门对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指示,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六)主动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工作的指示并听取意见;

  (七)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建议,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理论化学习及实践指导;

  (八)及时了解和关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理事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协调各方面关系;

  (九)维护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集体利益;

  (十)审批监督会费的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十二)会长任期一届,不可连任。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二)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三)做好分管部门工作任务;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

  (五)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熟悉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工作;

  (七)审批监督主管部门的工作;

  (八)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职责: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各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宣传青年志愿者协会性质、宗旨和活动,积极介绍优秀青年加入青年志愿组织;

  (四)关心本协会的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本协会志愿者在提供志愿服务以及进行集体大型活动时,需穿协会的会服戴帽子,以及佩戴工作证;

  (六)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七)本协会的任何成员都不能利用本协会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第六条开会纪律

  (一)开会期间请务必将您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禁止铃声的扰乱,违背者部门例会时,部门负责人警告记录,累积达三次,作无视协会纪律处理,警告通知。累积三次以上,开除处理。

  (二)开会请务必带好笔记本、笔,开会期间随时详细记录所需重要信息。

  (三)开会期间,讲台上有发言者,听者则保持安静,不要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做到最基本的尊重原则,尊重他人的同时也是尊重自己。违反者按轻重程度追究,需要发言时则积极踊跃,大胆谏言。

  (四)准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干部例会是,迟到者需敲门报告,并汇报姓名及自属部门,由协调管理部纪录,得到允许方可加入会议。有事早退者,需向负责人请假指示,批准后方可离开;部门例会时,请假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指示,批准后方可离开。三次迟到算旷会一次,旷会三次算开除处理。

  第七条点名签到

  (一)部门例会,各部门负责人点名纪录,协调管理部派遣委员监督查到,纪录到会情况,各部门负责人配合协调管理部工作,将未到于请假人员姓名上报登记。

  (二)干部例会时,由协调管理部负责点名签到,纪录各部门到会情况,请假者履行请假手续。每月,纪录总结上交办公室。

  第八条请假手续

  (一)部门例会。因事未到者,需向该部门负责人请假并附加请假条。请假条必须用长江职业学院材料纸书写,由负责人同意方可请假。请假三次及三次以上,警告处分处理。

  (二)干部例会。请假者需先向会长团打电话告知,并附上请假条,由会长团批准签字同意则允许请假,请假条上交协调管理部。请假五次,旷会三次,开除处分处理。

  (三)办公室值班请假,请假人员将请假条上交协调管理部负责人。

  第九条值班

  (一)由协调管理部制定办公室值班表。制定完成后如需调动,则各部门自由内部调节。

  (二)值班人员签到,值班期间,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值班成员互相和平相处,了解交流。共同管理办公室所需事物。

  第九条光荣榜

  (一)依据每周部门值班及部门例会到会情况而定,由协调管理部统计记录。

  (二)每周评比一个最佳部门与一个最差部门上光荣榜,每周五更新,每周干部例会公布。

  第十一条活动

  活动中,对于上级交代的任务要认真细心的完成,齐心协力。不能偷懒懈怠,积极参与。期间,听从上级安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十二条对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的个人及团体会员,经协会讨论决定,报学校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关心、支持和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经费来源

  (一)协会活动所必须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学校拨款,企业赞助、社会募捐等。

  (二)部分经费可通过组织会员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渠道解决。

  第十四条明确定义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青协中的部门及“八旗”中的任何一旗独立出本协会。

  第十五条明确定义

  “八旗”各负责人必为青协内部副部长以上职务。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章程》修改程序:本章程程序修改时,由理事会提出,并说明理由,经全体会会员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条协会终止程序:本协会因故必须终止时,由会长团提出意见和理由,经全体会员讨论通过,形成决定,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三条本章程自会长团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

  为了加强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坚决高举反分裂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经过竞选,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2、每学年新生报到后,进行纳新工作,将新成名单上报备案;

  3、要有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各部长类同);

  4、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5、如开展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上交;

  6、组织活动,应提前集合,由负责人签到,维持好秩序和组织好各项工作;

  7、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8、值班时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与值班工作不符的行为,如上网、玩游戏等;

  9、认真作好值班记录,格式规范,保持整洁;

  10、及时将一些重要的急需解决的事告诉负责人;

  11、特殊情况尽量进行换班并作好记录,如协调不行或若情况紧急,允许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物品,谨防丢失,若有丢失损害则追究相关责任;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动离职处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部长或会长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6、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免去该职务;

  17、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

  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

  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事项;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富有创意,符合实际;

  4、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5、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6、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

  7、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8、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时记档。

  四、机构设置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会长助理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2、协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基拓部,新闻中心,宣传部,组织部,策划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负责青协日常管理和团委沟通;

  2、在活动中,主席团负责与共同主办活动的社团、学校联系和沟通;

  3、安排活动方案,对于活动的举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总体协调社团的运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制定青协内部章程,及奖惩制度。

  (二)办公室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

  3、管理会费;

  4、活动人员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时间登记和保存;

  6、活动对外的短信及电话通知。

  (三)基拓部

  1、负责志愿服务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动前后与活动基地的联系;

  3、协调各院青协及与校青协之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

  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新闻中心

  1、管理协会的网络平台;

  2、负责协会活动的照片拍摄与影音记录;

  3、对协会活动进行网络宣传;

  4、总结协会活动并发表到协会的人人主页及博客上

  (五)宣传部

  1、活动海报设计;

  2、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3、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

  (六)组织部

  1、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活动的进行;

  3、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场地与物品的安排;

  4、活动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动物品的管理。

  (七)策划部

  1、协会活动的策划;

  2、拟定活动策划书;

  3、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干部职责

  1、会长

  召开理事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2、副会长

  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3、团支书

  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长,临时负责工作。

  4、会长助理

  传达会长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长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协调部门合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6、副部长

  协助部长具体安排本部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会与退会

  1、交个人申请、个人简历,经协会考查,理事会批准后确定其会员资格。

  2、换届前退会需交个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退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3

  本中心制度为人员表现,考勤制度,会议制度,事务记录制度,财务制度和奖励制度六大项:

  1、人员表现

  1.1、全体成员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认真,负责;

  1.2、中心所有活动必须经过主席团的商议,再请求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1.3、所有成员不准做有损学校和中心形象的事,不得做使本中心利益蒙受损失得事;

  1.4、所有成员不得以中心得名义开办个人事务;

  1.5、尊重主席团和各部长,尊重本中心所做的正确决定,若有不满可正面提出;

  1.6、全体成员要积极参加本中心所举行的活动并提出好的建议,分配给个人的工作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不能无故推辞或拖延;

  2、考核制度

  2.1、全体成员应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例会要按时到位;

  2.2、有事不能参加例会者应提前向上一级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到位。

  2.3、各部委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退会处理;各(正、副)部长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该部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停职处理;

  2.4、中心十一月底进行中期考评,届时工作积极优秀者将提拔,并作适当奖励;工作不负责、推托、懈怠者将由中心主席团大会和中心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上报学院审批将其停职或自动申请退出。

  3、会议制度

  3.1、会议章程

  3.1.1、中心负责人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副部长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周四晚9:20在三教100举行,由主任主持会议;

  3.1.2、部门内部会议:各部门内部每两周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各部门自定,由部长主持会议,并于负责人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

  3.2、会议内容

  3.2.1、中心负责人例会,各部门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对后段时间工作作安排;

  3.2.2、各部门内部会议讨论工作安排;

  3.2.3、需报账的成员周四晚上9:20后到三教100找办公室报账。

  3.3、会议要求

  3.3.1、中心主要负责会议由办公室部长检查出勤并做会议记录,各部内部会议指定一名办公室部委检查出勤并作会议纪录。

  3.3.2、每次会议的时间要求不超过50分钟,各部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长或压缩。

  4、事务记录制度

  事务记录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完成,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记录内容包括:出勤记录、会议纪录、财务收支情况、中心日常事务、中心重大活动的情况、工作总结。指定到各部的办公室部委还需为自己所负责的部门建立工作档案;

  4.1、外联部: 外联部活动内容、获得经费情况、所拉到的赞助商、活动、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经费、商家的满意等等;

  4.2、家教部: 所获得家教的时间、地区及安排家教的情况;所做宣传的时间、地点、宣传的形式、宣传进展的情况、宣传的效果;

  4.3、岗位部: 寻找岗位具体活动、活动进展详细情况,所获得岗位详细情况、安排上岗同学的情况;

  4.4、实践部: 实践活动的内容,广大同学参与状况,活动的影响及意义;

  4.5、宣传部: 所宣传活动的部门、形式、时间、地点及宣传效果;

  4.6、网络部: 网站维护情况、网上业务办理进程;

  4.7新闻部:每期报纸的采写征稿,获取新闻线索的情况。

  4.8 采编部:报纸的组稿排版,审核校对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9发行部:报纸的联系、协调赞助商及报纸的发行的相关事宜的'完成情况。

  另外,办公室要做好需要家教、兼职的人员档案,中心成员档案;

  5、财务制度

  5.1、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记录中心财务的收支具体情况;

  5.2、财务报销制度

  5.2.1、各部买任何东西需经部长同意;

  5.2.2、帐目小于五十元的由当事人决定,大于五十元的报请部长批准,大于一百元的需报请主席团审批;少于五元的集中达五元以上一次报销;

  5.2.3、报销时需持正式发票或收据,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小票不可报销,报销时由付钱的成员签字;

  5.3、财务实行公开化,中心任何成员对财务有知情权,如有疑义可询问办公室负责人;

  5.4、外联部财务分配制度

  外联活动所得经费分配30﹪给外联部,其余70﹪纳入中心活动经费;

  5.5、学期末报销办公室、外联部、家教部的主要负责人短信费20元/人;

  6、奖励制度

  6.1、采用积分的原则,所有成员凭最终所得个人年终积分进行奖励;

  6.2、个人积分形式

  6.2.1、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6.2.2、参与活动情况

  6.2.2.1、表现积极活跃,有突出表现者加3分;

  6.2.2.2、表现一般者加2分;

  6.2.2.3、活动参与者加1分;

  6.3、优秀部委:由各部分内部评定,个人年终积分最高者优先,并给予物质奖励。

  6.4、优秀部门:由办公室及各部长讨论决定,并获得物质奖励。

  6.5、部门获得积分方式

  6.5.1、活动的次数(一次加5分);

  6.5.2、活动的影响(1-5分);

  6.5.3、活动的完成情况(1-5分) 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另各成员向外联部提供的外联信息成功后可获得部分奖励,该奖励归外联部所有的20﹪经费中的提供40﹪。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4

  协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制定了以下制度与要求:

  一、例会纪律与要求:

  1、每次开会务必在所通知的时间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2、到达会场后安静的等待点名;

  3、会议中严禁讲话与玩手机,要营造出安静的会场气氛,如有疑问可以询问相关人员;

  4、重要的会议精神要做好笔记,以备不时之需。

  二、活动纪律与要求;

  1、想要参加活动的人员,首先应在相关负责人员处报名登记;

  2、听从协会的分配与安排,如果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申明(仅限于报名参加者);

  3、活动中要保持一名志愿者的纪律性和规范性,严格要求自己;

  4、活动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下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与物件(比如:报到表是否填写,志愿者服务证等)。

  三、积分规则:

  每参加一次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给予1~5分不等,一般的活动参加一次积两分。

  四、奖惩制度:

  1、活动中表现积极与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

  2、如有违反青志协规章制度者将会得到相应的批评与处理;

  3、已经报名去参加活动的人,如因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请假者将会得到协会的相应惩罚。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5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下简称协会)。

  财务管理设置

  第三条 财务管理由协会办公室具体经办,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为首问责任人,分管副主席对协会、主席负责。

  第四条 办公室应设置专人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实行对账、物实行分别管理。设置协会财务总账和各类专项资金明细账。设置原始凭证以及各种单据的保管夹,分类整理和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五条 各种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登记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准确填写登记来源、时间、大小写金额、事由等明细项。所有财务报表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补填,漏填。确需更改的,需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并在更改后签章。

  第六条 各种财务收支的登记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据。

  财务收入

  第七条 协会的财务收入主要的来源包括:

  (一)团委及其他上级组织拨款

  (二)赞助收入

  (三)捐赠收入

  (四)获得奖励

  (五)其他收入

  财务收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金

  (二)实物

  第八条 取得财务收入后,经手人须在一日内将所得财务收入送交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填写登记(一式两份),并将所得收入记入财务总账;需要设立明细账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设立明细账。签收单一份交财务送交人,一份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

  第九条 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均需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并将相关数据向协会公开。

  第十条 财务收入中的现金应在银行设立活期账户保管,实物应根据其性质分类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支出

  第十一条 协会财务支出实行“量入为出”原则。做到勤俭节约,科学配置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的的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 协会财务支出途径主要包括:

  (一)协会大型活动

  (二)专项资金使用

  (三)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各部门活动

  (四)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五)其他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活动

  (六)志愿者表彰或奖励

  财务支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金

  (二)实物

  第十三条 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部门、志愿者服务队和其他活动的资金,原则上采取先垫后报的方式,即先由活动负责人垫付资金,活动后再出具相关单据至办公室报账。

  报账时需持有的单据包括:主席团签署意见的《活动申报表》、活动的财务使用清单、签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单据(发票单据需填写具体开票时间、有相关单位的财务专用公章、详细金额和项目等信息,发票抬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或者“四川大学校团委”)。

  收据需经主席团同意后方予报销。

  第十四条 办公室经办人员审核发票无误后,按照发票金额支付现金。同时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章。收据一份交申领人,另一份连同发票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总账。

  第十五条 协会大型活动及金额大于100元的活动,协会可预支资金。需该活动财务负责人持主席团签章的《活动申报表》至办公室申领。办公室负责人员根据《活动申报表》中的“财务预算”划拨资金和物品。有主席团审批意见的,以审批意见为准。

  第十六条 办公室支出资金时,需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详细记录支出时间、事由、大小写金额、购买物件等情况,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章。收据一份交申领人,一份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总账。

  第十七条 协会预支资金的活动,活动结束后,该活动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持预支收据和附有相关发票的财务使用清单至办公室报账。报账程序同第十三条。

  第十八条 对于预支资金的报账,根据财务使用清单,实报实销,资金有剩余的,办公室应回收资金,并登记收入,开出收据;资金超出的,经主席团书面批准后,方可报账。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若专项资金有具体财务使用要求,依据该要求执行,若无要求,参照其他资金使用方式执行。

  第二十条 若在紧急情况下需使用资金,可以电话或口头取得主席团同意,办公室确认无误后发放资金。但应在之后立即补办手续。

  财务核查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内容包括:

  (一)财务收支以及余额是否匹配

  (二)账户登记是否真实、及时、准确和清晰

  (三)原始单据是否和账户登记相符,是否有损毁;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有权力和义务考察资金使用效率,并向主席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不定时对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原则上一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 每学期末,主席团需在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和志愿者代表大会上做本学期财务报告。部长例会和志愿者代表大会成员有权对财务报告提出置疑,或不通过该报告。

  责任认定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的责任人包括:主席、办公室分管副主席、办公室部长、具体财务负责副部长、干事;各申请资金的负责人等;

  第二十六条 若财务报告被置疑,主席团需根据置疑内容,由执行主席负责核实、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第二十七条 由于财务相关负责人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损失,需该人承担赔偿责任;由非人为原因造成错误或损失,由主席团商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 财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赔偿、追回款项、销账等。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协会各部门及个学院志愿者服务队应该依据本制度制订各自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6

  第一条、温州市溪三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弘扬新风”的指导思想,以志愿服务为宗旨,以培养我校学生素质为目标,而成立本会。

  第二条、以志愿者的名义,用平凡的行动,朴实的心灵,为社会公益与开展校园文明建设服务,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新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精神风貌,推动校园物质、精神文明的发展,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第三条、本协会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设有理事会处理日常工作。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队长三名,队长每期任期一年。

  第五条、理事会设若干志愿者服务队:绿色服务队、社区服务队、环保服务队、公益服务队和班级志愿者服务队等。

  第六条、凡本校师生,有着“志愿报名,长期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积极参与本活动的,均可加入本会。

  第七条、学生志愿入会,需填写青年志愿者登记表,会员毕业后自然离会,志愿者登记表和活动记录将归入个人档案。

  第八条、每学期初,理事会拟定学期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活动总结,并定期向校团委汇报活动情况。

  第九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时间。

  第十条、协会会员要积极主动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有关会议,认真完成本会布置的任务。

  第十一条、开展与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联系和交流。

  第十二条、每学期期末,评选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并给予表彰。“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支部青年志愿者进行民主评议选出。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7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须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承担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爱的火炬将会永远传递下去!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奖励;

  3、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并落实到个人,安排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平等;

  (2)活动时,应认真细致、热情积极,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

  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决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协会采纳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与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加分。

  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加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积极、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加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重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须服从协会安排,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8

  第一条:各部门考勤工作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长级会议及协会活动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或指定人员负责。

  第二条:有关迟到:全体会议、各部门会议,及相关活动等开始之前,各负责考勤人员(秘书)要做好内部考勤工作,迟到者如无特殊情况予以迟到处理,由各负责考勤人员(秘书)做好相关记录,并按制度进行相应警告(注:会议及活动开始十五分钟内算作迟到,超过十五分钟按缺勤处理)。

  第三条:有关早退:无故早退,不向相关负责人说明原因者,按缺勤处理。

  第四条:全体会议、各部门会议,及相关活动等开始之前,未向相关负责人请假而无故缺席者,予以缺勤处理,各负责考勤人员(秘书)须做好相关记录,并由负责人依情况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辞退等处理。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财务透明度,促进社团工作健康有续地发展,结合社团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团。

  第三条 社团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正圈理社团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集体和个人两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加强财务管理,防止公共财物流失;建立和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社团内部经济程序;如实映社团财务状况;对社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

  第五条 社团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 社团财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七条 社团财务财务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统一管理社团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在换届时,务必将账目结清方可离职。

  第九条 社团财务部人员任命、撤消由理事会讨论通过,不得随意调换和撤离。

  第三章 收入与指出管理

  第十条 收入包括:

  (一)社团招纳新会员收取的会费;

  (二)赞助收入,即从外界企事业单位取得的赞助经费;

  (三)其它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助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一条 收入管理: 统一由办公室主任安排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支出包括:

  (一)社团的日常行政经费,办公用品费用等;

  (二)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宣传费用、场地设备费用、交通费用等;

  (三)其他费用,包括公关费用等。

  第十三条 社团所需金额超过50元时,必须进行预支申请。

  1、一周内购买较多社团零星用品,超过50元时,必须填写预支申请表;

  2、 所需费用在200元以内的,经由理事讨论通过后即可预支。

  第十四条 预支经费使用后必须在一周内向办公室主任报销,如出现报销单与预支不符,活动经手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 预支未用完的费用必须在报销同时随报销凭证一起上缴财务部。

  第十六条 报销原则:

  1、范围必须是该社团的开支,私人票据不予报销;

  2、报销内容必须合理,所有报销项目必须有票据(正规发票)凭证;

  3、每张票据必须写明具体用途,并有社团负责人和经办人的签字;

  第四章 财务监督

  第十七条 财务监督是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十八条 理事会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理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第十九条 社团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制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社团应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之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6、协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 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 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为开展本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和其它必须的开支;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补贴;

  3、刊物、资料、书报费用支出;

  4、专家、学者讲学、咨询的报酬;

  5、与国内、国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来往活动的费用;

  6、给予对本团体做出重贡献的有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第五条 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 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七条 实行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向办公会议和会员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八条 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条 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社团登架理机关和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会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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