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时间:2024-05-05 20:48:19 细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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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应该具备哪些内容?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的相关范本吧。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1

  一、考核评定说明

  1、市直学校考核内容共计80条,没有重点标识的每条1分,计100分;县区局考核内容共计85条,没有重点标识的每条1分,计110分。

  2、考核评定档次分为达标先进、达标合格和不合格。

  (1)达标先进单位在达标合格单位中择优确定(参考分数在95分以上);

  (2)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为达标合格单位;

  (3)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①有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或发生后隐瞒不报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②有安全事故发生,或发生后隐瞒不报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其他任何奖项的评选,并追究相关责任。

  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本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暨平安校园的评比,同时不得参评其他任何奖项的评选。

  二、考核具体内容

  (一)责任落实(16分)

  1、各学校、幼儿园是否有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人员,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内部的各个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看责任状、责任制)

  2、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有一位副校级领导分工负责,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看责任分工)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各种安全方面的培训,及时上报安全信息。(看记录)

  4、有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治理计划、总结。有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看载体)

  5、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资料(包括音像图片档案),收集齐全,分类合理,及时归档,装订整齐,管理规范。(2分)

  6、有班级安全信息员,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处理实施一票否决制度。(看记录或说明)(5分)

  7、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有安全投入。(看台帐)(2分)

  8、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政策、文件及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完成质量符合要求。(看文件及落实材料)

  9、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做到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没有不落实到人头上的安全责任。

  10、建立健全包括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在内的各项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看材料)

  (二)安全教育(7分)

  1、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分别以学校和班级为单位对学生开展常规性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每日提醒,每周强调;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健康及心理辅导教育,有活动载体,有活动开展计划,有记录和总结,安全教育做到方案、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看试卷测试安全歌谣背诵情况)

  2、组织学生参开展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安全教育活动;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活动。(看活动方案、记录)

  3、有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安全等教育与实践活动,要有知识讲座、主题日记、征文、模拟法庭等载体。做到法制教育大纲、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看资料)

  4、开展珍爱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有心理健康教师,有心理咨询室,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指定专人给予关注和心理辅导,有个案材料。(看档案)(2分)

  5、无违背师德、体罚学生现象,无打架斗殴现象。(看记录和说明)

  6、定期对教学、实验、生活设施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以及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看资料)

  (三)校园秩序安全(7分)

  1、执行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查寝制度,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上学、放学做好重点部位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持工作,有责任分工,有方案。(看资料)

  2、按规定比例配置校园专职保安,建立校园保安员管理制度,实行保安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保安员管理档案;实行进出校门登记制度,进出校门人员要登记,禁止除紧急救助车辆以外的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看制度、看登记)

  3、禁止将非教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器具带进学校。禁止学生携带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进校,实行班主任跟班制度。(看制度、看记录)

  4、学校区域内易发生碰撞、滑倒、拥挤、溺水、触电等意外事故的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设安全设施。(看现场)

  5、校园做到无杂草、无乱丢弃废物、无痰迹、无污水、无乱写乱画,厕所设施符合学校卫生标准,做到无蚊虫滋生。(看现场)

  6、学生到校、在校时间一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不得违规补课,不得随意放假或调整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情况,包括未按时到校(补充:班主任要在学生应到校时间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未到校学生及时告知家长,科任教师要在上课铃响时及时走进教室,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未到教室学生及时告知班主任铃声)、身体状况不好、受了意外伤害等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尽到告知义务,如需立即送医院的,校方必须先采取得力措施,不得延误救治,要有相关记录和说明。(看记录)

  7、现有的教职工和从业人员(含临时用工)是否符合有关资格要求,有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等,要有体检档案。(看档案)

  (四)校舍及设施安全(12分)

  1、建立学校校舍以及教育教学设施管理与维修制度,校舍及设施以及防雷、防震、防火、防盗等要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书,对新建校舍必须严格按相关建筑审批手续施工,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校舍不得使用,要建立校舍安全档案。(看制度、看档案)(3分)

  2、校舍、食堂、宿舍等校园建筑以及教学设施、设备每月都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建立排查整改台帐,限期整改。(看档案)(3分)

  3、学校房产无出租给个人经营饮食、网吧及有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娱乐项目,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有害的生产、经营场所。(2分)

  4、严禁在校内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校内焚烧纸张、垃圾。(看实地)(1分)

  5、财务室及贵重物品保管室要设防盗栏、防盗门,保险柜要有专人保管,取送大额现金必须两人以上且有专车,严禁超标存放过夜现金;学校高价值设备要有妥善的保管防护措施。

  6、自行车寄存棚要有防盗设施;学校锅炉要有运行许可证、操作证,有运行记载,有安检及报告,锅炉工要持证上岗。(看实地、看证件)

  7、有住宿生和食堂的学校要建立严格完善的住宿生和食堂管理制度,学生宿舍要有完善的安全防范设施;禁止学生在寝室点蜡烛、私接电线、增设电器、使用酒精炉或液化气灶等。(看实地、看资料)

  (五)教学实训安全(10分)

  1、教学实验、实训场所玩教具等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上墙。(看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微机、职专各实训场所,看实验记录,看档案)(2分)

  2、教学实验中使用的危险品要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危险物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验收,专库保管,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保管室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看实地,看档案和实地,看记录,看账目和使用记录)(2分)

  3、学校区域内的特殊训练场地、各类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设施、体育器械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看质量保证书;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定期检修更新。(看档案、实地,看检查和维修记录)(1.5分)

  4、微机室、语音室等要有完好的防火、防盗设施;网络布线合理、防火防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看实地)(2分)

  5、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或开展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要有保证学生安全的方案,看档案;学生外出实习要事前进行安全教育。(看记录)(0.5分)

  6、教室与宿舍卫生、采光照明与黑板各项指标要符合标准。(2分)

  (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4)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六)消防安全(12分)

  1、学习贯彻《消防法》,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0.5分)

  2、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日巡查、周检查,有检查记录。(看记录)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看记录和相关材料)(0.5分)

  4、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看预案和记录)

  5、有消防档案,有消防安全示意图,准确反映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及其他灭火工具以及重点消防部位的分布情况。消防栓上要有使用、操作说明或图示。

  6、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锅炉房、配电房等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要合理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水带及水枪,设置应急灯、安全疏散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对消防栓要定期进行水压检测,保证通水、并有足够的压力,灭火器要按时检修、更换。设置各类安全网和窗户护栏时要兼顾防盗与防火的双重安全作用,便于师生在情况危急时逃生。(看检查记录、看实地)(3分)

  7、干部、教职员工及学生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8、学校配电设施要安全规范,应有防火、绝缘设施和警示标志,电路无乱拉乱接,无裸头,室内电线必须穿管或下槽,定期检修,开关闸刀盖壳无破损,线路规范无老化,无超负荷或违章用电。(看实地、看检查记录)(2分)

  9、每个建筑都要按规定有消防通道、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等安全设施,并做到畅通,要有疏散指导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要保持完好,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在使用状态下,疏散和逃生通道必须做到全部能够随时打开。(看实地)(2分)

  (七)健康与卫生安全(12分)

  1、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及时做好各种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加强对学生卫生常识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档案,认真准确、记录、分析学生健康状况及预防情况,有书面材料,制定较详细的突发公共卫生预案及群体性食物中毒预案,有报告疫情记录;加强防艾滋病和禁毒教育,要求学生远离毒品,宣传活动记录,形式多样,讲座记录,资料整洁,内容丰富。

  2、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2分)

  3、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2分)

  4、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水以及相关设施。制订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专职或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有管理人员卫生培训证及健康证。

  5、索取桶装水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桶装水品牌、生产单位、许可证号)。饮水机具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饮水机品牌、生产单位、许可证号、批准文号),有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书面记录(及消毒剂的索证),有卫生管理档案或记录,记载每日发到各班的批号、数量;有专用桶装水储备室,饮水机由专业机构清洗;每批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

  6、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更衣设施(工作服、帽、柜)专间室,洗手消毒设施。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培训证、培训记录,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强化食堂管理制度,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控制食品采购(有台帐),集中定点采购,坚持索证制度,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留样。

  7、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食品原料质量,分主、副食仓库,食品原料贮存设平台或架;食品操作卫生(粗加工中动、植物食品分开;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不得交叉;容器明显区分;工具不得混用;不得放地面上。

  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装修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装修;配备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设有盖垃圾容器;地面无积水。(2分)

  8、食堂应当有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时,需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容器),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备混用。消毒后的餐具贮存在专用柜内,有定期消毒记录,消毒效果符合卫生标准(煮沸100度/10分钟;红外线120度/15-20分钟;洗碗机85度/冲洗40秒)。(2分)

  (八)大型活动(5分)

  1、落实盘教通[2008]15号文件,建立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制度,大型集体活动要申报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坚持 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看制度、看记录)

  2、要制定集体活动应急预案,并进行紧急疏散演练,大型校外集体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配备安全护理教师,在安全措施上有保障。(看预案、看记录)

  3、大型活动、课间活动、上学放学人员集中高峰期要有专人进行疏导,维持秩序或巡查,严禁在公路上进行体育活动。(看分工方案)

  4、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商业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组织师生开展森林地带野炊及江河湖泊游泳、滑冰活动,离水源较近的学校要做好巡查工作,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类社会活动。(看制度、看说明)

  5、学校不得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地开展活动;学校运动会、社会实践等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严格按照安全规则运行。(看说明)

  (九)应急管理(5分)

  1、要有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有充分的物资资金准备,有学校应急工作制度。(看资料)

  2、要有学校总体应急预案,要有消防、卫生、交通、治安防范、地震等自然灾害防范等专项应急预案,要有部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看预案、看记录)

  3、要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看资料)

  4、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得当,信息报送准确。(看记录或个案处理经验或说明)

  5、师生正确掌握逃生自救方法,能够正确使用安防设施,能够安全自救。(看演练图片)

  (十)学校周边安全(8分)

  1、要有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要有综治内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要有综治内容,做到领导、制度、人员、措施四落实。(看档案)

  2、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完好,各类安全标识清楚醒目,校园周边道路平整、完好、整洁、卫生,排水通畅。(看现场)

  3、学校建立校园报警点、求助系统,并在重点、敏感部位建设监控设施。(看现场和档案)

  

  4、学校与所在地公安、文化、交通、工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工作机制,开展共建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看资料)(0.5分)

  5、学校要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集中整治活动,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建立年度整治项目台帐。(看档案)

  6、学校及周边必须划定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车区域,车辆停放整齐,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

  7、校园周边无各种违章及易倒塌的危险建筑,校门外50米内无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小卖点和其他摊点,无占道经营现象,无随意张贴、悬挂的各类标牌,校门出入秩序良好。(参考)

  8、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无经营性网吧、黑网吧,无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电视吧等娱乐场所,无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点,无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无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参考项目)

  9、积极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不发生重复上访、集体上访、进京去省上访事件。(看制度、看记录、看档案)(1.5分)

  10、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要有活动方案,有记录和总结。

  11、校园及周边无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发生,发案率低于上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师生及家长安全感的满意率高。(参考项目)

  (十一)网络安全(6分)

  1、有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有责任制。(0.5分)

  2、有计算机机房、电子备课室以及电子阅览室的使用登记制度,有校园网络和校园内上网场所的管理制度。(1分)

  3、校园网内的计算机要有有效的防病毒、防黑客等措施或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软件,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对计算机要定期维护,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清理。(1分)

  4、校园网及其相关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保管好各种账户和口令,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泄露这些信息。(1.5分)

  5、师生不上不健康网站,师生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制作计算机病毒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传播、发表反动或其他不健康的言论和帖子。(1分)

  6、相关涉密的计算机、磁盘载体等,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不得违规使用,不得连接到任何网络中。(1分)

  (十二)校车安全(10分)

  1、建立校车准入审批管理制度,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检验管理,统一驾驶员教育。有校车的学校要有校车管理领导小组。(2分)

  2、建立校车管理制度,包括:每车都要有监护教师,实行教师监护乘车学生制度,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校车车主分别签订安全营运合同及协议书。(2分)

  3、建立并实行校车安全检查制度,驾驶员驾车状态监督制度。(2分)

  4、建立校车工作日记,制定校车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制定学生乘车班次表,建立完善的校车档案。(2分)

  5、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运输及超载车辆,要坚持门前护导制,引导学生上下车有序疏散。(2分)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乡小学的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本细则总分限定为7分。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校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建立相应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种防范措施。

  (三)通过岗位要求和《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学校里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奖惩,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特别注意加强校舍(楼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疾病防控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

  (四)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与学校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六)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第七条 学校行政人员(含村主任教师)分别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掌握职责范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监控、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校长报告。

  (三)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调动师生的安全工作积极性。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同时协助校长,做好具体的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根据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安排各项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

  (二)协调指导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提出对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的建议。

  (四)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五)收集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资料,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第九条 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现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科教师是该学科上课时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证学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或者报告。

  (三)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每周一节,有教案,每缺1节扣0.1分;下述内容中每缺1项扣0.1分):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四)用电安全教育;

  (五)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七)网络安全教育;

  (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遇自然灾害的自我救护教育;

  (十)遇社会治安事件的安全;

  (十一)法制教育;

  (十二)国防教育;

  (十三)学校安排的临时安全健康等教育。

  第十二条 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第十三条 学校至少每周应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报(每每期一次,缺则扣0.5分)、图片、宣传资料、家长会(每期一次,缺则扣0.5分)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支持。

  应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

  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每年3月)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应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等专业人士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的专题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

  第十四条 学校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学校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第十五条 学校应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1次扣1分,受到上级口头或书面批评及以上者,扣5分)。

  第十六条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第四章 安全制度和检查

  第十七条 学校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十八条 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后勤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围墙、楼道、电器线路、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和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状况以及实验室用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全面检查(有检查记录并上报,每缺1次扣0.1分),特别是开学前、雨前季前更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 学校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开展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教师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第五章 校园设施和秩序安全

  第二十二条 校舍的管理和监控: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应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加固、翻新、拆建。

  第二十三条 消防和用电安全的管理:防火重点场所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的通畅;密切注意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问题引发的事故。

  第二十四条 校园治安秩序的管理:要坚持学校封闭管理制度,实行外来人员进出由开门者负责制度(凡开门不锁或放进人员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每次扣0.1分,教职工家属出现此类事件计入教职工考核)。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行政人员应轮流值班。校园内发生滋扰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 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实行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的,应报经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同意;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学生外出活动,应经校长批准,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等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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