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通知集锦八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温补贴通知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温补贴通知 篇1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税务局
高温补贴通知 篇2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高温补贴通知 篇3
广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哪些人群可领高温补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企业不依法发放将面临处罚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措施》还对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作出规定。对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及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其他省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高温补贴通知 篇4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20xx】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20xx年高温补贴。
具体如下:
一、 发放人员范围: 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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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一类、 此类岗位是指较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持续工作的现场生产岗位
车辆驾驶员、现场工作人员
300元/人.月
二类 、其他间断性进入高温环境工作的人员
保安、室外保洁员
200元/人.月
备注:
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xxx
xxx
高温补贴通知 篇5
公司各部门: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20xx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完成好工作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发放20xx年度高温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间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非正式员工不予发放。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共4个月(6—9月),每人总计600元。
三、发放方式
根据当月实际考勤情况,按月随同工资发放到帐。
高温补贴通知 篇6
各部门、分部:
鉴于目前我区的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阶段,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公司暑期的正常运作,报经总部批准,区部决定对部分外勤及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按月发给高温补贴,并购买一定数量的防暑药品下发到各分部及点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20xx年7 ~ 9月,按月发放,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温补贴发放岗位:司机(含司机组长)、收派员、仓管员(含仓管组长,不含运作文员)、运作员(含运作组长)、理货员、点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员(汽车维修员、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
说明:以上岗位人员高温补贴发放时以其实际在岗时间为限(新进人员满20天的按全月发给,不足7天的不发,其余按半月发给)。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部门(分部、中转场或行政部)为单位统购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单位分别汇总购物发票和实际报销人员名单(请参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制报销单据,并粘贴好后上交财务报销(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报销;发票填开的要求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四、区部行政部将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包括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为3个月用量)。在防暑药品采购到位后将统一下发各分部或部门使用。
如分部07年防暑药品仍有库存(在有效期以内)的,应尽快下发使用。
五、防暑药品要下发到各点部,以便有员工需要时能及时领用。建议药品以集中保管为佳。
请各分部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或超出标准发放。
特此通知
x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 篇7
各位同仁:
你们好!
在暑季来临之际,为保障员工工作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六月起员工开始享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一级标准为145元/月,二级标准为180元/月,三级标准为为225元/月。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对象
公司总部编制员工、总部编制驻外员工、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含柏厨事业部、海外事业部)。
发放时间
1)享有月份:6月、7月、8月和9月,即自5月26日至9月25日止(共计四个月)。
2)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高温津贴(遇节假日提前)。
发放方式
单独发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员工不需承担个人所得税。
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按各岗位所处工作环境的不同,分成三等级进行发放。
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发放标准按所在部门/车间的岗位标准而定。
计算方法及审核流程
1)实发高温津贴=实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应发高温津贴标准,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流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工伤假、丧假期间不享有高温津贴,其它带薪假均享有;车间员工应出勤天数包括正常工作日及双休加班的白天出勤,晚上加班出勤不包含。
2)行政和辅助员工,由人资&文化制作高温津贴明细及汇总表;制造员工,由各车间/部门指定专人统计每月员工高温津贴明细,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指定人员负责汇总,并于每月12日前提交至人资&文化审核。
高温补贴通知 篇8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违规不发高温津贴 最高罚2万元
5日,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对所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专项检查将持续到7月底。据悉,统一执法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人,检查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劳动者98123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56份。其中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成为重点检查项目,违规不发最高可罚款2万元。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统计,截止到20xx年6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6.36万户次,同比增长34.3%;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053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69件,共为1.0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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