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终奖励绩效考核的通知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年终奖励绩效考核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根据学院文件精神,20xx年年终奖励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时间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所有业绩成果均指此时间段内的成果。接受考核人员:20xx年8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省、校编人员。
二、考核组织
1、八个教学系的考核
教学系的测评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牵头,按党建思政(含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组、教学管理考核组、学生工作考核组三个考核组分头实施。党建思政(含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组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教学管理考核组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考核组牵头部门学生处。
党建思政考核组组成:党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院办主任、纪检监查审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工会副主席、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
教学管理考核组组成:教务处正副处长、质量监控中心正副主任、科研处长、继教部副主任、八系主任。
学生工作考核组组成:学生处正副处长、团委书记、招生办主任、八系各党总支书记等。
2、行政教辅等部门的考核
行政教辅部门的测评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牵头,由校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
行政教辅等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汇报(含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述职现场进行校领导测评、同级部门测评、服务对象测评。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只需接受校领导测评和同级部门测评。
三、完成时间
八个系的考核工作在第13周前完成。请八个系于11月26日前准备好考核相关材料,三个考核组的'具体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以考核组牵头部门的另行通知为准。考核组牵头部门请于12月4号前将考核结果(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上报至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
行政教辅等部门的考核工作在第14周前完成。请各部门于12月3日前准备好考核相关材料。具体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以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的另行通知为准。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于12月8号前统计出考核结果。
各部门请将需要修改的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二次分配方案于12月1号下班前上交终稿至人事处审核。各部门(含行政教辅等部门)请将教学科研业绩赋分汇总表(含电子版佐证材料)于12月1号下班前上交至人事处(此时间点后不再接受部门或个人的业绩材料补充,且漏报的业绩成果不再奖励),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附件:xx院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方案及相关表格
学院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
20xx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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