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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禁毒通知
学校禁毒通知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领导最近对禁毒宣传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不断增强中小学生的禁毒意识,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当前禁毒的严峻性和青少年的特点,切实增强禁毒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我市教育系统安全与稳定工作、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把禁毒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克服消极应付的思想,持之以恒紧抓不放。要成立毒品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禁毒工作岗位责任制,保证适度经费投入,一级抓一级,一层抓一层,形成禁毒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局面。要把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情况作为评定学校工作和“平安校园”创建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评估考核中,执行一票否决。
二、抓住重点、拓宽途径,深入开展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紧紧围绕“参与禁毒教育,构造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迅速掀起禁毒宣传教育高潮,营造人人禁毒、拒毒的社会氛围。
1、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月活动。落实中宣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办印发的《关于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每年“6·3”虎门销烟纪念日至“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根据本地和本校的实际,在学生中集中开展“六个一”禁毒宣传教育月活动:①读一本禁毒书籍;②观看一部禁毒专题教育片;③开辟一期内容丰富的禁毒墙报、橱窗、专栏;④举办一次“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书画、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⑤开展一次禁毒拒毒报告会、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⑥每名学生在家里开展一次“不让毒品进我家”的宣传活动。
2、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要根据《中小学生预防毒品专题教育大纲》,按照从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每学年“禁毒知识两堂课”的要求,加强禁毒师资力量的培训,切实做到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确保专题教育课的落实。要在思想政治、生物、历史等相关课程进行禁毒渗透教育。
3、坚持法制、心理健康和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提高学生抵御毒品的道德基础。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制度。要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化解学生各种心理问题。要通过学习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学生养成和保持文明、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对毒品的抵御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本领。
4、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落实团中央办公厅、国家禁毒委办公室《关于抓好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字〔20xx〕26号),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切实发挥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的`导向和辐射作用。
5、构筑“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禁毒宣传教育模式。要重视通过家长学校等渠道宣传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家长对国家禁毒形势和政策的了解,关注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要特别重视对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做好早期防控。要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辅助作用,注意把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向社区延伸,组织学生进行社区调查,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参与禁毒”教育活动。
三、建设基地、密切合作,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
我局将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命名漳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为“漳州市学生珍爱生命教育基地”,与戒毒所联合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
1、组织学生到基地接受禁毒教育。市直各学校和芗城、龙文部分学校每学期两次组织学生(以初中为主,初二年学生每学年至少要接受一次教育)到戒毒所参观禁毒教育展及戒毒人员的学习生活场所,请戒毒人员进行现身说法,接受“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知识教育。要求学生写观后感,由学校组织评选表彰,优秀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我们将择优选登到漳州教育信息网《德育天地》专栏进行交流,提高学生禁毒教育的效果,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扩大“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各校每次参观人数为500人,具体时间安排附后。
2、戒毒所开展进校园禁毒宣传教育。每学期戒毒所派员一至两次到市直各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举办禁毒图片展览、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播放禁毒教育片等,争取所有师生都能接受禁毒教育,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普及扩展。在前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联合戒毒所向龙海、漳浦、平和、东山、云霄等县(市、区)中小学校扩展,争取两年时间将宣传教育面覆盖到这些地区学校。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时总结经验,并将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附件:各校到戒毒所接受教育时间安排表
漳州市教育局
二〇xx年十二月六日
学校禁毒通知二: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中小学,进修学校、职业学校:
我局已于20xx年11月19日网发了《关于上交20xx年度学校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的通知》。截至xx月xx日,已有xx所学校按时上交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材料。
现就迎接自治区、市、县禁毒工作年终考核检查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按照隆安县禁毒委员会11月xx日下发的《20xx年隆安县禁毒工作考核办法》、《20xx年隆安县禁毒工作考核细则》精神,从今年开始,全区将实行禁毒工作问责制,请各学校认真做好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请各学校自行整理20xx年、2011年、20xx年三年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台帐,迎接年终考核检查。考核检查时间待定。
三、还没有上交毒品预防教育综合整治外流贩毒工作相关材料的学校,请于本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局安全办,不能按时上交的,将通报批评。
四、各校除按照20xx年11月19日网发的《关于上交20xx年度学校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外,还需要补充上交以下材料:
1、 各校上交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课程表不是课程总表的,要补交课程总表。
2、 禁毒知识教育课图片要体现如下内容:黑板或屏幕有禁毒知识问答内容,讲台有教师,讲台下有学生。
3、 教师、学生禁毒知识问答各三份(把“禁毒知识问答”中的答案去掉,让师生答)。
隆安县教育局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一日
学校禁毒通知三: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加快我区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禁毒办等部门《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和省禁毒委印发的《全省毒品问题分级预防教育行动计划》(浙禁毒字〔20xx〕7号)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禁毒教育示范学校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全区中小学校、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二、创建标准和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学校要高度重视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确定专人负责,形成教导处(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分工合作的'禁毒教育模式,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教案齐全,课程落实。学校要确保毒品预防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到位”;要确定3至5名骨干教师分专题、分重点地讲授毒品预防教育,要制作和整理一批毒品预防教育课程教案,有效落实毒品预防教育课程;要确保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到xx0%,确保在校学生不发生涉毒情况。
3、特色鲜明,示范明显。学校要在常规禁毒知识教育、禁毒教育资料库建设、禁毒教育小型基地建设、禁毒教育课程开发、禁毒教育主题活动开展等方面创出自己的特色,在当地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示范性,能够为其他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发挥更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所在区域毒品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三、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重视创建区级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的工作,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照《路桥区中小学创建禁毒教育示范学校标准》(见附件2)与要求,向教育局申报。区教育局联合区禁毒办到申报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审核,总分达85分及以上者,冠以路桥区中小学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并择优推荐2-3所优秀学校参加省、市评比。
四、资料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学校禁毒教育工作总结报告、20xx年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计划以及禁毒教育教案样本(或主题活动方案)《路桥区中小学创建禁毒教育示范学校标准》的自评表各2份。各申报学校要立即开展此项工作,并于每年xx月15日前将《路桥区中小学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区教育局安管办。
路桥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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