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表彰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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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表彰“五一期间”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级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弘扬文明旅游新风尚, “五一”小长假期间,林州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对信用联社等12家文明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同时,按照林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分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对信用联社、审计局、人民医院、地税局、经济管理学院、姚村镇6家文明单位加5分,对姚村镇中心小学、姚村西丰学校、姚村镇一中、姚村西张学校、姚村寨底学校、姚村第三中学6家单位加2分。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林州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文明办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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