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喝酒处罚通告
上班期间喝酒处罚通告1
各部门(车间):
为保证员工上班工作时的人身安全,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第三条第3款,对员工酒后进厂上班曾有明确的规定。现进一步强调这条安全生产纪律,重新作出规定:凡发现员工在酒后进入生产厂区上班及上班时间喝酒,普通员工处罚30元/次,干部处罚100元/次。如果出现工伤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此项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检查监督并执行。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上班期间喝酒处罚通告2
公司各部门、各厂区:
为了近一步加强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在禁止饮酒等有关问题做如下规定,要求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执行。一、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一律禁止饮酒。凡是因饮酒造成的事故或身体伤害由当事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当事人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严禁在任何时间酒后驾驶机动车,乘车外出发现驾驶者饮酒必须马上制止并上报办公室,凡酒后驾驶公司或个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同行人员承担同等责任。三、严禁酒后进入公司院内。四、各部门负责人既要带头遵守,又要严格管理本部门员工,对部门员工违反规定知情不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五、如遇特殊情况,工作期间确需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需要饮酒者,应事先由董事长批准。六、办公室会不定时检查。凡第一次发生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各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各罚款200元,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公司全体人员;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对当事人进行辞退处理,并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4日
上班期间喝酒处罚通告3
各中小学:
中心园教师刘国相同志无视校规校纪,3月7日中午醉酒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损害了教师形象。特对该同志的行为提出批评,并罚款50元,特此通报。
为加强师德建设,考虑饮酒后教师人身安全及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凡以后工作期间中午饮酒的将做出下列处罚:1、个人写出书面检查;2、罚款200元;3、当年不评优不评模;4、全镇通报批评。望广大教师以此为诫。
汐子总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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