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问题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1-12-20 19:31:54 书信 我要投稿

学校关于交通安全问题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书信吧,书信是向亲人、朋友、同志问候、谈话、联系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书。相信写信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关于交通安全问题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关于交通安全问题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广大学生及家长: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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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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