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
切实加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妇幼卫生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实行科学、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每一年医院都必须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签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一:
一、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科室负责人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要规范临床诊疗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病历、处方书写规范,确保医疗文书质量。
三、要加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每年组织医护人员业务学习、业务培训不少于10次,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2次,医护人员参加“三基”理论考试每季度至少1次,卫生局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率必须达95%以上。
四、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严格执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五、要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监管,加大对各项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手术质量、门诊质量和易发生医疗事故岗位和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要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各部门主管人要亲自抓,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任务人,落实责任制,把院内感染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要加强急诊、急救管理,严格落实急诊,急救工作制度,确保确保急诊、急救设备、设施、车辆处于备用状态。
八、本责任书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原因导致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二: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院方特与各科室签订20**年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