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优秀教师的决定范文
院(校)内各部门: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我院广大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了一大批适应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同时,在平凡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辛勤耕耘,默默奉献,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他们为我院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做出了突出成绩。
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04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院内各部门民主推荐和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学院院(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实施第20个教师节和宁夏电大建校25周年之际,对全院(校)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授予吴国立等17人为学院(校)“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杨书贤等18人为学院(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
学院(校)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进步。学院号召全院教职员工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为我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2004年9月2日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