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打架处分决定
高中生打架处分决定1
11月2日、3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涉及八年级、九年级共四个班级,涉及人数众多:八(1)班:刘、卢、李、;八(2)班:张、卢;八(3)班:、陈、李斌;九(2)班:杨、管、邹,总共12人,刘、陈、杨四人还携带铁棍,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在此次打架斗殴事件当中,xx同学头部受伤,到xx县医院检查、治疗,现已出院,总共花费740元。
为严肃校纪、整顿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和相关班级作出如下处理:
1、所有涉及的12名的同学记大过处理,如下次再参与打架斗殴,学校将通知家长,勒令其退学。
2、刘等11位同学承担检查、治疗费用740元。刘、陈、杨、管、邹xx5人每人承担100元,共500元。卢、李、张、卢、李斌6人承担240元。
3、取消所有涉及到的班级第二次“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希望以上12位同学,能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校纪班规,做一个文明、好学的合格中学生。也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xx年xx月xx日
高中生打架处分决定2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违纪学生,警示广大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现将我校4名违纪学生处分决定通报如下:,男,初三(2)班学生,,男,初二(1)班学生,于20xx年4月16日与初二(1)班产生矛盾,继而引发打架事件,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二(2)班学生,这两名同学无视学校规章制度,于5月16日无故殴打其他同学,给其他学生带来伤害,也给校园安全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校规校纪,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一(3)班学生,这两名同学今天早上在学校门口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继而大大出手,无视学校规章制度,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研究决定给予、记过处分。以上被记过处分的学生已装入个人学籍档案。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校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评选优秀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发放毕业证,以致以后的升学、参军、工作都将受到影响。受处分学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撤销处分。同学们,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按照故意伤害的伤害结果,可以把“故意伤害罪”分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故意伤害至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至人“死亡”。
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的同学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规定了较重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20xx年。同学们,生命是脆弱的,决不象电脑游戏和动画片中的人物那样,有几条命;身体被打得变了形还能恢复原状。打架斗殴行为极易造成他人身体的损伤,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将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一旦达到轻伤的标准,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既害人又害己。实际上因打架斗殴行为造成他人轻伤或更严重损伤的事例屡见不鲜。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打架是破坏我校校园和谐的一大公敌,我校尽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一直以来,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打架斗殴是最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特别是对于咱们部分同学,由于你们有较强的好强心理、尤其是男同学,往往通过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来获得一种快感和成功感,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可笑和无知,正是存在这种想法往往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今后咱们学校对于打架的事件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也希望咱们同学能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共同打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环境。
xx店市第十三中学
6月3日
高中生打架处分决定3
20xx年11月22日课间操时间:八年级二班学生田叫刘,刘叫八年级九班学生刘帮忙打架,群殴八年级三班学生齐。对其造成人身伤害,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其严肃处理:
1、承担受伤学生全部医疗费用。
2、给予田、刘、刘三人开除留校查 看处分。
3、由家长领回教育反思一周。
4、每人扣班级量化分2分。
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团结同学、 尊敬师长、听从管理,做合格好学生。
xx市第五中
20xx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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