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管理计划书

时间:2024-11-01 22:55:00 计划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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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计划书

  我们在做一件事之前需要有自己的计划,同样,在管理农贸市场也需要计划,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贸市场管理计划书,仅供参考。

农贸市场管理计划书

  农贸市场管理方案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 心” 。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 品牌形象,使之成为南宁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农贸市 场除参照当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 还应该有所创新, 实现管理的 “四统 一” ,即统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 民主监督。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 关手续。

  3、划行归市,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 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得售卖经营证 照规定外的商品。蔬菜摊严禁出售干货如木耳、油面筋、花生米等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 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 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 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 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 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 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 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 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三、卫生管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 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 约金 10-100 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 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 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 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 规者在交纳 200-1000 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 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 119。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 10-3000 元罚款、 没收商品、 停业整顿、 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延伸阅读: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 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 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 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 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 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 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 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 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 工作保持店内、摊内整洁卫生。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 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 场流动叫卖。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物业公司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部分的保洁 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要求达到市场管理卫生标准。

  2、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 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3、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

  4、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5、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6、市场内宰杀家禽和剐剖水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的标准。

  四、车辆管理规范

  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 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2、 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 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 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 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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