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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红隼野生动物简报(通用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说到简报,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简报具有一般报纸的新闻特点,特别是要求有很强的时效性。你知道什么样的简报才能算得上是好的简报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救助红隼野生动物简报(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救助红隼野生动物简报1
近年来,生态环境不断向好,野生动物数量、种类有所增加。随着公安机关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及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桦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近期多次救助受困野生动物,并于7月6日成功放飞一只受伤后得到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6月29日,桦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居民电话求助称,有一只“大鸟”飞进了他家屋内,步履蹒跚疑似受伤,不知如何处置。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在居民家中发现了躲在角落的'这只“大鸟”正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四下打量。经民警仔细辨认确定,这只“大鸟“”名叫红隼,属于隼科的小型猛禽,系国家重点二级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在对这只红隼检查中发现它左腿部有轻微外伤,便把它带回进行救助治疗。
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民警轮流照顾这只受伤的红隼,为其治疗、喂食、喂水。经过一周的悉心照顾,在确认这只受伤红隼精神状态良好,受伤的左腿已经完全恢复,可适应野外生存条件进行自主觅食后,7月6日,民警们将这只红隼放归自然。
救助红隼野生动物简报2
兴业街派出所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不断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全力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添砖加瓦,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驾护航。
近日,热心市民王先生在长春市第六人民医院附近捡到一只受伤的小鸟,将它送到兴业街派出所,请求民警对小鸟进行救助。警长邱翔宇、民警朱铭泽发现这只“小家伙”体长25厘米,背部和翅膀呈棕红色且分布黑褐色斑纹,初步判断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的.幼鸟,细心地民警发现其右侧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为及时救助这只“小家伙”,民警杨晓波、辅警冯迟驱车二十多公里将其送往吉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由工作人员对它进行专业救治,目前,受伤的小红隼已经得到妥善安置,状态良好,待恢复后将重新放归大自然。
救助红隼野生动物简报3
2022年7月12日,济民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捡了一只鸟,好像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需要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该鸟类为红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是隼科、隼属的小型猛禽之一。民警向报警人表示感谢后将红隼带回了所内,并立即联系中山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将红隼送去进行救助。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等方面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广大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逐年增多,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也越来越好。
救助红隼野生动物简报4
近日,古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黄花滩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获得辖区群众好评。
6月29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黄花滩派出所警情协查:辖区群众发现一只疑似受伤野生动物,请求辨认处置。接到警情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辨认,发现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并对其身体状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后,确认该红隼身体状况良好。由于该红隼处于幼年时期,民警为避免其受伤,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该幼年红隼放置在铁丝网箱内进行保护。
目前,民警已将该红隼带至古浪县八步沙林区,放飞其到大自然当中。
救助红隼野生动物简报5
7月2日,我局联盟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香柏路奥园枫丹名郡小区发现一只被遗落的'幼鸟,疑似保护动物,急需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在对这只受伤幼鸟进行初步检查后,发现其因翅膀受伤无法飞行。随即民警与秦都区林业站取得联系,经鉴定,此受伤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目前,秦都区林业站工作人员已将红隼送至救助站进行治疗救助,择日放归自然。
红隼是隼科隼属的小型猛禽之一,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在我国分布范围较广。
保护良好环境和物种多样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如果您发现野生动物受伤、被困时,请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由专业人员提供救助。
救助红隼野生动物简报6
9日,丹阳警方与市民一起,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并移交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月9日一大早,一阵“扑棱、扑棱”的`响动声引起了丹阳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值班民警的注意,原来是一位居民送来了一只小鸟。经询问,居民姓李,当日上午7时许,他在丹阳市开发区某小河边散步时,发现一只小鸟在路边草丛中,似乎受伤了,飞不起来,李某也不认识种类,便向邻居借了一个鸟笼,于7时30分许就近交到丹阳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对小鸟进行初步检查,其全身为灰褐色,爪子锋利,体长20厘米不到,翅膀有伤所以无法起飞。虽然貌不惊人,但大大的圆眼睛格外有神,似乎在告诉大家,自己可不是一般的小鸟。
后开发区派出所联系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鉴定,这只飞禽学名叫红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开发区派出所已将小鸟交由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带回救治、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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