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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精神文明建设作用是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及政治保障,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1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请示厅领导同意,召开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xx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二、 会议地点
省商务厅办公大楼23楼第二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厅直各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参会人员准时参会,会前15分钟请参会人员入场完毕。
2、请各处室、各单位于6月28日(周四)上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小海、徐芳,联系电话:8xxxxxx、xxxxxxx。
20xx年6月27日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经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定于4月9日(周四)下午3点在勤政楼第四会议室召开20xx年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9日(周四)下午3点
二、会议地点
勤政楼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传达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2.表彰20xx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安排部署20xx年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参会人员
1.校新闻宣传领导小组成员;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通讯员;
3.各学院、各单位主抓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通讯员;
4.受表彰的教师先进个人;
5.受表彰的学生先进个人代表。
五、座位安排
1.先进集体领奖代表(单位领导)在中路第一排就坐;
2.先进个人教师领奖代表在中路第二排就坐;
3.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中路第三排就坐;
4.学生先进个人领奖代表在西路第二排、第三排就坐;
5.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通讯员,各学院、各单位主抓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通讯员在中间就坐。
六、注意事项
1.下午2:50前入场完毕,请按要求到东路、西路第一排签到;
2.获得先进个人的教师由各单位通知参加,不能参加的需在4月9日上午下班前报宣传部屈会超处,电话:3325863;
3.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静音,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附件:20xx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doc
河南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4月8日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总结交流建设系统两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建设部决定在今年十月下旬召开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建设系统改革与发展,认真总结交流近两年来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展示近两年来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部署今后两年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广大建设职工积极进取,团结拼搏,全面推进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开创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会议内容
1、总结近两年来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今后两年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交流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经验;
3、与人事部联合表彰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关表彰事项,将与人事部另行发文);
4、表彰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00个),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00名)。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初步定于20xx年10月下旬。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会议人员名额分配将另行通知。
四、为总结好近两年来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城建工委、建设党委)对20xx年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主要作法和主要成效,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文字不超过3000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1—2份典型经验材料,经验材料文字不超过4000字。联系人:秦书星、王敏;联系电话:xxxxxxxxxxxx;传真:xxxxx。
附件:关于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xx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关于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办法
一、关于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这次表彰的主要是20xx年以来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包括职业道德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先进单位,共计100个。名称分配如下: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各4个;山西、吉林、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各3个;内蒙古、贵州各2个;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各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个;部直属单位1个;中建总公司2个。
(二)评选条件
领导班子能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同类型单位先进水平;班子成员党性强,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创新,有成效,两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优美,工作纪律严明,无重大案件、无重大事故,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三)评选办法
首先,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城建工委,建设党委)和部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统一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经审核后,填写申报表(附表1)加盖推荐单位章(一式3份),于20xx年9月10日前报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城建工委、建设党委)推荐的单位必须征得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建设部审核批准,授予“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二、关于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这次表彰的主要是20xx年以来在加强和推进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建设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共计100名。名额分配同先进单位。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职业道德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有新的建树和贡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为行业和企业改革做出突出贡献;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加强,并取得成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联系群众,作风深入,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在本单位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办法
首先,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城建工委、建设党委)和部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统一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要广泛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和职工的意见,并审核后填写推荐表(附表2)加盖推荐单位章(一式3份),于20xx年9月10日前报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之后,建设部审核批准,授予“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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