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高一新生军训的通知

时间:2022-05-31 06:49:02 会议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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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高一新生军训的通知

各市管学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巢城教办:

关于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高一新生军训的通知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国防教育及2015-2016学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5〕366号)精神,并就我市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及2015-2016学年度高一新生军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徐成谋

  副组长:范汪苗

  成员:张秀志、尹东、郑绍响及各市管学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巢城教办主任。

  二、工作安排

  (一)国防教育

  学校的国防教育要贯彻全体师生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各学校要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今年要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积极采取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讲座、军事题材影片放映、庆祝重大军事纪念日、走进军营警营或通过举办少年军校等各种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国防教育的效果和质量。

  (二)高中阶段军训对象及时间安排

  2015-2016学年度军训对象为2015年秋季入学的高中阶段新生以及上学年度非身体原因未参训的学生(不含因身体原因不能参训的学生)。时间原则在2015年暑期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抓好学校的国防教育活动和高中新生的军训工作。

  (二)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统筹安排。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亲临军训一线,要选派中层以上干部随队军训,积极协助承训单位搞好军训管理工作。学校要制订周密的军训方案,特别是制订好安全应急预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参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要结合教学计划,安排落实好军训时间,做到军训教学两不误。

  (三)参训学校要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细致摸底,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心肌炎、哮喘等心肺血管功能疾病,癫痫、心理障碍、抑郁症等精神心理疾病,传染病、皮肤病、因残疾而生活不便等不适宜参训的学生不得参加军训。因故不能参加当年军训的学生,应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须经家长签字确认)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由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长审批。学校在军训结束后将因故不能参训学生情况统计后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并视情况安排他们参加下一学年度的军训。

  (四)各军训学校要对承接学生军训工作的单位资质进行核查,不允许不具备承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学校军训工作。原则上应商请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武部门协助学校进行军训。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考核成绩将载入本人学籍档案。

  (五)合肥市和巢湖市教育主管部门将不定期赴各高中进行抽查。各参训学校要将学生军训工作方案及附件1、附件2在开训前报巢湖市教育局备案。在军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军训总结,及时将总结及相关报表以电子档和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电话:82620670,邮箱:chjjk0670@163.com

  附件1:2015年-2016学年度巢湖市高中学生军训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5年-2016学年度巢湖市高中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军训汇总表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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