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1-12-03 08:22:0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买卖合同【热门】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买卖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买卖合同【热门】

房屋买卖合同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村南 楼 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车库 号24平方米)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本房屋使用、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对本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给乙方房屋所有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3、如因国家规划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2

  出 售 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购 买 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出售方与购买方就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上玉路56号 的房屋买卖事项(因出售方急需长期流动资金),经双方充分、平等 ,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上饶市信州区合法常住居民。

  二、房屋情况:

  1、 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上饶市信州区的上玉路56号,建筑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结构为大门朝东坐北朝南。

  2、 该交易房屋由出售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在交易前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并可以出售转让该房屋。

  三、 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方保证并承诺如下:出售人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售予购买方,对此不反悔;本合同项下房屋质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出售方仅将该房屋售予购买方;该房屋售予购买人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购买人,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出售方愿意积极 配合购买人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以及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争取和维护对该房屋的权益。

  四、房屋价格: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为固定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购买方: 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天,一次性将现金人民币 万元支付给出售方,出售方开具收款收据以为凭证。

  五、出售方因本次房屋出售事出紧急,故一时未找到新的居住场所,且出售方同购买方双方关系较友好;所以购买方同意把本协议购买之房屋暂时借给出售方居住,但最长居住期限不得超过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且出售方只限于享受暂时居住权,该房屋的其他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的转让权出售权和征地补偿、拆迁补偿权全部归购买方独享。

  六、购买方根据第四条支付清购房款之日起,出售方应交付本合同项下房屋以及相关资料;购买方支付价款后不能正常占有(双方另有商议的除外)、使用该房屋及独自享有该房屋的转让权出售权和征地补偿、拆迁补偿权的;出售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暨(购买方一次性全额返还购买方:购房本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及支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购买方一次性全额返还购房本金及违约金之日止,按总购房款计量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七、出售方、购买方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了可上诉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每份共二页;双方每人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九.本合同条款中若有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实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_____、划拨____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__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______份,房管部门______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4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位于农村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2、该房屋结构为 ,房屋共 层,总占地面积约为 ,其中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该房屋四界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其他:

  3、该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和完整所有,办理了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甲方有权依法出售。

  4、甲方拥有该房屋的合法手续和证件有: 。

  【律师提示】: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享有的权利,与特定身份相关联。因此,农村房屋买卖主体一般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对本村以外人员进村买房的,司法实践中一直秉持着以认定合同无效为基本原则,以认定合同有效为例外。对该类合同的签订及风险的回避,建议请律师根据具体问题解决。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第四条 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

  第五条 关于房屋证件交付及房屋过户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生效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笔购房款后,甲方应将该房屋的所有合法手续及证件移交给乙方;并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办理好房屋及土地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

  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律师提醒】: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因违约方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请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约定。如当事人没有约定房屋差价,则可请求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讼争房产的市场价进行评估,评估时点为起诉之日,通过评估价与约定价的比较,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房屋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甲方出售该房屋征得该村村民委员会滴同意。

  (3)水、电、煤气、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方确认。

  (4)该房屋售予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甲方愿意给予相应的协助,无论出现何种情况甲方均不反悔。

  【律师提示】:购买农村房屋时,最好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同意,这将在以后减少买方的风险和麻烦。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书面通知发出3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5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则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或者手段。简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一般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选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认为,我国《合同法》与世界各国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对合同形式采取了从宽态度,尽可能促成合同成立,尽可能促成合同有效,尽可能减少因为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无效的现象。

  二、书面形式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三、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认定

  由于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故,一般情况下,不应认定买卖双方以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认定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际履行条件。《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或书面合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的,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即可认定合同成立。如买方已支付大部分(50%以上)购房款,卖方接收,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须证明付款用途为购房,且房屋具体位置确定。如卖方已交付房屋,买方接收,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须证明房屋系为买卖目的所交付,且房屋价款能够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法》第10条规定的“其他形式”,即指以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亦称默示合同。《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的合同成立形式,指的就是“其他形式”。

  四、应当认定本案争议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有观点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并未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笔者认为,此观点不能成立,应当认定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理由如下:

  (一)“认购书”已经具备本约性质,不应认定为预约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只能针对预约合同适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名为“认购书”,但约定内容并不限于对将来进行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而是对有关房屋买卖事项的作出了具体明确的约定,如房屋价款确定,付款期限明确,且约定全部购房款应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付清等。“认购书”不再属于预约合同,而是具备了本约合同的性质。协议中虽约定应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系为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转移登记所需。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不应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

  (二)甲方已经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实际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已经接收,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既违背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维护交易安全的司法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对预约合同的内容要求较为严格,但对实际履行条件规定较为宽松,即“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对履行义务的程度未作要求。而本案中,乙于约定期限届满次日付清全部购房款,虽不符合约定,但甲已经接受,视为双方以实际履行变更原合同约定。乙付清全部购房款,甲接收并出具发票,理应属于“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接受”。即使甲、乙双方并未签订认购书,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也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认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导致乙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只能要求乙方返还购房款,其权益必然受损,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房屋买卖合同6

  一、概念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 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三、主要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

房屋买卖合同7

  甲方(卖方):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

  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元。

  四、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________元。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即元作为违约金。

  九、交付该房产时甲方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________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十一、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

  甲方(卖方):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8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事宜,包括对被户的补偿,安置等一切与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 费用及其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

  (1)包干性支付乙方工作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工作的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乙方完成工作的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2)按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乙方完成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其它费用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条 报告情况

  过程中之一切情况,乙方应在每(日,星期,半个月,一个月)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在工作整体完成后,应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的书面报告(包括的具体费用及支出情况等一切相关之情况)。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托处理的所有事务后,甲方应于其完成后_______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元。因自然原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协议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给付了乙方第二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支付本项报酬

  (2)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进度,在乙方完成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乙方完成工作的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完成全部工作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

  第五条 委托事务的终止

  (1)甲方因本单位决定终止建设工作的,在对乙方从事本委托协议的费用给予补偿后,可终止本协议。

  (2)乙方遇政府对本单位职能进行调整,而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在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后可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之委托事务费用的,乙方可顺延工作工期,甲方对拖欠的部分款项在按协议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之支付委托事务报酬的,甲方对拖欠部门在按协议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工作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及间接的损失。

  第七条 协议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条款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与被户签订的协议,应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协议》的条款规定,否则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应由其负责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

  _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___销售事宜,确认以下内容,达成以下条款,特签订此合同:

  一、确认销售内容 甲方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详见下表: (或在同样格式的附件中详细列明,该附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 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厂商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大写):

  二、甲方务必认定所选商品,因为此类商品,非质量原因不得随意退换。

  三、保修:本合同内销售产品均提供原厂标准服务。原厂保修期限为________个月。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4.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时间:货到付款。

  六、付款方式:支票(现票)或现金方式支付全额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内容执行,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予以赔款。

  2.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第

  五、六条内容执行,甲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________%向乙方予以赔款。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违约,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依有关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A: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A:____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10

  卖方:______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座落在 _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165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3667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605000元整(大写: 陆拾万零伍仟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305000元整(大写:叁拾万零伍仟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300000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房款之日起5天内将交易的房产交付给乙方暂时装修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水、电、气等费用结清。如果银行尾款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未付清,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暂时保管,等付清尾款后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房屋由甲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及所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5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5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楼房一套出售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一套(楼室),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储藏室一间,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价格为____________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条。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当日须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并将原购买房屋的收款条等有关资料一并交给乙方。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时,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争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12

  甲方(卖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出卖给乙方。

  二、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

  三、定金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

  四、第二次付款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

  五、交付

  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乙方在付款时,为确保在以后的房产过户顺利,将暂时暂扣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款项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_______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经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给乙方。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九、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房订金。

  十、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1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号楼3单元301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 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即小写 元。

  四、因此房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待房产证下来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乙方需在甲方协助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前付清购房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即小写10,000。00元。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取暖费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14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房(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屋楼,一楼为___个门面,___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b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15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甲方将坐落在出售给乙方,该房屋性质为政府安置,甲方自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房屋概况:

  乙方购房层次第五层,另注标准层第三层房屋一套,三房二厅一厨二卫,总面积120平方米,包含公共楼梯。总价值人民币仟元整(¥元整),甲乙双方商定以套计算,面积办证为准,互不追责。

  二、其他约定:

  1、房屋内墙粗胚粉刷,外墙瓷砖、油漆,楼梯扶手,楼梯间进户门,水电线和管到户门口由甲方负责。水电开户,铝合金、防盗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套房屋进户门由乙方承担。

  2、楼梯卫生、楼梯声控灯由本层的住户自己负责,为维护众人利益,购房户不得在楼梯和休息平台堆放杂物及交通工具,另购房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发改造房屋结构。

  3、甲方提供现在的办证资料,办理房产证,所有税费水电开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签字即房屋买卖合同生效。

  2、乙方付首付拾万元整。

  3、甲方在做到乙方本层砖结好,乙方再支付拾万元整。

  4、余款在主体完工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贰万元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付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字合同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能违约,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壹万元整。

  2、在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不算违约。

  五、另行约定(约定事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柴火间(3—4平方米)甲方提供给乙方永久性使用,但柴火间不予办证。

  2、沙石要吊到本层楼。

  3、甲方在20xx年年底交房给乙方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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