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担保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合同 篇1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果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________%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该项________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________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
2.甲方拟进行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时;
3.借款到期时,但乙方须在借款到期前、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________________万元),则债转股时不考虑甲方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 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在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____________万元,则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______________万元计算,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介于___________万元与___________万元之间,各方确认的甲方的无形资产在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间,因此乙方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万元所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下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________ -甲方的净利润/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资扩股时,甲方的财务报表不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则以增资扩股时上一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累计净利润换算为全年净利润为基准。
四、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时如果乙方提出债转股要求,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份数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支付应付的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债转股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须聘请注册会计师于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当甲方发生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资金。
七、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情况,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报表、资料,并为乙方的相关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东妨碍乙方顺利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资金使用费,甲方须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
九、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于本协议规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逾期应按日支付________ ‰逾期息。
十、甲方承诺:乙方取得的资金使用费应附有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证明或相应的减免税证明。如甲方对此不能予以确保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税赋。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甲方进行增资扩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甲方增加投资的权利。
十二、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对本协议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有权利监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偿还借款及资金使用费。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偿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偿还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偿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之后,有继续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十三、借款到期时,即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权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_________万元及资金使用费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履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十六、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2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急需流动资金,特向甲方申请临时借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签订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万元)。
二、借款期限:1个月,甲方向乙方提出提前归还借款,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归还借款。
三、借款利率:按1.5%月计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折算),借款时支付合同约定时间利息(最短天数不低于7天)。
四、违约责任:借款到期,乙方应按时足额归还,如出现违约,需按借款金额的5‰天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借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即生效。借款还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3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保证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 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保证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担保合同 篇4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信外授字[200 ]第[ ]号《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协议》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大写) 。〈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三、本合同的期限为200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限期和最高限额内,借款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借款的种类、用途、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提款条件等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只能转账支出,不得提现。
第二条: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一、借款利率:在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具体利率,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二、计息方法: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利息按借款人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借款人须按照每一笔借款的付息日当日付息,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也可以从借款人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四、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五、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罚息。
六、对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三条:借款的归还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
二、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三、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四、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扣收的款项应首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五、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保证
一、担保范围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三、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根据本合同发放借款中以最后还款期限的借款所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清偿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后 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五、保证人保证不因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的改变或主管部门的任何指令等任何原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六、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七、本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债务人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即使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款关系被确认为无效的,保证人仍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与借款人串通欺骗贷款人发放贷款。由于保证人与借款人串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所有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保证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但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内容明显加重借款人债务的,借款人应事先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借款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加重借款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5)主债权之利息;(6)主债权之本金。
第五条:借款人、保证人的承诺和义务
一、借款人、保证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二、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1、与借款人、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2、未审结的诉讼、仲裁事件;
3、借款人、保证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在本合同项下及其与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辖下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人、保证人不能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5、借款人、保证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借款人、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
7、借款人、保证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8、借款人、保证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9、借款人、保证人因停止项目生产经营、终止营业、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
10、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的;
11、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借款人、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1、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
2、保证人、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保证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五、借款人、保证人的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3、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贷款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贷款人披露。
4、借款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如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贷款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证人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
六、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七、借款人、保证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
借款人、保证人应定期或随时应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借款人、保证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八、借款人、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售汇等业务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十一、本合同解除后,借款人和保证人对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及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或支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3、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4、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
二、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可从借款人在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4、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5、采取其它制裁措施。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有效期内,各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借款申请书;
2、
3、
4、
5、
6、
7、
8、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若借款人、保证人不履行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 份,其余 份送 备案。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地点:
担保合同 篇5
抵押权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借款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声明:乙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根据借款方(丙方) 与贷款银行 年签订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为丙方提供了担保。经借款人要求,乙方愿意就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借款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保证
1、自己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2、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存在抵押瑕疵。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5、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乙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甲方,作为甲方为借款人向 (银行)提供的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小额贷款的反担保。
第三条 抵押物
抵押物:房、地产评估结果明细表中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间
1、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以抵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为限,对甲方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进行反担保。
2、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反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 评估及抵押登记
1、甲方经 房地产经纪评估有限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评估:房、地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2、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地随房抵或者房随地抵,并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为 。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的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情况。
2、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3、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财产保险
根据甲方要求,抵押物受损程度是否办理财产保险。如需办理财产保险将做到:
1、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应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履行期限,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金。
2、乙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甲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提前向甲方清偿,或经甲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1、甲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抵押物进行折价用以抵偿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2、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2、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经甲方同意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抵押担保物。
3、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应当将所获的补偿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债务。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5、主合同借款人清偿了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2、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第一,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第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第三,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小额担保贷款金额20%的违约金:第一,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第二,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第三,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第四,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第五,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第六,乙方不按约定督促借款人按期还款或代为偿还贷款,导致贷款逾期未归还。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止。
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借款人丙方:
个人指模: 个人指模: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6
贷款方: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科技三项经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7
担保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将在一定期间内达成一系列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甲方将为这期间的债务人借款行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甲方为了有效避免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引发的甲方向债权人的保证责证,债务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反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其后的含义:
债务人:专指因支付农资及机耕费需要而向克山润生村镇银行申请贷款隶属于的克山县域的大豆专业合作社。
债权人:指克山润生村镇银行。
《借款合同》: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贷款合同。 《委托担保合同》:指债务人为向债权人申请贷款而与甲方签订的委托其提供担保的合同。《保证合同》:指甲方与债权人签订的为债务人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合同。
第二条 反担保债权的种类、范围、方式
2.1 乙方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2.2 最高额反担保方式为:乙方以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最高额反担保债权
3.1 乙方自愿为债务人从甲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开始,所形成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保证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措施。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3.3 本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乙方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反担保措施,而无须逐笔办理每笔最高额反担保手续。
3.4 最高额反担保债权确定日(即决算期),从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第一笔保证担保业务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连续保证担保乙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以担保甲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实现追偿权时决算期到期。
第四条 乙方反担保保证的范围
4.1 《保证合同》项下甲方的保证债务,即:甲方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所代借款人偿还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4.2 《委托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金;
4.3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审计费、评估费等;
4.4 甲方向乙方主张反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审计费、评估费等。
第五条 乙方反担保保证方式与期限
5.1 乙方的反担保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5.2 乙方反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5.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6.1 本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的解除而解除,不因《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借款人因《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的解除、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乙方仍应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连带保证责任;
6.2 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改制、并购、隶属关系变更等事件而受影响。
6.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均不影响本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责任。
6.4本最高额反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追偿权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反担保权利不得转让。
第七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7.1 乙方清楚地知道借款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7.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7.3 为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乙方已履行完一切乙方所必须的授权、同意、批准程序;
7.4 乙方在反担保责任解除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7.5 乙方承诺: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亦不得处分资产;
7.6 乙方承诺:甲方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有权代位追偿乙方的到期债权,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7.7 乙方签署本合同已经过乙方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乙方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八条 乙方义务
8.1 债务人未履行《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约定的债务,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其承担反担保责任之日起15日内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务;
8.2 债务人发生清算、破产及其他足以表明债务人丧失付款能力的事件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前向甲方履行相等于债务人所欠《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项下债务金额的反担保债务,乙方应自甲方通知后1 5日内清偿全部债务。
8.3 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4 出现下列事件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通知甲方:
8.4.1 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事件;
8.4.2 乙方的重大违纪、违法、侵权及因此而遭至的索赔、处罚、处分事件;
8.4.3 乙方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8.4.4 乙方重大债权债务及其变化;
8.4.5 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事件及其他法律纠纷;
8.4.6 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8.4.7 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8.5 对甲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乙方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8.6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债权人或甲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8.7 在甲方与乙方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本合同生效后,反担保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9.2非因担保人过错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内赔偿担保人全部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解除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乙方。
11.2 在最高额反担保期内,如果甲方确有证据证明乙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实现追偿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
11.3 如乙方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如电话、传真号码、电邮地址等)发生变更,而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其变更前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方式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甲方已履行通知义务。
11.4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5 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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