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担保合同3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纳税担保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纳税担保合同1
担保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计算机代码: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
纳税担保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计算机代码: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
税务机关: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为:
2.纳税担保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滞纳金为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保险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是:
4.根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6.纳税担保人是注册经济实体。当纳税担保人的性质和地位发生或可能发生变化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通知后,应保证按照纳税通知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和金额,自愿一次性将全部款项支付给税务机关。
8.纳税担保人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金额缴纳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这种纳税担保是一种持续的担保。只要被保险人未能在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支付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将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全部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担保人的任何延期均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破产、合并、分立等情况。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不得免除。如果纳税担保人发生这种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未经税务机关同意,本纳税担保是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纳税担保人与任何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影响本保函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书经担保人和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后生效。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纳税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税务机关: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纳税担保合同2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 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 之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纳税担保合同3
1、担保对象
依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如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
一是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二是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三是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四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2、担保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开户行及账号
(2)纳税担保人自愿担保的意思表示;
(3)担保的.金额范围和担保期限;
(4)担保方的义务;
(5)违约责任;
(6)争议的解决方式;
(7)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8)签约方的签字盖章,签约时间及签约地点。
纳税担保合同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纳税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纳税担保合同07-27
纳税担保合同范本09-25
纳税担保合同8篇11-20
担保人担保借款合同07-11
担保担保借款合同系列10-09
担保的合同05-10
担保合同06-21
担保合同08-01
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及合同无效后果09-05
返租担保合同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