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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参考
计算机是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办公和教学效率,学校就计算机使用与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采购。采购计算机软硬件500元以下的,需填报申请报告,经分管校长批准购买。专项采购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按市财政局认可的方式定点采购。
二、配备。学校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为相关管理人员配备专用的计算机。教师备课用计算机统一安排在电子备课室,并确保每个教研组至少一台计算机,教师不得随意使用其他教研组的计算机。教务处、会计室、工会、图书室为专用计算机,保存学校学籍、财务、信息等重要资料,任何无关的人不得随意使用和移动。
三、使用。学校计算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相关的工作,如查看、收发文件,学校各种管理,制作、下载和上传教学资源(包括课件、试卷、撰写论文),教育网络培训与学习,业务考核与考试等,与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网上发文章、博客、帖子、评论以及购物、聊天等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网站规定,不得发布诽谤他人、影响学校声誉、有违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言论,禁止利用计算机炒股或浏览、下载、打印、传播黄、赌等不健康的网络内容(含电子邮件)。老师需要打印的有关教学资料可到校长室、教导处或文印室打印。
四、管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各处室用机由处室负责人负责,教研组用机由教研组长负责,网络教室用机由信息技术老师负责。计算机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的,须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私自拆装计算机。
五、维护。学校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并做好计算机采购、使用、数量等基础台帐和保养、维修等情况的技术档案;定期对计算机软硬件保养与维护,做好病毒检测和机器的杀毒工作;办公室计算机需定期清洁,做到通风透气,防水防潮,以防主机、显示器设备损坏;离开办公室要正常关闭计算机, 断开电源,关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外带光驱、光盘、移动存储设备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程序;不得在办公室、电子备课室和网络教室内的计算机上私自安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相关软件,如发现,计算机管理人员有权不通知执行清除;完整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专职人员鉴定、确认后,逐级审批后方可报废。
六、责任。实行计算机管理责任追究制,计算机由管理者(教研组长或各处室负责人)承包。因人为因素使用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需照价赔偿;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调查原因,管理者和使用者要承担相应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扣除考核分、赔偿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1)在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聊天、游戏等)的;
(2)专用计算机因人为因素丢失学校重要资料的;
(3)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诽谤他人、影响学校声誉、有违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言论的;
(4)利用计算机炒股或浏览、下载、打印、传播黄、赌等的不健康的网络内容(含电子邮件)的;
(5)私自外借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的;
(6)未经学校同意私自拆装计算机的;
(7)因使用不当或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其它不当行为的。
以上规定,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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