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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规定协议
篇一: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规定
一、经销商空白合同一式两份,空白合同已按公司规定进行了合同编号及公司盖章,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进行统一管理,营销部根据其经销商开发情况申请领用。
二、总部销售内勤总体负责经销商合同的领用、发放及相关的登记工作,济南销售内勤负责本地人员所需合同的申领、发放和登记工作。
三、总部销售内勤已盖章合同的库存限额数为40份(20家经销商),并根据使用量提出合同盖章申请补齐空白合同存量,并及时在《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登记簿》(见附一)上登记。
四、每名营销人员每次领用已盖章合同的数量上限是10份(5家经销商)。营销人员应在领用的合同均已签署并上交后,方可继续领用。
五、营销人员应妥善保管经销商空白合同。合同如有遗失,每份处以100元罚款。如发现合同遗失,应在第一时间向营销总监进行书面报告。营销总监应在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书面报告。
六、合同保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手续发放合同的,除勒令追回合同外,另处以 100元/份的罚款。
七、已经过双方签署的合同,营销人员应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将合同交总部销售内勤存档。驻济南营销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内将合同交济南销售内勤。济南销售内勤应将本地人员所签署的合同收集后,定期转交总部内勤,每月至少转交一次。已签署的合同不得在济南长期存放。
八、总部销售内勤应将本部门所有已签署的合同进行登记,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总部销售内勤应在登记后2日内向公司人资行政部转交所有合同。超过2日未转交的,每拖延1天,处以100元的罚款。
九、营销人员离职时,营销内勤应对其空白合同的领用情况进行统计,将未签署的空白合同收回。因工作疏忽未收回的,对销售内勤处以每份100元的处罚。营销总监未起到监督、提醒作用的,对营销总监处以每份200元的处罚。
十、空白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或企事业单位,不得套用、复制印章,如违反规定,公司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其他相关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并扣发所有工资。
篇二:领用协议
1、 办公设备领用后,采用个人负责制,由领用人全权负责保管。日常使用时要注意公司固定资产保管完好,禁止摔跌碰撞、受潮进水等,不得恶意损坏、遗失办公设备。
2、 领用人领用设备后必须详细阅读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并严格按照要求操作,严谨擅自拆卸和维修。
3、 办公设备仅限于工作中使用,不得转借与公司无关的人员使用,如公司其他员工在工作方面有需要时,需向综合部登记后方可暂时借用。
4、 领用人应爱惜公司设备,必须保持设备(包括外壳)的完整和洁净。
5、 领用人对领用的设备负有保管责任,遗失和被盗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综合部,如比较贵重的设备遗失应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6、 若所领用办公设备出现故障,领用人须及时向综合部反应情况,不得擅自重装系统或拆机处理;私自更换部件的,按被更换部件当时市场价的100%赔偿。
7、 如设备损坏的,由公司综合部会同维修厂家联合作出事故鉴定,并认定使用者其责任;如设备遗失、被盗,由综合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后作出责任认定书,并以此为准认定责任方和所应承担的责任。
8、 由于使用人的责任,设备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由使用人全部承担;由于使用人导致设备损毁而报废、遗失、被盗的,领用人按设备原价赔偿。
9、 若设备移交需到综合部变更登记信息,若设备配置变化,需重新登记。
10、因个人原因调岗或离职时,相关设备应交回综合部,若机器因损坏严重或使用寿命过长而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公司领导评审同意后方可交回设备由综合部统一处理。如交回的办公设备不能正常使用,领用人须承担维修费用或赔偿。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北京XXXXXXXXX有限公司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领用人: 领用日期:
甲方: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
篇三:物品领用协议
为配合公司运营方式,加强团队销售技巧,提高产业的认知度,扩大市场宣传力度,将由市场团队面向社会,深入市场,了解市场,融合市场,公司(以下称甲方)为市场人员(以下称乙方)提供平板电脑华为荣耀T1-823L(配件:平板外壳,数据线,充电器,手机贴膜,说明书等),每两人使用一台;每位领取平板电脑人员需缴押金贰佰元整,(200.00元)从领用当月工资里扣除,确保在工作期间保护良好,并签订相关协议,损坏按情况赔偿:
1. 人为损坏,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2. 遗失,乙方将按原价赔偿给甲方。
3.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归还平板,而乙方无法归还,甲方有权按原价向乙方追索,及其它相关费用。
4.乙方调岗、调离或其他原因离职、离开原有岗位的,在办理异动手续或离职手续时,须将平板完好上交公司重新分配。
除以上原因,属于正常合理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损坏,其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负责;使用结束返还时平板无损即可返还押金。
甲方:
签章:
乙方:
篇四: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2章 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 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 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 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 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 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 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至 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3章 销售合同的履行
第9条 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 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章 销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4.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第12条 变更与解除程序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第5章 销售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4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清主次,合情
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6章 合同资料保管
第16条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 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17条 销售合同原件管理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 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第19条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 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 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7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五:合同原件领用申请
合同原件领用申请
篇六:合同领用流程
一、 行政部从总经理处领用合同,办理好相关领用手续,定期(每月尾)与总经理办理核销手续。
二、 行政部负责合同的管理、领用、核销等工作,做好合同领用的台账记录。
三、 财务流程部负责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每月月尾会同行政部与总经理处办理核销手续。
四、 业务部从办公室处领用合同,每次限领一式两份,业务结束后,须及时归还合同,做好核销工作;合同归还后方可办理下次合同领用。
篇七:公司销售合同怎么保管
篇一:公司销售合同管理
为规范公司营销管理,充分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前管控营销风险,同时兼顾失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反应速度,特制定销售合同管理办法如下:
一、合同管理原则:
1、订立销售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主体适格、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权责对等的原则。
2、合同管理应当谁洽谈业务,谁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初评,谁起草合同。合同管理包括签订范围、分级审核、合同确认、合同履行、合同更改、合同(中)终止、合同归档。
二、合同管理细则:
1.签订合同范围:
(1)、长期合作经销商、终端,应当签订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签订后,销售单笔业务应收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的,对方应当传真内容载明订单详情、付款期限承诺,并有对方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书面函,作为合同附件。
(2)、非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的单笔销售业务,应收款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有质保期限要求的,应当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单笔销售业务应收金额虽然在5万元以内,但是初次业务或者风险不明的客户,也应当签订购销合同。
(3)客户对方要求以其模板格式签订合同的。(4)经销商用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或者销售需要代签合同的。
(5)款到发货的单笔销售业务,对方不要求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2、分级审核:
(1)、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由业务经理拟订后,分别提交大区经理、部门总监初审,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部门总监提交营销副总审定。
(2)、非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的单笔销售业务,5万元以内的由大区审核,5-10万元的由部门总监审核,10万元以上的由营销副总审核。合同金额较大、生产难度较大、回款风险较大的项目或者特殊合同应当由营销副总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集体审定。
(3)、审核内容包括格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格式审核包括合同格式的规范、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格式应当参照公司拟订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单次购销合同模板格式拟订。合同主体适格要求初次签订合同时对方应当提供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给客服中心留底,并有充分的资信调查。合同内容审核包括规格、数量、质量、价格、货物和货款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返点返利的方式和标准等。
3、合同确认和履行:
(1)、内部拟订的合同按照分级审核权限,由以上合同审定人将邮件发到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同时抄送公司营销副总、部门总监。经销商用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或者销售需要代签合同的,客户对方拟订的合同传真或者邮寄到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主任直接审核确认。所有合同由客服中心主任确认程序、格式、内容无误后签字,通知内勤去行政办办理签章和进行合同的传递。客服中心主任确认中如发现合同内容明显违法或者显失公平、严重危及企业利益、有较大风险的,必须提交营销副总重审修订后,再由客服中心办理。经销商用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或者销售需要代签合同的,原则上经销商应当先行垫付货款或者发货,公司才能代履行合同。如经销商没有先行垫付货款或者发货,除公司内部按分级授权进行应收款审批外,该经销商还应当与公司签订无限连带担保合同或者出据无限连带担保承诺书,公司才能代履行合同。
(2)、合同确认后,业务员和部门按照公司内部订单、底价、应收管理办法流程办理业务。合同中价格、应收内容如与《营销管理办法》有重叠的,本着合同优先原则,不重复审批,
依合同条款履行。
(3)、合同标的货物交付后,公司应当保存好客户对方订单及承诺传真、交货凭证,作为合同附件归口存档备用。
(4)、单次购销合同客户对方在约定时间内(原则在7-10天)不回传或者邮寄合同,仅有半边盖章的合同都视为合同没有生效,公司不进行履行。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应当连贯续签。中途断档超过1个月不续签的,应当从客服中心收到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确认的时间重新开始履行。
(5)、对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大客户要货紧急、无法及时签订合同的,对方应当有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内容载明订单详情、付款期限承诺的传真后,公司才能下单生产,并按应收管理办法审批发货,如未能及时回款应当在7日内补签合同。这类大客户原则应当上通过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来约定,日常业务减少环节。
(6)、不是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不管客户大小、要货紧急与否,都应当按照先合同、后业务的原则开展业务。
4、合同更改:
(1)、合同更改的流程、审核权限与合同签订相同。
(2)、更改的合同从新签订的时间开始履行。
5、合同(中)终止:
(1)、除法律规定的因素外,合同未履行完毕,单方要求(中)终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中)终止后,如有未尽事项,由经办业务员主张和追诉公司的权益。
6、合同归档:
(1)所有合同确认后,其合同原件或者传真件必须交到客服中心内勤归档。客户对方订单及承诺传真、交货凭证,作为合同附件归口存档备用。
(2)、没有归档的合同,客服中心视为没有合同,不履行合同内容。
三、合同管理考核:
未按照以上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开展业务的内外勤和部门负责人,考核100-500元/次,月底由客服中心统计、营销副总审核后考核到当月工资中。如造成了公司较大损失的,相关内外勤、管理者应当承担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四、本管理办法从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开始实施。
篇二: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2章 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 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 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 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 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 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 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至 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第3章 销售合同的履行
第9条 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 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章 销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4.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第12条 变更与解除程序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第5章 销售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4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6章 合同资料保管
第16条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 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17条 销售合同原件管理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 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第19条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 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 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7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篇三:x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x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产品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经销科的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经销科科长会同主管经理共同拟定。
第4条 公司产品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须经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经销科科长审批。
第3章 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经销科科长、主管经理、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
第8条 产品销售合同订立后,由经销科将合同正本交综合办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经销科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经销科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产品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主管经理负责指导经销科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综合办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经销科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综合办管理人员。
第17条 合同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产品销售合同按年装订成册,保存二十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产品销售合同保存二年以上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
篇八: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1、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票据开据日期。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2、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3、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方可进行修改。
二、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4、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5、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存。
6、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7、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8、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9、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三、 销售合同的管理
10、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收支记录。
11、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12、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13、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
的协议等。
13、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14、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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