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欠薪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10 18:07:5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冬季欠薪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1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2

  20xx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 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 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xx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20xx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20xx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xx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xx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 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xx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3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十三、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4

  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事关百姓民生冷暖,春节前期,更是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发期,为切实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节前无拖欠,有效的解决了因欠薪而导致农民工不能正常回家过年、侵害农民工权益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我区社会稳定,为正在推进的全市“四争”战略目标和“四千”工程计划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市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淮人社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和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多措并举,合力共进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畅通投诉渠道。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队为农民工专设投诉受理窗口,采取电话、网络、现场受理等方式,并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

  二、加强部门联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及时登记,统一分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交各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

  三、抓住重点进行突破。以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明确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重视舆论宣传。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清欠工作取得成效:自20xx年12月开始至大年三十,区人社局共接待和处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35起,涉及农民工1115人,现金发放拖欠工资总额为万元。使广大农民工能够领到工资欢欢喜喜回家过年,我区今年清欠工作力度大、效率高、成效明显,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和广大劳动保障人员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

  二、建筑领域拖欠工资的几种情形

  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建筑领域是问题多发领域,出现“人数多,金额大,处理难度大”等特点。

  一是非法承包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大部分是因为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班组长(包工头)又因工程承包质量、工期、亏损等原因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二是项目资金不足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现建筑市场普遍存在施工方为了拿到工程项目,采取先垫资行为,而建设单位开工项目资金本身存在严重不足,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所以当垫资达到一定程度,施工方最终会力竭不继,导致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是以农民工工资各义要工程款。工程建设尚未结算,工程款按进度已经拨付,但一些项目经理不按合同的约定,或将本应发给农民工工资部分挪作他用,鼓动农民工上访,借工资名义以达到讨要工程款的目的。

  四是工程决算存在分歧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合同决算分歧大,为各自利益产生矛盾,导致分包单位末及时支付工资。

  五是“包工头”逃匿。包工头因所承包的工程亏损、工程款到手后不愿支付工资等原因给农民工打欠条后逃匿。

  三、清欠中遇到的难点

  (一)部分部属、省属企业大型工程项目监控难度大。因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手续不在地方,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无法参与工程项目检查和监控,甚至发生农民工投诉举报到市里,地方职能部门却不知情的情况,造成地方被动。

  (二)少数农民工工资纠纷无法通过行政手段来处理,必须通过司法渠道来处理,但农民工不愿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强行解决。

  (三)外地企业协调难度大,方法、手段不够。多为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工程。

  通过今年的清欠工作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隐性的问题:一是托管遗留李冲、茅仙洞道路和两所幼儿园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导致工资的拖欠,二是一些建筑企业由于市场运作导致亏损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

  下一步,我们将吸取今年的教训,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定期对企业用工和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5

  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

  20xx年11月29日,全市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后,我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巡查队,开展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检查全、督促到位、物资准备充足,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任何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及社区福利救助机构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王玲区长亲自任组长,责成区人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排查农民工欠薪问题。随后,区政府组织信访、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区农民工欠薪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转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X社﹝20xx﹞298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相应职责,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刚才,区政府又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有关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这都充分显示和说明了区委、区政府对这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狠抓落实,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大力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2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由2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分散供养由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今年以来,共为672户城市低保对象,490户农村低保对象,11户五保对象,共计为2372人发放保障金1326.62万元。另外,对因病因灾造成的87户困难户及时给予了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例如:XX办事处XX灾给予救助)

  2、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重点对商贸繁华街、城乡结合部、立交桥下、涵洞等处实行地毯式排查登记,进行引导救助。12月5日晚与市救助站联合行动,将流浪在轮胎厂十字口、群英桥涵洞下、太行路蜀沣苑饭店、工业路与塔南路交叉口桥头、xxxx大学门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员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过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资,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区民政局还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资储备工作,随时准备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智障人员及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实行保护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员87名,无冻死、冻伤现象。

  3、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孤儿及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对我区11家养老院的生活、安全、卫生等基础设施及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餐厅卫生条件较差、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我区孤儿收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区3名孤儿每人每月发放补助金600元,由其祖父母近亲属抚养,没有私人收养现象。

  (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xx区在建工地37家,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施工单位15家,涉及农民工1400余人,金额近20xx万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限规定,其中河南省金厦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为市管范围,涉及人员1000余人,金额978万元,已报送市监察支队。尚余XX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属于我区管理,目前已下达询问通知书。

  20xx年,我区共查处案件142起,对13户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对3户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其中行政处罚2户,经协调解决1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支付工资580.35万元,涉及务工人员1256人。此外,我区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信访局设立了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派驻1名人员专职负责接访,确保一旦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个别流浪乞讨人员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个别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离开。(例如:居住在塔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个别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发放拖欠工资。(例如:街道办事处恩村一街南水北调安置小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1100万元。目前,我区正协调开发商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下步打算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街头流浪人员自觉进站享受生活,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动员社区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加大对流浪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的巡查力度,强化暗访回查机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节日送温暖活动,全力避免冻死冻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建立长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加强务工就业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就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约率,增强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对目前已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9家建筑企业,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拖欠问题,我们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和处罚,及时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6

  一、具体工作措施

  1、强化依法行政,建立快速查处机制

  为有效遏制拖欠劳动报酬、劳资纠纷多发态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举报投诉案件坚决做到快立、快查、快处,重点做好线上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动态清零。

  2、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对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实行源头预防、动态监管。

  二是按照省治欠办《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治欠办〔2022〕3号)文件要求,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开展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三是根据全省根治欠薪“两清零三确保”工作要求,对根治欠薪攻坚行动、构建根治欠薪问题长效机制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对欠薪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重大疑难存量案件集中研判,并拟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加强对积案的多元化化解力度,持续巩固“双清零”成果。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随县工程建设领域落地生根,积极联动住建、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行业监管部门,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共计落实信息化监管工程建设项目55个。通过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总包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公示牌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从源头上遏制住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多发频发的态势。

  2022年,累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18件,其中:线上信访投诉案件234件(全国欠薪平台反映线索68件;12345市长热线166件),线下投诉案件84件,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了动态清零,对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移送法院5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累计为61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895余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和谐用工。重点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学习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和分类实施同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开展执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实施源头治理。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工作,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发快反应”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部门联动、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由政府负总责、人社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村、社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围绕“两确保、一避免”这一总体思路,强化根治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压实管理、监督、处置等主体责任,实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依法监管、协作配合、齐抓共治。

  四是进一步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严格履职尽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日常执法监督,确保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9%以上,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7

  根据《xx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清欠专题工作会议,组织专人负责,规范工作台账,积极完善治理清欠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今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清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清欠工作力度,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进一步逐项梳理拖欠账款情况,细化摸排、查漏补缺,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规范台账资料,助力清欠工作。

  严格按照县清欠办相关规定,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存在分歧的拖欠款项,必须说清情况、列出明细。按周清理清欠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表格,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使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工作情况都有据可查。

  三、完善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

  积极完善治理清欠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批,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清欠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新增欠款。对新增拖欠、延迟支付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给予严厉处罚。截止20xx年xx月xx日,我镇未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8

  近年来,随着以税费改革为重点的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如何解决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据开江调查统计,全县10镇10乡、194个村、1512个村民小组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累计达3071.4万元,其中垫税1017.5万元、开任公路1056.5万元、拖欠工资429.6万元、应退个人保险金24.7万元、卸职费444.8万元、其他98.3万元,拖欠费用最多的是甘棠镇,达488万元;拖欠费用最少的是永兴镇,为39.8万元,平均每个乡镇153.8万元、每个村15.8万元。

  一、危害性

  1、危及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巩固。随着拖欠各种费用的不断产生和发展,使得村组干部缠身的债务就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问题也越积越多。全县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3071.4万元,牵涉到1万余户群众的资金和利息,他们无法从乡镇领回本金和利息,使他们的子女上学、就医等造成困难。由于民间借贷利息较高,一般都在月息2-3分左右,有的甚至高达5分左右,而且每年利息增长特别快、特别多。近年来,全县20个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就增长了98.3万元(利息增长),利息平均每年递增20%,随着时间的延续,逐年增加。村组干部只好到各级党委、政府上访,寻求政府解决,一旦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群体上访,最终导制基层政权无法运转而瘫痪。如靖安乡伏龙寺村原村干部刘祥见卸职下来多次上访反映私人垫缴农业税3.6万元,要求乡政府偿还。

  2、挫伤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全县20个乡镇拖欠在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882.6万元,拖欠卸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188.8万元,涉及村组干部2447人,平均每个人1.3万元。他们都不同程度采取借、贷、垫等方式来完成税费、修路、达标升级活动等各项任务,成了“债务”人。一些在职村组干部担心这些费用成为呆帐,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干下去,卸职村组干部每逢年终前缠乡镇领导,大多没有解决,能解决的也只是极少部分。加之现行的管理方式对村组干部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其所处的地位、所承担的责任与实际报酬反差太大,老有所养等后顾之忧得不到彻底解决,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年轻的村组干部看到政治上没奔头,经济上没搞头,工作上就耍玩头,有的干脆辞职不干。

  3、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村组干部成天陷在沉重的债务中,担心乡镇又来兴办公益事业如乡村道路修复、学校建设、村级办公条件改善等,村上没有集体收入,倡导群众集资困难,使得债务再次增大。至于发展农村经济,整天疲于应付要债的群众,无暇顾及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旦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村组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受到影响。

  二、形成原因

  造成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问题,具体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1、村组干部卸职费解决难。全县共拖欠村组干部卸职费444.8万元,除讲治镇靠镇财政贷款兑现了该镇村组干部的卸职费外,其余19个乡镇拖欠卸职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平均每个乡镇达23.4万元,平均每个村组干部3350元,拖欠最多甘棠镇达72.1万元。一是按照税费改革前的规定,村干部的卸职费由乡镇财政补一点、农民统筹的管理费中出一点、村集体经济出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由于全县几乎所有的村都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导致这个一点无法落实,加上乡镇财政紧张,补这个一点也没有完全兑现;二是按照税费改革后的开江县委[]77号文件规定,村干部的卸职费采取县、乡(镇)财政给一点、农业税附加补一点、村可支配收入挤一点的办法,其中的乡(镇)财政给一点和村可支配收入挤一点根本无法落实,而农业税附加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规定的比例才能返还,一个组或几个组拖后腿往往会影响一个村,一个村或几个村拖后腿往往会影响到一个乡,绝大多数村根本无法按时足额拿到返还的农业税附加,致使卸职费的兑现受到影响;三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村没收入来源,由乡镇、村负责统筹部分无法解决,县上也没有配套措施加以解决,乡镇感到十分棘手。

  2、个人垫资回收难。村组干部垫资上缴税费、公路款已是普遍现象,有的村组干部个人垫资高达几万元,少则几千元。全县村组干部累计垫资总额20xx万元,平均每个村垫资10.7万元,造成一些村组干部不想干,又苦于垫资收不回,工作只好得过且过;乡镇为了完成上面任务,挪用应退村组干部个人保险金24.7万元,一些乡镇想调整个别工作不力的村组干部,也无法调整。

  3、工资兑现难。全县20个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工资429.6万元,一些在职村组干部反映,他们在基层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到头,按照上面的规定,他们的工资每月50—200元,可是由于每年都不能如数完成乡镇下达的各种任务,就不能领工资,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这里面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如数缴清上面的各种款项,但是下面的钱确实又无法足额收起来,乡镇就只好扣他们的工资。以甘棠镇朱家槽村为例,原每年足额收取农业税后,农业税附加只有1.3万元,村上7个村干部,8个组干部,即使足额收取农业税,每年工资差额在3000元以上,更何况根本无法足额收取。

  三、对策措施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乡村收入基本固定,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难度日益增大,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有序化解,切实维护农村经济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1、理清工作思路,积极促进化解。按照“夯实收入、调整支出、确保平衡”和“不借垫、不预征、有序消欠”的工作思路,通过三年的努力,挤出资金,基本解决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遗留问题。一是对各村的高息借款,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通过清算,抵冲本金,调息、降息减债,明确偿债主体,制定分年度偿债计划;对村组干部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原借银行和信用社资金、财政周转金、农发基金等形成的债务,应予扶持性免息;对村级因“普九”建校、配套设备等形成的债务应全部划转,确保村级消债顺利进行。二是出售部分公有住房,包括村组撤并后闲置的村办公房、村小学校资产消债;加快土地流转,将农民举家外出或从事工商业后长期荒芜的承包土地和山林依法收回,通过拍卖、招标承包的形式合理流转给经营者,集体从中获取租金差价,缓解部分债务。三是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对处于场镇、乡村道口属集体的不动产进行拍卖,对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做好“边角资源”的文章,筹集资金,缓解部分债务负担。四是从县财政再补助一点,个人缴纳一点建立村组干部养老基金。退下来后,乡镇和财政补助部分就由村组干部本人缴纳。这样就可以落实那些因年龄、身体等原因退下来的村组干部的经济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以达“安置前人,激励后人”的目的。

  2、调整管理体制,实现增收减负。改进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两确保、四激励、一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县对乡镇财政激励机制,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确保村组干部补助兑现和基层组织基本正常运转的支出需要,对村组干部补助实行了按省确定的标准委托金融机构按季打卡直发到人头的办法,今年对村组干部补助人平每月再增加了50元,同时,根据村、社区委会的常住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解决每个村、社区委会全年办公费3000-5000元,有力保证了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为进一步促进乡镇积极化解拖欠各种费用,县上还根据各乡镇的不同债务规模和自身努力程度,量化考核,以奖代补,专款专用,从资金安排上全力支持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同时,为避免“鞭打快牛”,对过去在消赤减债工作中做得好的乡镇,建立了“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激励地方经济和税收增长,巩固已取得的消债成果,防止债务反弹。对当年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专项奖励,今年县上将上级转移支付增量补助的20%用于建立“偿还基金”,消化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到期的债务。

  3、立足发展实际,壮大农村经济。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化经营,通过盘活固定资产及创建科技示范基地、农村中介服务组织,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制约经济发展瓶颈,特别是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村事村办、村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大力兴办“自我投资、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受益”工程,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农民筹资民主管理,充分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新型农业,把从事农业开发的业主和种养业大户,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与农户、农产品与市场的桥梁作用,让农民在生产联合中组织起来,成为带领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经济和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积极吸纳周边及外来民营企业、业主到一些小城镇建公路、建市场、建住宅,以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进二、三产业的大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4、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强化监督。从严控制超越承受能力的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禁止开展由农民出钱出力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在安排农业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时,一律不再要求乡镇配套资金;上级部门在乡镇、村开展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所需费用一律不得转嫁乡镇、村,也不准以补贴名义留下差口,加重乡镇、村的负担。建立乡镇新增债务审批制度,凡未经批准对村产生的新增债务,按照“谁决策谁负责,集体决策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组织领导力度,把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工作纳入地方或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乡镇主要领导政绩中的“隐绩”指标考察。按照“管理上放权,政策上放活,工作上放手”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职能作用,赋予其应有的财权、事权和人权,确保工作重心下移,推动乡镇、村发展。同时,继续完善乡镇经济发展对村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行严格的消债监督约束机制和逗硬的消债奖惩激励办法,实现三年内化解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目标。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9

  一、20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年,区人社局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1310宗,涉及劳动者1475人,涉及金额1429.63万元。其中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网上投诉案件699宗,涉及劳动者745人,涉及金额771、83万元;群众来访来电投诉案件688宗,涉及劳动者688人,涉及金额657、8万元;省、市、区信访、转办案件42宗,涉及劳动者42人。立案6宗,其中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宗,结案率100%;经立案处理的4宗案件,实际追发劳动者64人的工资106.37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的2宗案件,涉及劳动者108人,涉及金额419万元。全区没有因拖欠工资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xx年度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专项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0户次,涉及职工1、12万人;督促41家用人单位503人次完成劳动合同补签;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58户次,涉及职工3386人。

  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了人们的法制意识,保证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1、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一次业务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区人社局按照《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区人社局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20余人次;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果。使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三、20xx年元旦前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检查的相关情况

  (一)检查情况

  20xx年元旦前区人社局检查了9户用人单位(建筑企业6户,加工制造企业3户),涉及职工365人,其中农民工349人。在检查过程中,无发现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程存在欠薪情况。

  (二)“根治欠薪进行时”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欠薪线索的相关处理情况

  20xx年度区人社局共接收3宗“根治欠薪进行时”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欠薪线索案件,涉及38人,涉及金额38、4832万元。3宗欠薪线索案件分别为:

  ①20xx年12月20日接到杨国平投诉“揭阳市梅汕高铁防护栏项目拖欠杨国平等11人20xx年的工资95000元”(劳监局函〔20xx〕636号)

  经查:中铁六局天津铁建公司因资金问题拖欠杨国平等11名农民工工资95000元,经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该单位已于20xx年1月16日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将该欠薪支付完毕。

  ②20xx年9月11日接到李海滨投诉“广东天然气管网粤东燃气管网工地拖欠工人工资”(粤劳监督字〔20xx〕47号)

  经查:广东天然气管网粤东燃气管网工地目前处于工程结算中,导致工程款项无法按时拨付,造成工人工资结算、支付均被延误。经督办,劳资双方自行达成还款协议:由包工头张建明作出工人工资代付凭证至项目部后,项目部于20xx年10月底前代发李海滨等5人工资,合计金额139260元。

  ③20xx年8月24日接到谢炎清投诉“揭东区曲溪街道港美村排污工程工地的'包工头谢桂裕拖欠市民工资8625元,拖欠工人杨玉雄10050元及陈益标5700元”(粤劳监督字〔20xx〕48号)

  经查,港美村雨污分流工程承包公司为深圳市嘉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包工头谢桂裕于20xx年9月15日晚以现金方式当场一次性付清谢炎清等合计22名工人、合计金额150172元。

  (三)20xx年春节前“两清零”工作重点及措施

  临近春节,为实现清零目标,针对揭东区内存在较为普遍欠薪重点的建设工程领域,区人社局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对发现存在的欠薪项目依法核实处理;对恶意拖欠工资的个人或企业,经责令后仍拒不支付的,区人社局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解决。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10

  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解决好“年年整治,年年重演”的欠薪顽疾,确保完成全区20xx年“治欠保支”任务,实现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根治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xx〕28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根治农民工欠薪20xx行动计划”安排部署和7月30日省政府根治欠薪专题会议精神,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扎实有效的系统性措施,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充分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全力以赴打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攻坚战。

  二、时间与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

  (二)范围:xx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建、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非煤矿山、电力、厂房、通信等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

  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国企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三、行动目标

  (一)20xx年底前杜绝发生新的欠薪问题。

  (二)历史欠薪存量案件全部销账。

  (三)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和中省市要求,区政府成立根治欠薪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信访局、司法局、园林绿化处、法院、总工会、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创新创业基地管委会、区政府各直属公司及各街镇组成。各副区长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部门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及时处置因欠薪引发的信访问题。各街镇及相关单位要迅速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根治欠薪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自领域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扎实细致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整体推进,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定期召开治欠保支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综合施策,加大治理力度。要加强对根治欠薪行动的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根治欠薪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夯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区发改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区财政局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及时拨付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区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逐一全面排查,建立检查台账,对存在欠薪问题的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解决时限,按期销号清零,依职责分工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区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创新创业基地管委会要加大对各类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排查整治;区商务局要加大对第三产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梳理排查,确保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政府各直属公司要对投资、建设的所有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加强对辖区所有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梳理欠薪问题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区人社局。

  (三)全面排查,确保欠薪清零。

  对标根治欠薪,实施“三查两清零”。一查欠薪隐患苗头,对辖区、行业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要全面掌握每个建设项目的立项、发包分包,施工许可、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对每个建设项目全部使用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要通过台账准确核实到每一个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发生新欠。二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集中力量解决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三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对今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做到案了事了。要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及时消除隐患。

  从20xx年第四季度到20xx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生欠薪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欠薪隐患,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四)完善机制,狠抓制度落实。

  建立健全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等长效机制,确保覆盖面达到100%,并且全区实名制监管系统与市监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加快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地生根,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落实的问题,着力规范企业日常支付行为,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五)联合惩戒,加大惩治力度。

  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欠薪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做到应列尽列,并按规定共享至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区人社局、公安分局要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分局要及时审查区人社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势态。

  (六)畅通渠道,及时快速维权。

  落实举报投诉案件省、市、区三级联动处理机制,方便农民工依法维权,确保投诉“有门”。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平台优势,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护薪行动”,依法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加强裁审衔接,提高裁决效率。完善组织网络,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极端性事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依法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加强对欠薪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及联合惩戒情况的宣传报道,形成有力的舆论震慑。20xx年第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区人社局要会同住建、交通、水务、工信、商务等部门,主动与xx日报、xx频道等媒体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征集欠薪线索,及时处置欠薪问题。

  (七)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将开展根治欠薪行动纳入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街镇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因根治欠薪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查实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问题将严肃问责,并予以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11

  根据省、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要求,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镇结合实际,于11月1日至春节前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

  为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有关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主要领导多次会议上要求项目办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督促项目施工方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要求综治办、司法所和派出所全力协助劳动监察中队调处农民工欠薪案件,确保年底前欠薪案件清零。12月31日,镇主要领导开展集中接访,调处欠薪案件。

  二、全面开展工作

  (一)部门联合,集中宣传。12月21日,蔡村镇社会事务中心、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加强欠薪排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抽调司法所、综治办、执法中队人员,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11月16日至20xx年1月14日,对接项目办梳理在建项目,做到底数清。调查全镇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走访对辖区内的企业,调查工资发放、合同签订情况,尤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企业进行重点清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行动结果

  对全镇企业进行逐一巡查,其中3家旅游企业,1家建筑企业,10家加工制造企业,未发现欠薪情况。镇社会事务中心联合项目办,对蔡村镇所有在建项目逐一排查,目前有在建工程5处,为蔡村镇镇级公墓、街道污水入户支管网辅助工程、公墓办公用房及辅助工程、自来水泵迁移工程,4处属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劳动保障行为;1处招商引资社会资本在建项目,存在欠薪情况,即月亮湾吴村房车营地综合楼项目欠薪,涉及农民工45人,欠薪金额167395元。通过镇劳动监察中队、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多次协调,12月21日为12人追回17260元。12月21日至20xx年1月16日,镇劳动监察中队积极处理欠薪案件,问题汇报县劳动监察队。1月17日,剩余33人150135元全部支付到位。到目前为止,隐患全部销号未发生因农民工工资越级群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下步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继续做好《条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立足职能,密切配合,落实企业巡查制度,扎实推进防欠薪工作的长效管理;重点盯紧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到工程项目数量清,工程项目合同关系清,对发现的线索一追到底,绝不容忍拖欠行为发生。

  (三)进一步突出预防处置,强化权益维护。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下一步,我镇将对20xx年新开工的项目,清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督促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12

  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办字〔20xx〕185号)要求及市局统一部署,分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按照市局《转发<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分局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党政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分局综治办,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社会和农民工监督。

  二、广泛宣传

  分局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认真自查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分局组成联合小组,集中力量对分局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检查项目包括分局养护工程项目、公路改造项目等。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自查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向上级汇报发文前,通过严格检查,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检查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

  2.进一步加大施工单位的摸底排查,了解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13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会议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动员会议。10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廖先卫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立组织。成立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扎实推进。10月22日,11月6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理重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确保无遗漏。

  目前,已全面完成自查、排查工作,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动态管理。针对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进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认真整理、完善清查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14

  依据市政府农夫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吕梁市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状况的通报》(吕农工办字25号)要求,针对20xx年度我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通报中存在问题,现将有关整改状况汇报如下:

  我县严格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将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x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欠薪问题,全面把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殊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夫工工资状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夫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政办函﹝20xx﹞7号)文件,并先后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全部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夫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状况,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究竟数清晰、层层负责、包干解决,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晰、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退在项目工地。

  (一)制定健全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x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法》(文治欠联发﹝20xx﹞1号)、《x县政府关于建立农夫工工资无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政发﹝20xx﹞5号)、《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方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xx﹞2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和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一是准时调整和加强县全面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全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支配,统筹协调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担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根据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个清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理清责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方法,县乡两级层层落实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要求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夫工实名制管理、农夫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打通制度落实的“最终一公里”,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在全部项目上实现全掩盖,严格根据“三个清零”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区域内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举,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我县准时召开县协调小组领导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对全县境内全部在建工程,特殊是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余户,审查规章制度100余条。未发觉拐骗农夫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县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建设

  以劳动保障信用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用好用足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夫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夫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以及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准时移送司法机关,从根本上加大违法企业的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到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氛围。近期,我县将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单”。

  (五)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我县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欠薪问题处置不力、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日常监管不严,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支配部署,专心做好农夫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将确保广阔农夫工劳有所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准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觉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专心履责、攻坚克难,狠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冬季欠薪工作总结15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欠薪”工作,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有力遏制农民工欠薪现象,有序规范用工行为,有效通畅欠薪处理渠道,确保了清欠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市未因讨薪引发恶性事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一、主想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抓实三次“层面”实行立体治理

  一是搞好工作安排,确保“根治欠薪”目标明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根治欠薪”工作想求,大家先后出台了《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划》《20xx年度治欠保支工作想点》等文件,并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各职责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根据部门责任分解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确保“根治欠薪”工作有的放矢。二是注重任务落实,力促“根治欠薪”有序推动。通过定期调度、开展督查,全面了解“根治欠薪”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采取下发督办函、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促使“根治欠薪”工作严格按既定规划推动。三是抓实部门协作,形成“根治欠薪”强大合力。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多个召集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形成了多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三条“主线”拓宽治理渠道

  一是坚守日常监管“底线”。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有效前移监管处置平台;发挥人社部门监督检查职能,着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二是筑牢依法治理“红线”。始终保持“根治欠薪”的高压态势,多个组织发改、财政、公安、司法、工会等部门开展欠薪排查处置联合行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人力资源市场整顿、禁止使用童工、定期书面监察、根治欠薪行动等5项专项检查,共对60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143件,立案查处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为3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10余万元。三是畅通投诉举报“快线”。依托专用投拆举报热线及市长热线、“12333”热线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7件,均已处理到位。

  (三)紧盯两大“着重”严格风险防控

  一是主攻工程建设“据点”。严格贯彻执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着重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推行维权信息公示牌、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有效规范了全市26次在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时整改了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薪资支付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力堵行业监管“漏点”。结合工作现实,对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电力等欠薪高发行业部门下达了工作交办函,责令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限期办结欠薪案件,完成指定工作任务。截至X月底,对300余家用人单位20xx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价和劳动保障定期监察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是欠薪问题尚未根除。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用工秩序混乱、管理多元乱象;政策性关闭煤矿、烂尾楼工程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保障制度难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员流动大、用工管理复杂,一些企业对强化监管抱有抵触情绪,劳动合同制、实名制系统、工资专用帐户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工资支付保证金制等根治欠薪制度难以彻底落实。

  三、下阶段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明晰治理职责。着重抓好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职责、属地政府管理职责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兑现绩效考核中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项目的有关条款。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抓实制度整改。加快“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建设,健全欠薪预警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全面贯彻根治欠薪各项制度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制约。按照国家30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开展联合惩戒,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职责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努力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要欠薪的社会氛围。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前段我市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的准绳想求和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大家将严格对照国家、省、市治欠保支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发力、奋发作为,努力实现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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