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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监办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是时候开始制定计划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安监办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学安监办工作计划 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为契机,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围绕创建“平安岱岳”这个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强化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措施,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全区教育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控制在本区违法犯罪青少年总数的5%以下,并做到无重大消防、交通等安全责任事故,无恶性案件,无重、特大盗窃案件,无群死群伤事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教育局调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赵兴富同志为组长,其它书记、副局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计财科、普教科、职成教、幼教科、勤俭办等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长对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对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书记、副局长、副书记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所分管业务工作方面的安全工作及包保乡镇、区直学校的安全工作。各乡镇教育工作指导中心和区直各学校也要相应的调整或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责任,细化任务目标,逐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加强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将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全区中小学师生安全教育计划,认真实施,抓好检查落实。根据学校和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生活中的各类安全教育。学校要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广大师生演练一次。通过对全体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紧急情况疏散演习,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学校安全检查,每年组织至少四次全区学校安全大检查。一是检查学校的安全教育状况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二是检查学校各种安全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三是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实验室、化学药品室、配电室、走廊、楼梯口、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等。四是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情况,五是配合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同时,结合季节变化,确定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组织专项检查。如春季开展卫生防病检查,夏季综合防汛开展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冬季开展防火检查等。
(四)严格落实各级关于学校安全的法规和规定,切实加强学校管理。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成长规律,针对当前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有效的学生宿舍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及时维修和维护校内各类安全设施,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学校购置的各种器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格和标准。学生宿舍、公寓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要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确保采购的原料和成品渠道正规,质量可靠。对已经承包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承包者实行二次转包,保证饭菜质量,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认真落实学校内部安全保卫的各项规定,做好人防、物防、技防,防止重大盗窃案件的发生。切实抓好校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学校引进的项目和出租房的经营情况要进行认真审查,严防不安全因素进入校园。大力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五)区教育局年终对各乡镇、办事处指导中心、区直各学校进行年终评估,按责任书和安全工作意见制定评估细则,对完成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不履行安全职责,出现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好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中学安监办工作计划 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全面提高中小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作任务:从xx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对地处滑坡泥石流和洪涝灾害区的校舍进行迁移避险;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一)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规定,对我县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使校舍全部达到7度抗震设防标准。
(二)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受严重地质灾害影响(如山体滑坡等)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校舍防火、防雷等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
(三)对全县中小学校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基本消除危房,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对**年及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全县中小学校舍现状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校园建设规划,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抗震加固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
(二)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前,各乡镇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慎重确定区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工程范围。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工程项目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四)坚持项目管理“四制”的原则。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项目管理,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设计人员都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负责具体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县政府成立郧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校舍安全工程。发改、教育、财政、监察、国土资源、房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汇报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设若干个专业组,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组织对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工程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协调各部门支持安全工程,协调处理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二)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搞好实施。
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积极申报争取专项资金;负责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教育局:配合建设、房管等部门制定校舍排查办法,对全县所有的中小学校舍逐栋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排查和鉴定;负责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制订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建设局:负责按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对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审核把关;负责项目施工材料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测、监督,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负责对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落实、审核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抗震设防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房管局: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对全县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并逐栋出具鉴定报告;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学校所处位置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对迁建学校校址的地质情况进行检测和论证;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规划局: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可性研究及规划设计和单体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查;负责按照《中小学建设标准》审核项目建设规划,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气象局:负责项目防雷设施的检测和验收;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地震局:负责对校舍抗震设防情况进行排查;负责项目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鉴定、管理;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监察局:负责对图纸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查处乱收费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水利局:负责对学校现有或新建校址防汛、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排查;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三)科学规划。一是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二是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依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与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方案。
(四)严格标准。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且不宜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安全工程的投入,要设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建立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切实保证资金安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xx〕44号)有关减免和优惠政策,对“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安全工程”进行捐赠,这部分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要切实加大对“安全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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