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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1:
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后,我镇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三是及时制定《桥巩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镇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完善
对《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
(一)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问题
镇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召开整改协调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党委坚持立行立改,落实“两个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作为我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我镇《制定禁止焚烧甘蔗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站所、村(居)委。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屯,广泛宣传焚烧甘蔗叶的危害性和甘蔗叶还田及综合利用的益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禁烧甘蔗叶和甘蔗叶还田的认识,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少烧甘蔗叶。同时,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密切配合,组成检查工作组,深入田间进行巡回检查,对违法焚烧甘蔗叶情况进行教育和制止,我镇辖区范围内焚烧甘蔗叶想象明显减少。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按照“零排放”要求实行全面整治,整治不达标予以关闭。大力引导养殖户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
(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违法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2:
根据20**年12月底省厅领导对我县的督查情况,现就涉及我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汇报。
一、共性问题
1、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个别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对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年12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部分企业不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折扣,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偷排漏排、逃避监管等问题。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环保部门出动45余次对我县县域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对全县采矿选矿、工业、旅游景点、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次生态环境整治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了销号管理。对我县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5.15倍一案,按照新的《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月21日做出了罚款**万元决定,在20**年11月**日启动连日计罚程序,罚款260万元,共计罚款270万元现已全部到账;并于20**年**月21日对热电联产项目进行了停产整治。
3、未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也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整改情况:自20**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我县积极筹备编制我县《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目前,我县农牧部门已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紧密实施。
4、未设立大气治理的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正在不断加强大气治理工作力度,针对目前我县尚未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的问题,我县财政局将此项资金纳入了2017年财政资金预算,2017年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0万。
5、未完成20**年“煤改气、煤改电”目标任务,未制定煤质管理办法,也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20**年来,我县针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已完成了82家燃煤锅炉的登记造册的阶段性工作,并研究制定了《乌兰县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并协助各镇政府认真落实“煤改气”改造工作,对20**年来全县各类新建项目均提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的要求。同时,县财政局将“煤改气”专项资金纳入了2017年财政计划,以便开展下一步“煤改气”工作。
6、继续完成环保部综合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环保部综合督查问题中,我县共梳理出18项共性整改任务,18项整改措施。通过近一年来狠抓落实,截止目前,18项整改任务中:**项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其中:煤化二期焦化项目验收未通过正在整改中、庆华煤化15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中)。18项整改措施中:17项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环保机构未单独设立,但目前已通过增加调配临聘人员,努力解决环保人员不足的困难)。
二、个性问题
1、都兰河断面水质超标
整改情况:根据海西州20**年地表水水质监测调查表,显示我县都兰河断面20**年4、5、6、7月份总氮各超标1.7、1.3、1.6、0.4倍。我县水利局就超标原因展开了调查,对都兰河流域附近人群居住、放牧情况及工矿企业进行了排查,并请省水科所专家对都兰河流域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水质分析。初步判断,造成总氮超标的原因可能为流域附近牧民放牧及村民生活垃圾未得到合理处置导致。同时,我县加大了对该流域范围内放牧情况和垃圾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向周边村庄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快都兰河水质自动站的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都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乌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时投入运行;乌兰工业园区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整改情况:污水深度处理项目于20**年5月29日开工建设,20**年4月5日复工,截止目前完成项目投资4580万元,其中项目场地场坪、桩基工程、调节池、生物滤池、事故池、生化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软化澄清池、设备间、地下管网、管廊及设备基础砼浇筑、爬梯平台、生化池钢结构等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非标制作、设备和工艺管线安装。前期由于进入冬季停工,膜处理阶段部分还未完工,现计划于2月**日复工;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目已完成工程量90%,现正在进行防渗系统施工,预计2017年三月底完工。
20**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复《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明确乌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重点循环经济工业园“一区四园”之一,初步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但具体范围一直未明确。目前,察汗诺煤化工业园已入住青海矿业和庆华煤化公司两家企业,两家企业均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评。其中青海矿业建成但未投入运行。20**年8月份,根据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通知要求,我县发改部门赴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先后三次就乌兰工业园四至范围、规划范围、规划时限、功能定位、用地总体布局等相关事宜进行对接和沟通。20**年8月下旬,《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乌兰工业园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资料汇编》经省级政府、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审核通过。目前,县发改部门已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园区规划环评,下一步将加大衔接力度,抓紧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乌兰工业园区的整体规划环评工作。
3、未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整改情况:我县下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同时,茶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也由当地镇政府印发了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通知,并联合环保部门进行了相关宣传及监督检查。并且由我县农牧部门于2017年1月底制定了《乌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做好我县秸秆回收利用工作,从而保证乌兰县县域的空气质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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