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长廊的创建方案
为扎实做好创模工作,高标准完成我县凤蒙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我县境内凤蒙公路总长24.5公里,适宜建设产业林带长约10公里,两侧50米范围内适宜绿化面积1500亩。按照“区域连片,突出特色;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招商兴林”的发展思路,高标准实施凤蒙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
建设标准
(一)公路沟每侧向外10米范围内,栽植3—4排常绿树种,以广玉兰、香樟或高杆女贞为主。苗木规格:要求高4米,米径5厘米以上,株行距3米×3米或2米×2米,每亩74株或167株(大苗下可套栽花、灌木等小苗,使每亩初植密度达200株以上)。
(二)公路沟每侧向外10米—50米范围,培育花卉苗木。苗木规格:要求高3米以上,米径3厘米以上,株行距不小于2米×2米,不大于3米×3米。
扶持政策
(一)公路沟外每侧50米范围内,适宜对外招商的地块,由县林业局牵头,所属地乡、镇政府负责招商建设;不适宜对外招商的地块,由属地乡镇政府组织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或大户建设,用地期限不少于15年。林带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论是招商建设的林带,还是乡、镇政府组织建设的林带,其前5年土地租赁费,由县财政按每年1200元/亩的标准补助;6—10年土地租赁费,县财政按每年600元/亩的标准补助;11—15年土地租赁费,承包企业自行负担。今年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青苗费,县财政按亩600元/亩的标准补助。
(二)按照“谁造、谁有、谁受益”的`原则,林木权属归相应企业、大户及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所有。
时间步骤
凤蒙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底前,完成宣传发动、方案制定、任务下达、招商推介,以及土地和青苗面积丈量、登记造册、用地协议签定等工作。
二是整地挖穴阶段:2011年4月上旬,完成挖界沟、整地、挖穴等工作。
三是苗木定植阶段: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苗木定植工作。
四是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5月上旬,由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春季验收;10月份,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乡镇和施工企业进行秋季验收,确定留植绿化苗木规格和定植密度,定植密度株行距原则上不大于3米×6米,始终保持凤蒙路绿化效果,留植苗木进行标注登记造册,育苗施工企业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县林业局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移植留植苗木。
总体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成立凤蒙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全县凤蒙公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绿色长廊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要精心组织。凤蒙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由所在乡镇负责实施,县林业、规划、建设、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各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严把苗木质量关、整地挖穴苗木栽植关,确保高标准完成全县凤蒙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要加大招商力度,按照招商起点连片面积不小于200亩以上的要求,积极引进企业、大户及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到我县开展凤蒙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年底,县政府将对工作开展积极、任务完成情况好的乡镇给予奖励,并将有关乡镇的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招商引资规模计入招商引资总额。
三是要加强督查。县考核办、林业局等部门要安排专门技术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加强对各有关乡镇绿色长廊工程建设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加快推进凤蒙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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