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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乡卫生院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预防接种基本服务工作,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逐步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预防接种管理项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保持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含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麻疹疫苗)疫苗高水平的接种率(98%以上)。
(二)做好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实施工作。
(三)在全乡组织对适龄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1、项目覆盖全乡8个村。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白破、流脑(A群和A+C群)、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继续在全乡范围实施。
2、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兔疫活动覆盖8个行政村、乡镇各机关单位全部目标儿童。
(二)项目内容
1、常规接种
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
因麻腮风疫苗供应不足,采用过渡期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或麻腮疫苗,不足的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免疫程序,根据分配计划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第3、4剂次,不足部分继续使用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2、脊灰减毒活痪苗强化免疫对象为0—4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
3、发生炭疽疫情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应急接种。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按照会宁县卫生局、会宁县疾控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16号)要求,乡卫生院已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专项资金对国家免疫规划所需疫苗、注射器的购置费用给予补助。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由国家下拨的人均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预防接种补助经费标准为:
按照免疫接种程序,每名适龄儿童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需要21。5剂次。每接种1剂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安排2元补助,用于支持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基层医务人员接种补助。
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每剂次补助1元,用于支持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基层医务人员接种补助。
四、项目执行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项活动的实施应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每项活动结束后,应有评估报告和总结。
(三)要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制度,按照补助与绩效挂钩的原则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定期、及时下发补助经费,定期对接种情况进行抽查。
xx乡卫生院公共卫生科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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