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三进教学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建设一支适应高职教育需要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立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等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学校决定深入开展“千人三进”师生教学实践活动。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等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师生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通过师生进企(事)业、进社区、进乡村,有效利用师生培养的社会资,不断提升师生的实践能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1了解行业、企(事)业岗位工作过程的要求和标准及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事)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4深化校企合作,为企(事)业、社区、乡村提供专业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改造等技术服务,与企(事)业、社区、乡村联合共同进行横向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等。
深入企(事)业、社区、乡村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当前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差距,为我校专业程教学改革和特色专业建设等提供良好的参考依据。
三、组织管理
(一)参加人员
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含实习指导)和基础的专兼职教师及相关人员。
(二)活动时间
各教学院部可根据教师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活动时间,报教务处和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三)活动形式
“千人三进”实践活动,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
1到企(事)业单位、社区和乡村考察、调研。
2到企(事)业、社区顶岗实践。
接受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技能培训。
4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
指导学生实习。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千人三进”教学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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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付晓东兼任,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五)活动要求
各教学院部是开展“千人三进”实践活动的主体,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制定实践计划
各教学院部应紧密结合专业建设、程建设和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的实际需求,针对当前我校实践性教学中切实需要加强和解决的相关问题,明确实践活动目标任务,坚持计划性、多样性、灵活性、实效性的原则,制定实践活动计划,合理安排师生参加实践活动。
2确定实践人员
采取个人申请、逐级审批的办法确定参加实践活动的人员。教师本人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千人三进”实践活动审批表》(见附1),经教学院部初审推荐、教务处审核后,分管校长批准。对无企业工作经历或企业经历较少的教师要优先安排。
选择实践单位
原则上选择与教师从事专业教学相关的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的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下,优先考虑学校现有的校企合作单位。
4加强实践管理
(1)成立“千人三进”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教师实践活动的过程管理,成立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教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教师企业实践活动。
(2)制定“千人三进”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各教学院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的教师企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体现活动时间、地点、人员、活动形式、组织管理、监督考核等内容,经教务处和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各教学院部要加强对教师的纪律和安全教育,要求教师要服从企业安排,严格遵守企业规制度,自觉接受企业考勤(请假需得到企业和学校批准);严守企业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4)加强监督检查。每一个实践单位都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通过不定期实地检查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考核办法
(一)对教学院部的考核
学校领导根据分工分别带领各巡视组对各教学院部“千人三进”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巡视督查。教务处、督导室联合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学校领导巡视督查情况、活动组织情况、考核小组抽查情况、企业评价意见、实践活动任务完成情况和实践实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部)“四制”工作挂钩。(考核标准见附2)
学校领导巡视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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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参加“千人三进”实践活动教师的考核
教师“千人三进”实践活动结束后,教师须提交由实践单位填写评价意见并盖的《xx职业技术学院“千人三进”实践活动考核表》(见附)和2000字左右的实践报告。教学院部和实践单位双方共同对参加教师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参加活动人员的1%。(考核标准见附4)
五、待遇及奖惩
1教师参加“千人三进”实践活动情况及考核结果,计入本人业务档案,纳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和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2教师“千人三进”实践活动经考核优秀或合格者,每天发放生活补助10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此待遇。
凡假借实践锻炼名义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其他业务活动的,一律取消其实践活动资格及相关待遇,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4对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开实践岗位和弄虚作假者,按学校一级教学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