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时间:2024-09-24 18:28:1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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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xx]34号)和莲人社[20xx]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

  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⑷学校将聘任推荐名单交区教育局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正式发文聘任上岗。

  4.聘任具体要求

  ⑴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学校要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校均应高度重视搞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召开会议讲清政策,公布指标和对象。

  ⑶严肃工作纪律,反对不正之风。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工作,必须做到能者上、庸者下,选优择能。对因工作失职或者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和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聘任评分细则

  (一)评分办法

  总得分=教师近二年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之和÷2+附加分,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二)附加分

  ⑴教龄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每年加1分。

  ⑵行政任职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的每年加1分。

  ⑶年度考核加分:任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1分。

  ⑷任现岗位以来,获区级以上奖励加分:

  (三)评分说明

  ⑴任现岗位以来,同项目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一次加分。

  ⑵学科竞赛奖有两名以上指导教师的,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课题获奖只承认负责人和执笔人,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论文附加分市级以下只承认第一作者,省级及以上第一作者加70%,第二作者加30%。

  ⑶行政职务中,有兼职者不重复加分,取最高职务加分。

  四、评聘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聘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评聘委员会由5--7人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评聘委员会应有党政工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监督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其他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

  3.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本校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发现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评聘机构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4.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评聘机构在评聘过程中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或教体局书面申诉或检举。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2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职称评审积分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县教体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流程

  (一)评审原则

  严格执行教体局、人社局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严格履行职称评定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二)评定办法

  1、制定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确保职称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2、政策宣传

  职称评定前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宣传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规定,做到政策公开。

  3、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采取自下而上、亲属回避的原则推荐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组成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监督员:

  (三)职称评定程序

  1、本人报名,资格审查;教职工申报评定职称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条件者在职评会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

  3、职称考核领导组成员评议认定,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4、学校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评定结果;

  5、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再行上报材料。

  6、材料归档评职工作结束,所有材料都要归档

  (四)量化计分标准

  1、学历。专科以下4分,专科6分,本科10分,硕士12分,博士14分。后取得学历层次减1分。专业不对口减2分。

  2、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计1分,任教学科与专业不同的.每年计0.5分。转评人员特殊对待。

  3、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每年2分。

  4、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1分。

  5、任现职以来基本功。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6、任现职以来优质课。县、市、省、国家级分别为1、2、4、6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7、任现职以来课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的主研人2分,其他为1分。省级的主研人4分,其他2分;国家级的主研人10分,其他5分。

  8、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奖。县、市、省、国家政府部门授予成果奖分数依次为5、10、20、30分;教育部分授予的依次为2、4、6、10积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的比例计算。主研人满分计算,其他人(不超过4人)按0.5计分。需与专业相关。

  9、任现职以来行政奖励。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10分,国家级20分。每年证书可累计,但必须与专业相关。

  10、论文,论著。至少一篇。进中一最多两篇,进中高最多三篇。市级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需在指定网站上查到。(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主编或副主编)计20分。

  11、考核。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优秀每次计2分,合格计1分。

  (五)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1)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2)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有损学校荣誉和形象行为者;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无故不服从工作调动和擅离职守,目无组织纪律,影响恶劣者。

  (4)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三年不得申报。

  (六)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学校考评小组要把职称评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对在职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七)时间安排

  7月28日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

  7月29日审查材料,积分;

  7月31日-8月7日公示量化积分排名表。

  此方案由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3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 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xx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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